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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担心我?”凌云咧开嘴直笑。
“我的确在担心你。”他承认。“凌云,自由自在或许是你一心追求的生活方式,但多少都要考虑到旁人的心情,接受你的人是你的朋友,自然会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有所感受,你不能不顾,这是朋友的基本道义。”
“顾及太多就会像你一样,做什么事都绑手绑脚,很麻烦。”
“完全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宁可自私。”
“别说孩子气的话。”她如果自私就不会为洁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你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会放着我不管,哪还会替我扣扣子。”
闻言,凌云紧忙松手退开。
“我……”这家伙什么时候口才变得那么好?“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照理说我该帮你。”
“别嘴硬。”
“唉。”怎么回事?他突然变得很了解她!凌云心里直纳闷。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对她而言很陌生,处于被人看做是特别存在、总是被特别的目光注视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为他又是一个把她当成特别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却没想到随着认识的时间愈长,他愈来愈了解她,也愈来愈不一样。
原本是只顾虑别人感受宁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自己与别人的感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不委屈自己的范围内考虑别人的感受,逐渐成熟起来。
相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长进?
“不饿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骆仲齐递给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凌云接过,目光迷惘,表情像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遇上你之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骆仲齐据实以告。“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让人改变自己的特质,在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几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欢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气息,在这同时,也会被你傅染到一点──我行我素。”
“你说这种话好象我是病毒,传染一种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这么说我不反对。”
“哼。”
两个人就这么静了下来,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后,凌云先开口:“我还是会去找雷克。”
“我不认为你会听我的话。”
“我喜欢他们。”凌云坐在习惯的窗口,晃动双脚,眼眸闪过晶亮的兴奋。“拥有理想的人很伟大。”
“理想?”
“他们立志成为扬名国际的摇滚乐团。”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好象在说自己的事一样。“雷克的唱腔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吉他手莱恩简直就是吉他之神,贝斯手班最擅长调和,鼓手莫凡斯强烈的节奏感会让人的血液沸腾,他们一定会成名,可惜少了个键盘手,我想杨凯应该可以胜任。”
“你打算设计杨凯加入?”还想从他这里挖人!
她点头。“杨凯自己也老说没人了解他的音乐,虽然他看来玩世不恭,可是私底下对音乐他可是认真的。”
“你──雷克并不喜欢你。”他介意地说。
“我知道,但是他讨厌我并不表示我就不能喜欢他。”第一次在Sky Pub听到他的歌声就迷得不得了,希望更多人听见这样的音乐,哪管得了他讨不讨厌她。“遇见一个讨厌我的人也满有趣的。”
“我的名字里有个『云』字。我喜欢四处旅游、喜欢飘泊、向往流浪,随心所欲到世界各地──我上辈子一定是吉普赛人,嫌旅行的地方不够多,所以这辈子继续未完的行程。我渴望遇见不同的人,看与自己不同的人生,各国景色倒是其次,我喜欢遇见不同的人,知道他们背后的故事,这些让我觉得精采,不管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的人,我都很有兴趣认识他们。”
“一旦你觉得没有兴趣的时候──”
“我就会离开。”
“不会舍不得?”骆仲齐闻言不由得心慌。
凌云垂下头,直到一只手来到眼前托起她的脸,看见他凝视自己的严肃表情。
没有人问过她这种问题,只是每当她离开一个地方就有人怪她冷漠、怪她没有感情,从没有人问她会不会舍不得,他这么问让她不知道该怎么答。
迟疑之间,温暖的唇缓缓靠近,她回神,身子向后倾的速度赶不上唇瓣接近的速度,瞬间被含进带有热可可甜味的嘴里。
只是轻轻一吻,就让人意犹未尽。
骆仲齐退开,等待她的反应,见她没有抗拒的意思,忍不住又迎上前吻住她。
这回,他再也不客气,以湿润的舌舔开她唇瓣,探入同样有热可可甜味的芳香里深吻,吸吮共有的甜腻气息。
一吻结束,两人气息都不平稳。
“为什么吻我?”
长指将她颊边的细发勾拢到耳后,凝视让他愈来愈难以移开的容貌,骆仲齐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激动:“我喜欢你。”
才刚理解自己喜欢她的事实还分不出是何种喜欢的当头,就听见她决然说出“离开”两字,那么习惯和自然的口吻,让他有种她随时可能一声不响、决然离开纽约的错觉,这场错觉卷起的狂风将这层迷惘的烟雾狠狠吹开,看清藏在迷雾底下的真心。
他喜欢她,以男人对女人的立场喜欢她。
“我第一次被人吻。”只有吻人没有被吻的经验,凌云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才算正常。
骆仲齐回过神。“我第一次主动想吻女孩子。”
“难道你平常想吻的是男孩子?”
“凌云!”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有心情调侃他!
“你是第一个能吻到我的男孩子。”平常要是有人敢动歪脑筋,都会落得凄惨下场,没人能在她没有允许之下碰她。但是她没有拒绝他,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意外。
骆仲齐倾身向前舔过她的唇,然后退后。“为什么不拒绝?”
“你,要我拒绝?”她迟疑问。
“我不要,或者该说我不希望你拒绝我。”将坐在窗口的凌云搂进怀里,骆仲齐情不自禁低喃:“我希望你接受我的感情。”
“你受不了我的。我不是一般温柔可人的女孩子,我学不来体贴,也不会为了爱情改变自己什么,正确的说──我不习惯付出,谈恋爱不适合我。”
“不试,怎么知道?”知道她不是拒绝而是害怕事后的结果,他尽力说服:“我不要求你为我改变,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在看清你的性格才喜欢上你,因为认识你才产生的感情,又怎会希望你变成温柔可人又体贴的女孩?”
“我不会付出。”她知道爱情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就可以圆满,更清楚自己惯于接受、吝于付出的性格。“别跟我谈感情,那会比当苦行僧还苦。”
“不试,怎么知道?”还是那句老话。“你讨厌我?”
她摇头。“我喜欢你。”感情必须坦白,但是坦白归坦白,谈感情是另一回事。“虽然喜欢你,但我不是适合谈感情的人,你会很辛苦。”
“只要我知道你喜欢我就够了。”骆仲齐难掩兴奋吻过她的唇。“我不要你对我付出什么,只要接受我给你的就好。光是你喜欢我这点就足够让我对你付出。”
“你到底还是个滥好人。”不要求她付出,只要她接受他付出的一切!他知不知道这样的恋爱谈起来有多辛苦?“别闹了。亏你年纪比我大,还说这么天真的话,傻子都知道感情不是一方付出、一方接受就可以成就的。”
“你是害怕谈恋爱,还是自知不适合谈恋爱?”
“什么意思?”一向惯于剖析别人的凌云突然变成被剖析的对象,说不惊慌是骗人的。
“如果是前者,我要告诉你不需要怕;若是后者,我会说没有人不适合谈恋爱。”所谓的怕只是因为对感情的无知萌生的恐惧,只要敢试,就不会再怕;而不适合,他也曾一度认为自己不适合谈恋爱,到最后还是情不自禁动心,喜欢上独特的她。总之不管她是基于前者还是后者的理由不愿和他交往,他都会让她点头。
既然彼此喜欢,何必为这种理由拒绝更深入的交往?
怎么样他都有话能说。“你太执着了。”凌云叹气。在他灼人的目光下,她根本无处可藏,从他的眼里她可以读出今天不管她的理由是什么,他都不容许她闪避这一段感情。
“这是我的优点。”
“令人讨厌的缺点。”她说,额头贴着他的。“我讨厌被束缚。感情就像一条无形的锁炼,每一个说喜欢我的人,满脑子只想要把我锁在他们身边紧紧的不放,那会让我窒息。”
“我不会,我要你像平常一样自由自在。再说,我根本不认为两个人要朝夕相处才叫做相爱。”
“也不能试图改变我。”她认识的情侣总在恋爱期间像变一个人似的,问原因多半是为了应和对方的要求。她不要变成那种跟傀儡无异的人。“我也不会要求你做任何改变,希望你是原来的你,我也是原来的我。”
“这我同意,只是彼此之间还是有该妥协的地方,感情的事除了原则还需要妥协,这一点你不能说不。”
“我知道。”她反手搂紧他,被他一逼,什么感情都藏不住了。“早知道就不接近你了。”
“凌云?”
“打从第一次见面就知道自己有可能会喜欢上你,偏偏老是遇见你,要不就是被扯入有关于你的事,变成现在这样,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收拾。”她嘟起唇,对冥冥中无法控制的缘份十分不满。
骆仲齐闻言,被她幼稚的表情逗笑。“顺其自然不就得了。”
“也只能这样喽。”她说得无奈,被抱她的人揉乱一头长发以示薄惩。
“我有个问题。”
“什么?”
“你怎么知道自己有可能喜欢上我?”
她朝他甜甜一笑,简单回答:“女人的第六感。”
“詹姆士。”
“老师?”棕发男同学回头看清叫住自己的人,和朋友笑闹的脸色倏地收敛,化成正经。“请、请问,有事吗?”
“有点事想和你私下谈谈,不知道你方不方便?”
难道是关于他的学分?“方、方便!当然方便!”知道自己成绩危如累卵的詹姆士要朋友先走。
待朋友走光后,他的老师开口:“我们到合适的地方再谈。”
“是的。”谨慎口气不变,詹姆士小心翼翼跟在老师后面,走进校内一处鲜少人至的谈话室。
“老师,请问是我的成绩出了问题吗?”
“这个不成问题。”老师和气笑道:“只是老师有一件小事需要你的帮忙,只要你愿意帮我,这学期的成绩我敢保证绝对让你满意。”
老师的意思是──“要我帮什么忙?”
“很简单……”老师低声在他耳畔说出这件小事。
“就这么简单啊!”还以为有多难哩。詹姆士放心地笑开。“老师放心,这点小事我一下就能搞定,但是为什么要──”
“你别问,老师只要你帮这点忙。”
“帮了之后,我这门课的学分──”
“一定让你满意,用不着担心。”
太好了!“那我立刻去办。”
“麻烦你了。”
“不会,这是应该的。”詹姆士蹦蹦跳跳离开。有了这个学分,至少他还能留在学校不会被赶出去。
只是一点小忙却能保住他的学生身份,何乐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