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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我觉得她真的好努力。在年长女人如何对待比自己年轻的潇洒男孩儿问题上,她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榜样。
首先她从发型、时装上斟酌了又斟酌。若打扮成可爱的女孩儿模样,会受到女性杂志的非难,而且也无法与活蹦乱跳的年轻女孩儿相比。因此,她才这样定下了自己的装束:身穿成熟的礼服,头发松松地编成三股,借以显示不忘少女般的活泼。而且打扮时,她还不忘记把胸部敞开得相当低,要问原因,那是因为她那种滑润光泽的肌肤是三十几岁的女性所特有的,二十几岁的女孩儿还没发育到这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她的眉毛也不像以前那样挑得很高,妆也化得较以往淡一些。
而且,她最煞费苦心的是如何与SMAP交流。做法有几种,首先是故意大声对他们感叹:“呀!我女儿沙也加最崇拜你们SMAP了!我总是和女儿一起看你们的演出啊。下次一定去听你们的演唱会哟!”
这种手法是岁数大的演员或歌星常用的一手,不过总显得阿婶气似的。作为一个超级大牌明星,圣子似乎可以有另外的选择,虽然这选择会有点冒险。
无须进行调查,SMAP的每一位成员对圣子的黄金时代都了如指掌。他们当时都十岁左右,大概曾有过在电视机前与位居“十佳排行榜”第一位的圣子一起唱《野蔷薇的练习曲》的经历吧。因此,他们应该会保持着对她的这种敬仰。圣子决心在这上面赌上一把。
也就是说,她断定作为一位成熟而受人艳羡的女性登台亮相,远比撅着嘴装小女孩儿要明智得多。这种想法似乎能够成功,而实际上做起来很不容易。因为到了我们这么大的年纪,已经意味着退出了舞台,意味着无所谓胜负。当然要做出一副退出的样子,但这对于女人来说心情是相当难受的。
很久以前有一桩事,我刚刚走出大学的校门,未能找到工作,终日闲逛,无所事事。现在想来不可思议,我竟然把刚刚不是女子大学生的自己完全当成阿婶了。
而从那时起,我就喜欢照顾年轻的女孩儿。因此,简易公寓的女子大学生们都称呼我为“林姐”,那是对我的倾慕。但是,这是个很倒霉的称呼。尽管我比她们只大个两三岁,可自己无形中不得不做出一副阿婶似的派头。
她们住的地方经常有同年级的男孩儿前来玩耍,这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群体,我也被纳入其中。群体中有位特帅的男孩儿,可“年长”、“姐姐”这类词语枷锁似的束缚了自己。
那个时候我陷入了困惑之中,是和隔壁的女子大学生竞争呢,还是作为一个年长女人超然处之呢……于是我选择了后者。啊,是的,我记起了与早稻田男孩儿的约会!他们学校学生自己搞的戏剧部有公开演出,他约我一起去看。
“和我这样的阿婶一起去,真对不住。”
我一个劲儿地道歉。
“你不少同学要来吧?要是有谁问你‘那个女人是谁’,你就说是个亲戚大婶儿。”
如今考虑起来,我和他们仅有三岁之差啊,三岁,三岁呀!为什么我竟做得那么卑微!时至今日我仍悔恨不已。
你们要问我究竟想说什么呀,那就是年长的女性对年纪小一点儿的男孩儿应该这样对待:“我是年纪大一点儿,又与你们活动于不同的舞台,可在我跟前,你们无法比拟的帅哥可是蜂拥而至啊。要说呢,我是很有吸引力的,你们努力接近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到时候我会考虑考虑的。”
这样的信息是必须不断地通过自己播散出去的。既保持自尊,泰然处之,又要在什么地方留给人家一些空隙。圣子这一点就做得漂亮。
歌唱时有SMAP跟在屁股后面,那种感觉可实在爽!要是能在卡拉OK里这么唱上一回,就是叫我死也心甘情愿。完了,完了,到头来还是把自尊丢掉了,唉,我呀!
14 “争锋”与“不伦”
有一种观点说,世上最让人开心的恋爱形态就是“不伦”①。
这话似乎有道理。托了这种观点的福,我的小说也成了畅销书。所谓“不伦”,一般是指独身的女孩和有妻室的男人的组合。这种时候女孩儿并不怎么占便宜。越是真心实意就越是痛苦,结果就出现了那个OL烧死不伦对方老婆孩子的例子。觉得婚外恋既开心又有美容效果的多是已为人妻的女人。我的周围就有几位。她们都变得肌肤柔嫩有光,漂亮了许多,也许搞婚外恋比去美容院收效还要显著。
我常去的那家美容院的先生说:“总之快找个喜欢的人。”
她告诉我:“就算没有男女关系也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和男人约会。前往约会地点的时候,你瞧瞧镜子,那一段时间里女性荷尔蒙肯定会加速分泌许多!”
我虽然已为人妻,但可以约会的男性朋友也还有几个。可是,也许是我的命吧,让我能为之心动的却没有一个。其中有一个长得特酷的商社职员,尽管我老早就看上了他,可他爱他妻子爱得要命,与我一起就专谈他的妻子,所以我感到腻歪透了。
婚外恋姑置勿论,现在谈谈正常范畴中的恋爱。不管怎么说这种恋爱中最让人兴奋的就是在群体交际里“争锋①”称雄的那个家伙了。这种交际方式会产生不妨称之为“迷你②不伦”式的效果,会令人心跳加速热血奔涌。在这个交际群体中,不妨把自己以外的女性当一号男孩儿的“正妻”,这样一来说起来就容易理解。不能说“正妻们”对他怀有特别的爱情,但她们最痛恨的是他成为别人的俘虏。想方设法钻她们的空子,贴上一号男孩儿,这种带有冒险意味儿的事,实在是刺激到了极点。
最近的年轻人总爱马上就搞“独立宣言”,希望自己的关系得到大家的认同。但是,事情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有公司关系啦,群体中有原来的恋人啦等等,公开出来颇有不便。不过,这种不能公开的交际相当有意思。
两个人之间的眼神和暗号只有当事人才能读懂,多有趣。更为有趣的,是那些“正妻们”亦即这个群体中的其他女性都被蒙在鼓里的时候。
“那个女孩肯定对你有意思。”
“哪有那样的事啊。”
“嗯,我可看得出来。如果和你的事败露了,我会被人憎恨的,我好担心哪……”
什么呀!其实根本就没有担心。那话只不过是用来在他面前撒撒娇,和他说着玩的。如果反过来假设自己是群体中的“正妻”,听到了上述这样的对话,恐怕会气死。这种事情,我有很多痛苦的回忆。从年轻时候起,自己就常常处于“正妻”的位置……算了,别再发牢骚了。
恋爱的人谁都有觉得不可思议的事。那就是交往一开始,关于男方的各种评价就会一窝蜂地往你耳朵里灌,并且往往都是些负面的流言蜚语。
当然,大概也有耳朵变得敏感起来的关系。可是,为什么这类评语老是被我听到呢——这样的疑惑会不断涌上心头。
其中最让人生气的是有女孩对自己说:“我曾经是他追求的对象。”
不消说,“正妻们”的嗅觉相当灵敏,只要她们觉得“这两个人似乎有点儿不对头啊”,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这么干,所以好可怕。
我的一位友人刚刚陷入和某位男士的恋爱关系之后,与女友们相聚在一次派对上。这些女友在她面前突然提出她男友的名字,接着开始势如贯珠地说他的坏话。
“我当时其实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是他死乞白赖地缠着我。我是越来越烦他哪……”
据说我这位友人从那以后就特别厌恶她的那些女友。
女人是绝对不会憎恨追求过其他女人的男人,其实她们最最激烈憎恨的倒是被男人所追求的女人。这一点真叫人无可奈何!
我的年轻朋友当中有一位还算招人喜爱的女孩儿。她身为OL,经常在AA制的交友晚会上抛头露面。据说她很受男孩儿们的青睐,所以与男孩儿成双配对的总是只有她一个。在大多数场合,她都与交际群体中出类拔萃的一号男孩儿关系至密,但是,她有个新开的毛厕三天香的坏毛病。然后就是围绕这个男人的几番唇枪舌剑,一个群体便四分五裂了。这种情形当然是个不好的例子,不过,群体中的“争锋”交际,确实其乐无穷。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以如此清晰的方式导致出的“竞争中标”形式,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骗骗那些女友们,背地里涮涮她们,再耍些恶意的小手段。是的,这是应受良心苛责的呀。这种方式在成人之后就会变成不伦的形式。我不是经常说过吗,一帆风顺的普通人所拥有的波澜不兴的恋爱太没意思了,至少应该凭借“争锋”往恋爱中加点儿大人的佐料,这样做才算没白在世上走一遭。
15 我做发型
经过那次个人美容辅导后,我的化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每当碰到朋友们的时候,她们都夸奖我:“林小姐,你妆化得好洋气啊!”
那次个人辅导还给我养成了认真整理发型的好习惯。也许有人说,自己给自己做发型这件事不是谁都会的嘛,可是,对于笨手笨脚的我来说,多年以来这事都让我感到非常棘手。每当去美容院剪发时,我都向理发师要求剪随便用手就可以打理的发式,但是,光靠手指顺一顺就想整理出漂亮的发型简直是白日做梦!如果是年轻而又漂亮的女孩儿,头发随随便便、毫不讲究,那是“顺其自然的发型”;可要是我呢,就只落下个蓬头散发。因此,每逢对谈和采访之前,都要火速奔向美容院。多的时候,每周得去四次。
“林小姐,年轻人让美容师剪了发之后,都自己会吹整发型。您也试试?”
美容院的人这样告诫我。我为什么这么不会吹整发型啊!大伤了一阵子脑筋后,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梳子。我甚至邮购了专业人员使用的价格高达一万日元的猪毛卷发梳,可我不会灵活地使用它。手腕儿一反一转卷动毛梳的动作,我就是学不会。也许平时自己整发型的人不相信,我在美容院里面对镜子时,总是聚精会神地盯着美容师手的动作。那动作看上去真是不可思议,用发梳随意撩取少许表层头发再轻轻往里一卷就把头发向内卷好了。究竟为什么他能做得那么巧妙?我这个“整发外行”被搅得心烦意乱。
去年二月,我去了纽约。在那儿,我最期待的就是去美国的那种大型又便宜的日用品商店。那儿的日用品商店有如日本的MATUMOTOKIYOSI①,可爱有趣的小物件多极了。
一次,我正在店里选购一个印有唇印的化妆包和许多其他日本见不到的各种化妆品,这时,玻璃柜台上的录像机正好在播放一个新型卷毛梳的宣传广告。画面中出现的是一个似乎和我一样笨拙的女人,头发被卷毛梳扯着,脸上的表情仿佛正要哭出来。
“你是不是每天都在为吹风而烦恼呢?喏,为了这样的您,一种全新的吹发用卷毛梳问世了!”
广告在进行这样的解说。那个卷毛梳呈球形,所有的方向都装有梳齿。也就是说,手腕儿用不着翻转就能吹整好发型。价钱只有一千日元左右,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立即买了下来。我觉得自己买了个特划算的东西,只是材料是塑料的,稍嫌过轻,吹整头发时缺乏手感。
可是这东西用起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