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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乐乐舞在一群人得意的眼神中干笑两声,而后快速转到弄巷中,撒丫子狂奔。
“糟糕!别让他跑了,快追!”
乐乐舞带着一群人在各个小巷中窜进窜出,凭着一股毅力愣是没有被逮住,不仅叹道,当初若知道自己还有这般能耐早就去参加马拉松了,或许还能拿个什么奖来过过瘾。
一条十字相交的巷口处,里三层外三层的堆满了人,不知在干些什么。乐乐舞毫不犹豫的往那边人堆里扎。将头上的布巾一扯,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如瀑布般倾泻下来,又将身上的小马褂往地上一扔,往人群的里面又挤了挤。
乐乐舞这才注意到有一名年约四十的的中年男子手中托着一个用红布垫着的托盘,托盘上放着或圆或扁或高或矮的瓶瓶罐罐十几个,口中不厌其烦激情高涨的解说推销着他的产品。
“对!绝对的有效!女人用了倾国倾城,男人用了英俊潇洒,老人用了永葆青春,小孩用了聪明伶俐。”
“用了之后会有反作用吗?”
“不会!只要用上七七四十九天保证效果显著,当然若其中有一天没用不但得不到效果反而会产生反作用。”
“要如此长的时间,不得用上好几瓶啊?”
“不用!只要买上一瓶,只要你按照我说的方法涂抹保管用到四十九天毫无问题。”
中年男子还在孜孜不倦的说着,一名七八岁左右的小男孩推着一个与他差不多高的竹篓走进人群开始售卖:“最后六十瓶啊,都只售一两银子,要买的就趁早,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啦。这位姐姐长的真好看,上你家提亲的人一定很多吧!只可惜~~~”小男孩站在乐乐舞的面前,嘴甜的紧,突然笑脸一垮无限惋惜。
乐乐舞笑着问:“可惜什么?”
“可惜姐姐肤色黑了点,又有那么些小雀斑,我这里刚好有一种无暇美白液,保管姐姐用了以后皮肤白了,小雀斑也不见了!”小男孩拿出一个小瓷瓶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乐乐舞:“不若我现在给姐姐试一试?”
乐乐舞好笑的看了看小男孩,眼角余光瞧见齐德那群家丁追到这边来了,忙蹲下身子对小男孩笑道:“好啊!”
乐乐舞脸上的雀斑和肤色本就是用胭脂涂抹上的,小男孩用一块小手绢倒了些小瓷瓶中的液体在她脸上涂抹。不一会儿,一张无暇且白里透红的俏颜展现在众人面前,人群中不断传出唏嘘之声。
小男孩从竹篓中掏出一块小镜子摆在乐乐舞面前,对她俏皮的眨了眨眼:“怎么样,没骗你吧!”又将小瓷瓶拿出对着人群道:“只要七七四十九天,保证永除后患!”
一时间“我要买一瓶”“给我一瓶”的叫喊声淹没了中年男子和小男孩的声音。
被挤出人群的乐乐舞不仅感叹一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广告效应古今推之。无良的奸商啊!当真是无处不在!
回过头来一想,好像自己在无意中也成了帮凶!
“奇怪,明明看见他往这边来了,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齐德的人还在人群中寻找乐乐舞,而乐乐舞用刚刚的布巾将披散的秀发随意捆绑垂于身后。虽恢复了女儿妆,但身上穿的还是男装,乐乐舞并不敢大意的大摇大摆的从这群人面前走过,于是往另一条通向城门的街道走去。
身后有一人瞧见了她仍在地上的小马褂。
“这是那小子穿的马褂,他一定是趁着人多逃跑了!”
“我们分开追,一定要抓住那小子,快追!”
甩开了追赶的那帮人,乐乐舞这才有了闲情来想自己以后该怎么办,去哪里,去做什么,怎样在这个时代好好生活。或许有一天她能够回到原来的世界,但在那之前她总得活着,并且好好活着!
“卖包子罗,新鲜出炉的狗不理包子,两文钱一个!”
“咕噜噜~”摸着干瘪的肚子乐乐舞这才想起,从起来到现在连口水都还没喝,之前光顾着逃命都没感觉,这会还真是饿了。从腰带间掏出十文钱:“给我包五个!”
“诶,好咧!包子五个,客官,您拿好!”
既然决定要离开清平还是早点走,也好在入夜之前找到投宿点,又买了一些干粮等物,都打包进一个包袱了,乐乐舞这便准备轻装上路了。
在清平也呆了有一个多月,虽然来的时候并不是自愿的,然而运气很好的碰上了如楚云,百味楼掌柜这样真心对她的人,让她在孤独彷徨中倍感温暖,此刻就要离开了,难免有些不舍。可以说清平就是她的第二个故乡!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街道上来来往往,走走停停的人群依旧,不知道有没有一个人和此刻的她一样,充满了离别的惆怅!清平的城门就在眼前,离开了,或许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吧!虽然离开也是被迫的。
“乐姑娘,请留步!”
乐乐舞抬脚跟着出城的人群往前走,一阵疾风刮来,眼前突然出现一匹高大黑色的骏马,挡住了她的去路,乐乐舞愕然抬头。马背上一脸冷漠的楚正枫俯视过来,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快马疾驰而来的痕迹,就连头发丝都是纹丝不动的贴在背后。
若不是乐乐舞很肯定以及确定刚刚这里没人,她都会以为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乐姑娘打算离开清平?”楚正枫问道,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没有任何感情。
乐乐舞轻轻点头。
“可是因为齐德?”
听到楚正枫这样问,乐乐舞也并不惊奇,以楚正枫的能力要猜出她的身份并不难,所以乐乐舞还是只点头。
楚正枫道:“可否请乐姑娘到对面茶楼一坐,舍妹想要亲自答谢姑娘相救之恩。”
乐乐舞正想婉言拒绝时,忽觉头晕目眩,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是去是留
醒来的时候她正躺在一个古色古香的雕花木床上,粉色的床幔撩起固定在两旁。这里,好熟悉。
乐乐舞撑着身体坐起时,刚好楚云从外间进来,见她醒了忙走过来在床沿坐下:“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已无大碍,多些楚姑娘。”
“说道谢,该是我谢你才对。那日多谢乐姑娘的搭救,如不是你舍身搭救,如今……”
听到她这么说乐乐舞忙劝住:“当初若不是你们救了我,又如何有我今日?”
楚云一笑:“既是这样,那我也就不多说这谢字了。”又帮乐乐舞垫了个靠枕,让她靠着:“听二哥说,姑娘准备离开?”
“嗯。”
“可想好去处了么?”
去处么?乐乐舞还真是没有想好,她对这个时代知道的有限,只想着走到哪便是哪吧!
楚云见乐乐舞沉默,拉过她的手坐下,道:“可是还未曾想好?不若先在这住上一段时日,等想好了再走?”
见乐乐舞要回绝,楚云忙道:“恕我直言,你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行走多有不便,如今又未曾想好该往哪走,去往何处,若是一不小心误入歧途,岂不得不偿失?”见乐乐舞略有犹豫,楚云又道:“说到底,姑娘也是因我之事而不得不离开,它日如是出了什么事,岂非让我内疚一辈子?不若先住上,待一切有了眉目之后再作打算。届时,我必不再挽留,随姑娘自去。”
楚云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而且以前是不知道楚云的背景,当初她所担忧的那些事以楚府的实力应该也受不到什么影响。然而毕竟与他们非亲非故,人在屋檐下难免会有些不自在,不若独自一人来的轻松。
“楚姑娘的好意我心领了,迟早是要离开的,早与晚也没什么不同。我心随意,不喜拘束,恐过不惯贵府的生活,岂非错过一番好意?出了清平,沧炯之大,四海为家,走到哪便是哪吧!”
听了乐乐舞的话,楚云像是早已看透了她,会心一笑:“原来姑娘担心的是这个,第一次见到你时,我便喜欢你言行举止中的随性,不拘泥于繁杂的礼数。我就与姑娘直说了吧,你与我故去的小妹很相似,初见时还以为你就是舍妹,故而才有当日挽留一说。”
说起故去的妹妹,楚云的眼中流出了似水的温柔和无限的哀伤:“她从小被我们宠爱着长大,所以养成了天真烂漫,无拘无束的性子。你就当作成全我们思念亡妹之情,留下来住上一段时间如何?”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乐乐舞也只能答应了,但愿她的选择是对的吧!
于是乐乐舞开始了她短暂却快乐的富贵米虫的日子。
楚府的人口很简单,除了尽忠职守,各司其职的下人,就只有楚老爷、楚正枫、楚云和乐乐舞了。
话说这楚老爷也让乐乐舞吃了一惊。
楚老爷公务繁忙,之前乐乐舞在府中呆了几日也未曾见过。那日决定留在楚府后,晚膳时恰巧楚老爷就在。
来到前厅时楚老爷和楚正枫已经在席上就坐了。
楚老爷大约四十来岁,满面红光,咧着嘴拂着两寸长的黑胡须,不知在跟一旁的楚正枫说些什么,脸上是满满的笑意。
坐在楚老爷左边下首位的楚正枫显得与楚老爷的开怀格格不入,一身黑色长袍衬得他面无表情的脸更加寒冷,细长而深邃的眼睛让人完全看不透他在想些什么。也不知楚老爷对着他是怎么笑出来的?
乐乐舞随楚云给楚老爷见礼,楚老爷笑着上下打量乐乐舞一番:“嗯,不错,是个好姑娘。咱们这不比别处,不讲究那些个虚礼,老爷子我也看不惯。你既与云儿要好就唤我一声伯父,叫枫儿一声二哥,以后就把这儿当作自己的家,不必拘束!”
乐乐舞闻言也不推脱扭捏,直道:“那以后还请伯父、二哥还有云姐姐多多照顾,若有什么不对之处也请你们不要见怪,多多海涵,舞儿先在这里以茶代酒谢过了。”
楚老爷朗声道了一声好,一口饮尽杯中酒!
楚云心中欢喜,也小抿一口果子酒。“爹,女儿老远就听到您的笑声,可是有什么好事,说出来让我和舞儿也乐一乐。”
“哈哈!还真有一事可让你们乐乐。也就是前几日的一宗入室盗窃案,盗窃贼前日上午才抓获,下午居然逃脱了!累得你二哥出城追了他一天一夜最后还是追丢了,你可知那贼人藏在哪了?”楚老爷故作神秘的看着楚云。
楚云想了想道:“以二哥的功夫,追了一天一夜也没追到,莫不是他根本没出城?”
“正是!你都能想到,你二哥自然也不会想不到。其实你二哥根本就没追出去,出城的是大刀那小子。你二哥说那贼子还在城里,可寻了一天一夜也没寻到。这不,你二哥就干脆在城门口寻一角落候着了。那贼子果然寻了守备最松懈的未时正出现在了城门口。要说那贼子也狡猾的紧,任谁都没想到他居然扮作病重老妪出去。”楚老爷故作停顿,悠闲的喝起了小酒,居然不再往下说了。
“后来怎么抓到了,爹您就别卖关子了,快说啊!”楚云急了。其实乐乐舞也很想知道后来怎么了,但楚老爷显然是故意的,难不成还给他打一顿问他:你倒是说不说啊!
楚老爷见效果差不多了放下酒杯说道:“我还真没看出来,你二哥其实也是个无赖!其实那贼子的那些装扮又怎逃得过你二哥的法眼,他一眼就将他认出来了。不知从哪找来个小娃儿和大夫硬揪着那贼子不放。小娃儿哭天抢地的叫着: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