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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猎人-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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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切,在自己被送进一个没有人,四周全部都是精钢墙壁的房间时,改变了。

凌天开始并没有感觉到惶恐,他知道,总会有人来见自己。可是当漫长的一天过去的时候,凌天才发现,对方虽然迫不及待的将自己抓来,可是却并没有急着见自己的意思。

凭着凌天的现在的知识,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房间里不止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嘴角挂着一丝冷笑,心说看你们能挺到什么时候,反正老子我来了!

想通了的凌天干脆靠在躺椅上睡起觉来,不过在脑海中,却有着三股不同地精神力正在激烈的讨论着。

那边的监控室里,一个相貌平淡无奇的中年人,正冷眼注视着监视器下睡大觉的凌天。眼中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感**彩。

看了半天才摇头道:“这个小家伙,倒是真像从前的队长。一副无所谓地态度,还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叹息了一声,并没有继续说,这是属于他心底里最深的一个秘密,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就连跟自己地妻儿,坎比亚索也从不说自己的过去,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好人。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跟自己一样,成为一个无耻的卑鄙的背叛者,小人。

是的,坎比亚索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小人,当年在背叛队长凌霄的事件中,他实际上是一个绝对地主导者,是他最先提议这么做的,然后其他人表示了响应。有两个不愿同流合污的,也被自己杀死了。

可是又有谁知道,坎比亚索当年还是一个在大街上捡垃圾的孩子时,遇到了就已经成为一个冒险小队队长的凌霄,是那个男人让自己脱离了贫困的枷锁。如果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话,坎比亚索的作为。死一万次也不多!

但是坎比亚索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当流浪儿地时候,曾经为了一块饼干杀死了一个跟自己同样大的伙伴,为了富贵,他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的,所以,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堕落,根本就不足以形容他。

他认为那个将自己带离贫困的男人,也不是安的什么好心。他眼中地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要做人上人。就必须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他成功了,他得到了大量的晶石,同时,他还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坎比亚索想起了他们找到电子精灵的那天晚上。

正处于蜜月期的凌霄十分开心的找到自己,毕竟坎比亚索是他一手带起来的亲信,凌霄也最为器重这个不像手下,倒像兄弟多些的人,所以无论有什么秘密,凌霄最先告诉的,就是他坎比亚索。

“坎比,你知道么,咱们这次,真是发达了!”凌霄好像还喝了些酒,有些醉醺醺地搂着坎比亚索地肩膀说道。

“是啊,老大,咱们这次找到的晶石,足够咱们用上几辈子,我几乎无法计算出那是多大一笔财富了!”有些心虚地坎比亚索不敢看凌霄的眼睛,幸好凌天有些喝多了,加上太高兴,自然不会察觉自己的这个亲信的异样。

“不,不止晶石。”凌霄的手轻轻摇晃了下,然后小声道:“记得咱们在晶石那里发现那几只几乎透明的生物吧?”

坎比亚索心里一动,当时发现那几只透明的生物时,大家好奇多过于别的,都嚷嚷着这种从未听说过的物种回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可惜不知他们是干什么的。

“嘿嘿。”凌霄得意的笑了笑,然后悄声道:“那可不仅仅是一个从未被发现的物种,你看看这个!”说着凌霄手掌摊开,一团红色的火焰如同魔术般出现在凌霄的手上,精灵般的跳动着,把坎比亚索的眼睛都看直了。

“老,老大,这是什么?”坎比亚索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作为最了解凌霄的人,他有把握在瞬间杀死这个男人,可是凌霄这忽然冒出的火球,像个骑士小说中的魔法师般,让坎比亚索心里一下子没底起来。

凌霄还当是坎比亚索被自己惊呆了,得意的笑笑,然后道:“这就是那小东西的作用,我曾经在一本很奇怪的书上见过对这东西的介绍,他们有个名字,叫电子精灵!”

………………

凌霄不知道,自己这番好意的举动,成了真正的催命符,原本还在犹豫的坎比亚索更加坚实了要除去凌霄然后占有这批晶石的想法。

不过在他的计划中,是独吞了这批晶石和所有的电子精灵,他没想到的是,凌霄也是一个及其聪明的人,看破了自己的意图后,直接带着老婆跑掉了,任凭自己和其他三人拼命追杀,也没能将他们杀死。

这件事,就像一个隐疾一般,埋藏在坎比亚索的心里,时不时就会发作一次。这些年他经常会做噩梦,仿佛无形中有一张大网般,自己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

这种感觉让越来越富的坎比亚索越来越恐惧,如果说作为流浪儿的时候,可以为一块饼干杀人的话,那么他现在所享受的生活,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所以,他很怕死。

当然,最怕的,就是当年队长的后人来寻找自己!

虽然这个想法被自己否定过无数次,当年的凌霄和他妻子全部身受重伤,就算能生下来一个孩子,也未必能成活,再说,就算是活了,也不过是个野人,有什么好恐惧的,自己现在手中掌握着旁人无法想象的势力。

那美克星的执政官算什么,如果他坎比亚索愿意,明天就可以换人!

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害怕一个野人呢,但当这个野人真的出现的时候,坎比亚索终于明白了,龙生龙,凤生凤!这句流传千古的话,果然有道理!

狂野不羁的眼睛,随时散发着让人胆寒的目光,仿佛可以随时撕碎敌人的力量,从小在山野中磨练出来的意志,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正常在人类社会中长大的人能拥有的!

杨雄不知道一件事,为什么自己做什么组织上都会在第一时间知道,他曾经怀疑过身边有组织的眼线,可是看着这些全部都是自己嫡系的人,纵然杨雄这样的大奸大恶之徒,也不敢贸然去调查。

到后来妻儿都落到人家手中,杨雄也认命了,爱谁谁吧,反正也这样了。其实这个人,就是杰克,当初在米奇而星球上的时候,也是杰克把发现凌天这件事第一时间告诉了坎比亚索。

因为之前坎比亚索听说他们要去这个星球的时候,就秘密通知了杰克。所以当杰克形容出凌天的长相时,绕是坎比亚索这个久居上位的“人上人”也半天没有说出话来,如果当时杰克敢打量坎比亚索,就会发现自己一直连反抗之心都不敢升起的大头目,眼中竟充满恐惧。

坎比亚索从这时起,就发誓一定要找到凌天,然后将他弄到自己的身边,然后亲眼看着他死去,那个噩梦才会消失掉,否则,他这一生虽然富贵,但将永远活在恐惧之中。

虽然他身上的电子精灵,也早已经融合到了更高的层次,可他还是害怕!

凌天刚以入定,脑海中就传来烈焰的声音,似乎沉睡了好久刚刚醒来,烈焰的声音中竟然带着一**惑般的慵懒。

“凌,这里似乎有我同类的气息,而且,比我们强大!”

凌天一愣,他的烈焰一直就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至少凌天心里坚信!

因为薇薇的若水就很少跟薇薇沟通什么,先前还以为是若水冷淡,后来时间长了才发现,原来是若水根本就没有烈焰这么高的智商!

当然,这个问题凌天是不会去跟薇薇说起,免得她不开心,不过这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自己是个怪胎,自己的电子精灵似乎也是。

凌天应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烈焰似乎沉思了一会,柔柔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们,我们不是还有一条威猛的巨龙么?”

超级猎人 第一百五十三章 机关算尽

凌天脑中立刻响起一声哀嚎,墨晶龙王再不复当年的神采,满腹委屈的说道:“伟大的主人啊,您终于记起我来了,我还以为我被遗忘了呢!”这是这头骄傲的老龙,第一次心甘情愿的叫凌天主人,就连烈焰,也愣了一下。

如果凌天不主动召唤墨晶龙王出来的话,这头实力强横的老龙没有任何办法脱离凌天的胸口,除非凌天忽然遭遇了极大的打击,那么它才能出来防御,而且,完事之后照样还得回去,墨晶龙王都快憋疯了。

如果说从前它喜欢沉睡的话,那么现在则一点都不喜欢,它的心里充满了浮躁,它渴望战斗,从未有现在这样渴望过。

所以说,凌天哪怕要求它现在出来毁了这个星球,墨晶龙王恐怕也会十分兴奋的答应,人类在它眼中和蝼蚁没多大区别,当然,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凌天。

凌天心里嘿嘿一笑,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对于龙这种天性高傲的生物来说,没有什么比限制它自由还好的惩罚了,凌天今天已进入这里就感觉到有种危险一直在自己周围,这种危险让凌天感觉十分不舒服,所以他在跟烈焰商议,让这头老龙心甘情愿的帮助自己。

墨晶龙王现在对能不能离开凌天已经不报有太大的希望,只需要凌天时不时的可以将它放出来感受下新鲜空气就感激不尽了。

孟蜀最近非常烦,上次成功的带回来一株**地骷髅草。让自己在整个集团高层生威大涨,原本那些质疑他能力,对他接管孟氏集团还说三道四的人们,全都识相的闭上了嘴巴。

孟氏是药材集团,他们的核心产品自然就是这些极端稀少,而且名贵的药材,可以说谁掌握了这些名贵药材的渠道。谁就有话语权。

所以孟蜀一个人驾驶着飞船去救凌天,扰乱了那些警察们的执法。也被家族通过大笔地钱财给压了下来,而孟蜀受到的惩罚,是一年之内不许离开那美克星球,只允许在家族企业学习。

孟蜀地爷爷其实是准备让孟蜀在熟悉了孟氏集团之后接手这个企业,谁知道孟蜀这家伙是个天生闲不住的主。

凌天自从出走那美克星之后,只给孟蜀发过一个安全邮件,然后便杳无音讯。在孟蜀的脑袋里,觉得这个神奇的大哥一定又在四处冒险了,所以孟蜀在自家集团里上班,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完全没有真正的接管孟氏的想法。

爷爷在服用了骷髅草配置成的灵药之后,就如同焕发了第二春般,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二十岁,已经不能用老当益壮来形容。完全就是一个年富力强地中年人了。

所以孟蜀还想着再玩几年接管企业也不迟,再说孟蜀的父亲也是一个极具商业头脑的人,可惜人完全是一个风流的浪荡子地,身边女人无数,还总是玩失踪,让孟蜀的爷爷十分无奈。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唯一的孙子身上。

孟蜀身上继承了孟家人头脑精明的特点,虽然人还不是那么成熟,不过假以时日,完全可以单独挑起整个孟氏的大梁!

孟氏家族在孟蜀爷爷这一辈,有兄弟四个,一个妹妹。

其中孟蜀地爷爷是族长,也是孟氏药材连锁集团的董事长,其他那三人都是股东,三人合起来的股份正好跟孟蜀的爷爷持平,而孟蜀的爷爷膝下只有一子一孙。那三人膝下则子孙众多。

所以关于下任董事长和家族族长的争夺非常厉害。孟蜀本不喜参与这种事情,无奈孟家他们这辈有出息地实在太少。他的那些堂兄弟们不是心胸狭隘,不成大事之辈,就是整天声色犬马的纨绔子弟。

所以老一辈争的虽然很厉害,他们这帮兄弟倒是没有表现出特别明显来。但这不过是表面现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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