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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鱼口味有些辛辣,小虎子还在长伤口,还是少吃。”阿秀说道:“不过也不是不能吃鱼,做成清淡点的鱼汤,倒是有利于他伤口的恢复。”
“那我晚上就给他做。”王大婶儿一听有利于伤口恢复,就马上动了心思,等下趁着时辰还早,还能去河里捞点鱼。
“我刚刚看了小虎子的伤口,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婶儿你可以放心了。”
“那就好,那就好,来,快点吃点鱼。”王大婶儿听到了自己最想听的话,对阿秀更加热络了,那鱼虽然有一大碗,但是里面更多的都是汤汤水水,她捞了几下,除了开始给王阿贵的那些,剩下的基本上都进了阿秀的碗里。
阿秀象征性地不好意思了下,只是那眼里眉间满满的都是笑意,藏都藏不住。
“婶儿,这小虎子自小身子就这么差吗?”阿秀随口问了一句。
大概是今天的鱼味道很是鲜美,让她的同情心都泛滥了一些。
“这小虎子是不足月出身的,底子就不如人家。”王大婶儿说起小虎子的身体,整个人都低迷起来。
要是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年纪都可以帮家里干活,这乡下地方,你要是没有力气,那能有什么出路。
如果是女娃的话,贤惠些,手艺好些,也不难嫁出去,但是偏偏小虎子是一个男娃,每次只要一想到自己要是一个不小心去了,小虎子该怎么办?王大婶儿的头发都是一把一把地掉。
这个年代,孩子早产的确比较麻烦,但是这后遗症留的未免也太久了。
“小虎子平日里挑食吗?”阿秀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眉头。
“挑食,是啥个意思?”王家人都一脸的雾水。
这个时候还没有挑食的说法。
“就是吃饭挑剔吗,有什么菜不吃的。”阿秀换了一种更加容易理解的说法。
“这乡下的孩子哪有什么挑剔的本钱。”王大婶儿笑道:“不过家里有什么好的,都是先给他吃。”
相比较一般的小孩子,他的条件已经算很不错了。
“阿娘,我饿了。”这边大家在吃饭了,那边小虎子就只有一个人了,特别是这鱼的香味,又分外的勾人。
小虎子还是一个孩子,自然是有些嘴馋的。
“好好,阿娘先来喂你。”因为伤到的是腹部,他不能随便动。
一听他说饿,王大婶儿就马上放下了碗筷,特意从一个小锅里面盛出一小碗米饭,看那个色泽,就和他们吃的不大一样。
他们吃的米是黄黄的,而那碗饭则是白亮白亮的。
见阿秀的注意力都在那碗饭上面,王大婶儿脸上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这碗里面的饭更加好些。
这招呼客人还用一般的米,给自家孩子吃好的,这么区别对待,大家面上都有些挂不住。
“阿秀你要尝尝这个米不。”王大婶儿硬着头皮说道,其实他们家每天只煮那么一小份,就是专门给小虎子吃的。
要是阿秀真的点头的话,王大婶儿也没有多的饭给她吃。
“好啊。”阿秀脸不红心不跳地很自然地说道。
一般人都可以看出王大婶儿刚刚脸上的神色是多么的尴尬,大概也就阿秀能这么自然地将这个忽略掉吧。
王大婶儿脸色一黑,只得将原本要给小虎子的饭拿到阿秀面前,强颜欢笑道:“那你吃吧。”毕竟是小虎子的救命恩人,这么一碗饭还是没有问题的。
顶多等下再煮一碗……
阿秀接过碗,直接吃了一大口,感觉味道不错,就着那鱼几下就将一碗饭吃完了。
这小虎子的食量本身就小,这碗里的饭自然也不会多。
阿秀觉得自己吃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这个米和自己上辈子吃的那个米的味道很像,不像自己在这边吃了十年的米,那么粗糙。
她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没有直接吐出来,后来也是吃的次数多了,这才适应了。
这米大概是经过细加工的米,难怪颜色显得那么晶亮。
王大婶儿见阿秀这么不客气,心中一阵小心疼,这个米可比一般的米贵了好几倍呢,自家一个月才去买个十斤。
家里人谁都舍不得吃,都是留给小虎子一天吃一点的,今天就被阿秀吃掉了一碗。
“阿娘……”小虎子见好一会儿都没人进来,便有些急了。
“我马上来。”王大婶儿现在觉得说什么都晚了,自己当时就不该多那个嘴,现在只能给小虎子盛了一些大家吃的粗米饭端了进去。
“阿娘,这饭好硬。”小虎子小声地说道。
“晚上阿娘再给你做白面馒头啊,先吃点啊。”
“我也想吃那个很香的鱼。”小虎子怕在外面的阿秀听到这话嘲笑他,声音就更加低了。
“阿秀说了,你在长伤口呢,不能吃这个鱼,等你好了,阿娘再给你做。”王大婶儿安慰道。
“阿秀姐姐这么说,难道不是为了一个人吃那碗鱼吗?”小虎子嘀咕了一声。
阿秀心中感慨,这人啊,有时候耳目太灵敏也不是一件太好的事情啊。
不过他既然都这么想自己了,自己还不给面子不把鱼吃完,那岂不是太不给他面子了。
所以等王大婶儿出来,就看到一碗汤和几片叶子在上面,鱼完全不见了踪影。
而阿秀,正捂着肚子在一边打饱嗝!
第二十一章 要用粗养
王大婶儿喂好小虎子,一出来看到这个场景,心中开始暗暗庆幸阿秀没有嫁过来。
要是真嫁过来了,就她这么不客气的吃法,到时候那些好的都进了她肚子了,最后还不是苦了她的小虎子。
“婶儿,其实我有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阿秀脸上好似很是纠结,而眼中却是清澄一片。
有些事情,人家乐意听她就讲,不乐意听,那她就省点口水。
“啥事。”王大婶儿心中一阵警惕,她不会是还没有吃够吧。
“其实这小虎子的病,我说句难听的,就是你们惯出来的。”阿秀慢悠悠地说道:“当初他生下来身子是弱,多补补是对的,但是之后你们什么都宠着他,这个不让干,那个不让做的,这身子自然就虚了,他要是和你们一样,吃这些粗米饭,下地干活,这身子哪里会这么差。”
说的简单点,这就是作出来的病!
其实这种病在现代也很常见,越是精细养的小孩,底子越是差。
人本来就是一种越挫越勇的种族,你一直这样惯着他,只会越来越脆弱。
“啊……”不光是王大婶儿,整个王家的人都惊呆了,他们这辈子还没有听说过,这吃的越好,身子反而更加弱的事情。
而且要不是因为阿秀刚刚治好了小虎子的病,就阿秀这么没有依据的一番说法,他们肯定是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
“而且要治的话也很简单,每天让他和你们吃的一样,再多吃点大豆,等伤口好了,跟着阿叔下地,不用几个月就好了。”阿秀拍拍自己鼓鼓的肚子,也不去管他们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反正她该说的也已经说了,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也算是回报了这顿饭了。
这小虎子的病,用现代一点的话来讲,那就是身体里面蛋白质和粗纤维的不足。
“就这么简单?”王大婶儿有些难以置信,当她以为自家儿子这辈子都要这样的时候,阿秀却那么轻松地说出了一个解决方法。
只是这听起来,怎么有些不靠谱啊!
“就这么简单,婶儿你要是信我就试试,反正真不行也不会有什么损失。”阿秀站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这时辰也不早了,我得回家去了,婶儿下次要是做辣子鱼,记得叫我啊!”
虽然口味没有现代的水煮鱼带感,但是聊胜于无嘛,而且这里的鱼肉质更加鲜美,让她很是回味了一番。
“那你路上小心。”王大婶儿有些魂不守舍地随意叮嘱了一句,刚刚阿秀的话让她开始犹豫起来。
阿秀吃饱喝足,慢吞吞地往家里走去,心中忍不住幻想,要是每天都有好吃的,那日子是多么的美好。
可惜自己是手残党,这让阿秀开始有了一种,找个正太好好培养的想法。
不用多会挣钱,会做饭就好了啊!
我负责看病赚钱,你负责烧饭顾家,多么完美和谐的搭配!
可是阿秀将自己印象中的男性都扫了一遍,都没有符合这个要求的。
唯一一个比较符合的超龄正太顾一,偏偏还是一个幼女控……
不过反过来一想,这顾一虽然看起来年纪比较大,但是人还是很居家的,而且一看就是武力值比较高的人。
而且幼女控神马的,也挺适合现在身材干瘪的自己的啊!
只是……
阿秀很忧伤,自己没有问他要联系方式啊!
这要是在现代,那就是一个号码的事情。但是到了古代,他们应该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吧,只怪自己不懂把握。
不过她又联想到顾一那个抠门上司,顿时就打消了刚刚的念头。
古代人不提倡跳槽,换上司的几率可能比换老婆还要低呢!
难道自己要吃窝边草,发展一下阿牛哥?
只是这么一个设想,阿秀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带着一边吃饱饭的明媚一边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忧伤,阿秀散步回到了家。
一进门就看到自家阿爹正用一种诡异的姿势躺在长板凳上面,还打着呼噜。
“阿爹,要睡去床上啊!”阿秀拍拍酒老爹的肩膀,将刚刚各种矫情的心情都暂时收起来。
“阿秀你在啊,该做饭了,阿爹饿死了。”酒老爹嘴上嘟囔着,身子想翻一个身,但是他忘记了这个不是chuang,所以一下子从长板凳上面摔了下来。
“阿爹,你没事吧。”看他摔在地上狼狈的模样,阿秀真是又好气又好笑,都这么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
“没事没事,就是太饿了,没力气了。”酒老爹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靠着阿秀站起来。
“那你先吃个饼子吧,之前隔壁婶子给我的。”阿秀将碗端出来,有些感慨道:“你说我要是嫁人了,你一个人该怎么办?”
毕竟是古代,女子嫁人了,就是娘家再近,也不好常常往娘家跑的。
酒老爹听到阿秀这样的感慨,身体一僵,眼睛中闪过一丝复杂。
他不甘心自己和她的孩子就在这样一个小地方,嫁给一个农民,就这样过一辈子!
而且他们的阿秀,明明是这样的优秀!
“阿秀想嫁人了啊,羞羞。”酒老爹一边吃着饼,一边含糊地说着。
阿秀闻言,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羞毛线啊!
“女孩子总要嫁人的啊,有什么好羞的。”
“那阿秀喜欢阿牛还是二狗子。”酒老爹好似认真地看着阿秀,但是阿秀看他的眼神透着一丝朦胧,就知道他又喝了不少。
“阿牛哥更加可靠些。”阿秀随口一答,其实也不是说她真的对阿牛有好感,不过就是吃人的嘴软罢了。
酒老爹因为阿秀的话差点被饼子噎住,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家的女儿竟然和隔壁那个愣小子看对眼了。
虽然那小子挺憨厚的,但是找丈夫是要找有能力的,而不是找一个听话的,不能像他这样……
想起那十年前的事情,酒老爹的心脏部位一阵撕裂般的痛,怕阿秀看出不对来,他都不敢睁开眼睛。
阿秀见自家阿爹吃了两口饼子以后又睡着了,只得叹了一口气。
第二十二章 恬不知耻
阿秀最近迷上了磨针,将那些绣花针打造成自己想要的弧度,能让她拥有不少的成就感。
虽然她现在不能上手术台,但有备无患总是不会有错的。
而且不用下地,不用干农活的她,平日里根本没有别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