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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相隔两地的爱情不会长久,因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吴青的感情一天比一天厚重,直到有一天,我走在大街上,看着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对对情侣的时侯,我才蓦然发现,没有吴青的日子,我是多么的无助与孤独。
所幸的是,我还有一个梦想,一个关于爱情的梦想。我悄悄给自己种下了一束桅子,我想,等到秋天的时侯,我一定会收获到最纯洁美丽的花朵。所以等待的云彩都可以化为彩虹,而所有等待后的生命,都能成为诗歌。爱情,也同样如此,在苦苦地等待后,就成了耐人寻味的神话。
所以,我等待着,用我一颗赤诚的心镇守着我和吴青的爱情。
我用上班来掩饰我对吴青的思念,我努力的工作,努力的处理一大堆的文字。
那天下班以后,我在杂志社打我的小说稿,我还有最后一章节没有打,正当我全神贯注地打稿子的时侯,杂志社的主编不知道什么时侯站到我身后我也没窦觉到,当我敲下ENTER键的时侯,他才开口说话。
“小雷,不错啊。”
“啊?”
“我是指你的小说。”
“主编,你看到了?”
“看到一小截,感觉还不错。”
“呵呵,那是我上大学时写的一部书稿,准备以后有机会了争取让它们出去见见阳光。”
“呵呵,现在出书很容易啊,你有关系好点的出版社吗?”
“没有,主编你也知道我刚来北京不久,人生地不熟的。”
“你把你的小说稿全部发给我,怎么样,我看看。”
“行,我马上发到你邮箱。”
说着,我就把我的小说稿发到了主编的邮箱。第二天刚上班,我就被主编叫到了办公室。
“小雷,你的小说很好,我看了五章,但是我觉得很有潜力,我决定帮你联系一下出版社,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做编辑。”
“真的?太好了!”
“但是你得再修改修改,我发现有许多地方需要润色,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标点符号你得仔细,我看你通常一段话里面没有一个句号。”
“呵呵,我很粗心的。我今天晚上回去就开始修改。”
“修改完了后你再发给我,我一定尽我所能帮你。”
“太谢谢你了,主编!”
关上主编办公室的门后,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办公室的同室不知道怎么回事,还以为主编给我加了工资,都说我强,才来一个多月就加工资了。
我笑了笑,摇了摇头,让他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当天晚上回到宿舍后,我就开始在打印的书稿上修改起来,的确如主编所说,我的稿子最大的问题在于标点符号,有的一段话里连一个句号也没有,我不禁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自责起来。
好在我有耐心,经过我一个星期的挑灯夜战,我的小说稿终于修改完了,我发给了主编。
之后,经过一番小小的波折,我的小说终于在三个月后出版了。
出乎我意料外的是,小说居然卖得很火,我也一举成了小有名气的写手,当我在电话里告诉吴青我出书的事情以后,他大叫了起来,他比我还兴奋,他喃喃地说着宝贝,你是我的骄傲。自从我的小说面市以后,很多出版社纷纷找我约稿,我忙得焦头烂额,杂志社的事情已经让我够劳心劳力了,现在又在没日没夜地给出版社写稿,我感到自己整个人都虚脱了。
累的时侯,我翻开我的泛有油墨香的书,我想起了禽兽。我记得在我写小说的时侯,禽兽会在我边上给我递上一杯热牛奶,静静地坐在我的身边看我的十指在键盘上狂舞着。他也会在我写小说的时侯,站在我的身后,抚摸着我的长发,在我的额头上印上一吻。
那时侯,天总是很蓝。
禽兽与我的快乐是单纯的,就像透明的水一样清澈,禽兽会坐在电脑旁边一口气看完我写的小说稿,然后开始发表他对的感想,给我指出哪些地方需要修改,哪些地方需要再深入一点的进行加工。
现在,小说出来了,可是禽兽却再也看不到当年他曾经给我提过建议的小说了,他也看不到他曾经修改过的小说如今已经在今日各大书城热销了,他更看不到,我在捧着这本小说的时侯,为他掉的泪。
吴青此时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了,他每两天给我打一个电话,跟他通电话的时侯是我最快乐最轻松的时侯,他不停地说着,宝贝,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对吴青说,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要你无条件的爱我。
很爱很爱。
第十三章 谁的心忘了收
第65节:主编;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我想,我必须把杂志社的工作给辞去,因为我如果再在杂志社上班的话,我估计我整个人会累垮的,我把辞职信交给主编的时侯一脸的抱歉,因为如果不是主编帮我,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主编,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
“小雷,怎么这样说呢?”
“如果当初你不帮我联系出版社出版我的小说的话,我不会有今天,可是我现在却要辞职了。但是主编请你理解我,因为我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我手上有三部书稿要在半年内完成,我想如果我继续在杂志社上班的话,我是不能准时交稿的。”
“小雷,你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完全靠你自己的才华和天分,我只是做个顺水人情罢了。杂志社的事情的确很繁重,像你现在,也确实顾不上来,我理解。”
“谢谢主编!”
“恩,我希望你以后努力写作,遇上任何困难的时侯千万不要气馁,我相信你的实力,你一定会做得更好的!”
“主编,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曾经给矛我的鼓励和帮助。”
“呵呵,我可受不起啊,虽然我们以后做不成上司与下属了,但我们仍然可以做朋友啊,你说对不对,小雷。”
“当然,当然,我万分荣幸。主编,以后有空的时侯,我给你电话,一起吃顿饭。”
“好,你这顿饭我一定吃!”
从主编的办公室出来的时侯,我眼里淌着泪花,我一向都认为人性最可爱的一面就是真善美,现在,我终于感受到了。
把杂志社的工作辞了以后,我就开始专职写我的三部小说,我在北京的通州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我从商场里买了许多五颜六色的拼图地毯把它们拼在地上,我在雪白的墙壁上贴满了各种有着愤青倾向的摇滚宣传画册。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来回的踩着,我给自己买了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装在花瓶里,我喜欢玫瑰花的芬芳,那种芬芳带着血红的诱惑。
我开始莫名的怀念起我在理工大学租房子的那段生活起来,那时侯的我,连痛苦都是单纯的。
我往电脑里拷了许多R&;B歌曲,我让它们没日没夜地放着。过了这么久,我仍然垂青于这种音乐。
住我对面的是一个男人,我从来没有在白天看到过他,倒不是因为他白天不在家,而是因为我的白天都用来睡觉了。晚上我下楼去买宵夜的时侯,我会看到他窗户边上的一盏台灯和一摞厚厚的堆得老高的书。
这个男人我从来就没有看清楚他长什么样,我只知道他很高,也很瘦,他的背影看起来让人有一种忧伤和凄惨的感觉,我写不出字来的时侯,总会猜想住我对面的这个男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在他的身后,有着一些什么样的故事。
那天下午我一觉睡醒以后,准备到楼下买一些吃的上来,刚打开门,一张纸条就从门缝里散落下来,我挺纳闷的,打开一看,纸条上写了几行字:你好!请你晚上放音乐的时侯尽量把音量放得低一点,好吗?我第二天一大早还得早起上班,你放的音乐让我无法入睡。谢谢合作。落款是住你隔壁的邻居。
看到这几行字,我顿时羞愧难当,我一向我行我素惯了,没想到自己的生活习惯会吵着别人,我马上回房写了张纸条用双面胶纸贴在他家的门上。
邻居你好!首先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很抱歉,没想到我会影响到你休息,在这之前,如果不是你提出来,我丝毫没这个意识,所以我以后不会再在晚上放音乐了,请你放心。
我把纸条贴在他家的门上后,心里好受些了,至少,我跟别人道过歉了,良心上不会再感到不安。
我以为我在晚上不放音乐了的话,我和他就会相安无事,可我没想到,我第二天开门的时侯,一张纸条又掉在我面前。
你好!其实你不用这样自责的,你也没影响到我,我睡不着或许是因为我失眠的原因,最近我买了安眠药,我可以很快就睡过去了。你如果想听音乐的话,还可以继续。
天啦,这男人未免也太有趣了吧?
看着他给我留的言,我如果不给他回的话就太没礼貌了。于是,我又提笔写了一张纸条贴在他家的门前。
这样,一来二去,我们写纸条的内容从我晚上放音乐到各自的爱好,最后竟然演变成对生活和情感的感悟了。
我们正在一点点地走近对方,一点点地了解对方的生活。到后来,我们竟然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已。但是,我和他却从来没有正式见过面。
第十三章 谁的心忘了收
第66节:敲门的会是谁呢?
我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这个男人长几个眼睛几个鼻子。
那天晚上,我正在电脑面前写东西,突然听到有人在敲我的门。我有些意外,因为自从我搬到通州这地方来以后,连鬼也没有一个来看我的,敲门的会是谁呢?
带着疑惑把门打开后,我吓了一大跳,因为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他冲我笑了笑,问道,可以进屋吗?说着,不由分说的径直走到客厅坐了下来。
“你在写东西么?”他很自然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恩,请问你是?”
“你的邻居!”他歪着头看了看我,说道。
“啊,是你?”我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了笑。
“你家里不错啊!”他向四周看了看,像作总结似的说了一句。
“还行吧,我喜欢墙壁,因为很白。”
“我喜欢你墙上贴的东西。”
“你喜欢摇滚?”看着眼前的他,横看竖看也不像个搞摇滚的料。他长清清清秀秀,鼻子很高,头发很顺,从侧面看他,跟黄昏长得有几分相像。但是他没有黄昏的野性,更不会有黄昏得天独厚的音乐才华。
“这东西曾经跟我有缘,可是现在,却成了绝缘了。”他一面说,一面朝我笑了笑。
“哦?你的意思是说你以前搞过?”
“那都是念大学的时侯了,都过去很多年了。”
“恩,我发现你的生活好像也挺没规律的,跟我差不多。”
“我?我晚上做自己的事情,白天睡觉!”
“怎么跟我一样?你晚上做什么?”
“写诗。”
“这么巧?你写诗,我写小说。”
“是吗,这么巧?你是自由撰稿人?”
“算不上,只是有出版社找我约稿,我现在写几本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