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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保佑我们吧。”他咯咯笑着,“你看着,她接下来就会把整个客栈让马戏班的疯子住满了。”
正说着,赛门神气十足,端着高贵的架势走下楼来,身后跟着两个随从,吉劳瑞先生和弗兰根先生。两个保镖面孔通红,喘着粗气,像刚出了大力气似的。不过赛门却仍是平时的那种衣衫整洁、彬彬有礼的形象。
“晚上好,”他热情地打着招呼,“让你们久等啦。”他一眼看到了尤金。
“小家伙,到这儿来。”他十分和蔼地说。
“过来吧,”吉劳瑞先生在一旁打气似的说,“他连苍蝇都不会伤害的。”
尤金朝他们挪了过去。
“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啊?”赛门扬起他那漂亮得像魔鬼般的脸问道。
“尤金。”
“这名字真好。”赛门说,“就用这名字好好干吧。”他把手伸进衣服口袋里随便拨弄了一下,掏出一大把亮闪闪的5分和10分硬币。尤金惊得睁大了眼睛。
“记着要爱护小鸟,孩子。”他说着,把钱倒进尤金捧着的两手里。
大家都莫名其妙地看着吉劳瑞先生。
“噢,没关系的!”吉劳瑞喜洋洋地说,“这点钱不算什么,他多着哪。”
“他是个有几百万财产的富翁。”弗兰根先生神气地解释道,“我们每天早上都给他四五元零钱,由他去散掉。”
赛门这时才第一次看到了甘特。
“小心防着点‘带刺的’东西。”他大叫道,“记着‘缅因’号。”
《天使望故乡》 第十五节(6)
“听我说啊,”伊丽莎笑着,“他并不那么疯癫癫的嘛。”
“是啊!”吉劳瑞先生看到甘特咧了下嘴,说道,“‘带剌的’是一种鱼,佛罗里达那儿多得很。”
“可别忘了爱鸟,朋友们。”赛门带着二人出去之前又叮了一句,“要善待鸟类。”
一家人开始喜欢他了。不知怎么的,这人挺合他们这家人的生活方式。遇到疯癫发狂的事情,一家人谁都不会觉得不舒服。春天百花茂盛,遮住了阳光,他关在屋子里,不时爆出一阵狂笑。尤金听见,虽也心悸,却也睡得香。睡梦中还忘不了那绽开的黑森森的笑脸,和那松松大大、沉甸甸装着硬币的口袋。
入夜,小翅膀在扑扇着,内海的海水轻轻拍打着海岸。
——于是空气中充满了鸟语花香,他已经快12岁了,幼儿时期也该过完了。那年春深的时候,他生平第一次真正感到了独处的乐趣。深夜里,他穿着薄薄的睡衣站在甘特房子后面对着果园的窗前,陶醉于从窗外下面飘上来的芳香之气中,沉浸于黑暗中的这份孤独,静听着远处西去列车发出的笛鸣。
“自我”的监狱高墙把他紧紧地裹了起来,他完全被他的想象力包住了。他现在学会了把自己机械地投射在社会面前,让人家接受他的外表,而把自己的心灵深藏起来不让外界侵犯。在学校里,休息时间不再有人追得他东躲西藏了——他已经是小学里的高年级学生,是“大孩子”了。9岁的时候,他跟伊丽莎的固执己见大干了一场,终于剪掉了他那长而卷的头发,现在不会被人讥笑了。他的身体像野草一样忽然拔长了,他已经比他妈妈还高了一两英寸。他骨架很大,但又瘦又脆弱,上面一点肉都没有。他两条腿长得又长又丑,细细直直的,他迈起大步子来,样子活像一把剪刀。
他大大的额头,小脸盘,五官长得非常秀气,满头卷发已经从婴儿时代的浅褐色变成了棕黑,大头下面的细脖子瘦得像没完全发育好似的,使得脸和身子很不相称。当他专心静思时,脸上经常显出一种奇异遥远的想象。心潮起伏或有所感应时,就像一道闪电在秋水上方划过。他的嘴长得丰满、肉感而非常灵敏,下唇厚厚弯弯的,老这么撅着。他一天到晚沉浸在自己的思索中,脸上分明是不屑与人交谈的意思。他不常放声大笑,当他碰到夸大的言行或者第一次记起了从前干过的荒唐事时,常常是微微地一笑。他笑的时候嘴唇也不张开——只是嘴边快快地闪动一下。他的鼻梁上头直直地横着一对又浓又弯的眉毛。
那年春天他孤独得难受。自从伊丽莎离家去开客栈,甘特家固有的秩序崩溃以来,他跟他最初的几个邻居小伙伴就淡多了,像哈里·塔金顿和迈克斯·埃塞克他们,他现在几乎完全没有来往了。偶尔他们还会见面,过上一段时间,他也和他们玩玩,但他已没有固定的伙伴,只不过前前后后认识了一些“迪斯兰”的房客带来的小孩,还有经营对街布伦斯维克公寓那位奥道尔太太的儿子铁姆,和其他偶然结识的孩子。
可是他对这些人却渐渐地越来越觉得讨厌;待上不久,就觉得他们的生活、思想和兴趣无聊得可怕,觉得自己陷进了乌烟瘴气的泥沼中而不能自拔。枯燥无味的人让他感到害怕,他不怕自己生活苦闷,倒是最怕别人的生活无聊。他很小的时候就讨厌佩蒂·潘兰和她那些老得发霉的姑姑婶婶。他隐约还记得她们在中央大街上的那所老房子,闷热的屋子里满是烂苹果味和浓浓的药味,门外风声的呼啸,和那些老妇女们在屋内唠唠叨叨、没完没了地扯着谁家生病,谁家死人的话题。他对她们满怀恐怖和愤怒,因为在这个使他作呕的龌龊的气氛中她们倒可以生活,可以滋长。
《天使望故乡》 第十五节(7)
就这样,他整个生命的背景,他的整个物质环境现在都被他用自己的好恶给划分得清清楚楚,有好有坏、有明有暗。他这种主观和偏见,天知道是怎样形成的,是用什么微妙的思想情感和联想构成的。比如说,某一条街在他的眼里就是一条“好街”——那里有的是欢欣鼓舞、丰富明朗的生活;另外一条街,莫名其妙的,就是一条“坏街”,也不知为什么就使他感觉惧怕、失望和沮丧。
也许这是记忆中某一个冬天的下午,红色的夕阳冷丝丝地照在操场上,春意似有还无的时刻,家家亮起昏黄的灯光,一群野孩子邋里邋遢回家吃晚饭。大人们干完了一天的活儿,回到单调无聊却也暖融融的、监狱似的家中,回到煤油灯(他最恨的东西)旁,回到床上睡觉,也许正是这些情景在他胸中凝结成了对这个地方的厌恶感。直到现在,虽然当初造成这种厌恶的心理早已经被淡忘了,但胸中的郁闷一直还堵在那儿。
也许,是某一年晚秋的时节,他从乡下步行回来,从某处幽谷里出来,鼻子上挂着鼻涕,靴子上沾着泥块,膝盖上面沾着烂柿子的味道,手掌心里留着青草和湿土的臭味,他去过的那地方好像有股臭味让他恶心,他在那地方遇到的人也叫他想起来就心悸。
他特别喜爱照得雪白明亮的灯光,最讨厌单调昏暗的灯光、烟雾蒙蒙的灯光,和一切朦胧、阴沉的灯光。到了晚上,他一定要待在灯火通明的房间里。这之后,才进到黑暗里去。
他各种体育游戏都玩不好,可是却对体育喜欢得要命。他对迈克斯·埃塞克这个人早已不感兴趣,可是对他当运动员却依然兴趣不减。迈克斯擅长的是棒球,他通常打的是外野的位置,他在场上灵巧轻快地飞来跑去。球要是向他打过来,他的反应有如黑豹一样敏捷,不管多险的球他都能从容不迫地接住。不过他也是一个凶猛的投手,他站在垒后看似轻松随便,但却很机灵,球来时他甩动宽阔有力的肩膀挥棒一击打个正着。尤金拼命想学他这准确而有力的动作,好能够把球一下子打出场外,可就是学不会。他击球时总是笨手笨脚地把球打到地上乱滚,被对方守垒的球员轻易*。轮到他做外野手时也是一样地蠢笨:他怎么也学不会在一个队里和大家一块战斗,做队伍中的一只臂膀。每逢分队打球,他总是紧张得要命,一再失误。所以他常常单独同另一个孩子,或者午饭后约了本,两人一来一往地掷球,一玩就玩好几个钟头。
他练得能投飞快的球,投出去时他那年青有弹性的瘦长身躯向前冲着,使出浑身力气,“砰”的一声把球砸中捕手手套的正中心,好不得意。要不然就漂亮地投一个弯曲球,只见球一溜烟从高处落下来。本冷不防球从高处急落下来,吃了一惊,使劲骂了两句,然后怒冲冲地把球扔回他的薄皮手套里。春夏两季,口袋里一有钱,他就去看地区联委组织的球赛,或者是别人请他。跟着去看球时,他总是疯狂地替本区球队和那些最棒的球员呐喊助威,脑子里还想象着自己正在球场上大显身手,于胜负关头力挽狂澜。
实际上,不管从哪方面看,他都绝对受不了那种艰苦严格的训练,还有那种优秀运动员必须具备的坦然面对胜败的精神;他要么不玩球,要玩就总是要赢,而且他还要做将军,做冲锋陷阵的尖兵,大获全胜之后还要美人爱他。胜利与爱情,这就是尤金满脑子胡思乱想中看到的自己——战无不胜,被人爱着。可是他清醒时,他这一辈子的失败与痛苦便在眼前显示出来。他看见自己笨手笨脚丑八怪的样子,整天恍恍惚惚不能正对现实的面孔,像一朵幽黑的小怪花,根本没法使他的亲戚朋友对他有什么特别的好感,只会引起人家的不快,让人家难受、别扭。想到这儿,他痛苦万分地记起过去在家里、在学校以及在社会上所受的无数次的耻辱、挨打或是挨骂。想起这些事情,头上的胜利冠冕就会化为乌有,凯旋归来的喧天锣鼓也悄然消逝。雄鹰的形象飞得不见踪影。他在理智的那一刻,看见自己是个疯子,在僭称凯撒大帝。他羞得扭过脸去,用手把脸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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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望故乡》 第十六节(1)
春天越来越成熟了。中午的阳光暖洋洋的,令人昏昏欲睡,和煦的春风带着响声吹过来,嫩绿的小草在风中摇摆,朵朵黄花在春风中眨着眼睛。
他的两条长腿别别扭扭地顶在课桌的底板上,不觉中思绪又飘开了去。蓓茜·本斯坐在他前面两排,正飞快地写她的作业,那条修长丰满的腿刚好展现在他的眼前。将欢乐的大门全都为我打开吧!她的身后是一个叫露思的女孩,她的脸庞晒得很黑,身上却是乳白色的皮肤,眼睛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温柔可爱,浓密的一头黑发从中间分开。他想象着和蓓茜狂欢了一阵,后来幡然醒悟,又和露思过着圣洁安详的生活。
一天,中午休息过后,所有高年级三个年级的学生,在老师的率领下登上楼梯,来到会堂。他们进门的时候都非常激动,边走边交头接耳。这以前,他们还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到楼上来过呢。通常是甬道里铃声大作,他们便迅速跳出来站队,然后两人一排地走出来。那都是火警演习,大家都喜欢这种演习。曾经有一次他们只用了4分钟的时间就全部离开了教学楼。
这回却与往日不同。他们进到大教室,按指定的区域分班坐下,每人的身边都空一个位子。过了一会,会场左边的校长办公室——就是那间调皮的男生经常挨打的屋子——打开了门,校长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绕过会堂一角,轻巧地跨上讲台,开始了他的讲话。
这是个新校长,原先那个年轻的阿姆斯特朗,那个自我陶醉地使劲闻花香,来找过黛西,差点因为尤金的歪诗而打了他一顿的校长,现在已经不在这儿了。新校长年纪大些,差不多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