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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白骨精-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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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还陶醉在辩机的怀抱中,浑然不觉辩机已经转过身,推开门,正缓缓向外走去。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低低诵念着佛偈,辩机离开了院子。

江雨虹看见李漱如同雕像一般,还保留着在辩机怀抱中的姿势。她带着幸福笑容的脸颊上,忽然滴落了一行珠泪……

☆、第二遍七十七章 托付

江雨虹慢慢走进房间。 李漱看到她的时候,眼珠动了动,才渐渐回过神来。她眼泪纷纷跌落,哽咽着说:“雨虹,我该怎么办?父皇,父皇若是知道了,真的,真的会杀了他的,我不能让他死。我只能让他走。”

江雨虹叹了口气,想到历史上辩机的下场,心里犹自发寒。她伸手扶住李漱的手臂,轻轻说道:“你做的对。若你真喜欢一个人,你就不能将他推入到万劫不复之地。也许就是因为你这么做了,所以救了辩机一命呢?你若是肯这样想,心里就会好过些。”

李漱伸手擦了擦眼泪,强笑到:“不止救了他一命,还能成就他为一代高僧呢。他真应该好好感谢下我。”

☆、第二百七十八章 刑室

公孙大娘把李恪带到偏房里去,拿出一个包裹给他。李恪解开外面的蓝布包裹,里面是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婴儿襁褓,红色锦缎为底,上面用金银线绣着一排排的“福”字。襁褓下面是一件小棉袄,也是红色锦缎上用金银绣线绣着“福”字。

这婴儿襁褓和那件小棉袄的用料做工都为上品,就连李恪看了后,都知道这样的婴儿物事,若不是非富即贵的家庭,是绝对用不起的。李恪仔细地翻检了一遍襁褓和棉袄,没有发现有任何关于江雨虹父母的线索。想到江雨虹当年还是个小小的婴儿,裹在这襁褓中的样子,李恪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微笑。

“我是在贞观元年的五月初八捡到雨虹的。那天大清早,我刚刚打开店门,就看见客栈门口的台阶上放着个小婴儿。后来我抱她找乳母的时候,乳母说这女婴并没有满月,大概是出生不到二十天的模样。”公孙大娘说。

“我回去会派人暗中打听,那一年长安城中有哪户人家丢了女婴。”李恪收起包裹,系在背上,“如此我先告辞。午后我派人来接雨虹和合浦回府。”

公孙大娘也不多留,将李恪送了出去。李诚已经备好马车,两人径直离开。

江雨虹和李漱一直睡到日上三杆才醒来。她们梳洗完后,刚用完午饭,小顺子就和李诚过来接她们回吴王府了。

小顺子带着江雨虹和李漱到了听雪轩门口,小顺子朝江雨虹使了个眼色,随后就笑嘻嘻地离去。江雨虹把李漱领到西厢房。让绿绮陪着李漱,自己找了个借口离开。

江雨虹刚走出院门,就看见小顺子在前面一棵树后面探头探脑,正等着自己呢。她走上前去。又好笑又好气,说道:“小顺子,你鬼鬼祟祟的做什么?”

小顺子看了看听雪轩门口。低声说道:“王爷让小的带姑娘去刑室。已经把那刺杀齐王的胡人捉到了。”

“啊?”江雨虹吃了一惊。前几天李恪按照李佑的描述,把那领头刺杀李佑的胡人相貌画出来。当时江雨虹只觉得按照李佑的说法,那胡人十有**就是宇文杰。后来小顺子拿着画像,暗中找到酒楼的伙计询问。其中一个伙计认出,画像上正是那天随着崔家二郎到酒楼的胡人,只不过跟随崔家二郎的胡人脸上多了一把胡须。

李恪事后将手下“鹰卫”全都派出去,在长安和齐州这一带搜索宇文杰的踪迹。老鬼和兴乐帮的柯瞎子也按照公孙大娘和萧长风的嘱咐。带着兴乐帮的一众人也开始寻找宇文杰。

只不过江雨虹没想这么快就把宇文杰抓到了。她跟着小顺子,到吴王府西北角一处极偏僻的院落。这院落四周都是久未整理,已经衰败的花草,看上去就像废弃了一样。推开嘎吱响的院门后,里面的院子却打扫的极为整洁。地上铺着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只不过院子里面既无花草,也无石桌,就是空荡荡的青石板地面。

小顺子并没有直接走到院子里的房子前面。他带着江雨虹,极为小心的,按照一定的口诀在青石板上走来走去。小顺子一边走一边说:“若是踏错了石板,可就不得了,说不定哪里就射来一根箭直接被钉穿在地上。”

“这里就是刑室?难怪府里没人敢靠近这里。里面都关着什么人啊?”江雨虹感觉到整个院子都透着森冷气息。

“平时也不怎么用。那个胡人胆大妄为,竟敢刺杀齐王,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不多。王爷说。更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已经抓到了他,所以就把他关在这里。”

小顺子说话间,已经走到了房子的后面。后面墙壁中间,只有一个窗户。小顺子伸手往窗户边上一推,只见连着窗户的墙壁一下被推开。原来这竟然是一扇设计的极其巧妙的门。只不过外表和墙壁一模一样,浑然一体。

江雨虹不禁连声赞叹。若是有心怀叵测的人闯进院子,自然不会想到这院子里的房屋正门只是遮人耳目的陷阱,真正的入口却是在这里。小顺子带着江雨虹走进屋子里去。他得意地说:“这屋子如何进去,全王府上下,知道的人不会超过三个。”

房子里面依旧是空荡荡的,一件家具也没有。东西各有一扇门,通往两侧的房间。小顺子带着江雨虹走到东面的门前,却不进门,只是用手在门边摸了一下。嘎嘎声中,小顺子和江雨虹站着的那块石板忽然往下沉去。

江雨虹感觉很像在后世坐电梯。只不过四周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江雨虹眨了眨眼睛,感觉已经不再下降。周围有柔和的光线,眼前出现了一人多高的甬道,甬道两边燃着蜡烛。前方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一扇关着的木门,就是甬道的尽头。

木门后面,就是吴王府的牢房了吧。江雨虹也算是第一次接触到了唐朝豪门暗黑的那一面。她心里多少还有些紧张,只不过,推开木门后,她到是真正吃了一惊。

本来在江雨虹前世看过的电影电视中,对刑房的认知包括:燃烧着的火炉,火炉里面烧红的铁烙斗,随时准备烙在不招供的犯人身上。随着人犯的惨叫,皮肉上腾起青烟,还带着吱吱的让人牙酸的炙烤声。血迹斑斑的皮鞭挂在墙壁上,犯人通常是被吊在架子上面,遍体鳞伤。旁边还会放着七七八八,各种用途的刑具。

当然无一例外的就是,刑房里面到处都是血迹,昏暗的灯光,还有跑来跑去的老鼠等等之类不可缺少的东西。

所以,看到眼前这个宽敞整洁,虽然看不到窗户,但是有着良好通风的“刑房”后,江雨虹觉得实在难以和她记忆中的刑房联系在一起。

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张木板床,上面还铺着浆洗的很干净的被褥。木板床旁边放着一张矮几,摆放着喝水用的杯子。此时,穿着短衫的宇文杰就坐在床上,除了他的手脚是被铁链拷起来之外,他不像犯人,更像是个被罚面壁思过的人。

李恪坐在房间另外一边的木榻上,斜斜倚在木榻上的案几边,正悠闲地打量着宇文杰。他身侧既没有凶神恶煞,露着胸毛,一脸横肉的打手,也没有狞笑着,随时准备上刑的大汉。只站着一个李诚。

看上去,李恪不像是在审问犯人,到更像准备苦口婆心地劝犯错的学生改过自新的老师。他看见江雨虹进来,笑着招招手道:“过来坐这里。”

江雨虹还保持着震惊的表情,走到李恪身边坐下。她都顾不上去看宇文杰,缓缓呼出一口气,慢慢说道:“这就是吴王府最神秘的刑室?这就是关押审问犯人的地方?”

李恪奇怪的看了江雨虹一眼,点点头:“不错,只是这里很少关押人犯。怎么?没吓着你吧?”

江雨虹又做了一次深呼吸,才说:“其实,真的有点吓着我了。”

李恪笑笑:“若不是这次宇文杰的事情关系重大,你在西域又同他打过交道,我定不会让你来这等地方受罪。”

“没事,没事。”江雨虹松了最后一口气,难怪当年上学的时候老师就说,戏剧和小说源自生活,但是又高于生活。如今看来,确实如此啊。

自从江雨虹进来以后,宇文杰的目光就一直停留在江雨虹身上。他瞪着江雨虹,那目光简直就像要把江雨虹生吞活剥一样。

江雨虹丝毫没把宇文杰的眼光当回事,反正她已经习惯了别人用目光“杀死”自己的情形。她上下打量着宇文杰,见他身上很整洁,既没有衣衫褴褛的狼狈,也没有难闻的气味,看来,吴王府的刑房,还真挺不错的。

宇文杰见江雨虹上上下下地看着自己,一会摇头,一会点头的,脸上还透着怎么能这样的神情。他在江雨虹第十八次从头顶看到脚底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叫道:“江雨虹,我宇文杰这辈子和你势不两立!若不是因为你,我宇文杰哪里会落到今天这个下场!”

“我什么时候和你之间有这样的深仇大恨了?”江雨虹不解地看着宇文杰。不就是赢了他的赛马吗?这人看上去像个伟丈夫,怎么心胸这么狭窄?况且,他自己去刺杀李佑,才会成为阶下囚,跟她有什么关系?

“你,你用恶毒手段,让我在赛马会上一败涂地!又挑拨罗家和林家同我做对!我落日马场本是最大的马场,却,却不得不散去。都是因为你,因为你!”宇文杰手里的镣铐擦擦做响,他想站起身,冲过来,却只离木床一尺远的地方,就动弹不了。

江雨虹此时才发现,宇文杰手上脚上的镣铐,是和后面的墙壁连在一起的。她听到宇文杰的话后,不由得怒了,伸出手指着宇文杰骂道:“你说什么?你自己杀了人家的父母,还不准罗大哥和林姐姐去报仇了?经营马场难道就非要不择手段?”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发怒的江雨虹大展口才,硬是把宇文杰气到翻着白眼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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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江雨虹终于发现,按照宇文杰的逻辑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就是他宇文杰可以为了他的落日马场杀人放火,不择手段,还觉得苦主不该找他报仇。江雨虹瞪着宇文杰:“你记住,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现在只不过是你的报应到了。不然的话,你和齐王无冤无仇,却发疯了似的刺杀他。你这不是自找死路嘛。”

“什么?我刺杀齐王?你,你胡说八道!”宇文杰脸上表情开始有些茫然,最后却又恍然大悟,对着江雨虹说,“你是想污蔑我刺杀齐王,对不对?哼,我的落日马场都已经没了,你还不死心,把我抓到这鬼地方来。吴王殿下,难道你抓了我,就是因为这小丫头吗?”

“你难道忘了,前些日子你带着几个胡人,在齐州往长安的路上,拦截了一个孤身上路的男子吗?”江雨虹看着宇文杰,觉得他脸上的神情不像是作伪,难道这宇文杰居然被人算计了?他真的不知道当时他拦截的是齐王李佑?

李恪在旁边冷哼一声:“宇文杰,你和罗林两家的恩怨,本就是江湖纷争,民不告,官不究。你落日马场和外藩勾结,本王没有证据,也不会拿你怎么样。但是你试图刺杀齐王,却是证据确凿,你还想抵赖吗?”

宇文杰的面色终于大变,他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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