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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嘉奖贞节所发布的特别命令。这个诏令等同于向老百姓发出一种信号:出身虽然不能选择,但道路可以选择。只要守节,就有机会成为名人。这样一来,守节妇女可以获名,家属可以获利。在名利之下,能够抵挡住双重诱惑的还真不多。以前家属为了减轻负担,恨不得守寡的女儿赶快改嫁。现在看到能免除差役,反而巴不得女婿早死,好让女儿成为寡妇。
到了清朝,贞节变得非常狭义,几乎成了宗教。这时,许多学者继续致力于文字宣传、赞扬,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也在大力鼓励守节,社会上一般人也普遍承认,妇女恪守贞节成了万古不易的经义。
顺治十三年清世祖亲自编纂了《内则衍义》一书,在《守贞章》中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在《殉节章》中提出“妇为夫死,古之大经”,这两句话此后成为清朝妇女的信条。
康熙年间,一个叫蓝鼎元的人写了一本《女学》,书中提到女子“可贫可贱,可死可亡,而身不可辱”,又提出女子应从一而终,夫死守节,遭到强暴只有以死明志,如果贪生怕死就和禽兽无异。这些话基本代表了清代学者对女子贞节的态度。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和号召下,所谓的“节妇”和“烈女”越来越多。根据史料记载,唐代的“节妇”、“烈女”只有51人,宋代增加到了267人,明代竟然达到了万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的一个县城就有2200多人。这一庞大的数字足以说明清代对妇女贞节近乎变态的宣传产生了怎样令人震惊的效果。
现如今,在中国大地上,前人给我们留下的除了民居以外,还有两种建筑物几乎是无处不在,一是宗庙祠堂,另一个就是牌坊。比如在安徽歙县,那里至今还屹立着一个牌坊群,有明、清两代的牌坊近20座,而其中大部分与贞节有关。也许,当人们站在这些以贞节为名的牌坊下驻步观赏时,恐怕还能隐隐听到古时女子在“贞操”这一重压下发出的无助呜咽之声。
贞节牌坊的故事(1)
在今天,当你听到贞节牌坊这个词,看到象征“贞节”的建筑物时,你会想到什么?会不会想起古时女子那段凄艳的岁月。没有人知道在那贞节牌坊下面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年华,埋藏着多少女子的血和泪。
古代人能够拥有一座贞节牌坊是件无上荣耀的事情,这是现代人今天无法体会得到的。而那时能够得到这个荣耀就是以女子守节为代价。一般说来,守节女子分为节妇、烈妇、烈女三种。
节妇是指丈夫死后不改嫁,终身守寡。象明代莱州人的妻子苏氏,年纪轻轻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女,孤身守寡了整整69年。另外,女子还没过门就死了丈夫的也叫“贞女”。清光绪年间,浙江张树勋的女儿年幼时就许配给了方湧,但并未过门。方湧后来被粤寇虏走,下落不明。该女子十九岁的时候,被迎娶到了方家,等待丈夫回来。但后来得知丈夫已经遇害,张家女儿便为丈夫守节,誓不再嫁。
古代提倡妇女守节,不仅是指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贞不再嫁人,还包括如果有孩子,还要肩负起将孩子抚养成人的义务。延续香火是古代婚姻最重要的目的,丈夫虽然死了,但夫家的香火不能断。所以,“立节完孤”的女子是最受称颂的,特别是如果孩子将来有出息,当了官,他的母亲就要被奉为诰命夫人。
但有的时候“立节”和“完孤”要同时做到是很难的。在封建社会,男人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个家没有男人,那吃饭就成问题了。男人死了,女人又很少有机会出去赚钱,孤儿寡母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生活大多难以维系。当“立节”和“完孤”发生矛盾的时候,二者如何兼得?
清后期著名学者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松江有个姓邹的人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乔氏,不久生下一子,取名阿九。阿九刚满周岁,姓邹的就死了。乔氏立志为丈夫守节,并将孤儿抚养成人。由于家境富足,乔氏领着孩子开销也不大,孤儿寡母过得还可以。不幸的是,粤寇此时来到了苏杭,很快便占领了松江。乔氏担心自己不能幸免于魔爪,想以死保全自己的清白,但顾及阿九尚幼,自己死了孩子肯定也活不了,便一直犹豫不决。
正当此时,乔氏做梦梦见了死去的丈夫。丈夫告诉她,邹家三代单传,而今只剩下阿九这根独苗,请她务必要将阿九抚养成人。如果有一天要在贞节和孩子之间作选择,希望乔氏务必要牺牲贞节,保全孤儿。乔氏觉得丈夫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是妇人又该以贞节为重,仍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后来丈夫和公婆同时入梦劝说乔氏,乔氏才最终决定以抚养孩子为重,必要时舍弃贞节。在当时来说,这个决定是非常伟大的。一个女人失去贞节无异于失去一切。但乔氏深知,孩子比自己的命重要,只能舍其一。
后来,乔氏母子二人都被贼人虏到了苏州。乔氏长得漂亮被贼人相中,想纳她为妾。乔氏表示要纳妾可以,但也要接纳自己的儿子阿九,否则免谈。贼人贪恋乔氏的美色,就答应了她。乔氏虽然之后过得还不错,但一直想着要逃离。机缘巧合之下,乔氏带着儿子逃到了扬州,但又被卖到了妓院。乔氏此时仍记得丈夫梦中所托,誓要与阿九在一起。妓院的人见乔氏美貌也就同意抚养阿九。乔氏在妓院一待就是数年,直到阿九成人。贼人平定后,乔氏自己赎了身,和阿九一起回到了松江哥哥家。直到儿子阿九娶妻那天,乔氏自知已经完成了公婆和丈夫交给的使命,便安然自杀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贞节牌坊的故事(2)
俞樾后来评价道,乔氏为了抚养孤儿,延续夫家血脉,先屈从于贼,后又流落为娼,终于将孩子抚养成人,为夫家保存了后嗣。但其身体为很多男子所玷污,终是遗憾,所以一死明节,也算“不失为完人”了。乔氏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后又在完成使命后自杀明志,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但这赞誉是以乔氏的生命获得的,试想如果乔氏后来不死,也许她很可能就会被人看不起。
清代统治者鼓励寡妇守节,但不赞成殉节,要求妇女们在丈夫死后承担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重任。其实在此之前,殉节是被统治者大为提倡的。丈夫死后妻子以死尽节的被称作“烈妇”。“烈妇”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南宋有个叫杨政的政府官员,独独宠爱一个小妾,他病重的时候曾问这个小妾,自己死了她怎么办。小妾表示愿意和他一块儿死。杨政非常高兴,等到丈夫要死的时候小妾又反悔了,不想和他一块死。杨政知道后非要让小妾先死,自己再死。于是侍从将小妾骗到杨政面前,活活勒死了她,杨政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明朝统治期间,殉节的“烈妇”为数不少。主要是因为统治者提倡守节,还要求殉节。皇帝以身作则,宫人殉死为当时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间的殉节之风也盛极一时。当时在通州有个林氏,17岁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绝想绝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说出来让他们伤心。林氏决定每天假装喝水吃饭,终于5天后身体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时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随丈夫而去。婆婆劝说她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谁知她心意已决,要家人不要将孩子抱来,并强撑着身体到丈夫的灵柩前躺下,这样饿了21天后终于魂归黄泉。
可见,此时古代女子对贞操的重视已经超过对生命的重视的。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贞节,这就是“烈女”。
明代开封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引得不少好色之徒的垂涎。单家附近有一恶少也觊觎她的美色,一日趁她父母不在家就想*她。单三姐虽然年纪不大,但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理她还是懂的。为了不让恶少得逞,小姑娘誓死反抗,紧紧抓住自己的中衣就是不松手。恶少见这个小姑娘太难办便心起歹意,将她杀了。可怜年仅14岁的单三姐,到死还紧攥着中衣领口不松手。
官府听闻此事后对死者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并未失身后,将其旌表为烈女。试想一下,如果经检查确定单三姐已经被*了,那即使她生前如何拼死抵抗,最终她是得不到烈女的称号的,而且她的家族恐怕也会因为她被*而蒙羞。
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的了,谁不知道生命仅有一次的道理?可古时就是有那么多的妇女“自愿”地为了贞节去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时,能够想起的也只有鲁迅笔下所批判的“吃人的旧礼教”。不错,那一出出完全就是受吃人礼教毒害的悲剧。
据记载清乾隆时期,山西有个姓李的人是个性无能,他的妻子陈氏忍受不了寂寞,常常跑回娘家。有一次陈氏又跑回了娘家,这一次她再次被父亲陈继善亲自送回了夫家。不料,陈继善前脚刚离开,陈氏后脚就又一次跑了回来。陈继善一怒之下将女儿活活勒死,然后自己也上吊了。 。 想看书来
贞节牌坊的故事(3)
这是一幕令人痛心的惨剧,但这样的惨剧在封建社会并不少见。在今天看来陈继善这个父亲实在是太残忍了,仅仅因为女儿丧失贞节,成为全家的奇耻大辱就要将女儿置于死地。可想想在当时谁又能不在乎家门声誉呢?反之,如果是女子恪守贞节,那就是家门大幸,就能光耀门楣了。
清代学者方苞写过一篇《康列女传》,康烈女是个商人的女儿,许配给了贫家之子张京。不料良缘尚未缔结,人还没有过门,张京就死了。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未过门的康烈女以张家媳妇之名上吊自杀了。之前,张家原本是个破落之家,张京的父亲品行又不好,本来人们对他们家的态度是很轻视的。可张家家门有幸,由于康烈女的死,张家马上身价百倍,在京师出了名。由此可见,女子守节或殉夫能让整个家族出名、得益,女子沦为牺牲品更是有价值的。
对于节烈者朝廷大力表彰,而那些所谓的不节烈者她们的处境则愈来愈恶劣。从宋代至明清,不仅官府,民间对“失贞”当事人的惩罚也极为严厉,轻者被逐出族门,重者则施以沉潭、火烧甚至是凌迟处死等酷刑。
明朝天顺年间,山西的一个正五品官员刘翀娶了一个再婚的老婆,在重视贞节的当时是违背道德规范的,因此被人检举了,一直告到了京城。就这么一件小事,就引得明英宗亲自干预,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城,下狱审讯,最后将刘翀削职为民。后来经审讯查明,刘翀娶的老婆朱氏原本是安陆侯吴杰的小妾,吴杰死后她又给张能为小妾,张能死了她又嫁给了程鹏为妾,后来程鹏因罪被杀,刘翀见她貌美便娶了她为妻。应该说,朱氏的一生是颇为不幸的,先后嫁了几个男人都死了,嫁给刘翀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但没想到却因此而被治罪。
寡妇殉节,烈女以死明志,一死了之,倒也简单省事。最难的还是守节,因为这意味着要承受极大的生理、生活等压力。以生理而言,按照清朝的旌表规定,虚岁30算是一个断限,在此之后成为寡妇的不在旌表之列。依照这个原则,妇女守节时不过初涉人世,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青春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