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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身体美得就像一朵刚刚绽放的玫瑰,”赫玛最后如此宣告。“如果真主愿意,你很快就会有一个珍惜你的每一片花瓣的丈夫。”
赫玛开始唱起一首古老的南方婚礼歌曲,声音如夜莺般甜美:
噢,山间花丛中的姑娘,
紫罗兰般的头发,郁金香似的脸颊。
无需再听鸟儿的歌声,
年轻的牧羊人将用歌声带走你的心。
澡堂里其他一些女人也跟着唱起来。转眼之间,她们就站起来,跺着脚,拍着手,跳起舞来。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于是也跟着唱起来。她们鼓励着我,仿佛那天是我的婚礼。我自信地站着、唱着,全然忘记了害羞。
唱完之后,大家笑得更厉害,也揶揄得更厉害起来。“我听说那些俊美的年轻牧羊人知道怎样取悦他们的妻子!”一个女人笑嘻嘻地说。
“他们怎么会不知道,他们每天都看着羊群!”另一个大叫。
在澡堂里大声地赞扬我的成熟是赫玛赠与我的一份礼物,因为也许那些女人认识的人中会有适合我的丈夫。她也让我明白,我也有值得炫耀的地方。
“现在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了。”赫玛赞同地说,“除了一些细节。不过,你很快就会明白的。”其他女人回到各自的洗浴中,赫玛把我拉近一些,开始用澡巾为我搓背。她看了看娜希德,她的身体仍然像柏树一样又长又瘦。“不管你吃了什么,娜希德也应该吃吃。”她说。
娜希德闭着眼,没有回答。我不知道她是睡着了,还是在假寐。
为什么我们总是会觉得邻居的鸡肉比自己的鹅肉味美呢?那个下午,我再也没有庸人自扰地告诉自己,娜希德的皮肤有多白,头发多卷,眼睛多翠绿。
为了奖赏我对叮当宝石地毯的帮助,戈斯塔罕曾经许诺带我去参观一块珍贵罕见的地毯。于是,有一天,他让我在宣礼人最后一次呼叫后到皇家作坊去找他,他会带我去看那块将被珍藏几百年的地毯。我无法想象居然有这样的宝物:村里的地毯每天都在使用,破损之后就被弃于尘土之中。
宣礼人的最后一次呼叫过后,我穿过四花园来到世界景象。人们正纷纷走出广场,因为宣礼人的最后一次呼叫就标志着一天的结束。广场上的小商贩已经收起物品,正准备回家。我经过一个男子身边,他手上拿着一箱还没成熟的杏仁——我的所爱。杏仁的果肉就像奶酪一样柔软,但是比奶酪更鲜美。
我在到处都是织布机的作坊里找到了戈斯塔罕。作坊里很安静,空无一人。
“撒拉姆11!”我一边看着四周,一边说,“大家都去哪儿了?”
“回家了,”戈斯塔罕说。“快点跟我来。”
他带我走过一间又一间房间,房间里的地毯处于各个进度中。我们走到走廊最后一间房前。房间的门上拴着一把蝎子状的结实的金属锁。戈斯塔罕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人在附近后,便从罩衫中掏出一把钥匙打开门。他点了两盏小油灯,递给我一盏。在柔和的灯光下,我看到了织布机上那块巨大的地毯。
我们一起走向前,把油灯举在面前。“仔细看!”他一边说一边把灯举在地毯上方。“八个人已经织了一年,才完成四分之一。”
这块地毯已经和我一般高,完成之后将是我的四倍高。这块地毯每拉吉有近90个结,因此,图案细腻得就像细密画画家的画作一样。地毯上的骑士穿着橙绿相间丝绸罩衫,戴着白色和金色的头巾,追逐着羚羊。身上有条纹的老虎和野驴像兄弟般扭打着。乐师们弹着鲁特琴。空中的小鸟或是在整理自己的羽毛,或是在炫耀有如镶着珠宝的翎尾。这些动植物和人都栩栩如生,精美逼真,是我见过的最精美的地毯。
花之血 3(6)
“谁能买得起这么昂贵的地毯?”我问。
“这是为国王织的,用来装饰他的寝宫,”戈斯塔罕说,“这块地毯汇集了我们土地上所有最好的东西——最柔软的丝,最绚丽的染料,最好的设计师和织工。这块地毯在你、我,我们孩子的孩子归于尘土之后仍将与世长存。”
“我更加仔细地看着地毯,并且让油灯远离地毯。坐在柏树旁边的人影吸引了我的目光。
“他们怎么能把人织得这么好?”我问。
“这个人的身形并没有什么,但是他的脸需要最精湛的技艺,”戈斯塔罕说。“织眼睛时,所有织工都要唯专家马首是瞻,否则脸就会变形、空洞甚至丑陋。”
“你觉得颜色怎么样?”我问戈斯塔罕。
“能与这块举世无双的地毯相媲美,”他说,脸上揶揄的笑让我费解。“看看这些金光闪闪的金线把图案衬托得更加精致。尤其注意那些黯淡的色调——湖滨绿、灰褐、和幽蓝——它们更加突出了亮丽的颜色的美丽,就像在雌孔雀的衬托下,雄孔雀的羽毛更显色彩斑斓。”
“这些颜色搭配得真好,”我回答。“是谁挑的颜色?”
“我!”戈斯塔罕回答。我们都大笑起来。
之后,我们又看了看费雷东那块即将完工的地毯。那些宝石图案在油灯下闪烁着,看上去就像真正的宝石。戈斯塔罕用细嫩的彩线把每一个珠宝隔开,就像珠宝商把宝石和金银分开一样。与国王的狩猎地毯相比,这块地毯看上去十分精致柔美。
“这比你的设计还美得多!”戈斯塔罕说,仿佛地毯是我单独设计的。他十分慷慨。
我们离开作坊时,我感到一阵悲伤的刺痛。如果我是个男孩,也许我就能在戈斯塔罕身边做学徒,学习他的生平所学。我嫉妒地回想着上次在作坊看到的那些年轻织工。他们可以整天沉浸在学习中,而我在做地毯之前还必须在厨房工作好几个小时。然而,我知道我比大多数女孩拥有更多优势,因为戈斯塔罕会呵护我,帮助我改进技艺。正因为如此,我的心里每天都充满了感激。
我回到家,双眼闪闪发亮。戈斯塔罕让我看了一颗少许人才能看到的珍珠;而就在几天前,赫玛在澡堂赞扬了我的女性之美。自从父亲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感到充满希望。
经过院子时,我停下来看着我的地毯,用崭新的眼光审视着。波塔哈的设计很好:这是戈斯塔罕的功劳。但是,我没有挑好颜色。我曾经看到戈斯塔罕看着它时,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仿佛吃了什么酸涩的东西。虽然他对这些颜色没有作任何评价,但是他好几次告诉我下次会帮我挑选颜色。现在,我很肯定自己知道原因了。我挑选颜色时中意的是它们各自的美丽,但是却没有考虑它们搭配起来是否漂亮。
我为什么不请戈斯塔罕帮忙呢?我太急于求成,过于陶醉在这些美丽的颜色中,却适得其反。当时,我不明白复杂的设计需要更有技巧地挑选颜色。那天晚上,我几乎睡不着。天空仍然闪耀着星星时,我便起身,又看着我的地毯。这些颜色不仅难看,而且似乎相互排斥。我有一股冲动,把地毯从织布机上扯下,重新开始。
在村子里被称赞的东西,在这儿总是被嘲笑。从到伊斯法罕的那天开始,我时时刻刻被提醒着自己卑微的出身。和城里的有钱孩子不同,我没有学过读书写字,没有学会把自己装扮得像朵花,也没有学会优雅的礼仪。我渴望像其他人一样,在伊斯法罕这个被誉为“世界一半”的城市里闪闪发亮。如果我的第一块地毯展示出我所学到的东西,也许我就能逃离彗星的厄运,让自己和母亲走上芳香四溢的好运之路。
我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把地毯拆了重织。我甚至可以听到父亲在告诫我不要这么做,因为我已经织了几千个结。但接着,我想起了自己曾经不顾父母的反对,跑去易卜拉辛的染坊,找到翠蓝色染料的秘密,做了一块让人见人爱的地毯。我想到自己拿起戈斯塔罕的笔画了一张设计图,帮助戈斯塔罕脱离困境,虽然我动了他的东西让他大动肝火。
花之血 3(7)
揣着同样浓烈的冲动,我抓起割羊毛的利刃,一根线一根线地把地毯从织布机上割下。这些线在我的释放之下变得松垮。我所织的成千上万个结都走样了;地毯的表面变得歪曲松散。我想,戈斯塔罕一起床,我就马上向他承认我在选择颜色中犯的错误。我会请他帮忙,然后做一块让他自豪的地毯。
在清晨的第一道曙光照耀大地之前,我就已经拆完了地毯,开始把棉线重新装上织布机。戈迪亚第一个看到我的所作。当她看到空荡荡的织布机和被拆毁的地毯时,正把一大罐酸樱桃酱从仓库搬到厨房。她尖叫起来,果酱罐掉落在地上,粘稠的果酱洒在她的双脚四周,形成一片深红的水湾,就像血泊一般。刹那间,仆人、戈斯塔罕和我的母亲都冲到院子里。我呆站在织布机旁,害怕得直发抖。
“疯子!”戈迪亚大叫。“你疯得就像沙漠里的那个疯子马杰农!你在想什么?”
人群中出现一阵骚动,大家都在试图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阿里阿什加弯下腰问跑腿男孩塔吉,发生了什么事。沙姆丝冲到戈迪亚旁边问她是否需要喝一些玫瑰水放松一下。厨子把手放在头两旁,仿佛是在参加一个葬礼。戈斯塔罕快步走到院子里,盯着像折断了一般垂落在地上的地毯。他看看我,又看看地毯,然后又看看我,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母亲恐慌地一边走到院子,一边整理头巾。“发生什么事了?”她问,声音中充满了恳求。
没有人看她。“你这个白痴乡下佬!”戈迪亚冲我大叫。
然后,她转向母亲,向她索要解释,但是母亲惊愕地呆站着,直到明白我做了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浪费了多少羊毛——多少羊毛,多少功夫?你是不是想毁了这个家?”戈迪亚一边问,一边用手掌直拍胸膛。
“我们收留了她们,但她们却想毁了我们!为什么?为什么主要把这个负担带给我们?告诉我为什么!”戈迪亚质问丈夫。
她的话冷透了我的骨头。
戈斯塔罕转向我,眼中满是愤怒。“解释一下!”他命令道。
他是我唯一想取悦的人。我几乎无法从喉咙里挤出话来。
“颜色太糟糕了!”我嗫懦地说,把手放在滚烫的脸上,企图把自己藏起来。
戈斯塔罕没有反驳我:“昨晚所见让你眼花缭乱。新手常常会这样。但是你毁了几个月的工作!你为什么不先征求我的意见?”
“我谦卑地祈求您的宽恕,”我小声地说,因为我仍然无法找到自己的声音,“我这样做,因为我认为自己能做一块更好的。”
“你当然可以做一块更好的,”他说。“但是你为什么不能先卖了这块,然后再做一块更好的?”
“真蠢!”戈迪亚大叫。
我厌恶这两个字。他们是对的;我应该想到这一点,但是那天早上我太激动了,我心里所想的都是我可以做得更好。现在的我几乎不敢相信当时的所作所为。我可怜兮兮地站在织布机旁,仆人们对我没有丝毫恻隐之心,她们轻蔑地,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让我更加难过。
母亲跪下来,低头亲吻戈迪亚的双脚,黑色的腰带耷在果酱上。
“站起来!”戈迪亚恼怒地说。
母亲站起来,伸出双臂向她祈求。“请宽恕我任性的女儿,”她说。“我会还您羊毛的钱。我会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