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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衫甚至想快快逃脱这里,看不见许晔和秋天,看不见他们亲热,听不见他们的暧昧言语。可是那天,平心而论,秋天和许晔什么举动都没做,秋天狠不下心来,只是蓝衫在胡思乱想。
秋天,买了三支冰淇淋给了那两个女孩。他说,吃吧吃吧,快吃吧,以后会没时间的。蓝衫以为,秋天口中的没时间,是和自己的告别,或是永别,和许晔一同浪迹天涯,所以再没机会买冰欺凌吃。
忽而发现,许晔的眼睛红红的,可秋天却是大咧的笑。蓝衫不管,不去想他们之间的事,她只管吃着自己的冰欺凌,一口一口地,囫囵吞枣地通通咽进自己的肚里,然后吃完,就拍拍屁股走人,潇洒。
不过秋天先走了一步。对许晔说,我走了阿,你要送蓝衫回家,她是个路痴。秋天还想说下去,声音可哽咽着。他对蓝衫说,我先走了,你和晔回家吧。好好照顾自己。秋天奔跑着,对着蓝衫大挥手,抑或是对着许晔招手。
蓝衫并不懂最后那六个字的意义,“好好照顾自己”。她只是傻傻地点头。
等秋天消失在尽头处,许晔哇的哭了。她骂蓝衫是个笨蛋,白痴,傻子。蓝衫只是听着,她似乎想到什么,突然狂奔起来,追赶着消失的身影。
追不到了,追不到了。全身无力地跌倒在地上,周围的形形色色,此时对于她来说只是一片黑暗、嘲笑。
蓝衫,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回了家,她听着许晔哭哭啼啼得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了蓝衫。蓝衫,把那盒巧克力拿了出来,在盖子上,她似乎看见秋天笑得灿烂的脸。那里面,有一块大大的像爱心的巧克力,上面写着:蓝衫,我把我的爱倾注在巧克力里,你吃了它,就忘了我吧。蓝衫,终于哭出来了,一滴滴的泪滴在巧克力上,蓝衫又把泪擦干,不允许任何东西把巧克力给玷污了,这是秋天送的。
在巧克力下面,还有一份很长很长的信,应该是一本小小的本子。
里面都是秋天三年来离开蓝衫后记得日记,有时候一天的事写了几张多,有时候几天不写,有的纸张已经泛着黄,可是依稀能闻到淡淡的茉莉花味。
三年前,因为秋天的父母离异,跟着父亲远走他乡,可却在某一次去医院治感冒时,检查出秋天有先天性心脏病,怕活不过多久,父亲吸着烟,又灭掉烟,亮光一闪一暗,其实父亲早已知道秋天有心脏病,只是怕他小小的年纪承受不起那么大的噩耗,该死的先天性。父亲带着秋天远走,也有缘由是为了去治病。
秋天怕蓝衫不放他走,又不敢告诉蓝衫自己的病,哪怕那时候他们都还小,不懂。所以刚好在她生日那天走了,原以为蓝衫会狠心忘掉秋天,秋天也会忘记蓝衫。
可是他们谁也没有忘记谁。
才出演了秋天和许晔是情侣的这场戏。真是可笑。
散了,没来得及爱
宿命。
要说,蓝衫和秋天的一切开始,经过,直至结末,都离不开宿命。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连着太多命运。
蓝衫好好整理着自己的情绪,用“宿命”结束这段情。就像一次性筷子般,一次性把这段情扔掉。
她真的不知道,不知道,曾经的秋天也是多么爱她,当蓝衫鼓起勇气去秋天家时,秋天就躲在厕所里,不敢出来,不敢面对,听着自己的母亲骂蓝衫水性杨花,天知道,蓝衫多么纯情,多么专一。
她,不是没有想过,早在很久以前,放弃秋天,因为,毕竟有很多男生追着蓝衫,当个小保镖似的保护她,给她以安全感。那时蓝衫是多么需要的,可秋天从未给过她。我说过,蓝衫是个极度需要安全感的孩子。她的屋子里,床上都是洋娃娃,一堆一堆,可是她还是怕,每个夜晚她蜷缩在床上,双手双脚是冰冷的,只有秋天这个念想,才使她安然入睡。
她要放弃了,要放弃了。
于是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学会了一个人睡觉,对自己说一声晚安。竭力不去想秋天,可是半夜里还是把那本小本本拿出来,把秋天写的日记一遍遍的看,一遍遍的记,一遍遍的泪流。然后又重重地把它摔在地上,钻进被窝里不去想。
从那以后,秋天再也没有出现在蓝衫的梦里,从蓝衫的生命中消失了。
起床,上学,上课,吃饭,学习。一天天就这样过去,蓝衫麻木着,似乎忘记了微笑,也忘记了痛苦,可思念却在心里深深扎根。她学会了跳舞,一次次倒在舞台上,诠释着自己的哀伤。
灯光,闪耀,掌声,雷鸣。
之后的日子,蓝衫生活在这般下。没命的跳舞,却不愿请专业老师,只是只是自己跳跃着,累死饿死都在舞台上,忘了什么是饥饿,疲劳。只是没命的跳着,像一只天鹅般,远离这个喧嚣的世界。或许在那遥远的天堂,会邂逅秋天。
不管怎样,还是没有放弃,没有放弃秋天。她说,她不该,不该就这样放弃的。秋天也爱过自己,自己也拥有过那一段浪漫时候,虽然秋天和许晔骗我,骗我他们在相恋。
明白,他们是为了我好。
可是,秋天,为什么还要离开。蓝衫此时还是不明白的,不明白秋天为什么还要离开,因为秋天并没有把他的先天性心脏病写在日记里,也没有告诉蓝衫自己在清冷的病床上怎么抵御着病魔,如此疲乏。
太天真的蓝衫还想着,连痴人说梦都能形容她,她说她愿意和秋天一起,四处流浪,只要和秋天在一起。可是秋天不会让蓝衫和她一起四处流浪,因为这样秋天会于心不安,他要给蓝衫带来幸福,而不是没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
秋天认为,只有有一个家,幸福才能画上等号。
“噢,秋天,你可知道,没你的日子,我只能对自己说一声晚安。”
这是每篇蓝衫写完日记后的一句话。
错乱下当了编辑
请别担心,蓝衫的幸福终究是来了。
十七岁的蓝衫已经放下学业,四处奔波,她要北漂。
她是说做就做的人,她有一种预感,这里不是她的栖身之处,虽则爸妈的事业已经为她铺好一条路,要是懒懒的人,那么就安于现在,她大可以做她的小公主。不过她是出来自己闯荡了,还有,为的是寻找秋天。
她只带本日记本,和那撕成八片的纸,她相信,她会遇见秋天,亲手把纸条递给秋天,然后穿着公主裙出现在秋天面前,印的自己光彩耀人。哪怕秋天的身旁多了个女人,也无所谓,只要了却自己多年的心愿,就可以了,就可以了。
用行话来说,是一个星探发现了蓝衫,一个已经披头散发,晕倒的蓝衫。蓝衫这个白痴,她把撰写文章得来的钱藏在小袋子里,她说,我得藏着,买公主裙,给秋天看,连一块包子都不愿买,差不多是沦落成一个女乞丐,相貌不错,气质不错的女乞丐。
以至于饿死在一块买废旧物品店的门口。
那男人,掏出蓝衫的身份证,看到她的名字,就感觉这个女子就是那个最近在报刊上总发表文章的人,她的文章总是透着淡淡忧伤,很高调,脱与这个喧嚣世界,给男人的感觉很迷离,很离不得。
还有蓝衫的笔名就为蓝衫。
等蓝衫醒来的时候,男人已经把拟好的合同放在蓝衫眼前,使蓝衫措手不及,在迷糊中签下合同。用后来蓝衫的话就是,大树大叔,要是没有当年我蓝衫,这《念》怎么会开创得那么好。然后就是蓝衫得意忘形的笑。
大树大叔,就是当年挖到蓝衫的男人。而《念》就是蓝衫杂志社的总刊名,《漫漫懒》是在《念》名下,最红的一个子刊。这真的都是蓝衫的功劳,因为思念秋天太深。
有一次,蓝衫在一天内写了三万多字的文章,感人肺腑,于是大树大叔,一感动,就狠狠心,创下了《念》这个杂志社。
大树大叔,是个很好很不错的大叔,只不过,这种年纪,竟然还没有一个女人在背后支持他,不是没有,是他看不上;不是他眼光太高,是他信缘分,就像遇到蓝衫这样的缘分,并且他信,信蓝衫就是上天给他的那个背后支持他的女人,蓝衫很有旺夫相,不过在蓝衫闭不上嘴的话中只有一个名字,一个男人的名字:秋天。
蓝衫口中叫着的大叔,也只不过大蓝衫6岁。具体原因,不知。
所以在蓝衫17岁时,大树也不过23岁,所以他也是狠狠心创下《念》,要知道创办一个杂志社,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对于23岁的大树,更是艰巨。
可想而知,大树多么看重蓝衫。因为有着大树,所以蓝衫很安心。一直就这样边写些稿子,做着编辑,然后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秋天。
这个念头,蓝衫从未间断过。干编辑,不过是为了能养活自己,能养足精神找秋天罢了。
蓝衫就是这么一个人。
无谓的插曲
蓝衫也不是一个真宗的傻子,她也能微微感觉到大树大叔对他有些好感。
不过,蓝衫就装傻,看他怎么着。
大树反感蓝衫在他面前提别的女生,说给他介绍女生的事,譬如某某公司老总的女儿拉,长得很是不错,建议你们俩约约会,谈谈心,彼此彼此了解。
大树讨厌透了那些傍着自己家世好的女人,一脸的得意样。有什么可以得意的?又不是靠自己得来的,就跟寄生虫差不多。脸上浓浓的妆,修了不知道多少次的眉,已没有了生机,像一枯草,只是为了不让那张脸感觉到突兀,才让眉毛呆在自己的脸上。
大树一看到这些女人,他的脑子里便只有蓝衫了,一个不知让人怎么形容的女人。蓝衫并不是非常醒目的美女,可是却是耐看型的,那种舒服的感觉,无可比。
蓝衫不是不化妆,她只是会涂点腮红,她说,她的脸太白净,让人看了会觉得想一具死尸,涂上腮红便有点生气。再者就是眼影,眼影是蓝衫必涂的。蓝衫爱极了那眼影,就好像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并且她的眼影就如同一件装饰品,在蓝衫的眼睛上,舞动着,熠熠生辉。她总是用chanel的牌子,什么颜色的都用,很大胆鲜明,而且画法很独特,所以被很多小女生所惊呼,所羡慕。
有一次,大树和蓝衫,还有杂志社的一些人去酒吧庆祝他们的《念》成立一周年,回来的时候,蓝衫喝醉了,大树主动承担了送蓝衫回家的任务。
虽然好几次,蓝衫乘坐大树的车回家,可大树,从没去过蓝衫的家,因为蓝衫在半路就下了车,乘公交车自己回家。
大树,也不傻。跟在公交车后面,然后看着蓝衫回家。早就知道了蓝衫的家。
一间小小的屋子,建在山腰上,如一幅画般。
大树早就料想到,蓝衫的家大致会是这个样,因为蓝衫所想要的,所需的是宁静致远。
要是永远和蓝衫住一起,晚上携着手看星星应该是绝佳的事吧,然后以研究星势来度过后半生,孜孜不倦。
到了家,蓝衫自然醒了,不知她是否有喝醉,还是家的感觉让她如此敏感?
大树一脸忧愁地看着蓝衫,他痛痛快快喝下一杯,对蓝衫说,蓝衫,放弃吧,我会好好弥补你的忧伤的。大树终于鼓足勇气说出这些时间里他最想说,却又不敢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