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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派们气的没处发泄,随手捡起地上石头和大土块。
阿字辈们则在墙边搭起高架站在上面,端起水来就往外泼,水盆还可以当盾牌。
……
好一派热火朝天的喧闹景象。
只可惜,唐小凌远在几里外的山林里打她的猎,对这种几乎每天都要爆发一次的山寨大战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有一个正被困在柴屋里发着高烧的人,却听到了这一切。
他慢慢地听明白了,如果把这个山寨比喻成皇宫的话。唐小凌就像是皇帝,高墙内就是她的后宫,而她手下的山寨弟兄无疑就是她的文武百官。
而现在,这些男人就像是为了争夺唐小凌一人的恩宠,而奋不顾身地掐起架来。
百里珍珠只觉得心中好笑。
若在平时,他一定会窜出去看看热闹,但是现在,他却连动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以飞檐走壁为终生爱好,以“有借无还”为人生信条的人,竟然没有办法摆脱这一场小小的高烧病。
从前,他偶尔有个头疼脑热,总是百里青黛在一旁端茶递水,煎药煮姜汤,他从来也没把她做的这些事放在心里,现在想起来,才知道了身边有个女人是多好的事情。
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主导的日常生活里,女人永远都是主导。
百里珍珠苦笑,他现在岂止得不到女人的照顾,简直连只母苍蝇都看不到。这个阳盛阴衰的山寨里,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女人。
唯一的一个,还是只贪好美色的母老虎,而且到现在。他这个贡品竟然连她的面都没有见到。
百里珍珠眼中的这只母老虎——唐小凌,此时却在做一件很符合女性浪漫气质的事情,发呆。
她身旁的猎袋里,已经装了三只野兔,一只獐子,和两只野鸭子。现在太阳已经升到了密林正上方,该是回山寨吃饭的时候了。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投影到林间的阴翳里,碎成无数块看得见摸不着的金子。
唐小凌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地叫唤起来。
但是她并没有急着回去,因为对面山坡上有一幕吸引了她。
她坐在高的山崖上,周围有层层叠叠的树木。将她娇小的身子很好地掩藏起来,所以她才能这样安心地盯着对面草坡上的那一对男女。
这两个人,对她而言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老熟人了,只是他们不认得唐小凌而已。
这座山的对面是另一座较矮的山头,那里有一大块的碧绿的草坡。在山林和碧草的掩映下,有一所小而简陋的房子。
这一对男女,就是住在那所小房子里的人。
自从偶然发现这里有人居住后,每次出来打猎,唐小凌都要特意绕到这个地方来看一下。
有时候,唐小凌会看见他们在田地里干活,十分辛劳的样子,有时候却又似乎悠闲得很,静静地坐在一起,什么也不干。
起初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十分平淡,一点儿意思也没有。但是看得久了,她竟然慢慢地开始羡慕起他们来。他们的生活方式这么乏味,有什么好羡慕的?唐小凌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种平淡的生活,深深地吸引了自己。
唐小凌自小就在山寨里长大,整日在男人堆里厮混,看惯了粗声大气,胡子拉渣的大老爷们,过惯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她过得很安心,也过得很好,而且她觉得生活还能继续地这样一直好下去。
直到她看见这所小房子,看见这两个人,她心里的想法才开始逐渐地改变。
不必说什么豪情满怀的话,不必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简单。
终于有一天,她决定也尝试一下这样的生活。但是她只是一个女孩子,身边却没有一个相伴的男子。山寨里的男人虽然多,却没有一个能给她那样的感觉。他们更像是她的兄弟和长辈,彼此太熟悉了,唐小凌要找一个对面山坡上那样的男人,当然不会从自己的兄弟和长辈里挑选。
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劫其他的男人上山,来填补自己身边的空缺。
从“阿一”被劫上山开始,唐小凌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很努力地寻找。
“阿一”长相不错,也很听话,对唐小凌的要求百依百顺。唐小凌让他吃饭就吃饭,让他回去休息就回去休息,只要和她在一起,阿一的脸上就会一直挂着绵羊般温顺的笑容。
唐小凌也对阿一微笑,可心里却觉得空空的。
她想:“可能还需要再找一个人,那样我就真的会很快活了。”
于是“阿二”也上山了。
然后唐小凌发现,除了长相不一样之外,“阿二”简直是阿一的翻版。同样温顺,同样听话,永远对她挂着笑脸。
可唐小凌依然不觉得有多快活。
她觉得这件事没有道理,她应该感到很快乐的,可是一想到对面山上那个纤弱的女子,她就觉得自己连她脚底的影子都比不上。
唐小凌咬咬牙:“他**的,再找一个试试看。”
……
现在,她已经找到阿十了。除了每天面对的笑脸又多了八张以外,她没发现自己的生活有一点变化。
唐小凌还是会来到这里,静静地看着对面那两个人,这似乎已经变成了她的一种习惯了。
而今天,她竟然有了新的发现,大发现。
这就是她坐在这里发呆的原因。
在这样天气晴好的大白天,那两个人居然光着身子,抱在一起打滚。
唐小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她不明白,这两个人这是在做什么。如果是在打架,为什么要光着身子?难道他们不冷吗?可是他们偏偏纠缠得那么厉害,好像要吃了对方才肯罢休的样子。他们的动作很愚笨,脸上的表情也绝对谈不上愉快,可是他们为什么偏偏都是那么投入的样子?
唐小凌百思不得其解,想来想去,最后忽然开窍了。
原来她之所以一直没有在阿一到阿十身上找到那种感觉,是因为她和他们没有做这件事情。如果她回到山寨和他们尝试一下这种奇怪的运动,也许她就能找到那种感觉了。
唐小凌领悟了这点以后,兴奋异常。她立刻拎起猎袋,跨上骏马,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山寨。
回去之后,唐小凌立刻飞奔到阿一们的住所,也就是那个刚刚发生过热闹的口水大战的地方,满脸兴奋地对他们宣布自己的新想法。
唐小凌张开口,想说:“请你们立刻脱光衣服和我肉搏。”
可是这句话她没能说出口。因为不管怎么样,她本能地觉得,从一个女孩子嘴里发出这样的邀请,似乎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
而且,唐小凌对自己找来的这些男人从来都十分客气,连狠话都没有说过一句,完全不同于她对待手下的彪狠风格。肉搏也是博,若真的打起架来,他们中没有一个是唐小凌的对手。
他们个个都都这么听话,拿谁开刀呢?
阿一他们排成一队,站在唐小凌满前。当然谁也不知道唐小凌在想什么,只是有些疑惑地面面相觑。
如果知道唐小凌是在犯愁选谁和他们做贴身肉搏,他们的反应会怎样,还真的很难说。
唐小凌正苦恼,吃饭的时间到了。
唐小凌小手一挥,对阿一他们说:“我今天打了一条獐子,已经吩咐膳房用松香烤了——唉,先吃饭吧!”
唐小凌的早中晚三顿,原本是自己单独吃的,自从阿一他们来了之后,唐小凌便开始和阿一他们一起用膳,把吃饭的地点也移到了山寨兄弟们吃饭的饭堂里。
唐小凌吃饭本来就香,看到阿一他们的队伍越来越庞大,陪伴自己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再看看自己手下如狼似虎的兄弟们,吃起饭来就更有感觉了。
这顿午宴上虽然有美味的烤獐肉,但是唐小凌一改平时狼吞虎咽的作风,吃得非常不用心。
相比较起兄弟们饭桌上的热闹来,唐小凌的这一桌显得异常安静,阿一他们专心吃着自己碗里的饭,唐小凌在自己的饭桌上能听到的,只有此起彼伏的咀嚼和吞咽的声音。
唐小凌便咬着筷子,无聊地开始数起数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加上我唐小凌,一共是十一个。”
但是,这张饭桌,偏偏有十二张椅子。除了那十一张以外,还有一张一直空着,没有人坐。
唐小凌想: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少一个人呢?
于是,唐小凌大声地敲碗,等到饭堂里安静下来后,便对正在吃饭的兄弟们道:“我这张桌子上还差一个人吃饭,你们想办法再给我请一个来。”
此话一出,饭堂里一片寂静。
山寨派们想:十个白吃饭的饭桶已经够咱们受的了,还要再请一个?
阿一他们想:多来一个是一个,人多不怕被欺负。很好,很好。
大家怀着不同的想法,沉默地吃着饭,却见一个矮个子站起来,大声道:“寨主若要人,小弟我手头就有一个,昨天刚从山下请来的,货色好得很!”
唐小凌听了立刻站了起来,欢喜道:“是吗?他人呢?为什么昨天不告诉我?”
那矮个子,就是昨天巡山抢劫的那位,踌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道:“我昨天回来就打算禀报寨主,是兄弟们不让,硬给扣下来了。”
唐小凌眉毛一挑:“为什么?”
如果实话实说,说是因为山寨里的兄弟们对唐小凌“请”来的这帮人厌恶透顶,那么矮个子只怕以后在山寨里都混不成了。
所以他想了一下,用了一种比较委婉的说法,道:“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太过出色,兄弟们担心寨主搞不定。”
这句话让许多悬着的心落了地,也激起了唐小凌的好奇心,她笑着拍手道:“真的有那么好吗?小娘倒要见识见识,他到底是怎么个出众法——他人现在在哪里?”
矮个子道:“就扣在后院的柴房里,小弟这就去把他请过来!”
百里珍珠在柴房里,额头和身体犹如扣了炭盆一样地发烫。再这样烧下去,他可能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了。
堂堂一代名盗,竟然会发高烧烧死在某个小山寨的柴房里,而且是以这种狼狈的方式。
如果知道会落入这样尴尬的局面,百里珍珠当初说什么也不会打那笔也许根本不存在的宝藏的主意。
有句话说得很好,“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世事通常都是这样,等到想回头的时候,通常都已经晚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句话也很出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时候,当人们以为
正当百里珍珠被烧得一塌糊涂,几乎不省人事的时候,那扇仿佛永远也不会开启的柴门,竟然“吱呀”一声,开了。
百里珍珠抬起沉重的眼皮,看到了一张满是横肉的,令他倍感亲切的脸。
正是那天把他迷晕了,劫持他上山的那个矮个汉子。
“大哥,”百里珍珠简直开心得要流下泪来,虚弱地和矮个子打着招呼,“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矮个子嘿嘿笑着,很诚实地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他的确很高兴。百里珍珠现在在他眼里,就是一只肥鸭子,他可以用这只肥鸭子来向寨主换一些他想要的东西。
等他接触到百里珍珠的身体的时候,他才发现,这只鸭子不仅肥,而且还熟了,熟得发烫。
矮个子疑惑道:“兄弟,一天不见,你怎么就病成这样了?”
他现在要靠着百里珍珠发财,连称呼也变得客气了很多。
百里珍珠当然不能告诉他,他是因为不小心掉到一个女孩子的浴池里而发的烧,只能咳嗽两声,很勉强地笑道:“小弟身子一向孱弱,可能是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