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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一说出那句话,我才知道自己来错了。既然我和千恕有交往,为什么要来一个吃过烤肉的摊子上找?这真是荒唐之极。千恕闯入我的生活,然后又倏忽而去,我怎么没领悟这就是结束的意思呢?我怎么就是不愿认同他那种男人的游戏规则呢?
我窘迫地对老板说:“对不起,我只是随便问问。”
老板并不愿去深究我内心的秘密,很随意地说:“千恕是做大买卖的,经常满世界跑,这段时间没见他来。哦,你看见前面那栋三层小楼了吗?那是他的家,你可以去问问。”
我朝前方望去,看见了那栋古旧而美丽的三层小楼。那是民国时期的建筑,苍老中透出悠远的华贵。我突然记起了千恕说过的一句话:“虽然我自甘下贱,但很可能比你的钱多得多。”现在,望着那栋三层小楼,我一下子明白了他那句话的含义。
走到那栋小楼前,我痴痴地站在雨里,看着那一扇扇白色的紧闭着的木百叶窗。半圆形的小阳台上有几只很大的陶瓷花盆,种着的是矮小粗壮的热带植物。在那栋小楼上,我只看到白和绿两种颜色,它们的组合,透出了浓厚的宗教意味。那颜色很可能是出自千恕的设计。
千恕啊,一个异类!一个奇迹!
站在那栋小楼前,我幻想着,如果置身其中,能和他演绎出什么非同寻常的故事。不知为何,我相信,只要置身其中,就会得到真正的爱。因为这里太奇异了。
我想象着他拥着我站在百叶窗前,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让时间停顿、灵魂飞升,让爱情在原始的肃穆里刹那就成为永恒。
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寒噤,恍然清醒过来。我是谁?我凭什么站在这栋小楼前痴想?又凭什么去小楼里打听他的下落?千恕消失了,我应该把他的消失看得和他的出现一样平常。缘分既尽,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期待什么呢?
我转过身,快速离开了那栋白色的小楼。不再回头,永远不想再回头。
像我这样的女人啊,今生还能有做一次梦的机会吗?不会有了,我知道。
我不可能爱上千恕,但不能否认的是,他曾经给了我很多快乐。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他,好像仍然在等待。但是,直到暑假来临,他仍没有任何消息。
我告诉自己,当他死了,就当他死了吧。
辰辰已读完了小学三年级。舒鸣的父母想和孙子一起过个暑假。我只好订了飞机票, 我得把辰辰送到那个城市。
收拾行李的时候,辰辰却撅着小嘴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不去?”
“为什么不想去?”我感到很奇怪。他历来非常喜欢和爷爷奶奶在一起。
他神情复杂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说:“你还让我回来吗?”
我的心隐隐地痛了起来。看来他已成了惊弓之鸟。
我忙揽住他,安慰地说:“别怕,妈妈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可是,爸爸还要我吗?”
我的眼睛模糊了,赶忙掩饰地低下头,整理着衣物,而后艰难地说:“要你!都要!”
他听了,才满足地和我拉起勾来。
置身于舒鸣的父母家里,我感到很不自在。他们需要的是我儿子,从来不需要我。我看得出,他们面对我,也很不自在。勉强住了几天,我就提出先回去。
临走的那天晚上,在饭桌上,舒鸣的母亲试探了好一会儿,才说:“紫蝶,你和舒鸣结婚这么多年,我心里一直憋着一些话,总找不到机会说……”
我警惕地放下碗筷,生硬地说:“想说总能找到机会吧。”
她盯着我,眼神里明显地流露出不耐烦。“你为什么不快乐?舒鸣那么优秀,儿子那么可爱,又衣食无忧,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地说:“舒鸣已经背叛了我,你相信吗?”
她震动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常态,看来根本不想追究自己的儿子是否出轨。
“好,即便你说的是真的,也不是理由。我直到现在还记得,你在婚礼上都没笑一下,难道那时候他就已经背叛你了?”
我低着头,竭尽全力压抑着自己,没有说话。
沉默了片刻,她又痛心地说:“你是我的儿媳妇,这么多年来,给过我几个笑脸?你不觉得不是滋味吗?”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真的笑不出来。”
“一个女人,性格活泼,人才显得喜气。你也三十出头了,脾气该改了。你这个样子,舒鸣在外面怎么放心?不要总是愁眉苦脸,怨妇很容易出问题!”
那顿晚饭没有吃完,我就提起行李离开了。
看来,我和舒鸣的父母永远也不会有和睦的缘分了。
回来之后,慕哲在一段日子里成了我生活中的主角。那是我生命中爆出的最大冷门。
一直以来,我总会为每段生命安排一个男主角,即便结婚之后也没有改变。尽管大多数纯属虚幻。也许那是女人的本能,总在为自己的爱情设计理想的承载者。女人是爱情的动物,性别意识历来比男人强得多。男人除了女人之外,还需要事业和金钱,而女人的整个世界只是男人。
在突然收到慕哲那个电话之前,我从没想到这辈子还有和他交汇的缘分。那次,我虽然拒绝了见面,却不能在脑子里把他彻底抹去。他,是个永远不可能在我记忆中褪色的男人,因为是我第一个男人。
夜里,强热带风暴骤然袭来。我无助地坐在门窗紧闭的室内,看着阳台上的杜鹃在风雨中疯狂扭动,粉红色的花瓣已完全被打落。小区院子里的树冠也在狂舞,不时有枝条折断的声响。世界疯狂地动荡着,我的血液也在疯狂奔突。我害怕这样的风雨,每次遇到这种天气,都会心情焦躁、魂不守舍。
十四年前,我十八岁。
慕哲和我分手几天后的一个夜里,这座城市也和今天一样,遭受了强热带风暴的侵袭。那夜,母亲出差在外,我一个人在家,像一只受伤的野兽,在角落里舔舐伤口。风雨飘摇的世界极大地刺激和煽动了我。终于,我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没带任何雨具,顶着狂风暴雨跑到了慕哲的窗下。
风雨太大,我不得不抱住一棵大树才能站稳。窗内有灯光,窗帘关得严严实实。我死命地抱着大树,哆嗦成一团。我望着窗口,祈祷慕哲能灵感乍现,想到站在窗下的我,把窗帘拉开。直到我实在支撑不住了,窗内里还是没有动静。我完全可以去敲窗户,但终也没有举起手。我想见他,又怕被他发现。已经分手了,我已没有理由再来到他的窗下。
两种截然不同的愿望冲撞着我,几乎把五脏六腑撕碎,我抱着大树痛哭失声。
我的初恋开始于那扇窗内,也结束于那扇窗内。我做梦都想做慕哲的妻子,在他怀里依偎成一只小猫。听他诵读诗词小令,呢喃甜言蜜语。但是,分手的时候,慕哲却对我说一辈子很长,小女孩总有一天会长大,总有一天会试图挣脱他的怀抱……
所以,在我长大之前,他抢先把我从怀抱里推了出来,推入了痛苦绝望的深渊。
那夜,我不知是怎么回到家的。一路上,想的全是死,死在狂风暴雨中。我恨慕哲,也恨自己。
我一直想用死惩罚慕哲的绝情,但还是活过来了,活到了今天。
慕哲和我分手后,并没有像我推测的那样,很快和某个女人结了婚。多年来,他的身边并没有女人。
三年前,我得知他和他的一个学生结婚了,多年来对他的爱情的笃信顿然动摇了。既然他当时认定我太小而不能娶我,那么,他现在的妻子起码又比我小七八岁,又该怎么解释?由此推断,他不爱我,起码不是真爱。那以后,他在我的印象中一天天地模糊了。
但这夜的狂风暴雨,却勾起了我对慕哲的怜悯和渴望。分手已经十四年,我离开那间大学也有十年了。这十年间,他变得怎么样?胖了瘦了?他已经五十岁,脸上该爬了几道皱纹?鬓边又添了多少白发……
我抓起话筒,拨下了他上次留给我的电话号码。
“我要去看你!”我任性地说。在他面前,我永远是个孩子,仍是十四年前常蜷在他怀里的那个孩子。
他在那头沉默了片刻,才说:“为什么是今天?外面风雨交加,你没看见吗?”
“就是因为狂风暴雨!”
“我怕淋病你。”
“不会!”我斩钉截铁地说。
我找到一条白色长裙换上。虽然我早已不喜欢白色,但我知道,慕哲喜欢一个洁白的我。我又从储藏柜里找出一件闲置很久的雨衣,披在身上,出了门。由于天气恶劣,找出租车并不像在家想象的那样容易,在路旁站了有半个小时,才等到一辆。
直到出租车停在那间大学校园的门口,我才突然想起,忘了问慕哲的住处。我忙拿出了手机。正准备拨他的电话时,车窗被人敲响了。
敲窗人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雨衣,身体显出不健康的单薄,风雨交加中像一张飘摇的薄纸。他把雨衣的帽子拉开一点,我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看清他后,惊讶得忘了下车。
尽管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他已变得形销骨立,我还是立即认出来了,是慕哲!他的嘴唇细碎地哆嗦着,脸上动荡着强烈的悲喜。他曾是个风华正茂的大学讲师,是个浪漫风雅的年轻男人。他曾以绝对的硬度刺破过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给过她温暖宽厚的怀抱……现在,他竟然变成了这个模样!
直到司机不耐烦地提醒我,我才赶忙下了车。狂风暴雨立即扑面而来。我站在他面前,在模糊的光线里看到了他眼睛里闪烁的泪花。
“我老了很多,是吗?别忘了,我是五十岁的人了。”
听着他熟悉的南方口音,我所有的理智刹那间彻底崩溃了。在狂风暴雨的呼啸之中,我扑到他身上,内心在哀鸣。“不!五十岁的男人也不该是这样的!风中之烛……怎么会这样?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他的身体在剧烈抖动,过了一会儿,才父亲般温存地说:“紫蝶,理智点,接受事实吧!跟我去家里细谈好吗?看你淋得这样!”
那个校园太熟悉了。毕业之后,为了逃避慕哲,我竟一次也没走近过。
他的新家是一套教授公寓,比起十几年前的那间简陋的单身宿舍,简直太宽敞豪华了。房子很大,却没冲淡他的幽雅和书卷气——客厅四壁都是大书架,宽大的书桌上仍放着笔墨纸砚和一张未完稿的水墨山水画。
我脱掉雨衣,才发现裙摆已被雨水打湿。他拿出一件淡蓝色棉布睡衣让我换上。穿着那件长得拖地的睡衣,我心中翻卷起一阵难言的苦涩。恋爱的时候,总在梦想能和他一辈子肌肤相亲、同床共枕。但是,人拗不过命,我没有变成他的妻子。如果有情人终成眷属,现在,又会怎样呢?生儿育女?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还是劳燕分飞,像他和他年轻的前妻一样?
他泡了一杯茶,端来。茶依旧飘着熟悉的香气,但已不是十几年前被他写进日记的那一杯。那只釉着兰花的景德镇陶瓷茶杯已成了遥远的记忆,青春少女变成了三十二岁的妇人。
在壁灯幽黄的光线里,我看清了他深陷的眼睛、干瘪的双颊、嘴角的皱纹……源自骨子里的悲悯又一次控制了我,泪模糊了眼睛。我忙把视线移到茶杯上,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