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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李少爷好好想想吧,我想再没有人比我出的价钱更高了。”那位林掌柜笑着说道。
话里的那种认为李明朗是见钱眼开的农村人的意味,让李明朗很不舒服,不过这林掌柜一看就是有头有脸有权有势的人。李明朗得罪不得,他只能面上笑着送人,内里骂着人。
等林掌柜走远了,李明朗狠狠的将大门踢上,“什么玩意儿。”
“少爷,你打算怎么办?”刘嬷嬷有些六神无主的问道。
“等等,我得想想,如果可能话,得进城去看看这林掌柜是什么地位。”
“恩。”刘嬷嬷听着李明朗的话,便觉得有了定心骨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林轲和李明朗两个人之间的问题。
林轲这人很强势,认定的事情不会改变,对于李明朗他志在必得,告白了,也不允许李明朗拒绝,所以到现在他也没问过李明朗的态度,因为他已经认定了李明朗是他的人,不需要再问了。
至于李明朗,他弄不清林轲到底是开玩笑,还是真的,他这人有些自卑,林轲在他眼里有种钻石王老五的姿态,有钱银啊,跟他不是一个阶层的,李明朗心里选择了一个最坏的结果,林轲所做的一切都是开玩笑,但是在这种逃避的心理下,李明朗也有些期盼。也是林轲有时候很暴力的形象,让李明朗无法直接说出让林轲离开的话。所以李明朗会对林轲保持着若接若离的态度。
至于小攻,咱之后会虐虐他的。
对一些接吻啊,拥抱什么的,作为现代人,李明朗其实对这些不是太在意【我们那天拍毕业照,有男生装舌吻,拥吻,还有H后背式的姿势,各种腐啊,看的我汗颜的很。我还是腐女吧……】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李明朗撑着下巴,盘腿坐在炕上;将刚才的事情过了一遍。
“总感觉有阴谋啊;阴谋。”
帮李家偿还两百两银子的债务;永远租给朝山村种地;比市价高一文收了朝山村的粮食。李明朗扳着手指;算了下那两个人给的优惠;总觉得没这么好的事儿啊。
虽然农村人比较古朴;让李明朗很放心;但是那些城里人可狡猾的很呢;跟林轲差不多;想到林轲,李明朗想起了一直以来被忽略的事情,林轲一个城里人也在朝山村住了几个月了,为了什么呢?
难道朝山真有宝藏,还是李家的田里有宝藏?
李明朗想着就出了门,走过溪流,沿着田埂走了两圈,感觉不像是埋着宝藏的样子啊,田中间的沟渠有一米多深,也没见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啊。
难道……是墓葬?!李明朗眼神一亮,然后又是一暗,如果是墓葬的话,还给村人种田做什么,而且盗墓不都是深夜挖个洞就行了嘛,买什么地啊?
李明朗对着田里,做了好几种猜测,都被一一否定了。
“难道是朝山有宝藏?”李明朗看着不远处连绵开去的朝山发着呆。
“得儿,得儿……”不远处路上的马蹄声打算了李明朗的思路。
“林轲回来了?”这是李明朗第一个想法,但是那马匹方向却是往镇里去的。李明朗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好像是刚才去他家里的那两个人。
“李小少爷。”
李明朗回头,就看到了村长。
“村长啊,那两个人走了啊?”李明朗指了指远去的马匹。
“恩,走了,他们说三天后再来,希望李小少爷能给他们答案。”
“哦。”李明朗挑了挑眉,三天,这时间还挺长的啊。
“李小少爷到底有什么想法不?”
“不知道,村长你说我该不该卖了呢。”李明朗真的拿不定主意,看村长的年纪也应该是见过世面的。听听意见也是好的。
“哎,咱们是庄稼人,卖地啊,一般是不得已的作为。”村长拍了拍田埂上的草,坐了下来,又拍了拍旁边的地方,让李明朗坐下,李明朗也顺从了坐了下来。
“李小少爷大约是不知道朝山村的历史。”
“恩?”
“三四代之前,朝山村原本是个猎户村,家家户户都是进山打猎为生的,朝山里野兽凶猛,死伤那是肯定有的,几乎每年都有那么一两个男人死在山里,幸运的,尸身带回来了,不幸的,直接给山里的豺狼虎豹当了粮食,李家祖上也是在那个时候来这边的,听说李家也是做官了,告老还乡来着,就到了我们朝山村定居,这百余亩田地是当时的李家老爷请人开垦出来了,后来租给了我们种地。能够不进山里打猎送命,家家户户都开心的很,交了租子,留下的粮食什么的也够一家人嚼用,大家便定下心来做农户了,不过有时候还是会进山打点野味什么的,不用赚家用的银钱,便不再拼命了,能打到点野味就吃,不能打到回家吃糠咽菜也是可以的。”
李明朗边听边点头,朝山里的危险,他是知道的,种田的确比打猎好啊。
“当年也真的要感谢李老爷,要不然可能朝山村又要走上进山打猎的路子了。哎,不过这种田也越来越不容易了。”
“恩?出什么事了吗?”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今年的一亩地的粮食又比全年少了十多斤,连续三年都在减少,以往产量多的话,能得到两石多一点的粮食,现在一石半都有些难了。李小少爷也别怪我势利,那两个城里人给的条件,我是真的动心了,租金只要半石粮食,其他粮食收上去还高市价一文,还有那两百两银子,分摊给全村,一家也有六七两,省一省够大半年的嚼用呢。”
“村长,你是觉得我该卖地?”
“……咳。”村长咳嗽了一声,停顿了许久才继续说道, “这田埂是二十年前新修的,前面那道田埂的年岁长着呢,我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在了,大约是李家祖上时候修的吧。这道新修的田埂啊,还有故事呢,当初租着这两块田的是村头的张家,张家老头过世了,两兄弟为了分田地的事情吵起来……后来就有了这田埂,我那时候还小,看着热闹,现在才知道田地的重要,还有那边那快田,是林家的……”村长用一种很怀旧的语调说着这句话,带着一种莫名的深情。
李明朗看了几眼那几块田地,并没有升起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是听了村长的话,却感受到了农民对田地的热爱。
村长也不想卖掉这承载着朝山村历史,伴随着他成长的田地吧。只不过比起感情来,生存更加重要,他不能让安逸的朝山村再回到那种每天为了生计担心生死的日子。
“其实卖不卖这些田地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对村里人好的话……其实,我比较担心,那两个城里人的目的。开出那么优厚的条件,有什么目的呢?商人追逐利益,我们朝山村有什么值得他们这么对待的呢。”听村长的口气,他知道不少朝山村的历史,不知道知不知道这田地原本是做什么用的,或是有什么传说之类。
“这……”村长想了想,点了点头,“的确有些奇怪,还是李小少爷想的透彻,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东西啊。”
“那两个人是怎么找上村长的?”
“直接找上门的,也没人介绍,他们倒是对当年的李老爷送田契的事情知道的清楚,应该是准们打听过的,回村里问问就知道了。”
“那两个人是什么身份啊?”
“说是城里粮铺的大掌柜和二掌柜的。”
“粮铺的?以前来收过粮?”
“朝山村是安平城境内离安平城里最远的一个村子了,粮铺的人哪儿会过来啊,都是我们送到城里去的。”
“确定那两个人是粮铺的掌柜的吗?“
“这倒是没见过。”
“我们村得田有什么特别的吗?”李明朗试探的问了问。
“没什么特别的,种粮食的,也没见长出过什么其他东西啊。”
“这块地在做田地,就是我祖上开垦之前是做什么用的?。”
“具体不清楚,好像是灌木丛什么的。”
李明朗抓了抓头发,想了想说道,“我明天进城去看看,那粮铺的信用如何,还有那两个人,是不是真的是粮铺的掌柜也要确定一下,还有他们是不是也去其他村子收地了,也要打听一下,如果没什么问题,地卖就卖了。有问题的话,还是留着吧,宁愿日子过的苦一点,也不能把唯一的盼头,送给别人吧。”
“哎,听李小少爷的,田地是咱们村人的命根子,绝对不能送给别人的。”村长神色有些激动的说道,“我去找老木头借牛车……”
“牛车太慢了,有马没?”李明朗问道。
“马只能做用于行路,又不能劳作,养着太费力了,村里还没人养过,不过进了镇子,有马匹可以租的。银钱村子里的人出就成。”
“银子我有,这田地是我家的,我进城也是为了我自己家。村长就别我跟客气了,我不缺那几两银子。我先回去收拾点东西,村长帮忙去跟木头叔说一下。”
“行,明天一早就出发,晚上之前应该能到城里。”
“……”对于这里的交通如此不发达,李明朗表示有了钱,他要修路,要买马,买车。
李明朗说收拾东西,不过也就是几件衣服,还有十几两银子。原本以为是轻车简行,第二天看到郑三和王月月的时候,李明朗还愣了一下。
“李小少爷,你毕竟是个小子,让你一个进城,我还真的不放心,让郑三,和郑三家的,跟你一块去吧。”旁边的村长笑着说道。
“好你的李明朗,去城里这么大的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王月月拍了拍李明朗的肩膀说道。
“我进城这是正事,又不是去玩。”
“知道是正事,有些事你一个小子不好出面,有郑三在也方便点。”
“那郑三去就行了,你跟着做什么?”相处久了,李明朗习惯于跟王月月顶嘴了都。
“我这叫夫唱妇随,不行吗,我上次进城还是我七八岁的时候,老早以前的事情了,这次进城你们干正事,我给村里的婶子,叔叔带点礼物什么的。也不枉我们进城一趟。”
“别说了,时间不早了,快点走吧,得赶在城门关前进去呢,要不然就得露宿在城外了。”郑三说着就扶着王月月上了牛车,李明朗跟着跳了上去。然后想继续打着嘴仗。
有王月月在,一路上倒不寂寞,中午进了镇子,吃了点东西,然后换了马匹,往城里赶着,三个人都不太熟悉骑马,但是为赶时间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三个人的胆子也大,知道怎么架马,怎么叫停,也就骑了上去。
李明朗后来想起这段经历,都觉得惊险。那马骑的跟过山车似地,幸好路上没遇到什么意外情况,要不然就是被摔断脖子的命了。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李明朗三人终于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城门,原本进城的兴奋之情都消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