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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了解她,最好与她保持适当的距离,理智地观察她,客观地分析她,而不是盲目地崇拜和听信。芒梭说,《女友杜拉斯》不是评传,也不是传记,而是一部回忆录。她在书中写的都是琐事,家庭琐事、生活琐事、感情琐事。她力求还杜拉斯以普通人的面目。她不是把杜拉斯当做一个大作家来写的,而是当做一个朋友,一个伴侣,一个姐妹。杜拉斯有她可爱的一面,也有她可憎、可恨、可笑甚至可气的一面。她富有个性,才华出众,也有不少毛病甚至恶习。“她是人,不是圣人。不是吗?”芒梭问。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有七情六欲,有时要发点脾气,有时要摆摆架子。她喜欢发号施令,指挥别人,控制别人,也需要得到别人的安慰、关怀和簇拥。她有时直率得让人受不了,当面指责朋友阴险毒辣;有时又顽皮得像个孩子,带着一群未被邀请的朋友,提着在大街上买的大包小包东西去见法国驻罗马的大使。她冒天下之大不韪,公开说不会爱上黑人,不愿意怀上黑人的孩子。她在夜晚的聚会上口无遮拦地大讲笑话。她很吝啬,也很节俭。到别人家里吃饭从来不带礼物,见别人带礼物却喜形于色。她买廉价的零头布在厨房里自己做衣服。同时,她也很专横,很霸道,经常有意无意地伤害别人,抛弃朋友。她曾因成功而得意忘形,也因手稿被退而可怜巴巴。当外界对她的作品保持沉默时,她那种哀伤、痛苦、沉沦和眼泪不能不使人对她深表同情。在书中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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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2)
我很想知道杜拉斯为什么会跟与她朝夕相处的芒梭闹翻。“闹翻?”芒梭说:“我们并没有闹翻,而是她单方面疏远我、提防我,最后不理睬我。”芒梭相信她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杜拉斯的事情。杜拉斯之所以如此绝情地结束长达30年的友谊,是因为芒梭太了解她,太接近她了。当她意识到内心的巨大秘密要被人发现,她本能地做出自卫。她认为自己的秘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且是自己写作的宝藏,她不允许别人写她的经历,写她的故事,否则就是“偷盗她的生命”,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而芒梭在这一点上犯了错误。但使芒梭感到百思不解的是,她所说的是路人皆知的秘密啊!比如说年龄,这在任何文学词典和教科书上都能找得到。芒梭说,其实她很注意维护杜拉斯的形象,决不会冒失地透露她的隐私,更不会拿她的隐私去为自己捞资本。杜拉斯晚年与扬的恋情,她是最直接的证人之一,但她一直缄口不谈,直到扬自己写了《玛 · 杜》,披露了那些隐情之后,她才在这本书里加以描述。
任性而固执,这是许多名人的通病,而杜拉斯难相处又是出了名的。我对芒梭说:“您能伴她30多年,这太不容易了。”“是的,”芒梭说,“而且最终的结果是我没有料到的。但我不怪她,也不恨她。相反,我觉得她很可爱。她活得很真实,敢爱敢恨。”我提起最近法国的报章杂志对杜拉斯谈得很多,有的说法耸人听闻,让人不敢相信。芒梭说:“杜拉斯永远是个谜。是个谜就会引起各种各样的猜测,其中不乏不负责任、不怀好意的诽谤、造谣和诬陷。”她走到传真机旁,抓起一叠传真件,说:“您看,每天都有认识不认识的人往我家里发传真,有说好的,也有说不好的,也有请我裁决的。我这里都快成了论争的中心了。”
我告诉芒梭,中国读者很熟悉也很喜欢杜拉斯的作品。她的《情人》在中国有十多个汉译本。芒梭说,这不奇怪,她本来就是中国的“情人”。谈起这个话题,又有说不完的话,可惜时间不允许了。我们相约下次一定再找时间好好谈一谈,谈一谈杜拉斯的“痛苦”,她的“爱情”,她的“情人”。
胡小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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