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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便去了哥哥的房间。
南宫皓然笑了,笑得很开心,若是被别人看到,一定又会大吃一惊,他可是南宫皓然哎,怎会有如此白痴的笑呢?不过事实证明,只要是有关若儿的,他南宫皓然就是比白痴还白痴。
抱着若儿,手轻抚她的脸,心想就快了,他不想若儿参与任何的纷争,这是男人的事,若儿只要快快乐乐的就好,其他的,都让他来就好。
第二天,若儿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被南宫皓然紧紧的抱着,这怀抱,太过熟悉,以至于她觉得那么的理所当然,她一直觉得自己和然哥哥是不可能的,她只当他是哥哥,而如今,有了一个倾城倾国的仙儿姑娘,她的出现让然哥哥变了,他从不对她以外的人温柔的说话,他对谁都是爱理不理的,对人对事,都是依自己喜好。所以,他会那样对仙儿,应该是喜欢她吧,也是呢,那么美的人,连自己都被迷到了,何况然哥哥还是男的呢。
当意识到然哥哥会不属于自己时,若儿惆怅了,此刻这温暖的怀抱,令她觉得无比的怀念,若儿没有出声,南宫皓然却慌了,这是他带大的,这丫头的脾气他又怎会不知呢?若是平常,看到自己,一定会挣扎,一定会骂自己,而不是这样安安静静的。
“若儿,若儿,你怎么了?”南宫皓然一脸焦急的问。
若儿只是轻轻摇了摇头,将头埋进他怀里。南宫皓然将若儿的脸捧起,紧张的问:“若儿你不要吓然哥哥,到底怎么啦?”
若儿见他一脸紧张,故作轻松的说道:“我只是想好好记住在然哥哥怀里是什么感觉而已啦,然哥哥你那么紧张干嘛?”
听她如此说,南宫皓然还以为小丫头发现自己的好了,还想的将那仙儿的事处理好了,便回去与她成亲呢,而他和若儿都没想到,当南宫皓然将那些失踪的武林人士的去向查清楚,处理好这件事后,等着他们的会是那样一个残忍的婚礼,若儿带着凤冠霞帔,嫁的人却不是他,而他,身受重伤,一身白衣,全被鲜血给染红了,他打破了那个对天机老人的承诺,那时的他,不再是小魔头,而是一个嗜血修罗。任谁见了也不敢靠近半分,而他眼里,只有杀,只有带走她。
若儿不顾南宫皓然的不满,挣脱了他的怀抱:“然哥哥,我得去看恒儿的哥哥了,他中了连我都不知道的毒,我想把他带回百花庄去治。”
南宫皓然起初不愿意,但若儿这次的态度十分坚决,他想到洛阳这边的事,也快完了,便顺了她的意。
若儿带着恒儿和恒儿的哥哥一路回到百花庄,他们来到了一个特殊的院子,这里的人给人感觉都很怪,怪异的是他们的脾气,他们除了若儿之外,不与任何人说一句话,就连一直在这边照顾他们的春桃也不例外。
春桃一见自家小姐,第一反应便想冲上去,然刚跑了两步便停了,左右看了看,确定了没南宫皓然,才又冲上去一把抱住若儿:“我的小姐哟,你这一走便是三个多月,可想死春桃了,我还以为你不要春桃了,你出去没春桃的照顾可还习惯?有没有吃苦啊?你不在这里,院内的人都给我摆脸色呢,这下可好了,小姐你回来了,可要帮春桃做主啊,庄主可是说了,若是找不到你的话,就把春桃嫁给阿炳去。”
若儿听着这丫头的话不禁好笑,这丫头可比自己还大了两岁呢,可是那迷糊劲可没有和年龄成正比,越大就越迷糊了,就不知是不是这傻劲儿,被阿炳看上了,央求着外公和然哥哥要了人去,然哥哥也常常用此来吓春桃。
若儿见春桃没有放手的准备,便扯了扯她的衣角:“好了啦春桃,你家小姐我好得很,你也不会被然哥哥嫁给阿炳去,你快放开,这儿还有事要做呢。”
春桃这才不情愿的放开若儿,见到她身后的恒儿,睁着大大的眼睛问:“咦,小姐,这孩子是谁啊?”
“他叫恒儿,他哥哥现在身中剧毒,我还不知能否医治,你快让人将他抬进去,然后给我准备好大木桶,他需要浸泡在药里。”
“这世间竟还有小姐都不能治的?那是什么了啊?”说着将马车的布帘拉开,若儿来不及阻止,她这一拉,可把自己给吓坏了,虽然经过十多天的治疗,外伤已有了好转,却还是惨不忍睹的,春桃这丫头,最胆小了,若儿摇摇头,真不知道,这丫头什么时候才能让自己省点心呢。
若儿上前搂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轻声说:“好了好了,不怕不怕。”又让下人将恒儿的哥哥抬了进去,而恒儿则一直跟着他哥哥。
若儿安抚好了春桃便进了院子,里面的人见到是她,虽未有太多的表情,却仍是能看出他们的喜悦。
☆、第十九章 热闹的百花庄
若儿走到一个白发白须的人面前,对着他说:“刚刚来的那个人中了一种毒,这种毒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就连我的百花丸也没能让他苏醒过来呢,那个小孩叫恒儿,日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你们可不要趁我不在的时候就偷偷欺负他们哟,你们要相亲相爱。”
那人听了若儿的话,很不以为然的说:“你这院子里的人也差不多了,赶紧给他治好了就让他滚蛋,我们可不想又多个眼中钉。对了,丫头,南宫小子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啊?他就不担心你常往这儿跑了?”
闻言,若儿嘴一瘪便道:“人家遇到了个天仙似的人物,哪儿还想着我啊?再说了,然哥哥和我总有分开的一天,这是早晚的事。”
“你在说笑吧?那南宫小子对你那占有欲和狗腿劲儿,我们科看在眼里呢,他敢负心,我白头翁第一个不答应。”
听到他们的对话,周围围满了人,将若儿和白头翁围在中心,一瞎了一只眼的大汉道:“若是那南宫小子敢去找了新欢,我们便带你离开,去寻了新的地方,让他再找不到你,让他干着急去。”
“对,就是。”个子矮小,而实际年龄却已过而立之年的胖头托附和道。
“对,不在他这鸟地方待了。”体型羸弱,而脚却从未着地的白衣书生说道。
若儿见他们如此,觉得怪不得然哥哥总说这院子里的人没一个正常,总是不要自己过来呢,他们都是自己救过的人,而伤好以后,又不愿离去的,原本这里并不是伤者的收容所,而后来,然哥哥干脆将它改了改布局,用来将他们与主院隔开。
三个多月没回来了,从出生开始,最长的一次,便是和师傅去毒王谷那次也只是出门半个月,那次,然哥哥没有去,是被外公叫去处理武林盟的事情去了,自己猜得以和师傅出门,否则,身边总有个他是形影不离的,便是回锦绣庄也是。
若儿见到恒儿时,他哥哥已经在药浴了,身上的皮肤在慢慢长出来,恶臭已经止住了,而他身上所中的这种毒,真的是闻所未闻,将手里拿着的针灸包打开,里面装了大大小小的银针,让恒儿去拿了帕子,便开始施针,两个时辰过去了,恒儿的哥哥头上,身上,已有数百根针,手腕处已全黑,那是将毒血逼至那处所致,若儿额头上也有了汗水,恒儿看着认真施针的若儿,此刻的她,全神贯注的在给哥哥施针,美丽的脸上已有了汗水,一袭鹅黄束身裙,将她衬托的美轮美奂。他想,仙女,也就是姐姐这般了吧。
突然,因为剧痛,恒儿的哥哥嘴里吐出了一口毒血,若儿见此,欣慰的笑了,遂拿出一把匕首,在他的脉搏处,轻滑一刀,大量的毒血喷涌而出,待到差不多了,又将他手给上了金疮药缠住。这一系列做完,恒儿的哥哥已是有了知觉,恒儿大喜:“哥哥,哥哥,我是恒儿啊,你睁开眼看看恒儿。”恒儿激动的抓住木桶的边缘,对哥哥说道。
若儿见他如此,便开口:“傻恒儿,你哥哥此刻还没醒,再过两日,便差不多了,让你哥哥好好歇着,你同我出去走走可好?”
恒儿听闻哥哥不日便会醒来,惊喜若狂,不停的点头,跟着若儿走出了房间。
这边,锦绣庄的大殿内,上官清和上官璃两兄弟,表情沉重,上官清手中有一明黄锦帛,仔细一看上印有龙印,此乃圣旨,而这圣旨,竟是新皇易云轩要纳锦绣庄的三小姐上官若儿为妻。
自本朝建国以来便与江湖井水不犯河水,而如今,新皇登基,他不娶朝中重臣之女来巩固地位,却来与他这江湖中人结亲,这让两人开始犯难,且不说别的,若儿那丫头,自小便被皓然那家伙给认定了,那小魔头有多难缠,江湖中人尽皆知,若儿那丫头也是无比依赖他,他们不知那是否是所谓的爱情,但他们看得出,南宫皓然有多疼若儿,便是自己这亲哥哥,也不及他,他是最适合若儿的人,而今??????
“大哥,你说这新皇到底是何意?他登基前是用了若儿向武林盟讨了人情帮他找人的,如今,登基不过月余,便过河拆桥了?不是人人都夸这新皇宅心仁厚么?我看未必,此举实乃小人之举。”一脸愤恨的上官璃对着上官清说道。
上官清也是面色沉重,皇上的这道圣旨没有昭告天下,只是差人来交给了他二人,想必是想给个台阶,先礼后兵吧。
“二弟此话切不可乱说,虽说江湖和朝廷井水不犯河水,然而,要知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若是皇上真想要娶了若儿,你我又能如何?此番圣旨的事,还没他人知道,你便飞鸽传书与皓然,让他速速前来,在此之前不可让若儿知道。”
上官璃点了点头便出去了,他们不知道,那信鸽,刚出了锦绣庄便被射下,岳阳楼的顶级密探,一直在周围注视着锦绣庄的一举一动。
洛阳这边,南宫皓然正与美人对峙着,看那美人弱不禁风的样子,怎奈武功竟是如此狠辣,招招毙命,若不是她的对手是南宫皓然,恐怕对方早已遭她毒手,南宫皓然邪魅的眸子闪过一丝狠光,突出一掌,打在仙儿的背上,仙儿倒在地上,将口中的血吐出,一副不可置信的看着南宫皓然。
南宫皓然带着邪魅的笑,一步步走向仙儿:“我是该叫你仙儿姑娘呢还是该叫你宫姑娘呢?”
仙儿脸上闪过一丝惊慌,问道:“不知南宫庄主在说什么?”
“哦?不懂么?那我给你讲个两年前的故事可好?”不等仙儿说什么,南宫皓然又道:“南疆祭祀女宫若楠美若天仙,足智多谋。在南疆乃是南疆子民心中的圣女,而她却爱上了南疆大皇子月子焕,爱而不得便偷了南疆二宝,在一夕之间灭了整个月氏,带着大皇子月子焕和小皇子月子恒出逃了。南疆不断派出人缉拿她,企图救出皇子,而出来的人,却没有一个找到了她,时至今日,已是两年有余。”
☆、第二十章 南疆圣女
看着南宫皓然邪魅的眸子玩味的看着自己,仙儿,应该说是宫若楠凄凉一笑,望着南宫皓然道:“不错,我是南疆祭祀女,在南疆,那是何等的尊贵?可惜,我爱上了一个不会爱我的人。”她痴痴的看着南宫皓然,南宫皓然没有说话,只是脸上玩味的表情已不再。
“他就像太阳,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便觉得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可是他不爱我,他心中根本就没有什么男女之情,他可以对着路人、乞丐和颜悦色,却吝啬的连一个笑容都不肯给我。我不甘心,便盗了南疆至宝,灭了皇室,独留了他和小皇子,知道为什么么?因为小皇子是他最疼爱的皇弟,为了躲避追杀,我隐身于迎秋院中,而他亦被我以小皇子的性命威胁着当了护院。我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