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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森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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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晚上七点有家教。”
  我也看了看表,发现只剩20分钟,便站起身说:“走吧。”
  我们摸黑快步走回去,用海水洗净小腿和脚掌上的沙,然后穿上鞋袜。
  我问清楚地点后,便加速狂飙。
  这次不再有太阳已经下山的遗憾,我准时将她送达。
  “你几点下课?”她下车后,我问。
  “九点。”她回答。
  “那我九点来载你。”
  我挥挥手准备离去时,她突然跑过来轻轻抓住机车的把手,说:
  “如果我们在非洲,你会带我骑着鸵鸟去看狮子吃斑马吗?”
  “应该会吧。”我回答。
  她又笑了起来。
  昏黄的街灯下,她的眼睛仍然显得明亮。
  12
  那次之后,我又载柳苇庭到安平四次。
  第一次机车的前轮破了,第二次火星塞点不着火;
  第三次赌气换了辆机车,但骑到一半天空突然下雨;
  第四次终于到了沙滩,不过夕阳却躲在云层里,死都不肯出来。
  总之,四次都没看到夕阳。
  最后一次铩羽而归后,我觉得很不好意思,便说:“我请你吃饭。”
  “如果看到夕阳,你是不是就不会请吃饭?”
  “不。”我摇摇头,“我还是会请你吃饭。”
  “真的吗?”柳苇庭睁大眼睛,似乎难以置信。
  “当然。”我点点头。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又说。
  虽然不喜欢她老提我选孔雀的事,但我已习惯别人对孔雀的刻板印象。
  “大概我是变种的孔雀吧。”
  我耸耸肩,开始学会自嘲。
  我让她选餐厅,她选了一家装潢具有欧洲风味的餐厅。
  点完菜后,她说:“对了,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化名为柯子龙?”
  我的心迅速抽动一下,为了不让自己又想起刘玮亭,赶紧回答:
  “我高中时用子龙这个名字投过笑话,有被录取。”
  “是什么样的笑话?”她双手支起下巴,很专注的样子。
  “你真的想听?”
  “嗯。”
  “小明心情很差,小华就告诉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兵来将挡。
  小明却说:可是“兵”不是能吃“将”吗?“
  我一口气说完,然后拿起杯子喝口水,说:“就这样。”
  她的表情似乎是惊讶于笑话的简短,但随即眉头一松,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持续了一阵子,我被她感染,也露齿微笑。
  可能是我的笑容也感染了她,或是那个笑话确实好笑,
  因此她并没有停止笑声的迹象。
  我见她笑个不停,索性也继续笑,而且笑得有些放肆,
  直到瞥见隔壁桌的客人正盯着我瞧。
  “说真的。”我立刻停止笑声,“这个笑话真的好笑吗?”
  “说真的。”她也收起笑容,“真的好笑。”
  虽然投稿笑话没什么了不起,但她笑成这样还是让我有很大的成就感。
  想当初讲这个笑话给刘玮亭听时,她的反应令我颇为尴尬。
  我心里不禁又开始比较柳苇庭和刘玮亭,她们两个确实大不相同。
  刘玮亭很少露出笑容,如果她笑,通常只表示一种礼貌或善意;
  而柳苇庭的笑容很单纯,就是开心而已。
  我知道不应该在与柳苇庭相处时想起刘玮亭,但这似乎很难。
  即使刻意提醒自己也做不到,因为我对这两个人的记忆是绑在一起的。
  当我知道柳苇庭喜欢浪漫、收到情书的反应竟然只是单纯的高兴时,
  曾经悔恨将情书错寄给刘玮亭,甚至埋怨她。
  但随即想起刘玮亭的好与善良,以及她的最后一瞥,
  便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情绪是非常残忍的。
  因为刘玮亭,所以我不能坦然面对柳苇庭;
  也失去了我竟然能如此轻易地靠近柳苇庭的惊喜心情。
  如果没有刘玮亭,如果当初荣安查到的名字是柳苇庭,
  这该是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
  光幻想一下就觉得浪漫到全身起鸡皮疙瘩。
  毕竟我是喜欢柳苇庭的啊,是那种接近暗恋性质的喜欢。
  从第一眼看见她开始,她的倩影与笑容一直深植在我心里。
  我无法具体形容喜欢的女孩子的样子,但当柳苇庭出现,
  我觉得她彷佛正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女孩子。
  虽然对她一无所悉,但只要她不是太奇怪、太难相处的女孩,
  要我更进一步喜欢她,甚至爱上她,那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而眼前的柳苇庭并不奇怪,也很好相处,个性似乎也不错,
  我应该早已陷入对她的爱情漩涡中才对。
  但只因我常回头看到刘玮亭的眼神,便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出漩涡。
  如今被柳苇庭的笑声感染,我很尽情地用力笑,想用笑声震碎石头,
  那块由寄错的情书、对刘玮亭的愧疚、她的最后一瞥所组成的石头。
  我似乎是成功了。
  因为我终于能感受到跟柳苇庭相处时的喜悦。
  13
  “说真的。”柳苇庭说,“你在想什么?”
  我回过神,接触她的甜美笑容,脑海里刘玮亭的空洞眼神逐渐模糊。
  “说真的。”我说,“我已经想通了。”
  “嗯?”她很疑惑,“说真的,我不懂。”
  “说真的。”我说,“我也无法解释。”
  她楞了一下,也没继续追问,便又笑了起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我们信步走着,彼此都没开口。
  冬天已经轻轻来临,天气有些冷。
  “说真的。”我发觉走入一条死巷,便停下脚步,“我们要去哪里?”
  “说真的。”她也停下脚步,“我也不知道。”
  “不是你在带路吗?”
  “我是跟着你走耶。”
  我们互望了几秒钟,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离餐厅很近,我说要送她回家,她说好。
  到了她家楼下,我说:
  “我们班每星期二下午都会打垒球,要不要一起来玩?”
  “方便吗?”她说,“我是女生耶。”
  “没关系,我们打的是慢垒。有时慢垒会需要一个女孩子一起玩。”
  “这么说的话,我又是去充数的啰。”
  “不,不是充数。”我赶紧否认,“只是想邀你一起来打球而已。”
  她先笑了两声,然后说:“好,我去。”
  上楼前,她回头说:“说真的,这顿饭很贵。”
  “说真的,确实不便宜。”我笑着说,“不过很值得。”
  “你真的……”
  “不像是选孔雀的人。”她话还没说完,我便把剩下的句子接上。
  她笑了笑,挥挥手后便上楼了。
  从此每星期二下午,柳苇庭会跟我们一起打垒球。
  我们让她当投手,每当她把球高高抛出时,脸上便会露出灿烂的笑容。
  由于她个性很开朗而且亲切,没多久便跟我班上的同学混得很熟。
  打完球后会一起去吃饭,她也会去,我们并不把她当外人。
  记得她第一次来打球时,班上有个同学偷偷问我: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摇摇头,“不是。”
  随着大家越来越熟,问我的人越来越多。
  “她是你的女朋友吗?”
  我犹豫了一下,又摇摇头,“还不算是。”
  但我犹豫的时间却越来越长。
  我偶尔会打电话给柳苇庭,约她出来吃个饭或看场电影。
  她从未拒绝过我,除非她真的有事。
  她也常到我研究室,打打计算机,跟其它人聊聊天。
  虽然我还是否认我跟她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但班上的同学几乎都把我们视为一对。
  有天晚上我接到她的电话,才刚说几句,她便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可能吧。”我说,“昨天骑车时,狠狠地淋了一场雨。”
  “怎么不穿雨衣呢?”
  “雨衣不见了。”
  “那为什么不躲雨呢?”
  “赶着上课,没办法。”
  她没再多说什么,只叫我要保重,便挂上电话。
  隔天一进研究室,发现桌上有一件新的雨衣和一包药。
  雨衣上面放了张纸条,上面写着:
  “雨衣给你。感冒药要吃。记得多休息多喝水。苇庭。”
  看着纸条上的苇庭,有种触电的感觉。
  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临门一脚,它让我内心的某部分瞬间被填满。
  纸条上的苇庭就只是柳苇庭,我可以藉由文字清晰勾勒出她的模样;
  但如果我在心里念着柳苇庭这名字,便会不小心也把刘玮亭叫出来。
  因为柳苇庭与刘玮亭的发音实在太接近了。
  如今我终于有单独跟柳苇庭相处的机会,也有了只关于她的记忆。
  吃完感冒药后两天,又到了打垒球的日子。
  柳苇庭打了支安打,所有人都为她欢呼鼓掌。
  “说真的。”又有个同学挨近我问,“她真的不是你的女朋友吗?”
  “不。”我毫不犹豫,“她是。”
  我拎起球棒,走进打击区。
  苇庭站在一垒上对着我笑,并大喊:“加油!”
  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14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起一条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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