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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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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三年秋,皇帝终于作出决定,将监候待决的费若望等四名传教士在狱中秘密处决。为了防止消息外逸,下达这项绝密指示时都没有通过军机处,而是让陛辞回闽的将军新柱将旨意直接传达给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然后以“瘐毙”——在监狱中正常死亡——奏闻。
  但消息毕竟走漏了一部分,据天主教方面描述四教士之死的《流血记》说:是年秋,德(方济各)神父系十月某夜勒死于狱中;华(若亚敬)神父在闽县监狱,以石灰塞住五官,使其窒息而死;费(若望)、施(方济各)二神父则同被绞死狱中。
  先是,江苏昭文县亦查获了秘密传布天主教的意大利人谈方济和葡萄牙人王安多尼,江苏巡抚安宁以宣传邪说、诱惑居民,请旨将其处以绞刑。皇帝为此密谕:此等人犯若明正典刑,转似于外夷民人故为从重;若久禁囹圄,又恐滋事,不如令其瘐毙,不动声色,而隐患可除。今王安多尼、谈方济二犯,亦应照福建之案速行完结。于是两名传教士均以“在监病故”之名,于乾隆十三年闰七月二十日在狱中绞死。
  稍后,在四川、山西、山东、江西、广西、湖南都发生了大大小小的仇教事件。'5'
  有如晴天霹雳,一系列案件在外国传教士中引起的感受可想而知。为此,耶稣会在中国的头目、任职大清钦天监正的刘松龄愤慨的写道:
  “一片乌云开始聚集在中国的天上,不久就要像一个血雷一样打下来了!”
  何以这样说呢?原来这不是没有缘故的,“上帝的报复”已适时来到了,
  “阁下必定已经从其他的报告里知道了,上帝对这些基督教的敌人,是怎么的报复了!
  “皇帝丧失了正宫皇后为他生的一个儿子,这是上帝的要求!这还不够,因为他们有不少儿子,都是跟妃子生的。尤其使皇帝感到恐惧和难受的是它发生的时间,第二天就是中国的大年初一,这对中国人是特别糟糕的事情。如果这天死了孩子,这家长肯定是一个受到诅咒的人。”'6'
  据记载,就在皇子夭折之后,钦天监曾奏:“客星见离宫,占属中宫一眚”,预示中宫皇后将有祸殃临头。在随后东巡的路上,皇后常常梦见碧霞元君在召唤她,遂与皇上一齐许下心愿,亲往泰山碧霞灵应宫还愿。'7'但是,
  “上帝对他的野心的第二个报复,不比第一个小,是他丧失了自己的皇后!他们在山东时,去往一个庙里祈祷,在回来的路上,皇后突然生了可怕的病,一天就死了,给皇帝带来极大的羞辱。因为那些神不要听他的祷告。这个可怜的皇帝感到这么严重的丢了脸面和难以忍受,于是就变成了一个很厉害的仇恨的爆发者。”
  据说,皇上因此“发疯”了:
  “他拿脚踏他的皇长子,然后命令打他,说他在皇后丧仪上不够悲哀。另外把两个大臣打得是这样厉害,以致一个当天死了,一个过几天也死了。另一个大家认为最有智慧有文化的一品官,也在宫廷遭到审问,几个月后才得到赦免。另有一个地位一样的人,虽经他母亲求情,还是在皇帝目前挨打,几乎打死,然后很没面子的从宫廷拉出去了。”
  此刻刘松龄还不可能知道,就在两年以后,这一位皇长子也薨逝了。'8'难怪外间传说,他“踢死”了一位皇子。
  其后另一位传教士费赖之引用刘松龄的话说:其时,帝已年高(按:实不到50岁),而残忍殊甚,致受天罚。其嫡生之独子殁于中国新年元旦;若干时后正后继殁,帝痛愤之极,几类疯狂。曾足踢皇长子仆地而痛击之;又将朝中重臣二人杖毙;征苗之役劳师无功,全国怨愤。若使中部诸省亦有叛乱,时人咸信清朝必亡。'9'
  这样的失态,不正是他心中充满悔恨和愧疚的结果?如果皇后仅仅是“正常死亡”,皇上会出现如此失常的反应么?
  关于皇后之死,自清代以来,坊间即有不同说法。马戞尔尼使团成员约翰·巴罗亦曾写道:在一次巡察中,皇帝看中了一个才貌双全的苏州女子,有意带回京城去。皇后通过一个太监得知皇帝有了新欢,害怕今后失宠,郁郁不乐,几天之后便以一条白绫自尽了。皇帝听到这个伤心的消息十分沮丧,立即返京。他的一个儿子没有穿对丧服,皇帝恼怒之下,猛踢了一脚,不幸踢在了要害部位,最终证明乃是致命的一脚;同时,皇帝曾棒打他的两个已成年的儿子。'10'
  事情却还没有结束,刘松龄继续说:
  “正在皇帝在宫中对自己人发疯的时候,在四川发生了一个起义,很长时间就存在着星星之火,现在它爆发成了一场大火。这也是上帝对皇帝的惩罚。他派了十万多满洲部队,目的是进攻这些上帝的子民,打败他们。但是这些起义者依靠很大的胆略把他们打败了,而且使他们伤亡很大。更大的羞辱则是所谓软弱的中国人,打败了最能打仗的满洲人。
  皇帝失望了,决定撤回部队。底下的军官通过私下活动,跟敌人秘密对话,答应给他们很多钱,还派了人质,并给他们无限通商贸易的自由,这本来就是这次冲突发生的原因。要求他们表面上服从皇帝的权威,请求给予和平。这对起义者有利,他们足以自豪了。对皇帝则相反。”
  这就是著名的第一次金川之役,是乾隆十三年的另一件大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讷亲身为一等公爵、保和殿大学士、首席军机大臣、兼管吏户二部,为皇上亲手调教培养,十余年来“第一受恩之人”,现在成了第一“负恩”之人。他的“军前正法”,使满朝为之震惊。皇上简直就是以之泄愤、立威了。这在乾隆朝十几年时间里,还是没有过的。
  在乾隆十四年底的同一天里,刘松龄还写了第二封信,在这封信里,他专门谈到了金川之役:
  “(在战斗中)军队伤亡惨重,满洲人真丢了面子。他们的军事能力已经落下去了,他们的胆子也落下去了。
  “现在事情全部过去了。但我看不出这些满洲人还能有多长时间来控制中国?满洲人的力量已经弱了,从几个地方能够看得出来,这一次打仗就看得更清楚了。一个共同的认识,是中国人是比较容易赶走满洲人的,如果在江苏、浙江发生了什么起义的话。”
  刘松龄几乎把这称为“解放”,他的立场好像是更多的多站在了“受压迫者”的一边,强调了他们和满洲人之间的矛盾。'11'
  近人伊罗生说:传教士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感情本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尚未研究的课题。'12'在清廷钦天监任职的刘松龄,似乎已站在了清朝政府的“对立面”,像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在他笔下,皇帝有如“凶神恶煞”。乾隆之治已有十几年了,对皇帝和他的政绩,究竟该当如何评价?
  * * *
  '1' 孙文良、张杰、郑永川《乾隆帝》,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页202…203。
  '2' 赵翼:《簷曝杂记》卷1。
  '3' 《高宗实录》卷1081。
  '4' 《啸亭杂录》卷2《盛司寇》:金文淳薙髮事发,上震怒,命立诛之。刑部尚书盛安请上宽之。上怒曰:汝为金某游说耶?命与金文淳同置于法,后上悔悟,命侍卫驰骑并赦之。
  '5' 以上参见郭成康:《乾隆大帝》,中国华侨出版社,页912~917;黄爱平“从清代档案看雍正乾隆时期福建地区的传教与禁教”,《西学与清代文化》,中华书局,2008,页189~196。
  '6' 上谕:“嫡嗣再殇,推求其故,得非本朝自世祖章皇帝以至朕躬,皆未有以元后正嫡绍承大统者。似此竟成家法。乃朕立意私庆,必欲以嫡子承统,行先人所未曾行之事,邀先人所不能获之福?此乃朕过耶。”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乙酉谕,《高宗实录》卷三〇五;按:此日正是旧历除夕。
  '7' 参见郭成康:《乾隆大帝》,页721~722;或说是去帝舜庙。
  '8' 《高宗实录》卷三六〇,乾隆十五年三月戊午谕。
  '9' 费赖之(Louis pfister)《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冯承钧译,中华书局,1995,页784。
  '10' 约翰·巴罗(Barrow)《我看乾隆盛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页165~166、277。
  '11' 以上参见高王凌:“刘松龄笔下的乾隆十三年”,《清史研究》2008年第3期。
  '12' 伊罗生(H·Isaacs):《美国的中国形象》,中译本,中华书局,2006,页117。
  2。初政,重拾人心
  虽然大行皇帝走的突然了些(他年仅五十八岁),身为皇子的弘历却并非没有自己的政治主见,虽不能说是熟谙政务,但在父皇身边,也多少参予了一些政治事务(如对西南等地的用兵)。
  他很了解,先皇在世之时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其行政的“苛严”。皇帝《遗诏》中说:“向后政务,应从宽者悉从宽办理。”'1'这成为一个信号,新的政治局面,应运而至。
  这并不是后人的看法,清人赵慎畛《榆巢杂识》中曾对此有集中的记载:
  禁擅造寺观;
  命甄别僧道,
  铸宝云钱;
  禁在任守制;
  丧葬循礼;
  裁泰山香税;
  禁擅刑大臣(嗣后三品以上大员,革职拿问者,法司不得遽加三木);
  加教官品级;
  给教职俸;
  予离职封典;
  禁契纸契根之法;
  革除力役(禁工程捐派;凡工程用款,皆从正项开支);
  (提拿家属讯供)禁止株连妇女;
  官埋无名胔骼;
  加学政养廉;
  革“圆扁子”番役;
  停官俸扣荒;
  优礼大臣;
  革五城巡检;
  减盐铁税;
  出借仓谷免息;
  减贡马银;
  减热审杖责;
  罚禁粮出境;
  修浙省海塘;
  漕粮改折色(淮、扬府属运河工程);
  增京师饭厂;
  限征耗羡;
  止迎送上官;
  奖励老农。
  然所列举,远未足备,爰据《高宗实录》补充如下,其中最重要的,为禁耕地虚报开垦、禁以文字罪人等:
  (雍正十三年九月辛亥)禁陈奏祥瑞。
  (十月丁卯)申禁各省贡献。
  (辛未)严禁地方官匿灾。
  (辛未)严禁地方官讳盗。
  (乙亥)禁虚报开垦。
  (辛巳)命裁落地税。
  (十一月)禁以文字罪人。
  (十二月辛未)严饬歧视满汉。
  (壬午)劝减佃租。
  (辛卯)禁督抚无故传唤属官等积习。
  (乾隆元年)重举博学鸿词。开乡会试恩科。
  (正月乙卯)禁盐捕私扰,失业穷黎,易米度日,不上四十觔者,不在查禁之内。
  (二月戊辰)禁派绅衿杂差。
  (甲戌)定江南、浙江佐杂养廉。
  (六月癸未)给京员养廉。
  (乙酉)禁百工当官贴费,及短发工食,或竟不给发者。
  (丁亥)禁四川私派番民。
  (戊午)定给穷苦佐杂回籍路费。
  (庚寅)优礼生员。
  (八月丁丑)加在京文员俸。
  (丁丑)添给旗员空粮。
  (戊寅)广陕甘武举解额。
  (九月庚子)命各省秋审情实人犯,停止勾决。
  (甲辰)定披甲人凌虐遣犯,并免职官生监等为奴之例。
  (十月戊子)命岁征银钱并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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