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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混蛋杂种(4)
美食囊括了文化中最细腻的艺术成分的形式,它是感官的探索与发现。
味觉是人类最丰富、最细腻的体验,也是记忆与感官在岁月里相互磋磨的共生体。每个成人约有一万个味蕾,以酸甜苦辣涩咸辛麻分别散布在口中不同部位,每一个味蕾约有五十个味觉细胞忙碌地将信息传送到神经细胞,让大脑有所知觉。
我们依靠这些布满喉舌颚咽的“雷达”去品尝地球上近两万种的食物。而每个人对味觉的感受与喜好亦因人而异,这差异与遗传有关,也随心情而变。抑郁症患者渴望碳水化合物,以便提高沉闷的情绪;恋爱的人总想吃巧克力,也是一种甜蜜的诱惑和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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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龙虾之痛(1)
作为一个嗜吃的文明人,在道德与食欲之间,我也有良知上的自谴与愧疚,但那样的感觉持续不了多久。和大多数明知故犯的人一样,我只是虚伪地选择不去看它们如何死、如何受苦,避免去想像它们生为被宰食者的悲剧命运,只是安适地坐在点缀着烛光与音乐的餐桌前,举动刀叉文雅地进食。第6章龙虾之痛芝麻米粒说
ZhiMa MiLi Shuo初抵纽约在1983年冬,躲在阁楼里和马可过安静简约的日子。他出门上班后,我便窝在阁楼里望着窗外的世界,几棵巨大的法国梧桐,对面邻居不时进出的黑人祖孙,小女孩螺丝鬈发如雷达。生活在另一个国度开启另一段行程,家在身后,未识乡愁。
马可第一个工作的第一个薪水日,兴高采烈地要请器重他的女上司Vivian在家吃晚餐。五十多岁的Vivian是个精通塔罗的半个女巫,不吃红肉,但嗜食海鲜。于是,我便决定了宴客主食为龙虾。
当时中国城有全纽约最便宜的龙虾,是头上长出两只巨螯的长臂龙虾,十美元可以买到三只缺螯断臂的活龙虾,十二元可以买到完整无缺的龙虾,两美元也得算计,可见当时日子的拮据。
厨房里,我戴着厚手套,从背后抓起龙虾,这些被翻转以后便很难造次的海鲜总是有一种俘虏般的顺从表情,让人在处置烹煮它们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要生出罪恶感。煮龙虾之前须用牙签往龙虾的尾端刺去,称为放尿,真的也喷洒出一柱液体来,最后将刷洗干净的龙虾放进热气腾腾的滚水里,把它活活蒸死。
有人告诉我:煮龙虾时它会发出惨叫,果真听见恐怖的尖叫声,频率不高,声量也不大,约略像打死一只老鼠可能发出的声响。
那是吃龙虾唯一难以释怀的罪恶感。美国现代偶像作家,《失忆》(Oblivion)作者戴维·佛斯特·华莱斯(David Foster Wallace)在2004年波士顿每年一度的龙虾节庆里,大力声伐吃龙虾的残酷。他驳斥一般人说的龙虾没有脑,不会知觉痛。华莱斯做了详尽的科学研究,具体地指陈:龙虾具有大脑神经,和人类一样能感觉痛苦;他用文学家细腻的笔触描写烹煮龙虾时,它们的身体四肢因受高温而产生剧痛的痉挛、曲扭与挣扎……
根据华莱斯的说法,龙虾放入滚水里至少需要经历三十五秒到四十五秒的高温煎熬,才气绝死亡。
作为一个嗜吃的文明人,在道德与食欲之间,我也有良知上的自谴与愧疚,但那样的感觉持续不了多久。和大多数明知故犯的人一样,我只是虚伪地选择不去看它们如何死、如何受苦,避免去想像它们生为被宰食者的悲剧命运,只是安适地坐在点缀着烛光与音乐的餐桌前,举动刀叉文雅地进食。
凡活着的生命总需要进食,身体总是会饥饿。作为人类,无法避免“吃”这件事,既然是非吃不可,便必然有被吃的牺牲品;自然是暴戾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我是这样自圆其说,在还没有完全戒除吃鱼吃肉之前。
是以,总也敌不过美食的诱惑。龙虾肉质鲜美带劲而又生脆津甜,比鸡肉细嫩,比鱼虾鲜甜,脱去外壳,剩下的就是华贵的肉;对待这样的美食,必得截取它的原味精华,不必多用调料,那些葱姜拌烈火猛油的方法,蒙蔽了天生丽质的龙虾美色,吃来吃去,就喜欢白煮龙虾蘸酱汁,赤裸裸将它剥光吃尽。
最简单是融化的奶油调蒜蓉加几滴柠檬(aioli),鲜纯的奶油毫不油腻恶心,而且带着奶香的甜蜜,跟亲吻婴儿脸颊一样馨香。这话都只能对我这种堕落的嗜食者说,命可以短一点,好东西不能少吃一口,没得享受的人生,活得长久也是乏味。食物何况是最普遍、最大众、最基本又最容易获得的快乐。
奶油奶酪白汁焗龙虾也好做,调好白汁淋上对半剖开的龙虾焗烤,只要温度时间掌握得当,烤出来的龙虾,表面是奶酪的金黄,里边是乳汁交融龙虾肉汁的天下美味,这些汁配意大利面条,蘸面包、馒头都好吃,甚至手指沾着不小心也会吃进去。
第6章 龙虾之痛(2)
吃这样有巨螯的龙虾,需要龙虾夹。美国人比较单纯而且实际,吃核桃要核桃夹,切火鸡要电动锯子,吃龙虾也要龙虾夹。马可于是临时去街口超市买龙虾夹。
每支龙虾夹三点九九美元,他买了三副,跟龙虾等价,跟我的扫把畚箕等价。到了那个地步,我不得不请他拿两副龙虾夹回去换扫帚和畚箕,剩下一副三个人公用。
那是刚到纽约的张罗阶段,一架五十九点九美元的黑白电视机都需要三个月的省吃俭用,画面很小,一般美国人放厨房角落的。那是发生在面包与爱情激烈较量的日子里。
后来口袋宽裕了些,经常可以随性吃龙虾,很多餐馆以十九点九九美元的龙虾大餐招揽顾客,常常吃到撑着肚子像孕妇那样行走,真是吃伤了自己。美国的大鱼大肉,现在想起来是粗俗豪迈的,跟法国人、日本人的吃法比较,那个年代的餐食还是少些精致典雅,包括大盆大盆的色拉;后来到了欧洲,看他们什么都一小撮,就像脸盆遇到碗。
不过,还是最简单的吃法,吃得最痛快淋漓:煮龙虾蘸奶油柠檬汁。吃龙虾成了一个独立完美的饮食动作,一个人从决定吃龙虾,一路去市场买龙虾,回来煮龙虾,吃龙虾,都可以百分之百地投入,就像全心全意等待一次爱恋的激情。
煮龙虾适合配拉丁、爵士,那种节奏欢乐、激昂,只有Buena Vista Social Club的音乐能搭配。大火煮滚水,天翻地覆煮它五到八分(看龙虾大小)取出置盘,旁边备妥龙虾夹,洗干净手指,就可以痛快下手。吃龙虾就是这么简单直接,粗野强暴,没有什么斯文教养或气氛。
蟹肉说起来比龙虾细致鲜嫩,但吃蟹需要耐心,还得小心,也总是很难大口吃个痛快,一不小心就被尖锐的蟹壳蟹脚割伤唇舌,没有好心情、好伴侣,还是轻易不吃螃蟹,大半是因为懒。清代袁枚自称“蟹痴”,做官不到没有蟹的地方,平日存钱就为九月十月“蟹秋”的狂食,有个家佣善于理蟹,竟给她改名“蟹奴”,也是走火入魔。
有次在往尼加拉瀑布的路上,开车经过水牛城,那里的雪花据说是全美国种类最多最美的地方,雪花呈复杂但工整的几何结构,每一片都是独一无二没有重复的式样。
在水牛城的大湖边上吃了两样美味的小食,是非常早期的美国饮食经验,一是奶油烤蛤蜊,黄澄澄的奶油在鲜美的蛤蜊汁里,把舌头都融化了;后来吃了意大利式酿蛤蜊,以面包屑、蒜蓉、奶油(或橄榄油)、香菜、肉末酿在半开的蛤蜊去烤,也是香酥美味的做法。青蚵、大虾、田螺,都可以用这样的方式做,草菇、香菇与朝鲜蓟都可以用同样的馅料酿烤。
还有一道叫水牛鸡翅,有点辣味,烤得香酥炽烈,吃得满嘴油腻,也是那种聊天聚会适合三姑六婆的场合受欢迎的食物。
陈文茜烤贵妃蚌,用锡箔纸密包,放烤箱里烤个天昏地暗,吃的时候完璧无缺,原汁原味。那是当年在纽约,我们都还年轻的日子!信手几味海鲜,在院子一角伴着夏日黄昏的无限惬意!
港式的蒜蓉粉丝清蒸令人垂涎,一般人在家做不易掌握火候,何况在香港的海鲜生猛鲜活,真的是吃遍天下无敌手。
蛤蜊巧达(clam chowder)是过去纽约生活的居家浓汤,蛤蜊肉加马铃薯、红萝卜、芹菜、少量面粉与鲜奶做成的波士顿白汁巧达,或者以番茄代替牛奶的曼哈顿巧达。巧达本是渔夫的家常菜,主要是咸猪肉或培根与洋葱炒香加入两匙面粉,略炒后加入牛奶(或番茄)作为基本汤料,可以加入任何海鲜肉类或蔬菜成为各式巧达,比如玉米巧达。
附近韩国店卖海鲜的夫妇,都知道我三不五时就买一打贵妃蚌做菜,他们还教我韩国式的吃法,用大火把蚌壳蒸开,取肉,切丝,拌鸡蛋煎成饼。
可惜,蚌在煎蛋里无法完全发挥本色,也吃不到汤里那份特殊的鲜。还不如切丝后加橄榄油(或奶油)、蒜蓉、小撮豆蔻粉、半杯白葡萄酒,加上蒸蚌的汁、切细的蚌肉,点缀以罗勒,调制成鲜美的白汁意大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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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龙虾之痛(3)
一样的方式将蛤蜊、墨鱼(切细)、青蚵、虾子洗净炒熟,加入煮过的意大利面条,调味后撒些罗勒,就是丰盛的渔夫意大利面(Spaghetti alla Pescatora)。
爱上烤鱼,是在伦敦居住的那些时日。住处附近有个土耳其人开的馆子,冬天看完戏,跳上19路公车,经过伦敦最美丽的城区与街道,一路来到店门口,专为吃鱼。这种淡水河鱼滑溜溜的身体,粉红色的肉,修长的身形,真像个美人鱼,小说里经常提到。因为它的普及,好像主角出门去钓鱼,总会有这种鳟鱼(trout)被钓上。它的骨头柔软细致,贴附在鱼身,从鱼尾端托起,就和身体温柔地分离,毫不拖泥带水,刺多,却可以干净利落。
这家店里晚些客人不多,主人兼厨师定定坐在烤架前,以足够的耐心和功夫用最适当的炭火,为客人烤一尾完美的鳟鱼。鱼皮嗞嗞作响,发出痛苦难耐又欢喜异常的颤动,一边翻动着架上的鱼,一边把烙饼烘热,同时用熟练的手法切洋葱黄瓜番茄,拌点柠檬汁橄榄油,煨在烤好的鱼身边。
有时大冷天看完电影,直奔那个炭火殷红的馆子去,好像需要被那里的温暖召唤。
等待的时候,店老板的女儿总是适时送来一盘开胃前菜,包括葡萄叶卷米饭(dolmades)、菠菜酸奶酪、骚沙、烤茄子、荞麦色拉,以及最爱的鱼子酱与鹰嘴豆芝麻酱。
烤架旁总煨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烙饼,烤好后放在碎花藤篮,生活尽在那种从容与丰盛之中,每一次吃饱后满足地在心底欢唱:生活真好,食物真好,感谢上天!
感谢的其实是那个厨师,八月一到,他带着妻子和四个宝贝女儿回土耳其度长达两个月的假,我就开始思念,并期盼他的早归,都不知道是恋着这么专情于食物、执著于烹饪的厨师,还是被他手下的鳟鱼、肉串所吸引着。这一场爱恋,持续了四年,如果继续住在伦敦,恐怕就要情陷那家馆子了!
英国最普遍的是苏格兰鲑鱼(salmon),以及典型的国食炸鱼排与土豆条(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