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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以为我这个人吊儿郎当的,也像头大笨牛,一点也不尊重她,时常找她麻烦,让她的脸面掛不住…。 对我而言,毕竟我还只是个八岁的小孩子,虽然我不会、也不知道结冤报仇,但要我乖乖的顺从她,以我的个性,那是绝对做不到的事。 但是无论如何,我跟那个女生就是如何的不愿,还是开始彼此同窗共读的日子,而且还是同窗了五年。 因为到了五年级,当学校再度重新编班的时候,我跟她竟然又编在同一班。 真个是冤家路窄! (3)小小冤家 我跟那个女生在功课上,彼此总是互别锚头,总是一个第一,另一个就第二。 以学科而言,我在算术与自然方面比较强,她则是国语、社会比较好;术科方面,我是美术与体育比较拿手,她则是唱歌、跳舞与写字比较出色。 至于班上其他同学的表现,就比较一般,当然也有时常拿「鸭蛋」的小朋友,也就是说:每一班五十几个小朋友之中,都是有几个比较「优秀」的学生,有十几个中上的,十几个中等的,剩下的就比较普通的了。再以品德方面来说,我们这一班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循规导矩型」,只有几个比较顽皮。卫生条件来说,那也是有些差异,有些同学常在晨间检查时,因为没带手帕、卫生纸,而被老师打手心。(那个时代可以体罚学生,不过大多是打手心、打小腿或是罚站,严重一点的,还会举椅子罚站。)至于流鼻涕的、吐痰的、不洗澡的、衣服不换洗的…,状况很多啦!当然跟小朋友的家境也有关係。 至于我跟那个女生,我们算是比较特别的,除了成绩比较好,规矩礼貌也不差。每天上学都是穿戴得整整齐齐的,都会带手帕、卫生纸。我跟她要说不同的,那就是放学的时候,我总是衣服歪七扭八,有时还沾一些泥土;她则是仍然乾净清爽。这个差异主要是她在活动后,都会打理自己的仪容;我则比较不在乎,反正回家以后,自有老妈帮我处理。 那个女生其实也不是文静型的,她在运动方面好像也不错,赛跑、打球等玩起来也是很疯,皮肤有点黑,刚开始还绑两条小辫子,到了五年级,就剪「清汤掛麵」的女生头。还有,我是从四年级开始戴眼镜,她则是到了小学毕业,好像也没近视什麼的。不过在三年级的时候,她曾经被传染砂眼,也被传染过头蝨。 那段台湾经济还很艰苦的年代,这二种病传染的蛮多人。她跟一些女生被集中坐在教室的一角,每天早上都要点眼药水,头髮也要抹杀头蝨的药水,看起来蛮可怜的。
到了四年级以后,我跟那个女生在班上的关係,可说是到了「争战不休」的境界,即是一般所谓的「一山难容二虎」,但是通常都是我会故意去逗她,她则比较小心眼,都是她在找渣,我是比较不会计较的啦! 举例来说,每次考试的时候,老师为了成绩快一点出来,通常都是由同学们互改考卷。记得有一次月考,我的考卷是给邻座的一个女生批改,那个女生改完的考卷,她竟然拿去复改,还指著一题,举手问老师说:「老师,吴健雄这题,是不是要改错?」原来那是我答案的「国」字写得比较快,把中间的那一撇,跟口字连在一起而看不清楚。 郭老师拿著考卷端详了一下,就说:「字是潦草些,那扣一分好了。」为了这件事,我是气得整整三天不跟她说话。 另外,就是一些小事也能吵。比方有一次阅读课,我们班上在看从图书室搬来的故事书,那个女生指著我说:「你的书还没有看完呀?真笨耶!这本「福尔摩斯探案」真的这麼难?要让你看那麼久吗?」我懒得理她,她又用那种藐视的语气问我:「就你一个人霸佔著,别人都不要看呀?!」「哼!我有没有看完,关妳什麼事?这麼好看的书,我要慢点看,怎样?不行吗?气死你!」我瞪著眼睛说。 「气不死我,气不死我!是你笨,看书慢又不关我的事,能把我气死吗?」说罢,「哼!」的一声,就转身走了开去。 又有一次,因为虽然到了九月,天气还是酷热难当,我跟几个男生在午休的时候,跑去水龙头那边互相泼水玩,把走廊一大片地板弄湿了;她马上跑去跟老师打小报告,说我在玩水。郭老师回来后,见到那一大片地板湿漉漉的,又见我跟那些男生的衣服都湿了一大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她不能不处罚,就要我们先把湿衣服脱下来晒乾,再叫我们把地板擦乾净,然后不让我们睡午觉,要我们在走廊上排一排罚站,因为我是领头,还被打了一下手心。而她看我光著上身在罚站,还故意跟几个女生走到面前,端详著看我出糗的样子,还嗤!嗤!的偷笑。 因为我有点小聪明,是比较顽皮,鬼点子比较多,班上的男生都对我言听计从,甚至有些女生也喜欢跟我玩,吃午饭的时候,也会跟我交换配菜。而那个女生就不一样,她跟几个女生自成一党,有时我叫她们过来一起玩,还会「故作高尚」的忸怩一番,有时还会说我们是野孩子,说我们幼稚,才不要跟我们玩。 其实,我看她都是站得远远的,在偷看我的一举一动。 最特别的,是每学期开学后,都要改选班长跟副班长。那时老师的作法,都是在开班会时,先由同学们提名,再由大家无记名投票。(另外的干部,则是提名后,举手表决。)乱好笑的是:班上一共57个学生,其中女生30个,男生比较少,只有27个。照理说,男生女生都会壁垒分明、分边分国,因女生比较多,对她比较有利才对。可是选举的结果,未必是她比较多票,有些女生还会投给我,以致大多是我当班长,她只能当副班长。 为了这件事,她的一些死党就提议,要老师改变选举的办法,就是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班长;而那些会跑票的女生,怕给人说是「女生爱男生」,就只好举手投她一票。 真是有够心机的,不过我也不反对,因为当不当班长,对我一点也不重要。 只是给她当班长的那一学期,班上就会比较一板一眼的,若是我当班长,则是会比较活泼、有乐趣。举例来说,我会带同学们玩泥巴,我会带头去摘学校围墙边的莲雾或芭乐给大家吃(那是隔壁班一个学生家裡种的,而那个学生的爸爸跟我老爸很熟。),或者,若是夏天天气热(那时的教室没电扇),我会叫男生把南侧的窗户拆下来,这样通风比较好,就比较凉快,等到放学打扫时再装回去。这件事对她而言,她总是批评反对,说我自作主张,说我违反校规,甚至说:全校也没哪班敢这样做!(我这个办法,刚开始是老爸教的,而且行之多年,老师跟校方也都默许著,从没反对过。)说起校规,印象最深、也是如今回想起来还会偷笑的,是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有一次开班会,那学期她当班长,所以是她当主席。因为我看不惯她跟几个女生像中学女生一样,把书包用侧揹的方式揹在一边,于是我就举手提议说: 「我们班上有些女生,明明还是小学生,竟然学人家中学生,把书包揹一边,我认为这违反校规,希望要改过来。」我这发言真的是因为她们违反校规,当时我并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是要找她麻烦。因为那时的小学生,都是把书包交叉揹的,也就是说:书包的背带,是从胸前斜揹而过的。
听到我的发言,那个女生先是有点意外,后来竟又涨红著脸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有人提议表决,竟然还是49比8票的通过了。(女生投我这边的,竟有22个之多),由于是压倒性的通过,因此就规定女生从此要遵守校规,揹书包时,不能侧揹,否则要罚擦一天的玻璃。 只见那个女生气得牙痒痒的,还暗骂的说:「妳们这些笨女生!」这句话被我听到了,我觉得很意外,为何她没骂我,反而骂那些女生呢? 事后,那个女生跟她的死党还是依然故我,每天还是侧揹著书包,根本不把班会的决议当作一回事。而这件事,我是过了就忘了,也没说要她去擦玻璃。只是这个问题直到四年后的国中时代,在读过「健康教育」课本的第十四章后,才无意间的懂了。这个大笑话的后续如何,还是在六年后的同学会才获得澄清,于此暂且保留。而我一直被她骂成「大笨牛」,还真是死有餘辜,因为我们班上有些女生的胸部,长大以后都是一边大一边小,应该都是我的罪过。 (4)身体发育 当我十岁,还在读国小四年级时,虽然体格比一般男生健壮,但因为我的心理比较晚熟,所以我在那时候才开始对男女身体构造的不同,产生一些好奇与兴趣。而在此之前,我只知道自己的小鸡鸡有时会变大,并且会感觉有点不舒服而已。 有一天下课时间,班上一个叫「阿狗」的同学,不知道拿了一本什麼东西在看,反正是一边看,一边偷著笑,神色也有点奇怪。禁不住好奇心,我走过去问道:「你在看什麼,那麼好看吗?」他神秘地贴在我的耳边说:「好看,我看完了,借你看。」放学的时候,他偷偷塞给我一本漫画书,还鬼鬼的对我说:「就这个,你回家偷偷的看,千万别让人知道,也别让你爸妈看见了,要不然,我们就死定啦!」我起先不知道内容,随便翻了几页,只见上面的图像,让我马上心跳加速,血往上涌,看得整个脸颊一下子就胀红了。 当天晚上,吃完了晚饭,我就跟老妈编个理由,说去写作业了,其实作业早在放学回家后就写完了,这不过是我回自己房间的藉口而已。刚开始我是用一本书掩护的看,等爸妈他们进房入睡以后,我就开著房间裡的小灯,躲在被窝裡偷看那本漫画。就这样,我怀著渴望和忐忑的心情,连夜看完了那本漫画书,裡面的内容,让我看得血脉愤张。 那一晚,我的脸颊通红火热的,根本睡不著,一直到半夜二点多才勉强睡去。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小鸡鸡依然坚硬,而我的裤襠前部却是湿湿滑滑的一大片,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尿床了,但我知道那不是尿,却又没想到是自己梦遗了。 没想到,那本书却从此打开了我对于「性」的开关。 那本漫画,书名叫「我的情人」,裡面有一段描绘了男孩和女孩性生理成熟的年龄以及第二性徵的变化,而且还划出了男女生殖器的样子,但主要是讲述一个男生和女生约会的故事。我看到裡面有个男生和女生,在房间裡都没穿衣服,彼此的身体靠的很近,有时还抱在一起接吻,有时男生趴在女生身上,不停摇摆臀部;而那些女生的表情,有的看起来很痛苦的样子,但也有些看起来很舒服。 旁白的一些文字,则是「哥哥呀!妹妹呀!好舒服!好爽!…」之类的。 我当时还不知道他们在做什麼,只是看著那女生大大的胸部不停的上下摇晃,最后男生大叫一声,很快的离开身下压著的女生,变硬变大的鸡鸡对著女生的胸部,开始射出白色的尿尿(因为当时还不懂,以为是尿尿)。当时,我看到这一幕,有点被那些奇怪的动作和对白震撼住,不知道为什麼,我的小鸡鸡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