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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成灾-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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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忘我,Brandy会记得我的什么。我到现在还没有和她说过话!所以我希望上天留给临走的Brandy一个安排,在大四第二学期,我来陪她走过最后的象牙塔时光。也许这也是一个学生的最终幻想(Final Fantasy),因为他(她)的另一只脚已经迈出学校走向社会。社会,我一想就有点头疼。还是少想为妙,最好能找个捷径将之轻轻避开。

  ——我陪着Brandy,每天坐在操场旁的树林旁。

  绿叶飘摇,春天徐来,细雨菲菲,勾起我莫名的哀伤。我俩轻轻诉说心灵旅程,向着对方吐露心中的秘密,畅谈往事,嘘唏人间温寒、世事长短。不,还是别这样,忧郁是不会伴人一生的,我何不将欢乐洒落在心上,遮住一片片哀伤;最好能使Brandy高兴起来!我给她讲小笑话逗她开心——半捂着嘴的Brandy微微笑着,迷人的样子也许能让心境开朗:她淡淡的言语令我备受温存,那时的我一定很幸福,哪怕只是感觉。谁又会想到诸多的后果呢?临近毕业的学生百无聊赖,闲淡只会让曾经忙碌过的人生出病来。为什么不让我来消去她的闲聊和无助呢?而且这样也会使我不在受相思煎熬之苦。两情相悦,谁又在乎天长地久呢?况且每次忆起时就能感到绵绵情意。

  一年非春一季,而当夏日来临,艳阳高照,忽地阵雨袭来,我拉着Brandy往回跑——到此为止我也是仅仅碰过女人的手(除了亲人),我们愉快而欢畅地飞跑,穿过杨树林,穿过碧竹园,来到图书馆门前,嘻嘻笑个不停,数落这不知趣的阵雨。说着说着,Brandy的脸上又现出一抹忧郁。她专注望着那绵绵细雨——落在地上顷刻间没了个性而汇入细流。这时,Brandy幽幽地说了一句,

  “这雨什么时候才能停啊,哎——”

  我明白她的忧愁,我明白她的叹气。雨气千辛万苦聚成一滴,在天空如飞虹般随斜风飞舞,终于泪一般落在地上,溅得粉身碎骨,没了半分自己的身躯,还要流入它河,真正的随波逐流,直至远出我的视线,我们的空间。

  如果细雨有生命,在他辉煌划过长空落在地上的那一个瞬间,他会快乐而无望吗?它会惨淡的离我而去吗?

  天知道。

  可能——上苍点水为气,化云为雨,终究,他会收去自己的创造物。

  而我们还在为此悲伤叹息。

  在期末的日子里,我将——或愉快或流着泪——与Brandy分别。

  Brandy会收回她的快乐吗?

  或许,

  或许——

  或许当我把这片文字交给Brandy时,我们之间的万缕情思都会随我思念的结束儿女风去云散。天空平静了,我远远看见断线的风筝向天际接近,在高不可及的地方传递我们的呼唤,传递我们的惨然,传递我们的结束。

  ——干脆得没有一点怨言。

  希望那时我能有一张Brandy的照片。 。。

第十三章
十二月份是我最繁忙的时候。一系列考试蜂拥而至,我急得手足无措,但英语还是不敢放松,每天总有两、三个小时花在四级上。而这时的学生课程逐渐变少,许多的空教室摆在面前供考研族随意选择;相应地,图书馆人满为患,在那里我已经看不到Brandy的身影了。

  有一次,我在走廊吃完早餐,因没有看到Brandy而心灰意懒,随后找了一间又一间教室,都没有进去,最后爬到五楼随便找了一间就坐了下来。快九点了,我翻开单词书努力板直腰看着。快到十点了,看见Brandy从后门走了进来,眼神中的光芒已大为减弱,微微扭着腰就坐到了第一排坐了下来。

  Brandy一坐下来就木在那儿一动不动,除了不时翻书声和右胳膊以外,她是不会轻易起身的。两只脚来回换着,频率低得要命。我看书的兴头一下子就上来了,呼呼翻着书,在纸上不停的画呀写呀,不小心笔头就走出一个Brandy来或“李香兰”来。我正襟危坐,幻想沐浴在阳光下的Brandy;她的脸色。她的眼前是专业书,肯定满脑子是工民建,(现在她还记得我吗?)稀疏柔滑的秀发每天早上都洗,每天多花一毛钱,打一瓶热水洗头洗脚,她的床铺比她的身体还沉,她的……赶紧打住,再想下去就歪了。猛地打一冷战,不由得抬头看了一眼Brandy,望着她一动不动的背影,我不由得嘲笑于自己的胡思乱想。眼前的太阳未曾移动半分角度,而我的内心却已经风云变幻一个春秋。对我来说,嘴巴跑在思想前面的机会实在是少得可怜——于是我变得沉默寡言。用窃喜来形容我,绝对是一个非常对口的辞藻。

  于是我知道Brandy又固定在这间教室了。

  每天清晨的我变得和年开心,早晨八点起床,八点五十左右走进教室,然后在十点钟等候Brandy的到来。这也算是一种默契吧,无言无语的领受,惟有从笔尖流走的时间知道我心中的遐思迩想。一般到十一点半,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人心惶惶,想着食堂的饭菜和电视。我望着静静而坐的Brandy心里着急,真想冲过去叫他,“Brandy,走满意起去吃饭。” 十一点四十分,Brandy将书放进书包后走出了教室,我以为她只是方便一下,一会儿会回来拿书包的。于是我不动声色平静地等待着;不料,直到十二点还没有回来,于是我知道她一定在饭堂看《新闻30’》;我失望地走出了教室。第二次,Brandy来得更晚,坐在和我同排的左边一个位子,安安静静坐到十一点四十分,竟然收拾书包走了个急,我想追出去但没这份胆量,回想这两次的变化,真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好象Brandy作弄了我一次。

  又是一个早上,我出去买早餐,刚走到小摊前,就看见Brandy在掏钱买饼子。我买了东西,加快步子向前走去。

  校外的八点半很安静,路上只有几个老人家在散步,Brandy走在前面,,早晨的她走在旭日斜阳下显得特别有力,仍然像一个上身不扭的模特儿——矜持而不外露。“好机会!”这时的我就可以——以躲不掉的理由——上去和她说两句话儿。我慢慢地靠近Brandy,心情越来越紧张,也更加复杂。离着大约四米远——她一定能听到我的呼声,我正想张口叫一声突如其来的“Brandy”,忽然从马路边穿过来一个她的同学,她比我快一步叫住了Brandy,我。我——,恨得要死,脸一下子火烧起来。我尴尬极了,仿佛知道Brandy已明白此时的我的举动,我一脸木讷,半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拳头捏得紧紧的,不由得摆了两下。我得承认,这是我打破沉默的最好时机,可是机遇就在一瞬间飞逝而去。我又气又恼,傻笑似的走向走廊。Brandy一会儿也走了进来,这时的我勇气早就灰飞烟灭,连看她的念头也没有了。我默默地吃完早餐,从容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Brandy。

  她也看了我一眼。

  凭着这望穿秋水的一瞥,让我扮演Brandy吧。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四章
男生慢慢靠近了我。我心跳加速,“他会不会上前跟我搭讪?”“不会的呀,哎呀——谁知道这个跟踪我一个学期的家伙会怎么想呢?”“我该怎么办。现在要不要理他呢?”

  “哎——,唉,有人叫我。原来是一个班的。正好,正好,免得我陷入尴尬。”他走了过来,走了过去。看那拳头捏得紧紧的,脸上肯定在发烧。我的脸好热,“吓死我了!”

  “不行,我得过去安慰一下。”一步步走向长廊,我看见他跟以往一样面朝北,嘴里咬着饼子。真可恶,我走过去,他竟然没理我。哎,我还是看我的书吧;谁理他,这么晚才起来,一定不是考研帮的。这家伙还不时傻笑,弄得我脸发热。好尴尬哦!好啊,一直不看我。“我就一个学期的时间,看你怎么办!”“他快要走了”。他收起带子,自然而然的看了我一眼。

  凭着他的眼睛,让我扮演他吧!

  Brandy还是站在阳光下看书,而我是不喜欢在室外阅读朗诵的,又去了五楼的教室猛看英语。十点钟,Brandy如约而至,走进来坐在一排的正前面,从书包里翻出一大堆的书籍,硬直的腰弯也不弯;除了从桌上掉下一支圆珠笔弯腰捡起来以外。Brandy一直穿着没膝的长呢衣,每次落座总是撩起衣襟,我总觉得这样子好令我难受,如同又看到扎着马尾辫晨跑的Brandy,她是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举动的。就是这一次,Brandy静静坐着,轻轻翻着书,直到十二点还不走,于是我怀疑她在等我了。

  懦弱,又是这古怪的字眼,使我畏缩不前。下课铃响了,我收拾书包从后门出去了,经过前门时我停住脚步从窗户看了Brandy一眼。她还是坐着不动,长发遮住了半边脸,只有浅浅的眼睛和酒窝可看。“穿过你的黑发的你的手”,我真想把这句歌词在楼道里大吼出来。下午有一门考试,从一点半到三点半,我答完走出阶梯教室,寝室里的人约我去踢球,我对其中一个人说:“等我五分钟,我们一起走。你再等等其他人嘛!”我飞快地跑至六楼,放轻脚步走近那间教室。

  霎那间,我又有了那种感觉——暑假看录像时的罪恶感。

  Brandy,那可爱的Brandy,楚楚可怜的Brandy,仍然坐在早晨的那个位置。我心满意足,看了几秒钟,最终还是冲下楼去。那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我踢球很是糜烂,别人骂了我两句,我知道省下脚力是为了再跑回去看她一眼,球不知被我踢飞了几次,踢飞了就去捡,而这时我跑得飞快,好象在追逐慢慢飘动的Brandy。捡了球小跑着回来,他们就骂我有毛病,一会儿快一会慢,肯定是心不在焉。

  有谁能了解我的心思呢?

第十五章
天下的男人都是一个德性:喜欢年轻貌美的女人。我喜欢…寡言文静的女孩,但不是开朗活泼、对人人好的那一种。知道为什么吗?文静的女孩子,我看着她们就有一种走过去安慰几句的感觉;这样的女生心有滚烫的一面,但不会轻易外露,只有和她日夜相处的朋友才能分享。而活泼开朗的姑娘于我却有一种畏惧感,她在我面前嘻嘻哈哈,在别人面前也同样这般取笑,于是我会觉得她像一只Social Butterfly飞来飞去,扮演着交际花的角色。我怕开朗的女生,和它们开玩笑只是为了一时的快乐,也只有那时才感觉到性格互补的好处。因为人不可能一辈子都开开心心的,姑娘结婚成为少妇,她的话会减少很多;少妇沦为母亲,早就忘了二十岁的青春,认认真真做起贤妻良母的本分来;再往后,人老色衰,丈夫外出,儿子就读,孤零零一个人又怎能开心得起来呢;到了老垂暮更是不会裂嘴开心笑的。似乎文静温柔更比青春活泼永恒——我追求长久和永恒而不习惯在幻灭中变来变去。而这也会使人付出惨重的代价,因为年轻对她来说无关紧要——除了感到生理压抑外,二十岁和四十岁的生活差不多。在这样的空间里,人只能品位生活而不能欣赏生活,知生活之原味而不辨生活之本色。两相为难,我最终还是服从于自己的性格,滑向沉默的怀抱。

  我不习惯开朗,但并不排斥活泼,微笑来之不拒,问候开门候迎,毕竟这是我一个人的痴想,而不能由此限住别人理想的翅膀,况且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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