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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西惨案大揭秘-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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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我们认为现在解决这—历史悬案的时机已经成熟,建议省委抓紧处理。

  以上建议是否妥当,请审处。

  此致

  敬礼

  郭影秋、郝中士、陈璞如、鹿渠清、李毅、

  张子敬、孟静之、张彤光、季凤舞

  一九八二年三月 

  
  郭影秋由一德同志转孔令闻的信

  一德同志转

  令闻、彤光、凤舞诸同志:

  你们送来的“事件”材料,我看了几遍,认为思想明确,资料丰富,层次分明,分析得体,是一份很好的材料。我修改了一些,将原件挂号退还,供你们定稿参改。

  提出下列几个问题:

  (一)材料中关于王庄、水坑沿的问题,来件所云,我没有听说过。我听白子明、张子敬讲的是另——种情况。可向中士、子敬和孙衷文再作了解,把事实弄清,文字上作些调整。

  (二)来件所引证的事实,一定要求真、求实、求是,不要再加推测。对于引件中的错别字,可在原件某字下加引号如( )或' ',不宜改动原文。

  (三)对于夹叙夹议中的议论部份,以说明问题为原则,避免前后重复。议论文字要说明真理,文字长短不拘,但份量不宜太重。

  (四)资料完成后,可附—张引文目录。

  (五)此件定稿时,可与中士、渠清等同志仔细研究,务求准确。

  (六)此件可作为党史研究资料。如整理得好,可报中纪委一式数份,备查。

  (七)你们在印制中,有个材料费用问题,如有困难,由我负担。

  专此,向你们的辛勤劳动致敬。

  郭影秋上

  (一九八0年)八月十九日下午 上海

  一德同志交

  令闻同志:

  昨天的信里,我忘记几件事:

  (一)这份材料的关键,是说明是否有“真托匪”。理由是说明了,但材料还嫌不足。如七个“真托匪”中,我们只记得六个人;在六个人中,材料只涉及到魏定远、曹广善、朱华三人;其他四人只提到三人的名字,还有一人连名字也没提。据我知道的悄况,简告如下:

  1、朱新民,单县国民党员。当时单县县党部的书记长是朱育才,比较开明,帮我们做单县动委会和*工作,朱新民也帮我们做了一些工作。——这个问题可问张子敬、孟静之。

  2、牛籍庵,金乡鸡黍集以南某村人(可能属单境)。他年轻时在聊城师范读书,据说加入过托派组织,抗战开始前后,他宣布脱离了托派,参加了我党领导的抗日工作。——这一条可问张子敬、孟静之、耿荆山(现退休住泰安)。

  3、王天章,好像不是单县人。一九三八年我在单县见到他,外地口音,着旧军服,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从西北来的。——问张子敬、盂静之、赵勉(济宁)、刘莹(济宁)。

  另一人的名字,我记不起了。

  请查一查刘的《总结报告》或山东分局的《训令》,看看有无“真托匪”的名字及其罪状,如能查到文字材料最好,查不到可调查一下,或问问刘居英也可以。

  (二)这份材料的署名,是否可以用《湖西锄奸事件调查研究小组》?用什么确切,可请示中士、渠清同志商定。

  (三)璞如同志是参与《事件》处理的全过程的,也应征求他的意见。

  在京的湖西老同志尚多,如李毅、李文、广斌、效斌、冠五、孝昭等,即使不能向他们个个调查,最好也听听他们的意见。

  调查材料,彤光、凤舞还有其他有空的同志,可辛苦走走。

  此致

  敬礼

  郭影秋

  (一九八O年)八月二十一日 

  
  郭影秋给令闻同志并静之、凤舞、彤光同志的信

  令闻同志:

  前此来信收到。

  两天前我接吴宪贤(原一机部某局局长,邳睢铜地区干部)同志的来信,信说,关于党史搜编工作,苏鲁豫皖是一个大协作区,由安徽省委书记王光宇同志负责,在合肥开了一次协作会议,草成了三个文件,包括王震、张爱萍同志的谈话。这次会议主要解决的是淮北问题,没有涉及到徐州,也没有涉及到路北,是属于工作设想及开始联络的问题,联络点在合肥。

  上述协作区缺了一半,陇海路北及徐州的一半不知是怎样落实的。这一半的主要部分在山东,其次是河南,再次是江苏。江苏和山东的关系最多。

  搞搜史编史的工作,关键在县史,如果县史搞不好,所谓协作区、省、地的工作都不会落实。铜山史最复杂,抗战开始分东四两个部分,东部的邳铜、睢铜、宿铜、萧铜……合而分,分而合,很难对口;西部的的沛铜、萧铜、丰铜也很错综复杂,到而今关于铜北、微小湖南端的情况一直弄不清楚。这就要费很大的工夫,找当年在该地工作的老同志仔细核对。铜山如此,其他各县也应如此;各县如此,地区也应如此。不如此不能取信于人,也不能取信于后代,把假历史传下去,几年几十年后还是要翻过来的。“重于始”,还是很重要的。

  陇海路北可能比淮北要好搞一些,因为大部是山东的地方。

  干部离休以后,从事修史的人可能多一些。可和山东省委商量一下,看怎样办好。湖西史还有中土、渠清、子敬、广斌、朱献民、魏饮公、吕英同志等等,如大家有可能提供一些力量,还是可以搞好的。

  静之的身体怎样了,希望他少工作,多养病,他知道的材料是比较多而扎实的。

  敬礼

  问静之、彤光、凤舞、莲芳同志好

  问节日好

  郭影秋

  (一九八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令闻同志并

  静之、凤舞、彤光同志:

  关于“湖西事件”的调查材料,我想有几个关键性的问题,需要弄清楚:

  第一、王须仁是什么人,他是怎样在一年之内连升四级的?(1938年七月,二总队政治部锄奸干事;1938年十—月,特委秘书主任;1939年三月,单县中心县委书记;不久,提为湖边地委组织部长;1939年八、九月间,区党委组织部长,共升五级。)

  第二,分局定的七个“真托匪”(魏定远、曹广善、朱华、王天章、牛籍庵、朱新民、X X X)有没有确凭实据?不是刑讯下的供词,而是实际可靠的材料。

  第三、分局调查组的《总结报告》,是实事求是的,还是白子明提供的片面之辞?这个《调查总结》与各个当事人的申诉、回忆,有无出入?如果有出入,这个出入是怎样来的?对比这些出入,事后看,历史的看,究竟谁对?

  在整理大量的繁复的材料中,应当力求真实。分析、推论是需要的,但主要的还是要真实、准确的材料说话。前次我补充的几点意见,是事实,但有些是从当事人和我的对话得来的,除了我、他以外,别无对证。今天把问题提出来,他们会食言,会坚不承认。事实要求真,不宜抹掉,但刘居英同志的名字可以不提。

  希望多向中士、渠清同志请示,多向李文、子敬等同志请教。湖西这段党史,早晚是要弄清楚的,湖西的革命斗争史也是需要弄清楚的。现在,邓克明同志已写出《湖西万人大扫荡记实》,单县县委正在搜辑王文彬、李贞乾等烈土事迹,集腋成裘,将来是可以把“湖西”这个地区的革命斗争史弄清楚的。

  关于王清惠同志死难的时间,静之同志曾说,死在辛羊庙事件以前,并引我的诗句作证。静之的意见是对的,我确有诗说:“才悲铜北遭明劫,又痛辛羊中暗枪。”

  昨天,张铎同志来了。他前些时到单县去了一次,说烈士陵园管理得不太好,烈土名单很乱。去年,我曾向单县建议,请他们编写烈士陵园的烈士传,每一个烈士,能有个籍贯、性别、年龄、任职、死难的简历也好。当然其中有很多人如王文彬、张如、马霄鹏、赵万庆烈士等,是应当大书特书的。这个工程也不小,希望逐步完成之并完善之。

  专此,即致

  敬礼

  郭影秋

  (一九八一年)一月十二日上海 

  
  郭影秋致孔令闻的信

  
  令闻同志:

  一月廿三日来信收到。

  信中提到的“悔过书”的问题,确实是一个关节性的问题,不过:①那种情况下的“悔过书”是真的还是假的?②唐辑五有无其人、其事?③即使在不明情况下参加了,只参加过一次会,也只是政治上的幼稚,不能据以断定是“真托匪”,处以极刑。

  “一支”、“办事处”,是些什么样的单位?谁主持的?在什么地方?查起来当然要费事,不过魏的经历不是孤立的,总有他的同伴,如刘莹同志等。只要查清了“一支”的情况,如:是我党领导的还是国民党领导的?当时的领导人是谁?有哪些工作人员?在哪个地方?哪个单位里?是否发生过“中华革命党”、“国际无产者联合同盟” 这类的案件?既然有个“县委会”,那就不会只有一两个人,而是有许多人?那个“县”是指哪个“县”?那个县的党史上有无这段历史的记载?这件事虽然很复杂,但顺着魏的同伴经历去摸,我想终究是会弄清楚的。

  在托匪名单中又出现了一个单子英,这个人大概就是我记得的七个“真托匪”中忘掉的一个。

  “事件”中首先整的是魏,魏的情况弄清楚了,其他情况就好解决了。

  目前我们所做的是一种调查研究工作,党史研究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可通过李文同志,和高级党校的党史研究》密切合作,逐步扩大研究成果,也可和他们商量,作为他们的研究项目之一。

  小孙说的这个“事件”足“反革命政变”,不像,倒像是个冤假错案。我们的研究的不足意图翻案,而是为了实事求是的弄清事实真象,它是我党在抗日战争后突出的一个重大案件,能把这件事调查研究清楚,也算是对党史研究的一点贡献。

  近接到邓克明同志编写的《湖西区日军万人大扫荡纪实》打印稿,还可以。可见湖四革命斗争史还是有人在研究的。你可用教研室的名义向福州军区司令部邓克明同志要—份,以便作下一步的研究准备。

  祝

  春节好

  影秋

  (一九八一年)一月廿六日上海

  令闻同志:

  来信收到。我寄去的关于湖西抗日斗争史的材料和静之同志转你一封信想来也收到了。

  “湖西事件”的调研工作,前一段是有成绩的,一方面汇集了大量史料并进行了分析比较的研究;另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问题已逐步揭开。例如所谓七个“真托匪”的问题,朱华、王天章、朱新民已经*;曹广善即将*;牛籍庵未死,还在教书;单子英是金乡人,不难查清;待查清的只有魏定远一个人,已经查出一些材料。四十多年的积案,看来要在我们手里弄清了,这是对党的一点贡献。

  现在调研的重点是弄清魏的真实情况,要有凭有据,毫不含糊。只要把他的问题弄清楚,“事件”的错误性质,问题即可以基本上解决。

  查清了“事件”的真象,首先是报中纪委备查,因为“真托匪”是山东分局定的,中央也是认可了的,地方党为他们*,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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