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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破局,谁可以断棋。这和把所有人扔到一个荒岛上又不一样,虽然都是竞争性质的,但这个任务无疑要复杂很多。
这天,夜宸没有在礼品店里和布丽奇特聊天,也没有扎到实验室做实验,而是难得的出来逛街了。她行走在东区的马路上,欣赏着周围的景色。这里的道旁树是法国梧桐,现在已经彻底入秋了,金黄色的落叶撒在了地面上,看上去唯美而梦幻,一些年轻人走在马路上,欢笑声不断,时不时的,还有辆有着古老造型的汽车开了过去,扬起了一大片的落叶。
在夜宸看来,看风景是为了洗涤心灵,如果心境本来就很澄澈,那么哪里都是美景。
走过一个天桥的时候,夜宸停下了脚步,在天桥上,有个女人在街头卖艺,小提琴的琴盒放在了跟前,她正入神的拉着一曲抒情的小夜曲,具体什么曲目夜宸就不知道了,虽然有时候她也会听一些古典音乐,但绝对说不上内行。
她看起来二十四五岁的样子,本来还处于女孩青春活泼的年纪,但她却显出了浓浓的暮气,表情冷漠,有种已然心死的感觉。她有着及腰的黑色长发,穿着样式普通的白色连衣裙,没有蕾*丝,也没有花边,用的是很素净的面料,穿在她身上却透出了一种仙气儿。有些特别的是,她的左眼下,有颗泪痣,眼角有痣,对于女人来说并不好,据说,泪痣是为情所伤,泪干而凝成的,那样的一生太过凄苦了。
她的琴声悠扬而倦怠,如冬日的午时阳光,温暖中又带有一丝颓意。人来人往之中,有人路过,驻足听了一会儿,留下一些零钱就走了,只有夜宸,一直站在那里,听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她把琴放下。
见她演奏结束了,夜宸鼓起掌来,赞叹道:“你的琴声好有灵气呀!”说着,将一叠大面额的金券放到了琴盒里,又说道:“你好,我叫宸,在这里开了家礼品店。”
看到那一叠金券,女人的眼神有些凝重了,普通人绝对不会随手拿出这么多钱来送人。同时,她心里也在微微叹气,本来以为真的遇到了一个喜欢听琴的人,没想到……她开口说道:“宸小姐太客气了,我是墨筠,来这里旅游的,只不过兴致来了,随手弹奏的,如果真的喜欢,给我些零钱就可以了,没必要这样。”
夜宸摇了摇头,说道:“墨筠小姐来到约克市的东区,作为地主的我却没有用心招待,已经是不对了,这点小钱全作是你旅游的资费,也算是我的赔罪,毕竟,墨筠小姐要在这里待很长时间的。”这句话中,夜宸俨然将东区划归自己所有,称自己是这里的主人。
见夜宸这么说,墨筠愣了一下,但既然被发现了,也就不再坚持了,道了声谢,收好琴就走了。
等墨筠走远了,夜宸转身来到桥边的一家幽静的咖啡馆里,温云在窗边的位置上已经等了她很久了。夜宸给自己点了杯咖啡,有些疲倦的说道:“注意下刚才那个女人。”
温云奇怪的问道:“怎么了,她有什么问题?”
夜宸说道:“问题?她也是这场游戏的参与者,问题大了。”
温云忍不住朝外看了眼,似乎想要搜寻她的背影,说道:“不会吧,我从她身上没有感受到一点儿力量呀!”
夜宸揉着眉心说道:“隐藏的比较好罢了,她应该是仙侠系的,而且学有一种身法,虽然她尽力隐藏,但那种身法已经浸到她骨子里了,你要是仔细观察过她怎么穿过人群的,就会察觉出来了,隐藏气息有很多方法,但要想隐藏一个武者的动作习惯就太难了。要想追踪她的位置会很困难,我们不能出手,你手下的那些耳目也只是普通的混混,想要跟踪这种人是不可能的。”
夜宸拿出了一个小香水瓶,里面有小半瓶透明的液体,解释道:“这种香水的味道很淡,人是闻不出来的,而且试炼者就算要对自己五感进行强化,也很少有强化嗅觉的,带条机灵点儿的狗就可以找到她的位置了,就算她察觉到了,也迟了,手上沾染到了这种香水,就算洗脱了皮也没用。”
温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刚才夜宸给那个女人的那叠金券上有沾染这种香水,她忍不住问道:“你不是说今天打算放松一下吗?怎么还带着这个。”有半句话温云没有说出口:这是分分钟就想着算计别人的节奏呀!
夜宸笑着说道:“别说是出来放松一下,就算我睡觉的时候,很多东西都是带在身上的,对了你来找我干什么?”
温云心中有种特别的感受,惊讶,甚至有些畏惧,但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她将这些情绪压了下去,说道:“是这样的,前几天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在情报网络布置的时候,我遇到了一种阻力,似乎是有人在隐隐的对抗着我们,我对那个势力进行了追踪,具体的还不确定,但大致是指向了汉斯那里,另外……我听说,真正接受老约翰遗留势力的是他的三夫人芬琳,那个女人好像也不简单。”缓了口气,温云继续说道:“昨天,我想办法见了那个芬琳一面,在她身上,我嗅到了恶魔的气息!”
“恶魔?”夜宸将杯子放回了桌子上,看着咖啡氤氲起来的白雾,重复道,“恶魔!”
夜宸并不是个好糊弄的人,芬琳再小心翼翼,但还是让她抓住了一丝马脚,夜宸只需要着一点儿线索,就足够了。
ps:终于把这章给补上了,有点儿晚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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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金币娱乐会所地下一个隐蔽的实验室内,夜宸和温云两人穿着白色的实验服,戴着护目镜口罩和橡胶手套,一副小心谨慎的样子。
温云从实验室保险箱里取出了一个架子,上面摆放着五支密封好的试管,里面盛着颜色各异的澄清液体,每个试管前面还各有一个刀片,这些刀片上都涂抹有试管里的液体。她向夜宸介绍道:“最左边那个深绿色的液体就是耐奥祖的天灾瘟疫的原液,他是想制造一个人数众多的天灾军团,方便的将瘟疫进行扩散和传播就很重要了,所以天灾瘟疫的特点就是容易配置,便于储存和运输,对环境要求不高;右边那个浅绿色的是我改进的天灾瘟疫,在化验室条件下,我对天灾瘟疫原液进行了提纯,使其效果更好了,后面三个,是根据你提出的想法,加入了一些其他药剂。三天前,我把这些瘟疫原液涂抹到了这些刀片上,现在可以检测效果了。”
之所以做这个实验,是因为几天前两人的一次谈话。夜宸认为瘟疫只适用于大规模的杀伤,但在实际任务中,一般并不需要这么做,而只需要对特定的某几个人进行斩首,所以在夜宸的建议下,温云将自己的实验方向转变了一下,开始研发可以涂抹,或者附着在武器上的生物毒药。
温云从旁边的笼子里抓出来了几只小白鼠,用刀片在它们的尾巴上划出了道浅浅的伤口,马上把它们放回到笼子里。
几分钟过去了,第一只小白鼠趴在那里,显得有些萎靡不振,但并没有死亡,天灾瘟疫原液本来就有一定的潜伏期,又经过了晾晒处理,效果不是很理想也在预料之中;温云改进的天灾二号表现的更差劲儿,那只小白鼠在笼子里活蹦乱跳的,丝毫看不出瘟疫对它有什么影响,显然,提纯后的天灾瘟疫效果虽然更好,但对保存环境的要求也更苛刻,经过长时间晾晒后彻底失效了。第三种瘟疫原液是添加有一种名为杉青巴胺的药剂,那只小白鼠在温云手里的时候就已经有些焦虑不安了,放到笼子里后,越发的亢奋,它开始疯狂的攻击笼子,不一会儿,拇指粗的铁栅栏被它快要咬断了,就在它快要成功的时候,凄厉的叫了一声,力竭而死了;后两种瘟疫原液的效果也不怎么样,在晾晒后已经失活了。
看完温云的检测试验后,夜宸点了点头,两人就走出了实验室,换了身衣服,又洗了个澡,才回到了温云的书房。瘟疫这种东西还是很危险的,虽然夜宸体内流淌的死亡原力足以把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生物杀死,但能避免还是尽量避免吧。
金币娱乐会所的地下实验室是温云接手后新建的,有些简陋,本来温云打算把自己的实验室搬到夜宸她们那里。作为炼金世家,夜宸那里不管是试验设备还是各种药剂,都要比她这儿完备很多,但是,对于温云的提议夜宸坚决不同意。做这种探索性的试验,就要做好实验失败、甚至爆炸的准备,夜宸做的炼金试验最多也就把她的实验室炸毁,毁了重新再建就可以了,温云研究的瘟疫要是泄露了,那后果可是要严重很多的,夜宸和伤雨还好点儿,唐婳就不一定能扛得住了,所以这种试验还是离自己住的地方远点儿比较好。
夜宸喝了口温云特别为自己准备的红茶(温云一般是喝咖啡的),说道:“杉青巴胺是一种神经兴奋剂,具有成瘾效果,试验一下到底里面的什么成分引起了感染后的小白鼠这么强烈的反应,换成其他类似药剂看看有没有同样的效果。”
温云点了点头,把这一条记在了自己的实验日志上了,又和夜宸讨论了下刚刚的那个实验。
将下一步的实验计划敲定后,夜宸问道:“上次我们说的那个瘟疫抗性试验怎么样了?”前几天夜宸给了温云一大杯的圣水(这是夜宸从布丽奇特那里要过来的),让她做下试验,看能不能筛选出对圣光有抗性的瘟疫来。
温云摇了摇头,说道:“试验失败了,我选了好几种瘟疫,大部分都被圣光彻底杀死了,少数几个还有些活性残留的,杀伤力却减弱了很多,感染了那种瘟疫就像得了普通感冒一样,静养几天就没事了,完全没有实用效果。”温云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觉得这个实验方向是错的,圣光和瘟疫有着天然的敌对性,强大的瘟疫可以压制住圣光,但要想融合到圣光中,那估计可能性不大。”
夜宸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既然失败了就算了。”对于这样的结果夜宸还是有些失望的,她转移话题道:“那个叫墨筠的女人怎么样了。”
温云答道:“已经确定了她的住址,我没有用自己的人,而是雇了一个混混去监视她,她应该已经察觉到有人在监视自己,但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有时候去街上拉琴,有时候会在约克市逛逛。”
夜宸问道:“你雇的那个混混没什么尾巴吧?”
温云说道:“绝对没有,他并不知道雇主是谁。”
夜宸用手支起自己的下巴,想了一会儿,说道:“算了,墨筠的事先放放吧,现在没时间去处理她了,虽然没留下什么尾巴,但为了保险一点,还是把那个混混处理掉算了。”
虽然觉得这么做没什么必要,但温云还是顺从的说道:“好的,我马上去办。”
似乎想到了什么,夜宸微闭的眼睛突然睁开,问道:“那个墨筠是试炼者还是本土的强者,可以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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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云摇了摇头,几缕发丝有些调皮的跑到了前面,她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