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孙庆嘉据传祖上八代中医,在乡下行医多年,积累功德无数,家里妙手回春的锦旗堆得山高,医术比他师父不晓得高明多少。但就算这样,他还是不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学习医术,而是大老远的跑到这里来找庸医拜师。
“你这不明显吃饱了撑得慌嘛。”我曾经这样对他说。
“反正都是要学的,还不如找个能人开心的地方。”他抬起头对着我微微一笑。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两个到他师傅家玩。那天的天气很好,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趴在地上看书,他边对着我笑边忙着往他师傅常坐的凳子上涂502。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在某点上还是很相似的。
不得不说我挺喜欢他,原因除了兴趣相同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小子皮相不错。
孙庆嘉确实长得不错。虽然一天到晚戴着的那副大墨镜遮去了他半张脸,但单就拿那鼻子嘴巴来看也绝对不是被归类为丑的类型,而且小子这小子还有个优点,他皮肤白。俗话说一白遮三丑,这话能说人大姑娘,也能说他。
不过喜欢归喜欢,这家伙有个毛病我还是挺无法忍受的,他老爱弹我眼镜。虽说弹眼镜也没什么大不了,千金博一笑什么的我要有钱也肯定干,可这眼镜是戴在脸上的东西,整天油乎乎的总不大好,而且我也真有点近视,老这样看不清楚,以后视力下降起来也麻烦。
我把这事儿给那小子说了,于是乎他后来就没再弹我脸上戴着的那副,而是改弹一副旧眼镜。
顺便说一句,那副就眼镜是我拿给他的,我五六岁的时候戴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没什么事,很太平。
直到有一天,我回家饿时候看见庸医倒在我家门口,衣服染了一大片红色,像是血。
那时候刚好家里没人,于是我把他拖回家,帮他止血,又拿绷带包扎好伤口。这些都是我在电视上看过的,没想到还真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晚上的时候庸医开始发烧,我蹲在床边,一宿没睡。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庸医看上去好了不少,能穿衣服活蹦乱跳。
离开的时候我叫他要注意休息,保重身体。他听了先是一愣,然后笑着摸着我的头,说。“乖孩子。”
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打掉他的手,但我记得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后来没过多久他们就搬家了。
临走的时候我去送行,却没看到庸医,只有孙庆嘉在。他见着我来了,笑着跑过来,拿出一卷古书塞到我怀里。
“总算物归原主了。”他说。“师傅叫我告诉你在其位谋其职。”
“什么意思?”
“他说你以后会知道的。”
在其位谋其职,这话我以后总算是知道了。只是在知道后所要面对的那些问题实在不是我要的。
后来我没再见过那师徒两,只有一次收到过孙庆嘉写给我的信。信上说如果我不喜欢聂十三这个名字,就该叫聂无双好了。他还提醒我改名要趁早,十八岁以后想改就麻烦了。
不过我后来想想聂十三这名字也不错,就没去改他。只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能猜到这个名字的来历。
国际麻将中有这样一个番种,它是由三种序数牌的一、九牌,七种字牌及其中一对作将组成的和牌,名“十三幺”。番数88番。又因为这牌除和牌外,没有任何一对对子,所以也取名为“国士无双”。
后来:
这是他不知第几次摔倒,树枝划开皮肤,碎石磕破膝盖,流出鲜血也浑然不觉。
他站起身,奔跑。向前,向前。
身后传来密密麻麻的枪响,子弹插过脚边,溅起的石头碎屑打在皮肤上,生痛。
他在小路的尽头停了下来,前方是深不见底的悬崖。
有人再喊,抓住那小崽子。
他后退一步,石子掉入深渊,无声。
退无可退。
他突然笑起来,手中的小刀闪着寒光。
杀一个赚一个,杀两个赚一双。
枪声近了。
表白
二十一、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为什么会这么不想见到杜寒露?
因为上辈子的时候,我被他告白过。
前边说过,杜寒露这人智商不低。当然,能把杜家那几间公司搞得风生水起十几年,还不塌台的人智商也不可能低。不过那家伙的情商却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甜言蜜语什么的一句不会,鲜花戒指之类的更是想都不用想了,而他当年那次告白也差点让我吓个半死。
那是在杰业的生日晚会过后,那次我酒喝得有点多,回家以后就一个人跑阳台上吹风去了,也没注意到这家伙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等我注意到的时候他就已经站在我身边了。
当晚月色皎洁,微风和煦,气氛甚是不错。只可惜身边站错了人,我们两个连句话都搭不上,只好就这么呆站着。
其实真要说的话,我上辈子的时候对这个大哥还是挺尊敬的。因为他确实很厉害,读书比我好,体育十项全能,就连身高也比我高了半个头,我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啊。幸好我们两个长得不大像,我脸生得比他帅多了,不然要是连这点都被他比下去的话,我才真要一头撞死在墙上。也就因为这样我在他面前总是有些自卑的,连带着也就不愿意跟他说话了。
不过到最后还是我先憋不住了,没头没脑地蹦出一句“杰业真是越长越漂亮了”。
那边一开始没接话,沉默了还一会儿才回了一句“你喜欢那长相?”。
我那时还浑然不知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就光顾着在那儿发花痴了。“是啊,你看杰业那眉眼,跟小满姐多像啊,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过个几年还不知得多漂亮呢。唉,他为什么就不是个女的呢?是个女的该多好啊,我要能娶她就更好了。可惜啊,可惜……”
我这边话还没说完呢,那边却不晓得为什么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了。杜大少突然抓住我的肩膀,逼着我转身,面对着他。
“我不行吗?真要比起来的话,我跟小满比较像吧。”
我呆了。
就在我呆掉的这当口,杜大少迅速向我靠了过来。我那时整个人都没啥防备,一下子被他吻个正着。万幸的是他没有深入,只是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就离开了。可就算这样我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动作给吓得不轻,连带着说话都不利索了。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你吻我!”
“没错。”
“咱咱咱咱,咱们可是兄弟耶,你你你,你也下得了手!”
“我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吧。”
我这下又是一愣,不是吃惊,这事儿我小时候就知道了,可没想到这人——还是自家兄弟——居然就这么轻易给说出来,心理上倒是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我是母亲嫁进杜家前跟别的男人生的孩子,跟这家伙还有小满确实是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可就是这样,我还是在杜家待了二十几年,兄弟情还是有的。
“就算这样咱们也还是兄弟吧,你都当我二十多年大哥了。”
“如果我说我一开始就没把你当弟弟呢。”
好吧,我已经没力气吃惊了。面对如此状况我只有扶额,然后顾左右而言他。
结果,那天晚上直到最后我都没给他答复,之后也是劲量避着他。但是没过多久,我就出了车祸,之后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其实我之前是有打算过以后就这么一直作为聂青发过下去的,以前的事儿也不要管了。不过现在一想,不行。不管怎么说虽然这外表变了,里头的人也还是我,人没变,该交待的事情还是得有个交待的。
这样我就又回到了杜家。杜寒露正在他家大门口站着,像是在等我回来。
我跟着寒露进了屋,还没开口说话,就先被他抱住了。
我被他整个人包在怀里,不禁有些脸红。重生之后我的身高比以前矮了不少,现在被他抱着,头靠在他胸口上,刚好能听见他心跳的声音,沉稳而踏实。我知道他从来不搽古龙水,身上散发的都是香皂的清香味。
我心中一动,对他说。“你知道我是杜得仁吧。”
他点点头,没说话。
“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出事之后没多久。”
“是虹方告诉你的?”
“不是。”他听见虹方的名字时很是吃惊,但很快就摇了摇头。“我们家之前帮他们保管过一样东西,几年前他们家把那东西拿走了,所以我很快就猜到了。”
“我之所以会借尸还魂也是因为那样东西?”
“没错。你……对这个很介意吗?”
“有一点吧,不过现在说这个也没什么用了。”我叹了口气,虽然很对不住聂青发本人,但现在现实就是这样,想抗议也没什么用了。“不过你介意吗?我是杜得仁也是聂青发这种事情。”
他没有答话,只是抱着我的手臂又紧了紧。过了半响,才又说道。“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很高兴,你没有消失,真是太好了。”他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那时候我想,无论以后你选择以什么样的身份活着,只要那还是你,就已经很足够了。不过,后来我发现还是不行。我果然没办法让你离开我的视线。”
“我理解十三为什么会这么讨厌你了。”
“那是肯定的吧,谁叫我要抢他心爱的弟弟呢。”他笑着伸手摸了摸我的脸。“他最后能让你来我身边,我很感激。”
“其实我现在还没想通,不过我想我还是能跟你在一起吧,兄弟的话。”
“我可以等,时间还很长。不过能稍微给我点福利吗?”
我点了点头,于是他吻了下来。
我倒目前为止活了三十二年,从没认真谈过一次恋爱,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但我想,如果和着男人在一起的话,总有一天我会明白的。
后来我留在了杜家,过着和以前一样的生活。有空的时候会回去看看白板他们,顺便打听下十三的消息,不过一直无果。倒是后来有一次虹方过来玩的时候告诉我有人在西双版纳就见过他,至于真假不得而知。
杰业这几年黏我黏得越来越紧,无论我到哪儿去他都要跟着,我是无所谓,但寒露的脸色就越来越难看了,杨冰的情况和寒露一致,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
夏迎春在我住进来后没多久就离开了杜家,后来一直没再见她。
张扬和谢小斌有时候会过来找我玩,但大多数时候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大概就是这样了。
很多事情其实没办法想太多。日出日落,生活还是得一天天过的。
——完——
番外:十二年前后•;记
十二年前后·记
张扬十一岁那年,镇上谢家的老幺带着儿子回来了。
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拜访他们家。
张扬那时候刚因为考试成绩不好被他家老子拿藤条抽了一顿,心里不舒服,一赌气就跑院子里爬树上去了不下来。正好远远地就看着个人拿着堆东西往自己家走,后头还跟这个四五岁的小孩。
他那会儿还是个小孩子,喜欢凑热闹。可现下心里还堵着气,不想向自家老子认错,于是就没下来。倒是谢家老幺喝多了茶出来上厕所回去的时候看见了他,见他在树上头坐着不动还以为是爬上去下不来了,于是张开手朝着他喊。
“跳下来,我接着你。”
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