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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老人家轻咳了几声,手指攫住楚朝歌的衣袖。
鼎的下一任主人?
“你刚才不许我碰,现在又说我是鼎的主人?”楚朝歌的目光在鼎上打转了一圈。
“这座鼎认主人的,若不是它的主人,乱碰只会暴毙身亡。我的妻儿即是因为不小心摸到鼎而枉死的。”老人说话的口气极为严肃。
开什么玩笑,如果器物都会认主人,那些窃人财物的偷儿,不用官府审判就会自动暴毙啦。唉!行走江湖这么久,果真是再荒谬的谎话都有人扯。看来,这老人还真的急欲将鼎脱手哩。
谈话之间,几片乌云袭上他们头顶,炙热的阳光一黯,楚朝歌开心地叹了一口气——
嗯,凉快多了。
陡地,天空吹起一阵大风,他搓了搓双手,居然觉得有点冷。
“鼎……鼎……”楚朝歌指著鼎结巴得说不出话。
它真的“又”闪过一道红光!
“年轻人,你愿意成为鼎的主人吗?”老人开口问道。
“你为什么要把鼎给我?”楚朝歌追问道,已然恢复了平静。在“她”身边经历过那些奇特之事后,奇风怪浪是吓不坏他的。
“它认定你是下一任主人!”老人说得理直气壮,一脸的严肃。
“呵……是啊。”楚朝歌点点头,仍不是太相信他的话。人间的骗子从没少过。
老人八成想把鼎卖他,所以才编了这么一套有缘人的说法。那红光八成也只是骗人的戏法。
“这鼎名为‘许愿鼎’。此鼎的主人,可以许上一个愿望。”也许是看出他脸上的不置信,老人开始解释。
“那你当初许了什么愿?”楚朝歌随口问了句。真有神力,老人不会落魄至此。
“我希望有永世的生命。”
“永世的生命?”楚朝歌的声音卡在喉咙中,眼睛在老人的脸上瞄了瞄。
这人看起来的确像活了许久、许久了!
“没错,永世的生命。我得到了永生,却未曾许愿不老。我是活著,却也只是活著,我可以呼吸,却无法阻止我的衰老……”老人含著泪望著他,彷若溺水者紧捉著唯一的生存希望。“总有一天,我的身体会无法动弹,我却只能被困在这个身躯里,一年、十年、百年……”
老人的话教楚朝歌硬生生地打了个冷颤。
好可怕的情景如果这些话是真的话!
“滋滋”闪电划亮了天际,在浓密绿荫中投射下诡异阴影。
“轰”地“声,巨雷从天空中狠狠地射出,倾盆夏雨开始砸在楚朝歌的头上。
僻哩啪啦的雨点,砸得人脸颊发痛。楚朝歌快手想扶起老人,不料老人却反拉住他的手,不让他移动。
“鼎……”老人的手紧捉住鼎。“你一出现,鼎就发出红光。你是鼎的有缘人,我求你接受它吧!”
“你的鼎要卖多少钱?”楚朝歌在滂沱大雨中放声喊道。天下没有不劳而获之事。
要命,这雨砸得人真痛!
“鼎不能卖钱,但是它能实现你的愿望。”
“是啊!能实现我的愿望,却不要我任何一个子儿。”他才不信!
“我老实告诉你,得了此鼎之后,可以得到一个愿望,但没有人知道鼎会在何时准许你的愿望。所以你每次必得在每次许愿前,谨慎地想好愿望。”老人解释著。
“那就是说,如果我随口说了句‘希望能多一只手帮忙做事’,那我就会多一只手出来?”楚朝歌大惊失色地说道。虽然对这座鼎的神力还是半信半疑,不过多防备一些总不会有差错吧。
“没错,我当初就是因为妻子少我三十余岁,我随口戏言了一句希望有永世的生命,所以才苟延残喘至今。”
“这怎能称之为许愿鼎?这该称为‘害人鼎’吧,若实现了些莫名其妙的愿望,那我岂不亏大了?况且,要是我的家人不小心摸到这鼎,还可能会疯掉!我没事惹上一个噩运做什么?”他很想斯文地向老人家解释他不想要这座鼎的原因,无奈太大的雨势让他只能披头散发地在雨中破口大喊。
“只要是凡人就必定有其愿望,小兄弟难道没有吗?”
老人的话砸到楚朝歌的心里,他静默地停下所有动作。
他,毕竟只是个凡人!
沙红罗的明艳容颜忽地跃上楚朝歌的脑海,他握紧拳头,在闪电划破灰暗的天空时,与老人对望著。
这座鼎若真能成就人的心愿,他希望她一辈子陪在自己身边!
“收下这个鼎,就当帮忙我解脱吧!当鼎找到下一任主人时,前任主人可以选择死亡与否,这样所有愿望皆会落幕——我唯求一死啊。”老人家说得声泪俱下,双手紧紧地扯住楚朝歌的手不让人移动:“你好心有好报,一定会实现一个好愿望的。”
老人哀鸣的声音夹杂在大雨中分外地凄厉。
“老伯,我们先进去躲雨吧!”雨下得更大了,楚朝歌全身已无一处不湿透。
“除非你答应我,否则我不起来。”
若鼎能让她回来,他会如何?当脑中转过这个念头时,楚朝歌的心意已然彰显。
他扶起了老人,在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神中——
点头。
他要找到她!
******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楚朝歌闭口口祈祷。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二次。
我希望再见沙红罗三次。
“我说,我希望见到沙红罗!你听懂了吗?”楚朝歌狂吼出声,气得咬牙切齿。
啪!他伸掌挥到鼎上——
“咚……”鼎掉到地上,滚了两圈,闪亮的光彩彷若与他对瞪一般。
“臭小子!”楚朝歌吹著自己发红的手掌,这番暴戾的行为还真是被她影响的。“我是你的主人,你不依令行事,该打。换成是她,你可能会被打成一堆废铁。”
他用脚尖轻踢著鼎,将它当成布团滚了两圈。
在鼎被移交他手中之时,老人去世了,带著微笑离开人世。
亏得遇见了她之后,神奇之事亦见了不少,否则怕不在破屋中吓得呼天喊地吗?
她,应该还在京城吧?她还未找到鼎,不会离开的。至少他是这么渴望著。
那天她消失在空中一事,至今仍是梦魇一场——
她真不是凡间人哪……
也该不是凡间人,否则那脾气怎么会比常人倔上十倍不止——为了几句话,她可以在那样生死交关的情况下忿然离去。
她怎么老不能体会他的用心呢?他说什么还不都全是为了她吗?
楚朝歌叹了口气,只怕她再也听不到他的解释了。
“朝歌,吃午饭了。”他听见娘在外头高喊的声音。
“马上到。”他将鼎收至最高的柜子里,顺手拿了块破布塞在它前方,以防有人不小心碰触了它。
楚朝歌捏著发僵的脸皮,确定自己是在微笑的状况下,方走出房门。
“好香,娘今天煮了什么好菜?”他雀跃地走到娘身边,帮著布碗署箸。
“有你爱吃的红糟肉,还有酸醋鱼。”楚大娘推著他坐下,为他添了碗饭。
“光闻到这种菜香,我就可以吃掉一锅饭了。”楚朝歌笑眯眯地说著,将筷子、碗全放到爹的手边:“爹,我夹了块鱼到你的碗里。”
楚老爹有眼疾,对于东西只看得见模模糊糊。
“怎么光吃饭,不吃菜啊?”楚大娘挖了一大块肉到他的碗里:“现在红罗不在,可没人跟你抢——”
她突然打住了话,内疚地看著他。
沙红罗失踪,儿子失眠、气色不好、心神不宁……楚大娘都是看在眼里的。
“娘煮的饭香软,我想多吃些。难道娘不让儿子吃?”楚朝歌乾笑了几声,食不知味地拨了一筷子饭到嘴里。
“过阵子若还未找到她,就死心吧!你是家中的独子,总不能为了执著她一个人而断了我们楚家的香火呀。”楚老爹停下了吃饭的动作。“她若真有心,自个会出现的。”
“我知道。”楚朝歌低声地说道。爹向来欣赏红罗说风是风、说雨是说的强悍个性,如今竟也要叫他放弃。
“有得,总是要有所失的。瞧瞧我们现在的日子过得多好。”楚大娘捧著饭碗,感动地望著一桌子的鱼、肉。
“可不是吗?当年我拒绝读书时,你和爹还气得差点打断我的腿。”他努力把话题带到较不相干的地方。
五、六年前,双亲依然务农之际,他们桌上的菜肴从不曾出现青菜之外的东西。
收成不好时,一碗饭、一瓣娘腌的大萝卜乾,便是一餐了。
那样的日子里,哪有银两供他读书?
“你说这话是要让娘心酸吗?娘知道这些年来,你总在晚上偷偷点灯读书、写字。你是喜欢读书的。”
趁著娘的眼泪尚未滴落到碗中时,楚朝歌连忙盛了碗汤到她手里。
他是喜好读书,却更希望能让爹娘过著好日子!
得了功名又如何?贪官污吏他做不来;清官还得落得终日操烦,汲汲营营于公事,又反倒没了时间侍奉爹娘。如今他贩卖女人家惯用的胭脂水粉,偶尔雕刻些玉石首饰兜售,所得银两远胜于一般商家,何乐而不为呢?
“读书是求知识,倒也不一定要求功名。孩儿之所以记挂于书册,只是不希望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楚朝歌微笑地夹了菜到娘的碗里:“若这间店生意不差,我打算隔年再设第二间铺子。你们就什么也别担心,只要整天喝茶、纳凉,清闲过日即可。”
这间新铺子前头做买卖,后头兼著居住他们一家三口。美中不足的就是他一日三次回老家察看她回来了没,只是人没找到,倒练就他愈来愈强健的体魄。
“你就专出这张嘴哄人!”楚大娘一副拿儿子没辙的样子,不过她笑得还算开心。
“娘忘了提提我这张貌胜潘安的俊脸了。”楚朝歌故意昂首眨眼,状似骄傲的公孔雀,引得楚大娘大笑出声。
此话的确是不差!自小他就知道自个模样生的好,眉目清亮、五官俊秀,揽镜自照时,倒也经常被自己的姣好容貌惊吓到。
这样的一张脸,似乎生来就该不平凡的——然则他的不平凡之处,也不过是藉著这张皮相在女人圈子里闯出一片天地。
“卖女人的脂粉花粉,终非长远主意。”楚老爹凝重地放下碗筷,沉声说道。
“爹,我们不偷不抢,日前又是京城最大的脂粉铺子,这可是门传家生意啊!”楚朝歌认真地说道。
这些年来他勤快地绕著京城附近的几个村镇采买最好的脂粉,方有今日门庭若市的成就啊!
“抛头露面总不是件好事。”视力模糊的楚老爹将脸转向他,重说了一次。
“爹——”楚朝歌挑起眉,好气又好笑地对他抗议道:“我是男子,又不是姑娘家,不用三从四德,亦无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啦。”
依他所见,当朝的公主、郡主,是个个言行举止比他还不含蓄哩!她们骑马嚣张而过朱雀大街的次数还频繁胜他哩。
“我当然知道你是个男子。不过,这种送往迎来的日子,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我们好歹也是家世清白的人家。”楚老爹不悦地扭著嘴教训道。
“爹接下来是不是要说我倚门卖笑?”他戏謔地说道,唇边的笑有些怪异。
“那些女人不就是冲著你这张脸来的吗?你就算把浊泥卖给她们,她们也会以为得到了稀世珍宝。”楚老爹边摇头边说道,根本当儿子是巧言令色的不仁之人。
“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