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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底层呀的,我也许是心态上老化了吧,实在提不起兴致来了。我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很好,我真的很喜欢当个兵,当个好兵,在费经理这样的好官儿的领导下做好自己具体的工作,我喜欢这样。”
我在旁边憋不住说道:“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
安仲笙不屑地看了我一眼:“那想当元帅的士兵就是好士兵啦?拿破仑的话也未必就是真理。有的时候当兵其实更难,那些当惯了官儿的人,你再让他当兵他就当不了,能做个不想当官的好兵,其实很难得的!”
我看看穆总,希望他驳倒安仲笙,却见他望着安仲笙怔怔发呆,安仲笙好像也感觉到穆总的眼神,哈哈一下说:“缪谈,让穆总笑话。”
穆总出神地看着安仲笙,突然问道:“问题是,在这个现实世界里,想当官的人其实是多数,你觉得这是一种什么现象?”
安仲笙说:“欲望。可是真正实现了这个欲望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痛苦,其实人的欲望最根本的还是自我肯定,由于对自己没有信心,才需要外在的东西来支撑,官位就是一根最有效的支柱。”
穆总点着头,突然问道:“你叫安仲笙?还有没有其他的名字?”
“有,”安仲笙说,“在电话里,我叫方圆。”
“哦,”穆总点了一下头,又摇了摇头,“我看这样,”他说,“你先去上班——不然你的客户该等急了。关于我们这个决定,你再考虑考虑,当然,我们还是要尊重你的意见。”
“好的。”安仲笙站起来告辞走了。
我问穆总:“你就这样把他放走了?”
穆总笑道:“不放他走,你还把人家捆在那个副经理的交椅上吗?”他又说,“我看还是算了吧。这个人,就是让他到总部干我这个职务,他也许都不会干的。”
“为什么?”
“这就是你的阅历问题了,你的生活中可能没有出现过这号人,他们属于另类,他们所追求的和我们不一样。这种人也很固执,他所决定的事情,一般是很难改变的。”穆总若有所思,一只手下意识地轻轻拍打着沙发扶手,突然问道,“昨天,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到昨天,和这个安仲笙也有关系呢!”
“哦?”穆总惊讶地望着我,“和他有什么关系?”
我说:“我不是今天要上任了么?就想打电话来监听一下,看看现在他们是怎样一个工作面貌,结果你猜我听到了谁的声音?我听到姜姐来做临终留言。”
接着我把昨天我听到的以及到桥上找姜婉珍的经过和他讲了一遍,穆总听得目瞪口呆,他叹息一声,低下头,很久才说了一句:“真是苦了她了!”
不知为什么,听了他这一句,我的鼻子倒有些酸酸的,我也叹了一声,说道:“你们这些男人们呀!……”
穆总巴巴地望着我,问了一句:“小楠,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很坏的一个男人?”
“也不是,”我说,“其实我也说不清,在我眼里,男人好像都一个样吧。”
穆总一下子又把头埋下去,不说话了。
我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一下,我说:“好了,该下班了,我们走吧?”上了电梯,我轻轻地嘱咐了一句,“一会儿,你去看看姜姐吧!”
“嗯,”他点点头。
今天下班有点迟了,我孤零零的一个人出了公司大门,也不想打车,很想走一走。
C市是个浮躁的城市,车多、人多、喧嚣多,几乎每一条街都是闹市,我看着划过身边的人流,发现竟有不少卖花的人,抱着一束束大红的玫瑰,在满街捕捉着兜售的对象,我看到也有不少情侣相挽着、相拥着在街上游荡,其中很多女孩子一手捧着红玫瑰,一手牵着男友的手,显得幸福无比。羡慕的同时,又生出一丝丝可笑来:是的,女人真贪也真傻,一束玫瑰就会让自己忘乎所以地幸福好久。我突然想起,今天是七夕,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现在被当作中国传统的情人节了。这愈加让我显得孤独起来,索性放慢了脚步,仔细旁观。
七夕这天没有喜鹊傍晚时我在C市大街上移动缓缓涌进人浪像一条灰色的鱼想起了“蜉蝣”
想起了“沧海一粟”
想起了“共性与个性”
想起了“人与社会”
大大小小的音响比谁的分贝高通俗民族一齐上阵还有人等在那里发广告单“电器减价”
“化妆品打折”
“洗脚免费”
火锅!玫瑰的芬芳!
大家一齐声嘶力竭地喊有人在当街笑有人在靠左行有人在吐痰有人在哭泣有人在超市外拥挤有人在撕扯有人在拥抱每张脸都是菜青色吃的那么好却营养不良七夕、七夕七夕、七夕七夕快乐!
人间的快乐自有鲜花装点牛郎织女和那道巨大的银河还没有出现这是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写在她QQ空间里的诗句,我突然想了起来,记得她说,这是一个无厘头的时代,生存着一帮无厘头的人们。
手袋里的电话响了,我以为是小曼要我快点回去吃饭,电话里却传来一个男声:“小楠,七夕快乐!”
“哦,”我心里霍地一紧,“是你呀,你也快乐。”
“非常想你!”
“是吗?”我说,“可是,很遗憾,我没有想你。”
“怎么?有男朋友了?”
“没有。”
“那,过来和我一起过个节吧!小楠,我们已经四个月没在一起了,真的非常想你!”我知道他说的“非常想”的含义,我停下了脚步,不能否认,我动心了。“过来吗?”他又问。
这个男子叫吴青云,是我到C市第一次打工的同事,他长得浓眉大眼,比现在那些走红的港台明星要漂亮的多,在那个公司,暗恋他的女孩子很多。我刚来C市的时候在工作生活上极为艰辛,他给了我很多照顾,我也经常接受他的邀请一起出去兜风,后来在他的住处,他成了我第一个男人。
那时我就以为自己是他的人了,干脆和他住到了一起成了事实上的小两口,但是,我们出了表面上的金童玉女般相配,在其他领域没有任何相契的地方,我喜欢安静,他却偏要把音响开的震天彻底,让他关上,他便在家里呆不住,往往喝的烂醉如泥才归,他是高中毕业,其实我不在乎他学历多高,也不要求他知道多少,但是他却总是觉得自己很渊博,在邻居面前、同事面前、我的同学面前夸夸其谈,惹出不少笑话。背后的时候我就让他少说话,他听话地点头答应,可是到时就再不由己。最难以忍受的是他不准我和男性说话,而且经常用跟踪偷听的方式来侦察我,甚至直接找到对方警告人家,为此我们曾经大吵,甚至动手。
我们唯一能够默契一时的地方大概就是在床上了。但是这仅有的默契最后也不存在了,以至于我已看到他那张脸就觉得讨厌。所以办事儿的时候我必须要灭了灯才能投入,那张脸不是很好看吗?但我说不出为什么会讨厌,后来安仲笙说的一番话才让我恍然大悟,他说;我们看一个人美不美,开始往往注意的是形状,但是后来,他的音容笑貌、他的语言表情、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全面地更准确地反映一个人的全部,这就是一个人的形象,形状是死的、暂时的、局部的,而形象才是活的、全面的。是的,吴青云只有一个看上去还算美的形状,当我看清他的形象的时候,我的心里就越来越排斥他了。
就这样,我还是和他分手了,虽说是我如愿以偿,但在离开那个住了两个月的小屋时,我还是哭了。毕竟,我也曾经给了它很多的寄托。
后来听说他给一个大他两岁的富婆同居了。
分手之后,我们又聚过两次,一次是前年的春节,一次是这一年的情人节,我们都是孤独的人,毕竟曾在一起相拥,我告诉他,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简单的一个字:性!除此之外不要有任何奢望。他当时奇怪地看着我,说:你变了。是的,我不管其它,我只要迷醉,只要痴癫,只要快感,那一刻,你只是我的工具,是我相互取乐的搭档,你必须带上哪一层薄薄的薄膜,让它将你我分隔开来,我不要灵与肉的合而为一,我只为调节一下内分泌的代谢!
是的,我也有荷尔蒙,也有新肾上腺素,那是第一个给了我快感的男人,我看他,就像是武则天看她的男宠。一旦我有了那个能和我灵肉相契的人儿,就让这个男宠在我心里彻底死去。
我就这样,拼命地寻找理由为我和他之间的所发生过的进行辩护,也在为再去和他苟且说服自己。
我矛盾着,我说不清自己,我常常暗自发问:性和爱分得开吗?
那边电话里,他还在问:“你说呀,来不来嘛?”
爱情的希望
我说:“来不来,来不来……没完的问!不回答就是不想去!”
听我发火,吴青云知道有门儿,连忙说道:“你来嘛!要不我去接你?今天七夕,我那个黄脸婆也不知又和哪个相好的去厮会了,多好的机会,就留给你我了!”
说实话,我正在往去他那里的车站赶着,一听这话,我突然站住了,我说:“和你讲实话吧,我正在等我们亲爱的来接我,现在他车来了,再见!”挂了电话的一刹那,我觉得自己很贱很贱!我觉得自己是在对着一碗已经馊了的剩饭动心,而且这剩饭还是从另一个女人嘴里掉出的渣子!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比梁佳英好不到哪里!我掉转头往回赶着,我迈着大步,呼呼地往前走,泪水一股一股地涌出眼眶,我不擦,也不管路人诧异的目光。
屋子里有电视的声音,小曼在家,我掏出纸巾,轻轻沾了沾脸上的泪,又强迫自己笑一个,我开始敲门,小曼把门打开,一阵飘香传来,我上前抱住她,喊道:“老婆!做了什么好吃的?”昨天在床上开玩笑,她就说过不想嫁人了,要给我当一辈子老婆,问我干不干。记得早晨走的时候,我还说了声老婆再见。
小曼回应着:“死鬼老公,也不早点回来!让奴家一人苦苦等候!”
我抱着小曼纤细的腰肢,那一刻我真想在她怀里也嚎啕大哭,但是我没有,我只是拍了拍她的后背,我说我先洗个澡,累死了!于是我一头钻进了卫生间。
我将温度调大,把水开到极致,我想让那急速喷射的水线钻进我的体内,将我里里外外东冲洗得干干净净!
我再一次站在镜子前看我的身体,那坚挺的胸部,两个乳头高傲地翘起,一片洁净乌亮的黑色草丛里,隐藏着我那圣洁而神秘的温泉,那里有琼浆玉液,等待着属于它的探秘者。
我抱着前胸,我对着镜子,我在心底里呼唤说:我心爱的人儿,你在哪里?从今伊始,我会好好地守护者这片领地,为你,也为我自己。
“老公!快点儿!菜都要凉了!”小曼在喊。
“来了!”我答应着,擦拭完了,看到镜子里自己已经容光焕发,又对自己笑了一个,这才穿了衣服,从里面出来。
小曼准备了酒。我坐到桌前,端起放在我面前的酒杯,正要祝她节日快乐,桌上的一盘儿凉菜印入我的眼帘,“天呢!三苦?”我放下酒杯,先拿起筷子吃了一口,“哇塞!很地道!”我喊着。
小曼得意地看了我一眼,说道:“贿赂贿赂你啦!来,老公,”她端起杯,“七夕快乐!”
“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