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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司马迁的说法,二人乱伦的时间应在文姜出嫁之前;但在《左传》里,也许为鲁国讳,直到桓公十八年里才说齐侯跟文姜私通。不过,在桓公三年中,也记载了齐釐公违反国际惯例自送文姜至鲁成婚的事实,这肯定是不放心让诸儿去送的缘故。可见,桓公对这两个给自己脸上抹黑的子女的私情,心里清楚得很。所以他把文姜嫁出去后就下了一道禁令,不让女儿回娘家探亲。
直到十五年后(鲁桓公十八年),文姜才随着丈夫一起回到了久别的齐国。此时,釐公已逝,诸儿已做了四年齐襄公,更像一个男人了;而文姜呢,虽然已生了两个孩子,但身上那股成熟美妇的韵味,也使她更像一个女人了。在心旌摇曳的一刹那对视中,他们都明白,这段畸情今生再也断不了了。
于是,襄公以妃嫔想见文姜的借口,将她带进了后宫。在再也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形下,二人旧情复炽。而鲁桓公呢,却被丢在宫外的宾馆里听那些风言风语。
于是,当文姜满面春色地出现在桓公面前时,恼羞成怒的他再也顾不上这是人家的地盘,一个耳光掴去,没掴掉自己的绿帽子,却掴掉了自己的性命。
齐襄公闻知事泄,杀机顿现,下令设筵宴请鲁桓公。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桓公只得强忍着心头怒火去赴宴,结果被灌得大醉,在回程中被公子彭生折断肋骨而亡。
不知道文姜是否料到这种结局,也许,被桓公掴晕了的她本来只是想让诸儿想办法帮助自己改变一下处境而已。毕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还有两个可爱的儿子,她一定不想让丈夫死在这里的。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背叛的后果够可怕的,也不能全怪诸儿的狠心。
对于弑君事件的处理,其实很老套,就是把彭生抛出来结案。据说彭生死前对诸儿大呼道:淫妹杀夫,都是你这无道昏君所为,如今却把罪名推到我的头上。我死后,必定化为厉鬼来取你性命!“襄公遽自掩其耳,左右皆笑。”
而文姜呢,也许是怀着对桓公的愧疚,也许是想更方便地与襄公相会,当回国的马车行到齐鲁之间的禚地时,她便再也不走了,说:“这个地方不齐不鲁,正好是我的家。”儿子鲁庄公只得在那里筑了一座宫殿,让文姜住在那里。诸儿呢,便也在旁边盖了一座行宫,其意不言自明。
后来的事实证明,世上没有回头路,如果没有极强的自制力,坏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文姜在为鲁桓公守孝一年后,便再也耐不住寂寞,于鲁庄公二年冬天跟齐侯会于禚。此后,文姜跟诸儿多次相会,直到庄公八年诸儿为公孙无知所弑。
此时,丈夫没了,情夫也没了,白马王子呢?在他们之前(桓公十七年)就没了。文姜的心里空荡荡的,静静地在禚地思想着自己过来的路。晴朗的晚上,她也会在宫楼上,默默地望着夜空里那三颗在自己心里最亮的星星。
在极安静的时候,你可以听到一个美妇人反复在问:哪一颗更亮呢?
第二十二章 救谁都有问题
话说郑庄公薨,世子忽即位为昭公,使祭仲聘宋,察其弟子突之变。不料,宋公欲助子突归国夺位,乃拘执祭仲,胁立公子突。而且宋公怕他反悔,要求祭仲将未出嫁的女儿许配给突的母家雍氏之子雍纠,强迫他带雍纠回郑国成亲,并仕以大夫之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祭仲无奈,只得“许宋,与宋盟。”于是归国,行逐忽立突之事。因其有拥立之功,故仍专郑权。
我们知道,祭仲素以贤称,又是大臣中的###,如今独专郑权也就没人敢跳出来唱反调,就是厉公,也不敢不给他面子。
不过,厉公毕竟是一国之君,虽然表面上对祭仲言听计从,心里却十二分的不乐意。在他看来,自己简直比天空中的小鸟儿都不如——天高云淡,连鸟儿都能“飞鸣自繇”,全不受制于人;自己身为国君,却还要时时按祭仲那老匹夫的意思行事。随着两人意见相左而厉公又不得不作出让步的次数增多,他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愤怒,决意要去除眼前的这个障碍了。
可是满朝文武对祭仲非惧即敬,自己身边也布满了祭仲的耳目。而此事又只能一击即中,否则必遭反噬。那么,厉公能找谁帮忙呢?
一个春日融融的下午,厉公闷闷不乐地带着雍纠在后花园里散步。雍纠见主子对着飞鸟“凄然而叹”,连忙关切地问其缘由。厉公幽然道:我现在连一只鸟都不如啊!雍纠明白厉公的意思,连忙表忠心道:我听说“君犹父也,臣犹子也。”做儿子的不能为父分忧,那就是不孝;为臣子的不能为国君解难,那就是不忠。如果主公认为我值得信任,把事情交给我,我一定竭尽全力万死不辞!
厉公见他言词恳切,于是试探道:你可是祭仲的爱婿呢。雍纠说:我是他女婿不假,却谈不上“爱”字。他把女儿嫁给我,完全是宋君所迫,并非出于他的本意。他平日在家提到旧君昭公的时候,总还流露出很依恋的神色,只是不敢逆强宋之意罢了。厉公听得此言,知道雍纠可以一用,于是说:如果爱卿能够杀掉这老匹夫,他的职位就归你了,只是不知爱卿有何妙计?
雍纠道:东郊往日为宋国侵坏,民居至今尚未修复。主公哪天派祭仲前往东郊抚慰难民,我就在那里设宴,用鸩酒款待他。
君臣二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厉公再三嘱咐道:你办事我放心,但此事关乎你我二人性命,爱卿一定要注意保密,细心行事方可。雍纠答应道:请主公放心,我保证万无一失。
俗语道:家贼难防。祭仲想不到,女婿竟然会胳膊肘儿往外拐,要伙同厉公那小子来算计自己。幸好女儿够聪明,替自己捡回了一条性命。
当然,也是雍纠这个“家贼”不够老练,这才让老婆发现了蛛丝马迹。
也许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的缘由吧,心里有鬼便不能如往日一般镇定自若了。因此雍纠回家后见到祭氏,脸上便不由现出“皇遽之色”来。
由此可见,要做到“笑里藏刀”也不是那么容易。别看雍纠在厉公面前似乎胸有成竹坚定不移,但他要对付的毕竟是自己的岳父大人,是妻子的父亲。无论他对祭仲是不是有翁婿之情,即使他贪图老丈人的官位而动杀机,但从他醉后所说的“事若成,吾代其位,于尔亦有荣也。”来看,对于妻子祭氏,他应该是有夫妇之情的。所以面对祭氏时,他理所当然地有点慌乱。
细心的祭氏,看到丈夫表现异常,当然要问个水落石出。用她的话说,就是“妾未察其言,先观其色,今日朝中,必无无事之理。夫妇同体,事无大小,妾当与知。”未察其颜先观其色,证明此女实在是很聪慧的;而“夫妇同体”一句,本是常情,放在这件事上却成了对雍纠的致命诱惑,也才引出他后面“于尔亦有荣也”的梦呓。
此时的雍纠还未完全缴械,他隐去以鸩酒“毒之”的阴谋,只说自己将奉君命在东郊设宴款待前去安抚居民的岳父。祭氏心中愈加疑惑,女婿设宴款待岳父用得着在郊外么?便进酒醉之,然后乘其昏睡而问:“君命汝杀祭仲,汝忘之耶?”于是,真相在雍纠的半梦半醒之间大白。
如果是寻常女子,恐怕要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要么早就乘夜跑回娘家告密去了。可是祭氏知道,这样的话,厉公和雍纠肯定会改变主意,当然也不会承认有这个阴谋;而且他们肯定还会进行新的策划,到时事情就很难控制了。另外,在丈夫和父亲之间,自己的砝码到底应该放在哪一边,现在也还拿不定主意,只能先稳定一下事态再说。所以她很镇定,在早起时平静地对雍纠说:“你的秘密我已经知道了,是你喝醉了自己告诉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我已嫁给了你,夫妇同体,我们便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我父亲恐怕行止无定,他去东郊慰问居民的时候,我先一天回娘家,怂恿他按时出发吧。”
一番话说得雍纠心下大定,抱着祭氏亲个不够,并感动得差点流下眼泪来:我的好老婆,此事如若成功,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啊!放心吧,今生我一定不负你!
祭仲成行前一日,祭氏果然回了娘家。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丈夫,都是自己最亲最近的人!无论是破坏还是促成(或者装着不知道)阴谋,自己都将失去其中的一个亲人。那么,说还是不说?
真是为难了这个小女子!我们且看《东周列国志》里的一段母女对话:
女:父与夫二者孰亲?
母:皆亲。
女:二者亲情孰甚?
母:父甚于夫。
女:何也?
母:未嫁之女,夫无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无再生。夫合于人,父合于天,夫安得比于父哉!
女:“吾今日为父,不能复顾夫矣!”
其母的无心之言,终于让祭氏流泪作出了此生最难的一个决定。
于是,厉公与雍纠的阴谋败露。祭仲将计就计,杀婿逐主,再迎昭公复位。
后来有人告诉出奔在蔡国的厉公,失败只因雍纠守事不秘。厉公顿足道:国家大事,谋及妇人,其死宜矣!
其实,这话倒真是有些委屈了雍纠和祭氏。
夫妻本是同命鸟并蒂莲,而且女嫁从夫,那么雍纠把秘密告诉祭氏也没什么奇怪的。只是他高估了自己的魅力,认定祭氏会跟自己同进退,没想到夫妻情份在丈母娘的一番话前如此不堪一击。虽然,他是错得死有余辜的,但他的错并不在于“谋及妇人”。既然他并非想连祭氏也一起杀了,也就是说他对这个老婆还有感情,那么他根本就不应该趟厉公与祭仲之间的这趟浑水。可惜对错只在一念之差,媚上争宠的贪欲让他走出了这本不该走的一步。
祭氏呢?做出这个决定也太不容易了。站在厉公的立场,当然会说妇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以旁观者的眼光,就这件事来说,成事,夫存父亡;败事,夫死父生。祭氏怎么抉择都有道理也有问题。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实验,老师让一位女士在一份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名单里保留一个最亲近最重要的人。结果,一个个地划去后,这位女士最后留下了丈夫。这样的结果,也得到了很多女性的赞同。当然,剔除的过程很痛苦。正如这位女士所说,当划去父母孩子时,她宁愿划掉自己。我们知道,这位女士面临的还只是虚拟的情境,可祭氏面对的,是残酷的现实,也就是说,她所承受的痛苦要比这位女士深得多。当然,按这位女士及其赞同者的看法,祭氏的做法便有问题了。
可是,祭氏错了吗?也没错。我们能说上面那段母女对话全都错了吗?虽然父未必亲于夫,但夫也未必亲于父,祭仲毕竟是她的父亲!所以,虽然作出了这种抉择,但她也不免“双眼泪流”!
当然,祭氏还有另一条路可走。反正昭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就劝说丈夫跟老爸同伙,一起废了昭公那小子。可惜,也许是关心则乱,如此聪慧的女子却没有想到这个办法。结果,她只能在这种两难情境中流泪。
其实,这种两难的抉择,无论换谁也是不愿作的。正如热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