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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睿第三次被我看到他笑是在他十八岁那年,他登门向我道别,他把哥哥打成重伤,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厉老夫人,我来向您道别。”他用中文对我说。
“你的中文还是讲得这么好。”我夸他,觉得十分欣慰。
“谢谢。”他的目光在屋内转了一下,该睿不是那种目光会到处乱转的轻浮小孩,除非他真的要找寻什么。我突然意识到,该睿登门和我道别只是一个幌子,他其实是想见到岚新。
我装糊涂,“准备去哪里?”
“还没有计划,走到哪里算哪里。”该睿温和地说。他是那种一点儿火性都没有的男孩子,十分少见,所以我乍听他把他哥哥打成重伤的消息之后我完全不信。
“年轻真好,可以到处走走转转。”我继续打太极。
该睿看了看我,他似乎看穿了我的用心,他笑起来,三分轻蔑三分不以为然三分满不在乎还有一分空洞,那种愤世嫉俗者特有的笑容,有些讨厌又有些恐怖。
“岚新去欧洲旅行了。”我不太情愿地说,该睿这个孩子身上会散发一种压力,叫人心不甘情不愿做一些事情。
“知道了,厉老夫人。”他起身走了,并没有和我说谢谢。同时,他也没有说希望我转告岚新。
是的,我一直都知道该睿有些喜欢岚新,并且我认为这很正常,只是又一个热血冲动的男孩子被美色捕获了而已。当然了,在该睿这么古怪的男孩身上发现某种正常的反应着实让人觉得异常。
我承认我十分欣赏该睿,如同面对一座峻拔的巨峰,油然而生敬畏赞赏之情,但我说什么也不会把自家的房子盖在那种飞鸟难渡的山峰上,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不会把我的岚新配给该睿这样的男孩子。
而且他们两个也着实不般配,一个好动,一个好静;一个浑似一团火,一个却似万年寒冰。该睿总是魂飞天外迷离恍惚,像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灵气逼人;岚新呢,她却现实世故,唯一能够欣赏的图画都是画在钞票上的。
这两个孩子的性情实在是南辕北辙,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格格不入极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岚新和该睿摆在一起设想过。
第二部 错过
撕裂有时,缝补有时,凡事有定期,万物有定时,当六月飘雪,当覆水难收,你会知道这代表一段哀愁。
言语有时,静默有时,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动静不失其时,当轻舟载不动许多愁,记得倾诉。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坐言起行,也许失之计较,也许犯错结孽,但我和岚新之间的错过从来不是因为我犯过什么错,而是因为我根本不相信我可以不错过。
曲肱而卧,空想子乐鱼乐,云卷云舒间,错过一段真正的爱情,聪明负聪明,不过如此。
二之一 该睿
其实,我和岚新有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它真的存在过。
可惜,我怯懦,我悲观,我甚至没有想到要去争取。
我扑进火海前,心里转着这个念头,啊,岚新终于还是要嫁为人妇了,她回来后,我还来不及见上她一面,也许日后再度重逢,我只能向隅默然,在心里慨叹一句,恨不相逢未嫁时。
如果我现在跑到岚新面前,用最大的声音对她说,岚新,你别嫁,我喜欢你,我能够阻止她吗?我有多大的机会?
嗯,我想我还是会选择不去尝试,继续按兵不动,因为我太清楚,我成功的机会微乎其微。
嗯,我知道我甚至不配被称作“半途而废”,因为我连开始都没有,这个世界不会有比我更加会放弃的人,我从不费力去争取什么。从不。
第54节:借我一缕魂(13)
好多人说,生命充满无数的可能,我觉得这些人好蠢,其实若你能全面分析自己所处的环境你就会发现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一种选择,通向一种已定的结局。
我总是可以看清事情的发展,如同站在山颠看清山涧中小溪的流向那么轻而易举,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幸,因为当你可以洞悉一切的时候,你会放弃所有的尝试,坐待事情发展。只有愚公才有移山的勇气。而我,只是坐在那里,我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我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我生我老我死我快乐我不幸,天地照旧运行,我甚至激不起一朵涟漪,不如坐忘。
岚新与我不同,她是那种笨笨的却充满激情的女孩子,我一直记得那次接力长跑比赛,岚新穿着运动短裤,雪白笔直的腿,身姿十分动人,我也是在那时第一次领悟女孩子的腿原来竟是那么美,那种可以叫人的心不由自主提起来的美,那种美焕发着一种力量,可以迷醉你的大脑令你不能再思考,只剩下躯体莫名地不断地发热。岚新跑最后一棒,交接棒的时候岚新摔了一跤,伤得颇为严重,膝盖上霎时涌出血来,换作别的女孩子必然退出了,岚新却抓起接力棒,二话不说就窜出去,猛力追赶拉下的距离,岚新右边小腿上很快洇满了血,血红雪白交错着,叫人喉头发紧,我认为岚新是必败的,她已经渐露疲态,她很坚毅,但是精神力量不能转化成血浆补充她的体力,她到底不是铁打的,跑道上洒满了岚新的鲜血,所有围观的人都开始屏息,几乎每个人都以为她下一秒就要退出了,但她没有,最后冲刺的时候她竟然还拉近了和对手之间的距离,她的对手被她拼命的模样吓傻了,反倒提前退出了比赛,岚新很意外地获胜。她冲过终点线,翻身坐倒在地上,她的队友上前祝贺她,岚新咧着嘴拼命地笑,她似乎全然忘了自己的伤,校医冲过去为岚新止血包扎,岚新的队友帮她脱掉被血染污的运动鞋和棉袜,我一直都记得那只滴血的袜子,还有那一串血滴后岚新的胜利者的灿烂笑容。
岚新笑起来时像太阳,当然了,不笑时也像,她是个发光体,总是闪闪夺目,她又那么爱笑,我一直不懂她是哪里找来的那么多快乐。
岚新也是个很容易发怒的女孩子,而且是那种暴风骤雨电闪雷鸣般的怒。
可是她发怒的时候也很美,就算你是她的发泄对象,你也会一不留神就原谅了她的暴躁和无礼。
岚新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无论怎样都美,时时刻刻都美。乌黑柔滑,像夜色中的水流一样的长发,我常常幻想用双手掬起这些发丝任由它们在指缝流散的感觉;黑色水晶般的眼睛,岚新看人的时候很专注,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直落落地盯着人,似乎要把这人吸进她的眼睛她才甘休;小巧细软的嘴唇,像很小的婴儿的嘴,那么嫩那么软,只能用来吸吮乳汁。当然了,还有她的身体,那么轻盈那么灵巧,似乎跑得再快一点就会乘风飞去。
我记得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夜,我的身体开始因为向往她而疼痛。
岚新一直都很讨厌我,我知道为什么,她认为我是个威胁。
在岚新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应该是她,她是相当夜郎自大的小姑娘,她自己并不觉得,我和她一起跟着她祖母学中文的时候,她的进度远远落后于我,用厉老夫人毫不留情面的话说,该睿一天就学会的东西,你一个月也学不会。
我考虑过装傻,放慢自己的进度,迁就岚新,讨好她,但是我很清楚地知道假若岚新发现我是故意让着她,她会更加怒火中烧,所以我没有这么做,我跑到她跟前说我可以帮她背书,岚新抽起书给了我一个耳光。岚新以为我不是出于好意才那么说,她以为我是故意在她面前炫耀,所以她怒不可遏。
我被她打得呆在当场,她用力瞪着我,一点内疚或者惊慌的模样都没有,岚新的反应实在出乎我的意料。厉老夫人提起岚新的耳朵把她拎到一边罚她跪下,她一言不发地跪下,还别过脸来瞪我,墨玉似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粘在我的脸上,往常岚新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好像我是一只恶心的蛞蝓,我突发奇想,以后要是常常有机会被她扇耳光其实也挺不错。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到为一个女孩子神魂颠倒,那种感觉真好,可以令人彻底地放弃思考。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被陶陶然的动心感觉主宰自己神志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地发生,只要岚新一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的大脑就开始乱套,像中了病毒的电脑,后来更是演进到她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也会昏昏然不知今夕何夕,因为我开始梦到她,不只在阒寂无人的夜晚,有时更在嘈杂的人群中、在青天白日下,我陡然被一个白日梦俘虏,我沉浸在只有岚新的世界里,只有她的美丽,她的香气,她的诱惑,我忘记一切,觉得自己很快乐。
第55节:借我一缕魂(14)
可惜岚新总是对我充满敌意,我遗憾又释然,说真的我不知道假若岚新跑到我面前对我说,嘿,该睿?戈尔德曼,我很喜欢你!我会怎么做,我想我可能会把她一把推开,然后落荒而逃。
我是个胆怯的人,我是个懦夫,我不准备否认这一点。
她讨厌我、疏远我,恰好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安然地暗恋她,不必费力争取什么。
那次令岚新恨我入骨的演讲比赛,其实刚开始我根本没有报名参加,但是英文老师为了凑人数,根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为我报了名,我根本就没把这个鸟比赛放在心上,直到比赛前一个钟头我还没开始想我到底要讲些什么,我只知道演讲的主题是“我们的祖辈”。岚新在公告栏上看到参赛名单这才知道我竟然也是参赛者之一,她如临大敌,捧着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子跑到我面前,“戈尔德曼,你站住!”
我立即收脚站住,受宠若惊,岚新已经好多年没有我讲过话。
“这是我的讲演草稿,你看一遍,你若有一个字和我重复,我就宰了你!”岚新很凶狠地威胁我。
我根本没听清她说了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地想,她闻起来真香。
岚新的演讲题材是关于她的太祖奶奶早年的创业史,她如何用开旅店积攒的钱和从中国逃亡时携带的珍贵首饰与人合股办了一家矿业开发公司,这家公司如何找到金矿,她们厉家如何奠定基业并且成为当地望族。
我认为她讲得很好,虽然有一些夸耀的成分,有些地方细节失实,但她的声音那么美妙动听,眼神熠熠生辉,脸蛋像盛放的玫瑰,那样赏心悦目,假若我是评委,我一定不假思索就取她当第一名。
最后一个上场的是我,我愣了足足五分钟,我实在没想好到底要讲些什么,后来评审不耐烦地提醒我再不出声就取消我的资格,我已经准备转身下台了,但岚新在台下用力喊了一句,讲呀,你又不是哑巴。她当我故意让她,气得满脸绯红,越发像一朵玫瑰。
我只好开始讲,我的脑海中还回荡着岚新清脆悦耳的嗓音,GLW矿业开发公司,其中那个G代表的是我们戈尔德曼家,我的祖先也是靠那条金脉发家致富的,我很自然地就开始讲我的太祖爷爷,我从金矿的形成原理讲到怎样靠个人奋斗找到自己心目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