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到嬴政的话,正准备将头转到一边的白仲,微微一愣,嘴里发出一声不明意义的,“呃?”
看着白仲蠢萌蠢萌的模样,嬴政伸出手指在白仲脸上轻轻抚摸着,“别动!”
“丑!”白仲噘着嘴,本能想要低头,但下巴却被嬴政的手按住。
近距离下,嬴政能很清楚白仲脸上的红印。
红印深深浅浅,从眼角到脸颊上都有,那是一大片结瘢后落下的瘢痕,落在白仲如雪的皮肤上显得分外刺眼。
这些瘢痕就像是与生俱来的胎记,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它不但凹凸不平,而且很多部位的肌肤还发生了扭曲和拉扯的现象。
“呼……哪丑了?”嬴政轻轻摸着白仲脸上的红印。
指尖传来的异样触觉,让嬴政的心一阵一阵的疼。
“你别安慰我了!我知道我丑!”白仲捂着脸,噘着嘴,强忍着泪意说道。
虽然和初被烧伤时,满脸的水泡,严重的地方还会肿胀、流血相比,现在只有一个伤疤在脸上会好看很多,但是还是让她无法接受这么美这么美的自己,将要变成一个丑八怪的事实。
“王贲那么大胆的人,都被我吓到了!”白仲抿着嘴,倔强的说道。
王贲比嬴政先来,他来的时候,白仲脸上的伤还没有好,正好当时自己在换药,结果军医一揭开自己脸上的纱布,白仲就看见王贲脸上见鬼一样的表情。
“真得不……算丑……比我想像的好很多!”嬴政安心的拍了拍胸口,一脸庆幸的说道。
听到白仲脸上被烧伤时,嬴政可是脑补了一团黑乎乎的焦炭和一只香喷喷的烤乳猪,然后没做犹豫的,嬴政发现和焦炭还有烤乳猪相比,还是失去白仲更让他痛心。
或者应该说不是心痛,而是痛得他整个人都失去了痛觉,麻木不仁这个词就很好的形容了他的感觉——反正据赵高说,那几天厨子加了八勺盐,但他硬是尝不出咸味,就叫人把赵高还有厨子拖出去各打了十大板子。
同时掂量了一下白仲的性格,若真是变得焦炭或是烤乳猪,八成这辈子都要失去她,再也见不着她了。
这么一想着,嬴政发现当天的绿豆汤似乎忘放糖了。
为了将来能当一个“有滋有味”的秦王,嬴政火速做了一个决定。
“我怎么可能觉得你丑呢?”比焦炭或是烤乳猪不知道美多少倍啊!
“不就是脸上多了一块瘢痕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是成天就喜欢在脸上画东画西嘛,大不了我当你在脸上画了一块红色的脂胭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速用嘴堵住阿仲接下来的话。
“最重要的是,我要是觉得你丑,我会同意这辈子只要你一个人嘛!”果然和阿仲在一起就能尝出味道了,小嘴还是那么甜。
“可是你是秦王啊!”白仲看着嬴政,表情有点呆傻,总觉得剧本打开的方向有些不对。
她明明只是想让嬴政忘记她受伤的事,免得嬴政教训自己啊,嬴政怎么忽然一下就脑袋晕……不是,想通了呢?
“你是想说孩子吗?其实我想了想……也没有关系啊……不是还有子婴吗?”嬴政看着呆萌呆萌的白仲,笑着在她脸上又亲了一口,这回亲的还是伤口处,“长兄如父,待我百年之后将王位传给子婴也是一样的,反正他也是我养大的……我只要你……”
白仲瞬间愣住了,愣过之后,她又觉得嬴政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奇怪,因为历史上的秦始皇也差不多,都是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根本就没想过后代子孙会怎么样的主。
比历史上,明明已经得病快要死了,还要修阿房宫、修规模浩气的秦陵、尽收天下宝物,在生命最后的时间还要穷奢极欲一把,想要长生不死,所以死也不愿意培养自己儿子的嬴政相比,嬴政这一回已经做得不是那么自私了。
104|5。22营养液2600加更
很快,嬴政知道了两件事,一件是成峤谋反,另一件是白仲受伤,而且据说还挺重的。
收到这两个消息之时,嬴政正在上朝,当时他就坐不住了,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接着眼睛发黑,就这样直挺挺的朝堂之上晕了过去。
见嬴政晕倒,朝上诸人立刻傻了。
最靠近嬴政的赵高,立刻飞扑过去,神情紧张的扶住嬴政,以手指按住嬴政的脉博,大叫道:“大王!大王!”
吕不韦也跟着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奔到嬴政面前大叫道:“大王!大王!”
朝中其他人虽然不敢像吕不韦这样大胆向前,但也大多站了起来,关切的看着嬴政的方向。
所幸嬴政只是一时怒急攻心,晕了一会儿,他就醒过来了。
醒过来的嬴政,一把抓住吕不韦和赵高的手,一脸愤恨的说道:“给寡人备车!寡人要亲赴前线!”
以为嬴政是忧心叛军形势,吕不韦开口劝说道:“大王莫急,成峤逆贼虽然叛乱,但幸好长平侯及时斩杀叛军头目,收拢兵力,断了大军和成峤之间的联系,又反将屯留包围起来。逆贼已被大军困于屯留,插翅难飞,还望大王保重身体。”
随着吕不韦话音的落下,朝上其他人也一起应道:“大王保重身体!”
赵高微微叹了一口气,所有的人都以为嬴政晕倒是因为自己寄于厚望的成峤,竟然会背叛自己,只有他知道,大王是因为长平侯受伤而焦急上火。
“大王莫急,长平侯既然还能走动,想必伤势不重。”赵高小声的劝说道。
嬴政点点头,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可想一想,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总之都会受伤,阿仲这么一个连不小心割破手指,都会抱着手指在自己怀里哭半天的人,现在该有多疼啊。
确实很疼!
白仲看着镜子里被布包得一层一层,整个一木乃伊真人版的自己,扯了扯嘴角,立刻感觉伤口一阵一阵的抽着疼。
伤口疼,心也跟抽疼。
原来,白仲的确只想混点军功的。
只是和成峤想的,是从赵人身上混军功不同,白仲想的是从成峤身上混军功。
嬴政不确定成峤会不会谋反,但白仲却从史书上知道,成峤一定会谋反的,而且谋反还会分分钟被推平,所以白仲就打起了在成峤身上混军功的主意。
成峤不是要带兵谋反吗?若是自己在他谋反之时,将他的兵带走呢?
因此,当驻扎在军营的樊于期,召白仲去军帐议事之时,武高人胆大的白仲准备只等他一摔杯,就拔剑将他斩杀于地。
樊于期的确特别没有创意的摔杯了,帐外也确实冒出了刀斧手,但对手明显低估了白仲的武力以及防御能力。
武力值先不提了,一向怕死的白仲自从四年前第一次从军之后,就从系统那兑换了一件防刺衣。
虽然和商城里那些拥有防幅射防毒气防病毒外加刀枪不入的衣服比起来,白仲身上这件防刺衣弱得不得了,除了防刺之外没有什么附加功能,顶多防个紫外线,但是在这种冷兵器时代绝对够了。
自觉武力值挺高的白仲,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念头想去抓樊于期,同时她带来的小伙伴——就是以前的老战友黑夫等人,现在都是他的手下,以及白仲的门客和白家的子弟亲兵,都在营里适时放火,并且宣传樊于期意图叛国,准备带着他们去投降赵国什么的。
这年头的人,没有多少忠君爱国的念头,但是这些秦人的家都秦国,秦赵之间又苦大仇深,当年白起因为接受了四十万战俘觉得不好处置,所以把赵人都坑了,今天若是樊于期投降赵国,谁知道赵人会不会将这些秦人都坑了?
白仲就让人这么宣布着,信不信不打紧,但是可信度还是挺高的,因为后来项羽干过这事,留下章邯,然后坑了章邯手下的秦军。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白仲从樊于期那里偷到了调兵的虎符。
白仲继续追杀樊于期,眼看着樊于期就要被抓了。
但是千算万算没想到,樊于期这样的人竟然也有忠心手下,手下拿着火油要跟白仲玩同归于尽。
白仲躲过了同归躲过了于尽,但是不小心没躲过溅过来的火花——没办法,谁让自己如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显眼呢。
火花落在白仲的右脸上,白仲顿时觉得脸上一热,结果一股火辣辣的痛意传来。
白仲飞快在地上打了两个滚,扑灭了脸上的火,但半边脸已经被烧得一片焦黑。
论伤势,虽然很痛,但烧伤并不严重,撑死一个“二度烧伤”——因为当到达“三度烧伤”之后,人会因为皮肤的神经末梢被烧伤而失去痛觉。
而白仲现在觉得脸很痛!
当然这是放在二十一世纪;放在公元前二世纪那就可难说了。
打个比方吧,在二十一世纪你不小心让人家掉了颗牙,也就是赔几千大洋的事;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那个年代没有镶假牙技能,你让人家掉了颗牙,就意味着对方的脸有可能变形,若是男的还好,若是女的……请参考某个据说是拔牙,结果被人戏称为“嫩牛五方脸”的女明星。
绝对的毁一生啊!
“哎!像我这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帅哥,就这样退出历史的舞台了。”白仲摸着自己的脸,看着镜子里的木乃伊感叹道。
那天因为自己受伤再加上手下的拼死保护,最重要的是,白仲忙于收拢秦兵,结果让樊于期侥幸逃脱了一条狗命。
至于白仲收拢秦兵的方法,其实也很简单暴力,不服就杀,杀了之后将他的副将提上来。
杀了几个之后,拿着虎符且爵位最高的白仲,暂时就成了这只军队的最高统帅。
当然,很多人相信他,主要还是因为白仲是白起的儿子。
白起在秦国就是个传奇人物,很多老兵和将领都在白起手下当过兵,虽然有些质疑白仲年纪小小,但实际上白起出人头地时也年纪不大——否则白起也不会被楚国人称为“小竖子”,而不是“老匹夫”。
再加上白仲生得一张好利嘴,代表嬴政满口许诺,表示“只诸首恶、不问余罪”,若是能把屯留打下来,还能加官进爵。
挥霍着自家老爸的信用值,再加大家都觉得白小侯爷真是一条汉子,被火烧伤都能不哼不叫,每天绑着纱布处理军务,有时候开着开着会,血水就渗出来了,要不是军医每天要给白小侯爷换药,大家都怀疑他是真伤还是假伤了。
有父如此,再加上本人又是如此英雄了得的人,白小侯爷暂时收拢了人心,将屯留城团团围了起来。
不打你,你骂你,就这么静静的围观着。
不是白仲想要仁慈善良,而是大家的军粮都不多了,不管是城里还是城外,都是一个样。但不同的是,白仲可以等着嬴政给他运军粮来,而屯留却不会有一粒进去。
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