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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掌事-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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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衣挽住墨紫的胳膊,说了声抓紧,提气就往上冲。

墨紫又听一遍风声。

这样的一个越墙动作,小衣已经做过无数遍,而墨紫作为乘客,也被顺带了无数次。虽然,小衣时有花样,常常翻新,着地总是很稳很妥。然而,奥林匹克体操能拿冠军的那种完美收势,今天没有。

当墨紫突然感觉到将要落地的身体失去了支撑,唯一冒出来的念头就是事事无绝对,哪怕同样一件事已经做过百遍千遍,引发大事故的机率微乎其微,却一定不是完全不可能。

重力加速度让她头朝下,军人的本能,墨紫硬把上身往后掰,拉起头来。双手先扑,就地翻了个跟头,弯腰缩头单膝跪住。出色补救之后,回头要跟失手的小衣算账,竟发现身后除了草和墙,根本没人了。

欸?搞什么?

“这位姑娘,何须行此大礼?”

原来男子的声音,也能有珠玉落盘的美妙。

第一卷 欺我 辱我 我不忍 第146章 你哪位啊(二)

第146章 你哪位啊(二)

不过,这会儿也不是讲究声音好不好听的时候。分明是荒府,何来主人那般的笃定?

墨紫急忙转过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双光洁的脚。脚上无鞋,就这么踩在青草上,如翠石之中一抹柔和的玉色,让露珠儿衬得晶莹剔透。

被这样的玉色吸引,她不由往上瞧去。

夜黑的单袍垂至脚踝,云罗宽袖卷了小半幅,腰间斜系百穗结的细金绦,胸前衣襟微敞,露出同样如玉的肤色,黑发披散在肩头,丝丝缕缕都成漂亮的弧度,在晨风中轻扬。袍片素黑之上秀独枝红梅,却仿佛倾注入梅魂,无论是开至绚烂,还是含苞待放,朵朵集了灵秀气。

墨紫想,怎样的相貌,能配上这黑夜的红梅?

然后,她瞧见了。

第一眼,有些失望。那人,既没有金大少那种妖艳的美丽,也没有萧二那种阳刚的霸然。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他的五官很温和,同玉的色泽一样,不乍眼,不绚烂。然而,当她再瞧第二眼时,却有些不同,眉眼唇鼻,都恰到好处。

这是个如温玉一般的男子。

玉,择人而美,日久而澈。

名贵否?

她不知道,不过直觉不便宜。

“姑娘,你要跪多久?”说得是客气的话,可他的声音带有点疏远的笑意,眸色清冷,唇苍淡而抿薄了。

墨紫低头一看,自己这跪姿还真是标准下级见上级的样子。尴尬站起来,拍拍裙上的草碎叶子。清清嗓音,却不知道怎么解释现下的状况。不过都说礼多人不怪,她无意中这么一跪,对方即便是主人,应该好说话些。

“姑娘——住墙那边?”玉般的人物,兰芝的品性?

“嗯。”墨紫笑笑,“公子,早。”不知不觉,跟人打上招呼了。

“的确很早。”他睡不着,披了一件外衣就出来的,准备看到兔子,没想到天降了两个姑娘。有趣的是,会轻功的那个居然丢下另一个。瞧她失去平衡要撞头,他以为将会血溅当场,却见她身手也利落,翻个跟斗正巧到了自己面前。

“公子是这座府邸的主人?”将这男子疏远的笑意看在眼里,墨紫打算忽略不见。她也得确认这人到底有没有资格来指责自己擅闯民宅,万一他跟她同道中人呢?闯空门的同道。

“嗯——算是,也不算是。”不习惯与陌生人站靠太近,他刚想后退几步,突然嗅觉中出现阳光晒过的花香味,很淡却很熟悉。脑海中即刻浮现一张油黑的脸。如果是那个女子的话,那么眼前看到的不同寻常,也就一点不奇怪了。

这般想着,他嘴角勾深,是真正的笑容。不退反进,深嗅,阳光花香,确实无错。

“什么叫算是也不算……”墨紫陡见他走来一步,不知何意,皱眉却保持有礼的笑,“公子究竟是不是这里的主人?”

“从前是我家,后来不是了。现在,有人把这地方借给我住。如此说来,算是,也不算是。”满满一船的记忆,恍若隔世。如今以这样有趣的情形再遇,竟令他感觉十分愉悦。

墨紫笑得有些僵,心想,这不就算是了嘛。不过还挺复杂的,从前是,后来不是,现在暂时是。

“姑娘是敬王府的——”着装半陈不新,质地算不上好,应该是丫头。以她的聪慧和本事,何以屈居至此?照此,她的主子该是什么样的人?在船上,她为了他,与萧维几乎反目,不可能是萧家嫡房。难道是某个庶出的子孙?萧家这算什么?唯一的外姓封王,嫡孙少年将军,却有人暗中走私吗?

“丫头。”墨紫还没想出好的理由来解释自己为何降落在他家的院子里,“公子,这园子很是充满着野趣。有空打打雀鸟,猎猎兔子,架个火烤烤,岂非别样闲游?”

怀念这样讲话的方式。每个字都听得懂,组合在一起,用她的语调说出来,却特别痛快。于是,他笑了。

墨紫觉得原来世上真有一种人,耐看型,越看越顺眼。本是温和的润玉,但见他一笑,那可是春风吹过夏花儿开,周身罩了层明亮的光环。

“不知姑娘过墙而来,所为何故?”要求住进这里的虽然是自己,但不知为何,才过一夜就枯燥了。如今,芳邻如斯,倒有意思起来。

墨紫见避不过,一肚子的借口,说出来是这样的,“我抄个近路出门。”

“抄……近路?”真像墨哥啊唇角勾得有些收不住。

“唔——我主子爱吃的糕点要到西坊市买得到。我若走府里大门,来回多花一个时辰。原本公子府上无人住,所以才不告而取近道。今日,实是没想到已有新主,真是叨扰了。还望公子此次与我一个方便,以后我不会再鲁莽跳过墙来就是。”墨紫叹气,以为可以瞒着敬王府里的人随意出入,这下可怎么办?

“这也难怪。敬王府据说是三园相与,出个门确实耗不少时辰。姑娘不必叹气,你要借道,自取便是。”他看她惊讶的表情,怕她当自己居心不良,又解释道,“姑娘,我不算这宅邸的主人,不过是借住。既然你我都是借,谁也说不得谁,相安无事便罢。”

嗯?还有这种说法?墨紫终于找到比自己还能掰的人了。可她没傻到拒绝这样相安无事的提议,至少今天不会。不能翻了墙出不去,白跳一回,白跪一回。

“公子真是好人。不过,我这一身出去,怕惹到不该惹的市井之徒……”她还没说完,发现对方的光芒越炽。

“姑娘本来是在哪里换装?”果然,果然。好人?他可不是。

“呃——”这人真聪明,她点到即止,他就通到底了。干脆也大方点,手一指偏北的屋子,“北厢。”

“那可正好。我住了东厢,北厢那里仍是无人,姑娘只管放心。”她的秘密还会是秘密。

墨紫双手拉拉肩上背包,“公子如此善解人意,我感激不尽。要不,公子可有特别爱吃的东西,我回来时给你捎一份?”横竖今日不能空手而回了。

“姑娘好意,我心领。口腹之欲,从来却不重。你从哪个门出去?北门?”那里最僻静。

“正是。”开口求人留门,是不是有点过份?

“那好。今后姑娘若从北门走,北门必不关便是。”怕她没领会他刚刚话中的意思,再强调一次。

墨紫一听,再能假装,也流露出狐疑,“公子为我大开方便之门,我虽然感谢在心,只是你我素昧平生,究竟何以致诚如此?”谁说的,男人对女人好,都是有什么什么目的。“我不过是个跑腿的粗使丫头,除了给公子带点好吃的,别的绝对无能为力。”

男子笑出声来,“姑娘想多了。与人方便,就是与自己方便,何况这地方也不归我。我尚且寄人篱下,看姑娘倒比我更熟道些。凡事有个先来后到,姑娘既借路在前,我后来借住者怎能不讲道理,不送这顺水推舟的人情呢?”

黑袍红梅轻动,他转过身去,“姑娘还是赶紧为你主子买糕点去吧,别耽误了功夫,挨主子骂。”

墨紫心道,这人一定是好人,也怪不得,周身气质那般温和,谦谦玉润的君子。于是,她谢过,不再多言,往北面抬脚就走。

“姑娘。”他的话还没说完。

“是,公子。”她停步,侧过半张面,见他黑袍随风飘动。

“既然以后要常见面,不妨留个姓名,免得我这边的人不识得姑娘而无意中得罪了。”迟早她会知道自己是谁,不如由他先说。

“公子,小女子墨紫。墨水的墨,紫色的紫。”墨紫下意识相信他。

“在下姓元名澄。墨紫姑娘,我虽初来大周,不过也知女子在外走动不易,你还是早去早回得好。”身影不曾停留,但声音那么清晰。

传到墨紫耳朵里,一字不漏。

瞬时,转身,死盯着那个远去的背影。

元澄?

元澄

这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是南德的第一贪官?是她冒生命危险救下来的那个浑身血污,五官不清的元先生?

南德的宰相,不该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伯,也该是四十左右的中年大叔,怎么可能是这个元澄呢?

同名同姓?

没那么巧。那个在上都,这个也在上都。皇帝那儿刚刚大赦天下,这儿就住了进来。一定此元澄就是彼元澄也。

可是——

可是,这人到底几岁当的官,又是几岁当的宰相,又是几岁当的第一贪官啊?怎么算,都算不过来。除非,他是天才。

还有,他会不会认出来自己?当时救他时,他早早知道自己是女子,不过脸化妆成那样,而这会儿她是女装扮相,未必已经看出来了。可他又能那么快猜到自己要扮男装,名字里有都带了一个墨字,是不是有所怀疑?却似乎又不像。他如果认出来,为何不直说?

墨紫突然头痛。

她虽帮过他,他那时身处绝境,以为命不久矣。临终之人,其言也善。因此他顶着第一贪官的恶名,她却半点看不出恶来。一开始是冲着珠子,可后来真心相帮,才又把珠子还给他。如今,他已经化险为夷。这府虽荒,可她瞧他,没有半点落魄的痕迹。世上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的事和人不计其数。

这人,她恐怕不能认。

……

不好意思,读者群的号最后一位我写错了,已经更正。

第一卷 欺我 辱我 我不忍 第147章 你哪位啊(三)

第147章 你哪位啊(三)

南德出产的顶级松香淡淡燃着,是来自故土,还是仇国?而他身处在此,究竟是家宅,还是囚笼?

元澄侧卧在凉榻上,了无睡意。

记忆中,可有过无梦到天明的熟觉?

不曾有。怎能有?

时而,仍会梦见面上覆血的父亲和白发苍苍的爷爷,仍会梦见同兄长们一起玩耍的情景,仍会梦见母亲温暖慈爱的手抱着小小的他唱曲。

当上南德的状元之后,无穷无尽的,是应酬,虚与委蛇和警惕,睡眠仿佛只是一种形式。吃喝上三日三夜,别人困得眼睛睁不开,他依然谈笑风生,牢牢掌握着场上他需要的节奏。他能合眼养神两个时辰,那日的休息便足够奢侈了。

十五岁的少年状元,人人称他为神童。神童?没有付出艰辛的努力,便是神童,也只会浪费天资,最终成为一个普通人而已。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神童,却知道十年寒窗连一个时辰都不曾浪费。

时间,对他,好象永远都比别人的少。而当年救他的人过世后,身边又有谁对自己真心?他用钱收买到周围的一切,可笑的是,自己亦成为他人眼中可用银子来衡量的东西。忠诚,关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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