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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团伙成员警惕性很高,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第一车报平安后,才发第二车货,待所有车辆顺利过关后,货主陈某再入境。走私的电子元器件出厂日期,距离案发仅半个月,说明走私团伙联络的供货商和收货商产销两旺,中间经营商基本零库存。走私团伙了解关员调查案件与缉私警察介入案件的严重程度不同,如果是关员就配合调查;如果是缉私警察,则迅速销毁单证逃走。
掌握了走私团伙的目标成员及走私规律后,缉私部门准备展开打击行动。
9 月6 日,这个走私团伙将再次走私,缉私部门立即部署警力,分布在走私团伙出入境口岸、货物中转站等8 个地点,准备将其一网打尽。晚上,装有走私电子产品的两辆货车陆续入境。为人赃俱获,缉私部门按兵不动,待陈某入境后再动手。
不久,前方口岸传来陈某入境的消息,指挥部下令立即开始行动。各小组随即展开抓捕,抓获欧某等涉案人员22 名,查获两辆涉嫌走私的货车,查扣电子数据资料、报关单、账本、假印章等,缴获IC芯片、电容、三极管等电子元器件,货值近千万元。
抓团伙 连破一般贸易走私大案(2)
但陈某一入境,接了一个电话,通知他海关正在检查货物,他问“来人身穿白色衣服还是蓝色衣服”,当得知是蓝色衣服的缉私警察后,立即关机,不知去向。
从查获的情况分析,走私分子主要采取3 种方式逃避关税。一是保持总重量的平衡,商品种类少报多进。如查获的其中一辆车,少报各类电子元器件4 万个,另一辆车少报各类电子元器件4 万个,共计少报电子元器件9 万个。二是将各种型号的二极管、光电隔离管,模糊伪报为固定电阻(插脚非片式),将各种型号的对管、场效应管等伪报为三极管,申报进口三极管只有7 种,实际上进口的有20 余种。为避免海关人员在单面上发现异常,申报的电子元器件的重量、数量、价格之间的换算保持平衡,实际价值千万元的货物,伪报为万元,本应纳税万元,实纳税仅万元,偷逃税款万元。
办案人员对22 家涉案企业查缉时发现,有15 家企业与工商、海关注册登记地址不符,1 家无经营迹象,2 家人去楼空。个别备案电话真实但地址虚假的企业,接听电话人员的警惕性也十分高。办案中还发现,涉案的某进出口公司同时注册有13 家公司,公司职员互为14 家公司的法人、董事、经理,用这14 家公司交替为走私团伙办理通关手续。
由于走私团伙警觉性高、反侦查能力强,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每次走私后,立即将真实单证销毁。此外,还伪造假身份证或用他人名义,购买和注册了34 家“空壳公司”,当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交替办理通关手续,企业注册的地址、电话80%是虚假的。为降低风险,通过交费挂靠的方式,在报关公司租用报关点,以挂靠报关公司名义报关,以每份单百余元的价格,委托10 家报关企业办理通关手续。
此外,这个走私团伙成员众多,来自同一地方,有亲戚、同乡关系。
案发后,货主陈某和通关制单环节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郑某等人闻风而逃,落网的成员认为死无对证,审讯时要么不开口,要么推卸责任,拒不认罪。
作为一个专业价格瞒骗走私团伙,欧某利用“空壳公司”和虚假单证层层“洗单”,制造了一个表面合理且公司众多,却无从追查的单证假象。由于难以从正面查明通关环节价格瞒骗犯罪事实,专案组绕过通关环节的单证假象,通过“反向洗单”还原“真实价格”。
针对走私分子早已做好反稽查准备的情况,海关办案人员采用逆向思维的做法,转变原来的以代理公司为稽查重点,转向以实际经销商为重点,对这个案子的上、下家公司展开追查,调取了30 余家涉案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和上千份进出口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对涉案产品的品牌、数量、规格进行区分,对十多家国内相关企业进行走访,梳理涉案企业的资金流向,终于查明以欧某、陈某为首的走私团伙,走私100 余车电子元器件的犯罪事实。
追逃组也加紧对陈某、郑某等人的追逃。追逃民警认为,刚刚案发,嫌疑人不会轻举妄动,急于出击会打草惊蛇,决定采取欲擒故纵的方法,先“放弃”抓捕,悄悄了解在逃人员的房产、车辆等信息资料。果然,心存侥幸的嫌疑人放松警惕,开始出来活动。2007 年3 月28 日,追逃组经过排查、蹲守,发现了陈某的行踪,在宝安区某宾馆将其抓获,并搜查到部分单证。7 月10 日,将郑某抓获。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抓团伙 连破一般贸易走私大案(3)
价格瞒骗走私案件一般涉及境内、境外、中间商等多方当事人,案发后,各方当事人均找借口为自己推卸责任,以不知道为由逃避责任,以零口供对抗侦查。这个走私团伙的成员也不例外,办案人员利用他们刚被采取强制措施、心神未定的时机,立即开展突审,运用说服教育、指明出路、出示证据等审讯方法,一举突破了陈某、郑某的心理防线,两人相继交代了犯罪事实:从2005 年4 月开始,陈某负责在香港组织购买电子元器件,欧某以“包税”形式代理报关,按每进口一吨电容或者电阻,陈某支付欧某5 500耀6 000 元人民币作为“通关费”,二极管或三极管按每个元的价钱支付“通关费”。欧某一方面收取“通关费”,另一方面,利用其弟弟挂靠深圳市某报关行工作的关系,以每月3 000 元的工资,聘用这家报关行的郑某制作虚假进出口报关单,以不到货物实际成交价1/10 的价格,向海关申报进口,偷逃国家税款。欧某还购买“皮包公司” (有外贸经营权、无实际业务的公司) 作为经营单位,制作虚假合同、发票、装箱单、委托报关协议等资料。陈某在香港成立多家公司,根据国内客户订单在香港揽货。
通过取证和走私分子的交代,确认欧某、陈某团伙走私100 余车电子产品,案值近5 亿元,偷逃税款达4 000 余万元。
作假逃税千万元公司不“安然”
2003 年7 月,深圳海关缉私局侦破案值亿元、涉税4 000 多万元的A 公司价格瞒骗走私案收尾时,收到一封举报信,说两年前在A 公司工作过的李某,也开办了一家公司,正用与A 公司相同的手段走私。
办案人员不敢马虎,立即对A 公司的人事资料进行清点,找到了李某的档案。从档案资料看,2001 年李某到A 公司担任业务员,一年后离职,开办了一个叫“安然”的进出口公司,代理国内客户进口商品。资料显示,安然公司的内地客户90%以上与A 公司的客户相同。办案人员通过挖掘,发现李某在香港开设了一家公司,每次代理内地客户进口货物时,都要经过香港公司转手,再卖到安然公司。A公司作案时,也是在深圳、香港各开一家公司,将进口货物通过香港公司转手后再卖到深圳公司,在转手的过程中,进行价格瞒骗。办案人员到安然公司的几家国内客户调查时,发现同样进口一批货物,安然公司向海关申报的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客户与国外供货商达成的协议价。
2004 年8 月13 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对安然公司突击搜查,将大量的报关资料、进口合同带回分析研究,一路民警将安然公司代理的国内客户召集到缉私局,请他们提供向国外供货商进口货物时的合同及与安然公司的贸易合同等资料。
办案人员从安然公司代理的国内客户中,选取了几个贸易量大的对象进行分析,发现安然公司报关时的价格,只有真实价格的40%。
8 月15 日,李某、会计廖某、报关员张某、业务员高某被拘留。
一条线索还不能揭开安然公司的真面目!安然公司有时一天代理数十家客户的进口业务,一票同时进口几家客户的货,一批货物分几次进口;有时签订代理协议后很久才进口货物;有时货物进口了才签订代理协议。每次申报进口的货物品名、型号,少的时候几十种,多的时候有一百多种,想找出客户进货合同与安然公司向海关申报合同的对应关系比较困难。缉私局又抽调人员,加强专案组力量,展开取证和核对工作。专案组把客户境外发票上的品名、型号、数量、价格,分门别类地录入电脑,然后,一单一单与安然公司的报关单核对。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终于发现安然公司在代理30 多家国内客户的进口业务时,用伪造的合同、发票向海关报关,把进口商品的价格低报为原价的40%耀80%,偷逃海关税收。 txt小说上传分享
抓团伙 连破一般贸易走私大案(4)
走私证据表明,除了李某等4 人外,安然团伙还有7 人涉案,但他们却一夜之间消失了。专案组决定内紧外松,不让一个漏网。
方某是安然公司的另一名报关员,明知安然公司用违法手段向海关申报,还积极伪造进口报关资料,造成税款流失170 多万元。他畏罪逃走后,先靠积蓄度日,眼看坐吃山空,正在计划自己开一家公司。11 月7 日,办案人员得到线索:方某要去福田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案人员便在工商局门口展开布控,眼看一上午过去了,方某却还没有露面,办案民警正思索对策时,一辆“凯越”轿车驶来,车里坐着两名男子,一名男子下车去工商局,另一人则坐在车里东张西望。缉私民警悄悄靠过去,发现车上坐着的正是方某。追捕人员立即把车包围起来,方某落网。
邹某是安然公司的业务员,负责向国内客户业务跟单,直接参与低报价格走私货物23 单,偷逃税款59 万元。她逃离后,在某个大厦里的一家公司找了一份文员的工作,每天跟着大厦的“上班族”一起进出。11 月10 日下午,缉私民警封住了大厦的所有出口,准备捉拿她。下班时间到了,大厦里的员工三三两两地下班出来。这时,缉私民警发现电梯里走出一名女子,与邹某长相相似,却无法确定。眼看她就要离开大厦了,办案人员心生一计,在她背后轻呼一声:“邹邹!” (“邹邹”是邹某的小名,邹某以前在安然公司时,同事们都这样称呼她。) 这名女子本能地回过头问谁喊她,没等她反应过来,一副锃亮的手铐已经戴在她手腕上。
不久,安然公司业务员刘某、崔某、杨某和出纳员李某,也先后被抓获,安然公司主犯全部落网。安然公司代理的30 多家国内客户,绝大多数对安然公司的行径不知情,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安然公司走私活动的受害者,但也有个别公司知道安然公司在走私,而且也仿照其手法走私。余某就开了这样一家公司。缉私民警请安然公司国内客户配合调查时,发现余某很紧张,对立情绪强烈,不支持、不配合海关的工作。通过调查发现,余某与安然公司串通一气走私。案发后,余某企图逃往境外,在罗湖口岸被抓获。
11 名主犯的全部到案,使李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了走私犯罪的事实。原来,她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商界混,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女强人”,2001 年跳槽到A 公司做业务员。当她发现A 公司靠走私暴富的秘密后,决定效仿A 公司的手法,也开公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