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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千万不能被那张“卡哇依”的小帅脸给骗了,他提醒自己。
第四章
停妥车,步至自家门前,瞅见客厅灯光外泄,有一瞬间,龚歆慈呆了住。
以考上北部大学为名,她十七、八岁起就在台北展开独居的生活,念书、找工作全是一个人。
一个人过日子,久而久之,已经习惯回到家,摸黑探索墙壁开灯,面对阗无人声的空屋子,任由孤独袭上心头。
直到半个月前,家乡故人来,上官谨借住她的房子。
多了分人气,寂寥,意外地少去一大半,这点让龚歆慈感到讶异。
即便因为生活方式的回异,他们不常碰面,她却不像以前那样,觉得寂寞。
因为她知道,这幢小别墅里有第二个人的气息,虽然不常见面,却实实在在的存于原本只有她一人的空间。
点一盏灯给回家的人……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被这么对待过。
甚至,隐隐约约还闻到菜……烧焦的味道!
“老天!”龚歆慈惊呼一声,急急忙忙开门进屋,直冲厨房。
果然!炒锅白烟频冒,熏得她泪眼汪汪,夹带辣味的烟雾刺痛双眸,顿时泪水模糊视线,只看见黑蒙蒙的人影,拿着什么在半空挥舞。
“小谨?”
“咳、咳咳~~歆慈,你回来啦?”白雾中,男人的声音哽咽,像受了极大的委屈。“今天咳咳~~很难得,你这么早咳咳咳~~”
相较于他生涩的手忙脚乱,龚歆慈俐落的激活抽油烟机,打开气窗,解救了烟雾弥漫的厨房。
再度呼吸到新鲜空气,上官谨顿觉整个人活了过来,被烟熏得湿漉晶亮的圆眸,难掩感激之情的瞅着恩人,垂头丧气与感激涕零的表情综合起来,给人一种错觉,好像站在面前的,不是个身高逼近一八○的男人,而是一只因为闯祸,双耳垂贴头颅,祈求主人原谅的金黄色小狗。
是错觉吗?龚歆慈揉揉眼,定睛再看,方才视线中摇尾乞怜的可爱小狗又变成她的邻家小弟。
“抱歉。”上官谨懊恼地道:“我太久没下厨,手脚有点生疏……”
“我看是非常生疏。”她试着在这混乱的场面里装出严肃的表情,无奈上官谨的表情太可爱且好笑,逼得她直想笑,也真的笑了出来。
“歆慈?”
“该说抱歉的人是我,你住在这儿,我却没有好好尽地主之谊招待你。”
“没这回事。”上官谨忙说:“其实打扰你已经很不应该,你工作忙,我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
“你受伤了?”龚歆慈突然转移话题,不知是故意,还是纯属巧合,打断他自惭形秽的说辞。
“什、什么?”上官谨会意不过来,愣愣地看着她。
“这里。”细滑的指尖点在他左颊血痕下方。“伤口裂开了,在流血。”姣好的脸庞微扬,凝视那道红痕。
太过专注于他脸上的伤,龚歆慈压根儿没发觉当自己的手触及他脸庞时,他莫名忽起的颤动。
在她眼里,上官谨仍是她在花莲住时认识的邻家男孩,即便多年未见,形象依旧,她的关爱源自于对家乡故人的情感,没有其他。
“怎么受伤的?”龚歆慈打量这道伤。伤口看起来很新,所以才会这么轻易裂开吧!她想。
“啊?呃,那个……”谈及这话题,上官谨突然变得不怎么自在,有点紧张。“被纸划伤的。”画家与纸,再合理不过的理由。
龚歆慈不疑有他,因以前也有被纸的边缘划伤手指的经验,很能理解。
然后,她牵起他的手往客厅走,举止自然,却让上官谨呆了住,愣愣的跟在后头,忍不住追忆起往事,瞬霎间,仿佛回到过去。
每当他闯祸,被这位邻家姐姐发现时,总是会被这么牵着走到没有人的地方。
不像爸妈跟上头三个姐姐那样,在他闯祸之后当着众人的面劈头大骂,然后他会涎笑说些好听话,让大伙消消气;接着呢,这些大人会全数败在他的笑容下,无可奈何的原谅他。
龚歆慈从不骂他、不打他,只是将他带开现场,找个安静的地方,宁定的看着他,直到他觉得不自在,认错道歉为止。
他不是真心认错,绝不是!只是不喜欢在她眼中看见对他觉得失望的眸色。
只要他认错道歉,那抹失望的眸光就会绽出喜悦,好象在称赞他似的;为了看见这样的眼神,他甘心认错,然后下次再犯。
脑海中,不是刻意,却牢牢记着她因为他转忧为喜的眸光。
他很喜欢她的眼,从以前就……
“嘶!”左颊的刺痛将他拉出追忆,回到现实,龚歆慈正坐在茶几上为他抹药。
“我太用力了吗?”她问。
“不是,没有……”
龚歆慈继续上药的动作,力道却比之前要轻柔许多。
上官谨注意到这点,也意识到两人因为擦药的缘故,分外靠近。
因为靠近,他嗅进淡雅似花的香水味,也看见她工作后难掩的疲惫,微乱的发丝随风轻拂,若有似无的滑过他的脸,提醒他此时此刻在他面前的,是许多男人心目中的大众情人,是电视台的知名女主播。
多年过后,他和她,都是成年人了……
“好了。”敷上纱布贴好胶带,龚歆慈边整理药箱边说:“以后小心点。”
“谢谢。”在醉人的温香里强迫自己回神,上官谨醺然道谢,暗地里费了番功夫静定心神后,没有再说什么。
对于老妈的安排,上官谨再次感到无奈。
突如其来的借住非但打乱他所有计划,也像在考验他是否能抗拒眼前的诱惑,修练成现代柳下惠、人世苦行僧。
唉~~圆眸垂掩,他应该绞尽脑汁想个好借口搬离这里,可是……
“一起去吃饭吧!”龚歆慈放回药箱,开口邀约,不知道自己打断了对方的沉思。“你来了之后我一直没有好好招待你,难得都在家,今晚不开伙到外面去吃好吗?我请客。”
听见“吃”这个字,上官谨一张脸倏时亮了起来,尤其是眼睛,亮晶晶得媲美天上繁星,只差没伸舌头表现垂涎,方才的满心苦楚如风吹云雾散,连影都见不到。
事关乎“吃”,上官谨可以把任何事暂拋脑后,“吃饭皇帝大”这五个字俨然就是他人生的中心思想。
龚歆慈见状,忍俊不住,噗哧笑出声。不愿这么想的,但他真的好象……
一只小狗狗。
一大早望见厨房里忙碌的纤细背影,上官谨很难不感动。
但感动之余,还有极为浓厚的心虚和愧疚。
这屋子的主人大概是怕他哪天不小心毁了她家厨房,要不就是烧了整幢房子,才会每天早上做好料理,以供他三餐所需。
“其实我可以到外面去吃,真的。”探头进厨房,上官谨严守屋主的禁行令,不敢越雷池一步。“你不必那么麻烦。”
之所以会有禁行令,是因为日前他不小心烧坏她最钟爱的水壶,故而除非必要或她不在家,他还是少出现在厨房为妙,以免勾起屋主对这件事的回忆。
“不麻烦。”龚歆慈没有回头,动作俐落的翻炒锅中的芥兰牛肉。打从上个礼拜起,她就会在出门前准备些菜色,让他随时有得吃。“我以前也常这样,一大早起来,先准备早餐,再顺便做便当……”话语跟锅铲交击声同时停住,飘溢菜香的空气也随之一凝。
才刚起头的回忆突然没了下文,听出兴味来的上官谨开口催促:“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那些都是无聊的陈年往事,不重要。你吃辣吗?如果不喜欢,我可以少放点辣椒。”
转移话题的意图明显,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上官谨很配合,“我什么都吃,不挑。”借住的日子还很长,不必急于一时。
“你是不挑,但前提是必须要好吃。”凝重的气氛因为话题的改变,也跟着消失,又回复原先属于早晨的轻松自在。“伯母把你的嘴养刁了。”
“你也是,煮的菜有我妈的味道。”
“我是她教出来的,口味会相似也是理所当然。”
“现在的女人标榜独立自主,女强人的形象里很少有『会做菜』这项专长。”他说,忽然笑了起来,“有多少人知道你这么会做菜?”
“我没有太多机会下厨,做一人份的料理很麻烦,特别是在控制食材的份量上,买多难处理,买少又没人卖,干脆吃外面;但是现在不同了,多你一个就像多了四张嘴、四个胃,想做什么菜都可以。”他的胃口好到让她不必担心剩菜剩饭的处理问题。
只要做出的料理美味,端到他面前只有一种结果:清盘!
“你把我说得像头猪。”还是有四个胃袋的猪。
猪?龚歆慈摇头,没有说出内心的感想。
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听见自己被比喻成小狗狗的吧!就算是脾气极好,幽默感十足的他。
于是,她转了个说法,“就某种层面来说,你很容易让人想做饭给你吃。”
上官谨双手抱胸,整个人斜倚在门边。“怎么说?”
“你吃饭总是很快乐,津津有味的模样让我觉得自己的手艺很好,有突然变成名厨的错觉。”
“你做的菜真的很好吃,人间美味。”
“略逊伯母一筹。”他说得太夸张了。“别灌我迷汤,我会当真的。”
“这么容易就当真,感情上是否也会如此?”
滋——蒜头放进锅中与热油起舞,盖过上官谨的声音。
“你刚说什么?”她没听清楚,回头追问。
“没什么,我只是好奇哪个男人这么幸运,能追到像你这样贤淑美丽又会做一手好菜的优质女人。”
“你在吃我豆腐啊,小弟。”龚歆慈转身专心做菜,因背对的缘故,她看不见当自己说出“小弟”两字时,上官谨突然僵凝的表情。
正因为背对,上官谨才敢流露真实的情绪。
再怎么笑口常开的人,也有笑不出来的时候,之于他,就好比现在。
龚歆慈一声“小弟”,在她自己可能觉得这样很亲昵;但对他来说,就像在无形中划出的楚河汉界。
少年时代的懵懂,让他甘于邻家小弟的身分;长大成人之后,倘若没有抱持其他的心思,他和她的确可以继续在邻居的关系里找到友情。
但他不是没有其他心思的,从那天之后就不再单纯了……
炙夏艳阳下,绿油油的稻田迎风鼓浪,摇曳出一波波金亮的波纹,空气中不时飘送淡淡的青草香。
这是家乡的味道。上官谨闭起眼睛,缓慢的,深深的,吸了好大一口气,憋到极限才重重吐出。
二十岁的他有别于时下喜欢台北繁华的年轻人,他还是钟爱老家的自然纯朴,即便在同侪眼中,这可能会被归类成未开发的落后地方。
土地庙旁的榕树,屹立了百年,几乎看尽这村子里三代的事迹,也是他童年时装载最多回忆的地方。
往事重上心头,上官谨瞧四周无人,放心地往上一跳,双手攀住粗壮的树枝,紧接着以超乎常人的俐落,来个一百八十度以上的翻身,下一刻,双脚已踩稳树枝,爬……不,应该说是“跳”上树。
一连串的动作就像武侠小说描述的武打场景那般,令人叹为观止。
居高临下,上官谨挑了根坚实的枝干坐下,玻а燮笸即蝽铩
只可惜几分钟后,隆隆的车声由远而近,最后停在土地庙前,扰他午睡。
白色的轿车步出一道纤秀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