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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婆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一只灰不溜秋的土狗蹲在明菲的床边,身上散发着好大一股骚味儿,芳儿则在试穿明菲的新鞋。那是一双薄底子,大红缎面,绣着蝙蝠的鞋,是陈氏进门前亲手做的,蔡家几位公子小姐,不拘嫡庶,人人有份。
芳儿长在乡下,年龄又小,没那么多讲究,家里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奴仆很少,不过一个厨娘,一个粗使婆子,几个长工而已。汪氏这两日也没时间管她,自是玩闹得一裤腿的泥灰,白色的袜子还有些脏,她也不管,大喇喇地就往明菲漂亮的新鞋里塞。
余婆子闻不得屋里那股狗骚味,心里也不舒服,面上却不做出来,笑眯眯地将饭菜放好了,和芳儿打了个招呼,又问明菲:“这鞋子漂亮吧?这是你母亲亲手为你做的。”
她重重地咬了“你母亲”三个字,明菲立刻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再看芳儿,却是什么反应都没有,站在那里左右打量着脚上的绣花鞋,眉开眼笑地说:“真是舒服。城里来的东西就是不一样。”
余婆子笑眯眯地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说。明菲紧急开动脑筋,芳儿是她来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好朋友,给了她许多的帮助,她不能伤了芳儿的心,又不能让余婆子认为她对继母送的东西不够重视,那么这事就得小心妥善地处理了。
明菲开口道:“妈妈,我记得我哥哥也给我带了两双鞋来,有一双绿缎面绣桃花的不错,很适合芳儿,我想把它送给芳儿,烦恼你拿给她试试?”她和芳儿两个人年龄差不多大小,脚型也差不多。
余婆子一愣,随即应道:“好,只是天气太冷,小姐先用了早饭又再说?”
明菲道:“不用,先把鞋拿出来给芳儿看看可喜欢?”
芳儿抬起头来,黑亮的眼睛含了笑:“余妈妈,我只是觉得这鞋做得很好,很喜欢,所以才想试试。”能背着家里大人偷偷托人去给蔡大公子送信的人,又会笨到哪里去?怎会不明白余婆子的意思?这里面,她关键是看明菲的态度。
余婆子笑着递过一双翠绿色缎面,绣了桃花,用金线捻了花蕊的鞋给明菲看:“三小姐说的是这双?”这鞋做得精致,金线捻的花蕊,坠着米粒大小的两三颗珍珠,价值不菲,可以说,这是明菲来了这里后,见到的最精致的鞋子。
明菲点头:“就是这双。余妈妈,不瞒您,当初如果没有芳儿给家里送信,我说不定已经不在了,所以,芳儿既是我的好朋友,又是救命恩人。”这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前她没好东西时是没法子,现在有了,送点贵重的,也是应该的。
余婆子闻言,认真地看了芳儿一眼,表情严肃起来,对着芳儿福了一福:“多谢芳儿小姐的援手之恩。”
她的这个举动让明菲和芳儿都有些诧异。明菲没有想到,这位新夫人的陪嫁妈妈居然会这样重视她,或者说,表面上竟然能做到这个地步。她突然有种预感,就凭这位余婆子的这些作为,她那位姓陈的继母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出来的?听说今年才有十八岁,年纪轻轻给将近四十的蔡老爷当继室,想来在家里也不是很如意吧?
芳儿脸上飞了红,接过余婆子手里的鞋,试也不试,低声嘟囔了一句:“菲菲是我的好朋友,这么一点点事情……哎呀,我娘找我了……”一溜烟跑得没了影踪。
余婆子这才弯腰将那双大红蝙蝠绣花鞋收起来,弄干净后用白布仔细包起放在箱笼中,洗手服侍明菲吃饭。
灰灰自来是和明菲分享惯了的,闻到饭菜的香味,早就按捺不住,跃跃欲试,口水长流。明菲手里夹着一块肉,想扔给灰灰,又担心余婆子因此嫌她没规矩,犹豫片刻,觉得小不忍则乱大谋,决定等会儿再说。
余婆子是个人精,把明菲的神态都看在眼里,心说,真是个小孩子。也不点破,笑眯眯地给明菲夹了一筷子黄花菜,道:“这条狗就是带人找到小姐的那条?”
明菲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是的,它对我很好。如果不是它,我说不定会冻得少了一个脚趾或是手指什么的。”
余婆子暗想,到底是个孩子,那么大的雪,如果不是及时找到你,你岂会是少个手指脚趾那么简单?说不定年都过不去呢。嘴里却道:“那是因为小姐有福啊,就连一条小狗,也知恩图报。那宋道士不是也说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可不就应了那句话?您先吃,等会奴婢再让厨房给这狗一顿好吃的。”
“谢谢妈妈。”明菲开开心心地端起碗吃饭,和聪明人打交道,真的是很省心。她才提了个头,片刻的功夫,人家就已经知道那道士姓宋了。余婆子这种老人精,深谙内宅相处之道,最不会得罪人,最圆滑的就是她了,真该和她好好学学。
余婆子在一旁认真观察着明菲吃饭的动作。明菲吃饭,动作优雅,不紧不慢,细嚼慢咽,咀嚼时总是闭紧了嘴,一点声音都没有。这本是她在前世养成的习惯,却博得余婆子暗里首肯,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就算是养在这乡下,没有人管教,仍然不错,有培养前途。
但仅仅有这些是不够的。
第四章 改命(一)
更新时间2010…10…14 14:56:15 字数:
明菲沉默地用饭,心里默默计算,忽听余婆子道:“奴婢明日想去白风观为小姐上香祈福,希望小姐早些痊愈,平安多福。”
明菲想了想,道:“谢过妈妈。我箱子里有昨日您带来的三十两银子,我伤重不能行,就请您取了去,替我在祖师爷面前替父母亲,还有我哥哥祈福吧,保佑他们平安喜乐。”
余婆子有些意外,这钱是昨日她才带来给三小姐的,是三小姐身边所有的钱,对于蔡家来说不算什么,但却够普通的五口之家过上两三年了。三小姐如此大方,是不知道这银钱的作用,还是真的想念亲人?不过,怎么就独独忘了她死去的亲娘?
却见明菲难过的放了碗筷,垂着头,红了鼻头道:“还有,请妈妈替我点一盏长明灯……我早就想做,却没有能力……”将哭未哭的,反而更让人心疼。
余婆子心里一跳,小小年纪,却如此周到,如果不是生的时候不好,倒是个好的。叹了口气,道:“既然是小姐的一片心意,奴婢便取了十两银子去,除去其他开销,足够一盏长明灯燃一年了,待到明年小姐身体大好,可亲自去。其他的钱,您还是自己收着吧,身边有点钱,总是好的。”
趁着余婆子收了碗筷出去,明菲从枕下摸出一道红布包着的黄符来摩裟了半天。若是不能成功,这三十两银子留在这里又有什么意思?
第二日一大早,天气放晴,余婆子吩咐娇桃和娇杏二人好生伺候三小姐,她自己让汪氏领着,带了汪家唯一的一个粗使婆子,让蔡家的车夫老七赶了车,踏着正在融化的雪,慢悠悠地往朱家湾的白风观去了。
汪氏先夸了蔡家的马车好,马儿好,车夫好,又拼命讨好余婆子,一心想要多打探点消息。但她还是不敢把二姨娘让做的事情说出来的,只是委婉地不停说明菲的坏话,什么不听话了,刁蛮任性了,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了,等等。谁知道二姨娘以后会不会重新翻身呢?所以,谁都没有错,错的就是不懂事的明菲和没见识的她。
余婆子但笑不语,也不搭腔,也不发表意见。弄得个汪氏提心吊胆,不知所措。一边隐隐怪责二姨娘,新夫人要派人来看明菲,这么大的事也不提前让人来通知一声,让她被抓了个措手不及;一边又在担心,二姨娘是不是倒了霉?已经把事情都推到她身上了?她趁夜派出去送信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汪氏偷眼觑着余婆子,越发觉得她脸上的笑容高深莫测。
余婆子则想,三小姐这件事,还不到出手的时候,得先回去和自家小姐商量好,再从侧面打探一下蔡老爷的意思,然后再一次性地把问题解决好。几十年的内宅生活中,她从来只信奉一个真理,要么不动手,要么就把对手一次掐死,不留任何后患,不给任何翻身的机会。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是真理啊。
汪氏挤出一个干瘪瘪的笑:“余妈妈,这白风观的签特别灵,您老要不要求一签?”
余婆子道:“是么?特别灵?也不知道和水城里的清风观比起来如何?”
清风观是这方圆几百里香火最旺的道观,官家富户们的内眷最爱去的地方。别的不说,就说那香火钱,就多得无底无数,观里更是养着从老到小两百多号道姑。
余婆子这是间接地打击自己呢,汪氏暗啐了一口,什么东西,在她面前摆什么谱?还真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了?不过就是人家身旁的一条老狗而已。脸上却笑吟吟地道:“妈妈呀,这小地方的道观虽然比不得那清风观,但也有它灵的地方。别的且不说,这问吉问凶最是灵验,特别是宋道士看相卜卦,乃是一绝。”
余婆子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而问起明菲平时在家里都做些什么。女红针黹如何?为人处事如何?
汪氏这下子可找到说的了,唧唧嘎嘎地说,明菲的女红针黹是她手把手亲自教的,她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手巧,这十里八乡,做针线活她可是出了名的。又趁机把她教明菲厨艺,让明菲下厨房的事也说了,她反反复复地说,她在明菲身上下了多少功夫,只是小孩子不领情,难免对她有所怨言。又感叹,好人真是难做,特别是她这种夹在中间的人更是难做,深不得浅不得,真是煎熬人。又拉起余婆子的手,亲热地说,就和姐姐一样的,服侍人的活都不好干。
汪氏说这些有的没的,有两个目的,一个是间接告诉余婆子,就算是她有什么不是,也不是她的本意。另一个是防着明菲将她做的恶捅出来,先给余婆子上点眼药,起个先入为主的作用。
“奶奶抬爱,但奴婢不能越矩,怎敢和奶奶互称姐妹?我们夫人知道了,一定要骂奴婢不懂规矩,让奴婢吃家法的。”余婆子笑着抽出手,虽然自称奴婢,并没有恭敬的意思在里面。汪氏这样的人,她见得很多,更知道汪氏的话不能信,深知如果她此时对汪氏恭敬了,汪氏立刻就会翻了天,所以用不着给汪氏脸。
汪氏心头暗恨,却又无可奈何。心里想的好几种讨好拉拢余婆子的法子都被她挥到了脑后,一门心思地把这仇记到了明菲的身上。那丫头早不摔晚不摔,偏偏要等到这个时候摔,这几日余婆子整日地守着她,不让自己靠近,就连饮食药材都是她三人亲自经手,想必也是那不识好歹的丫头在背后说了她的坏话。
二人各怀心思,慢悠悠地到了朱家湾的白风观。
白风观并不大,不过就是占了半亩地的一个小院子。但是修整得很整洁,雪白的墙,青灰色的瓦,门口两棵百年老柏树,苍劲挺翠,让人看了心里不由生出几分清爽之感来。
两扇略微有些陈旧的黑漆大门倒是开着的,门口和庭院里的雪都扫得干干净净,大殿里香烟缭绕,一个十二三岁的小道士搓手跺脚站在廊下往旁边的厢房里张望,一脸的不耐烦。
汪氏给那粗使婆子使了个眼色,粗使婆子连忙跳下车,疾步走到大门口拍了拍门,并不敢先跨进去,而是站在门口束手束脚地拍了拍门:“小哥,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