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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我扑通一声乱没形象地坐倒在地,脑中乱成一片——
这么说这是一桩武侠穿。
我被梅表姐床上那个女的弄到一本书里?
或者,这本书本来就是记载明朝发生的却没有记载到正史上的东西。
那么写书人又是谁?反穿越者?
嗯,话说古龙是明朝正德年间一跑江湖说书的,由于知道的太多了,被一票武林黑白人士追杀,最终PIA S在断崖之上。
谁知他命不该绝,竟然穿到了未来。
不知道谁曰过,百无一用是书生,古大除了拿笔刷刷刷嘛都不会,故而……呃,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
我双手抱头,颓废地抓着发——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非的情形,我怎么就没想到,与那中年人的对话如此熟悉,那竟是书上原原本本的话呀!那个看上去挺温和的家伙根本不是什么杀手组织老板或者杀手的雇主或是谁谁的师爷,而是上官金虹!小绿的心上人、电线杆男金公子根本就是荆无命。
而非少爷根本就是飞少爷!
我是猪!
腰带上斜插着铁片当危险玩具的除了阿飞还能有谁?
“他居然是阿飞!”我咬牙。
叶小四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东家,吴老板来送布,说四川来了位包爷,您认识,想找您叙叙旧……”
“这么说他不是第一次!”我切齿。
“你怎么了?什么不是第一次?”李寻欢不知何事已离开座位,蹲在我面前,表情有些担心。
我愤怒地抬头:“他居然还把我痛得死去活来!”
李寻欢的表情疑惑极了:“是谁?”
“阿飞!”
“阿飞?”李寻欢低头一想,忽然温柔地笑了,道:“你家那孩子找你呢,别想了。”
我顿时回过神来,顿时面上火燎火燎地烧成一片。
丫滴!我叶红袖居然干了这么丢人的事!爱情真是洪水猛兽!洪水猛兽!
我猛一开门,吼道:“啥事你说?!”
叶小四扑倒在地,双手抱头:“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我一把拉起他,整了整他的衣服,瞪眼道:“死小鬼!当初就不该让你去听戏!听出个啥子不好袖楼里给听出了个角儿!说!啥事?”
“吴老板来送布说四川来了位您认识的包爷想找您叙叙旧另外吴夫人听说东家偶染风寒特送来几贴药。”好么,好好的一孩子被我吓得连标点都不会用了。
“你跟他说这两天家中有贵客,很不方便。
至于风寒,请让吴老板转告夫人,不必担心。”我想了想又道:“这两天若再有人来找我,无论是谁都推说我家中来了亲人。
实在不方便再见客。
了解?”
“得~~~~令!”小四拉长嗓音一抱拳。
“死小孩!再角儿!再角儿一个我抽你!”
小四嘻嘻哈哈地跳出老远,冲我抛了个媚眼:“奴家知道了,请公子您放心哦~”
我抚着额角,尴尬地看着那个十几年前这个时代的高材生一面咳嗽一面傻乐还一面喝酒。
据说此人高兴时,喝酒;不高兴时,喝酒;无聊时,喝酒。
最后给喝成个肺结核。
我不甚舒坦地听着他死命地咳。
苍天哪!大地呀!看在俺上辈子嘛坏事都没做过的份上,下道雷赐一瓶川贝枇杷膏给俺吧!
作者有话要说:麻烦读者大大们补分时不要留空评,会被管理大大当作刷分黄牌警告处理的。
打字粉麻烦,石也深有感触,但是为鸟偶们滴“剑”文不被下黄牌,麻烦大家啦!
某石磕上
第二十章 心中有酒
我静下心仔细端详着那个终于停止咳嗽的男人。
哎!到现在我才发现那个烫着泡面头手拿一把水果刀的焦叉叉确实是帅哥。
“李……寻欢,你要找阿飞?”
“不,我找你。”
“找我?等等,你能不能少喝一杯?你咳得我难受……我听说你的飞刀已经练到心中有刀的境界。
可见你的酒功还不行,否则你应该有办法达到‘心中有酒’的境界。”
“心中有酒?”
“对。”
“心中有酒,随时随地都能喝。”
“你说的倒有几分道理。”
“我说,你找我有嘛事?”
“你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子。”
我翻了翻白眼,道:“拜托,没有女孩子是简单的。”
李寻欢的眼亮得像星星一样,他笑着说:“你是一个很有趣的女孩子。”
我抚着额角:“我知道。
请讲重点。”
李寻欢凝视我许久,轻轻问道,“你知道阿飞的事么?”
我伸筷夹起一粒花生米送入口中,道:“从前不知道。
从今天开始知道了。”
“你知道?”
“你指的是他很可能是沈浪的孩子还是说,他曾经被林仙儿骗过?”
李寻欢握杯的手一颤,似想开口说些什么,却终究没有开口。
“如果你担心的是林仙儿,那么我可以很明白地告诉你不用担心了。
因为他曾经就此事对我发表感想说,他差点吃坏肚子。”我玩转笔一般玩着筷子,低头想了许久,又道:“其实你不必太过担心他。
每个人只有摔过才知道疼,或许你会怀疑我是不是第二个林仙儿。
实话跟你讲我不是。
因为我没她聪明也没她勤快,我这人办事一向很低调。
我也知道你调查过我,如果你真想知道我的所有底细,我可以给你机会。”
李寻欢依然笑着,似乎并没有将我的话听进去。
哼!不下点猛药他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不是江湖中人。”我继续玩弄筷子,“我不会武功,这样的我若跟你们走得太近迟早有一天要惹麻烦。”
“你想做什么?”他的脸色变了,适当地要挟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我顽皮地眨眨眼,笑道:“呵呵,你放心,我不但是一文化人,还是一有道德的文化人。
喜欢上一棵树就在这棵树上吊死。”
“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让我想想……那本书是少年时看的,这许多年过去了,配角的名字都几乎忘光了。
“梅花盗、金钱豹,什么破毒童子肉菩萨。
虽然说死的死、曝光的曝光,但只要是江湖,都有危险不是么?”
“是。”
“哎!说真的,你信我么?”
“……”
“那就是不太信咯。
也是。
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知道这么多事情,不太好让人相信。
这样吧,你答应我件事,我把我的事告诉你。
请放心,这件事绝对是你能够做到的、不违背你良心的。”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好,我答应你。”
我慢慢起身,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忽然冲他一揖到地,朗声道:“大哥在上,请受小妹三拜。”
李寻欢倒抽一口气,想起身扶我。
我拿眼一瞪,慢悠悠地道:“不受完礼就起身,是看不起小妹。”
他一愣,只好又正身坐好。
我行完礼,倒了杯茶递给他,道:“大哥请喝茶。”
嗯,叶红袖今日拍的这出戏是黑道中最常见的“结拜”。
“好……了。”
嗯,很不自然,看来没有女性强行跟他结拜过。
我有做山贼的潜质,若是生于乱世,就将这病秧子抢去做军师,阿飞抢去做压寨夫婿……呃……
“请原谅,如果红袖此举惹大哥不开心,希望大哥能原谅。
实是事关重大,不得已而为之。”我踱回座位,慢慢坐下,道:“你们之所以查不到我的来历,只因我并非这个朝代、这个世上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各位亲,某石先跑一步咯!
感谢给我评论的所有大大!
亲一个~
另,刚看到个有趣的东西,转来大家Happy一下:)
楼主问:〃如果你死后,你的墓志铭打算写点啥?〃以下是一些人的回复:1。感谢政府为我解决了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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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谁更自私
李寻欢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听到了“一个鸡蛋在飞”、“斯内普教授抱着哈利狂热无比地表扬着”或是“林仙儿其实是个男的”这样稀奇古怪的事。
“我是借尸还魂。”我严肃地道:“所以我要强调,那个叫小绿的清倌,因害怕接客而上吊死了,我的灵魂阴错阳差地上了她的身,代替她活了下来。
如果你真的调查过小绿的事,应该会知晓她是什么样的女子。
无父无母,自小被乡嫂卖入青楼,跟着一群没道德没文化的女人。
我不是,我以前叫叶红袖,虽然也是孤儿,却有自己的养父养母,还有一个宝贝妹妹和极其疼爱我的表姐。”
“真有这等奇事?”
“我身患心疾,生前不能做任何剧烈运动,甚至要控制自己的七情六欲,可最后依旧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呃,就是突然因心疾而死亡。
我在生前看过……许多书,书中……”
我顿了顿,暗自寻思着——我该不该把《风云第一刀》的内容一五一十告诉这人呢?
三十秒后,我做出了决定。
“……书中有关于借尸还魂的记载,但我从不知我这一上身就上到了与我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
李大哥,我在此间已无亲无故……”
我终究还是没能告诉他。
毕竟,我在这里已经改变了书中人原有的生活轨迹。
麻烦不来找我,我就绝不招惹它。
我没有做预言家的爱好。
“看来是真的。”李寻欢将杯中冷却的茶一口饮尽,笑道:“妹子的确与众不同。”
我一五一十地将自己是怎么来的,来这以后又是如何如何的毫无保留地告诉给他。
末了,我贼笑着说:“大哥,我们那儿有句话说,知道一个人的秘密是要负责的。”
李寻欢微一皱眉,随后轻轻地笑了。
“我把连阿飞都不晓得的秘密告诉给你,所以,你是我亲人。”
偶心头张开鸟大大滴陷阱,唱着猎人歌。
偶紧握拳头,得意无比地宣布:“所以,以后我要有任何人若欺负了我,大哥都要替我出气!”
李寻欢狂汗。
我垂眼敛去目中的冷光。
李寻欢,书中说的你一直是个很自私的人。
你将林诗音让给自己的恩人,说是报恩,说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