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尤其像他这样一个优秀,甚至于可以称之为完美的男人,有这样一个小小出人意表的习惯,不是挺可爱的吗?
总之,和他相处的时间愈多,就让她对他的喜欢与爱多一分。
这辈子除了他之外,她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会去爱上第二个男人了。
不过重点是,胡子的问题还是得解决。
方瑾央深吸了一口气后,冲了一杯养生茶端进他工作的书房。
“暍口茶,休息一下吧。”她将茶杯放在他的工作枱上,伸手替他按摩僵硬的肩膀。
他并不是一个工作狂,相反的还挺懂得享受人生的。
不过偶尔还是会有心血来潮,突然发疯的时候,尤其是设计灵感突然有如排山倒海的巨浪向他袭来时,若叫他坐著休息别工作,他大概会被过多的灵感压死。
“谢谢。”宣文承舒服的呻吟了声。
“还没画完吗?还要多久?”她看著他满桌的草稿问道。
“再给我半个小时好不好?”他抬起头来,有些抱歉的望著她。
还要半个小时?看样子今晚想解决胡子的问题是无望了。方瑾央在心里忖度著。
“你不用急,慢慢画没关系,因为我要回家了。”
“回家?!这么早?”宣文承立刻从座位上跳起来。
“先生,现在已经十点半多,快十一点了。”她笑著对他说。
“已经这么晚了?”他迅速的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然后低咒出声,“可恶,时间为什么会过得这么快?”
方瑾央笑了笑,然后对他挥手道:“那我走了,你继续工作吧。”
她转身走,但才往前踏了一步而已,他随后就伸手将她圈进怀里,拥著她不让她走。
“今晚住这里,别回去了。”他温柔的要求。今晚他都还没有抱到她,也没有机会和她聊天说笑,更没有机会欣赏到她美丽而多变的神情。
“不行,我怕明天一早醒来就被你的胡子吓到。”方瑾央笑声拒绝。
又是胡子!宣文承忍不住轻叹了一口气。
为了他的胡子,她不许他吻她、不许他爱她,也不肯留宿在他家。
天知道他是个三十岁的成熟男人,而且又刚好很喜欢他的女朋友,想和她做爱做的事想到都快发疯了,结果她却连一个吻也不给。
天啊,为什么有了女朋友之后,他反而被欲求不满折磨呢?
算了,他决定放弃了。
“如果我向你保证,明天早上绝对不会被我的胡子吓到的话,你可以留下来吗?”他问。
“你怎么保证?难道你终于决定要把胡子剃掉了吗?”她兴匆匆的转过身,一脸期盼的紧盯著他问道。
“如果我说是呢?”宣文承微笑的凝望著她。
“我留下来。”方瑾央毫不犹豫的立刻回答。
宣文承露出一抹苦笑,有种被打败的感觉。
“你别忘了之前我曾经说过,要我剃掉胡子可以,但是是有条件的。”他提醒她。
“我从没忘记这一点。所以,你的条件终于想好了?”她气定神闲,一副准备接招的模样,
“什么条件都可以?”他再次确认。
“只要不犯法、不害人,不伤害到身体健康都可以。”
“这可是你说的喔!”
“嗯哼。”她点头。
“好,那我的条件就是——”他吊胃口的说了一半就停下来。
“就是什么?”她按捺不住的问道。
“就是要你嫁给我。”
方瑾央先是呆愕了一下,然后欢天喜地的跳起来扑向他。
“没问题、没问题。”她高兴的扬声大叫,语气中净是喜悦。
“我不知道你这么想嫁给我。”宣文承抱著她,咧嘴揶揄著。
“现在你知道了。”方瑾央抬起头来,笑容满面的承认,一点也不在乎他的揶揄。
“你连我从哪里来的,家里有哪些成员都不知道,就这么轻易的答应嫁给我,你不怕被我骗到国外去卖掉吗?”他摇头笑问。
“不怕,因为我知道你舍不得。”她语气中充满了幸福。
“你怎么知道我舍不得?你之前不是一直问我为什么要留胡子吗?其实我是一名通缉犯,留胡子是为了要躲避警方的追缉。现在你害怕了吗?”宣文承瞎掰道。
他很喜欢和她聊天,即使是没有主题、没有意义的闲扯淡也无所谓,因为他喜欢听她说话,喜欢看她说话时的各种表情。他想,这大概就是爱吧!
“好害怕喔——才怪。”方瑾央朝他做了个鬼脸。
“你不相信我所说的?”
“等你胡子剃掉被警察抓去坐牢的时候,我就相信。”她皮笑肉不笑的回答。
“你好狠。”宣文承做出受伤的表情,双手捣著心口,“难怪有句话说——最毒女人心。”
“错,应该是最毒妇人心才对。”方瑾央伸出食指在他面前摇晃著。
站得有点累,宣文承坐回他工作用的皮椅上,然后伸手将她拉到自己的大腿上坐下。
“不管是女人还是妇人,总之等你嫁给我之后,你就是我的人了。到时候如果我真被人抓了,你会来救我吧?”他一本正经的盯著她说。
“不会。”方瑾央无情的摇头。
“喂,我是你的阿娜答耶,你怎么可以不来救我?”宣文承不满的抗议。
“因为劫囚是犯法的事,我是好国民,所以不做犯法的事。”她伸手轻轻的拍了一下他的脸,理性的道,
“你就不能说个谎安抚我一下吗?回答得这么实在做什么?”他哭笑不得的说。
“因为我是个乖宝宝,我不说谎。”方瑾央捧著他的脸对他咧嘴微笑。
宣文承不禁被她逗笑了。
“好吧,乖宝宝,告诉我我是你交往过的第几个男朋友?”他似笑非笑的盯著她问,存心逗逗她,看她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方瑾央先是瞪了他一眼,然后转了下眼珠子,嘴角慢慢的扬了起来。
“你是我交往过第一个想结婚的男朋友。”她目不转睛的看著他。
宣文承闻言露出微笑。像她这么慧黠又有趣的女人,叫他如何能不爱上她?
“好了,我不打扰你工作了,你早点做完早点休息。”方瑾央离开他的大腿。
“你准备好要到床上去等我了吗?”宣文承眉头微挑,充满性暗示的对她说,想看她脸红的模样。
“是啊,我已经准备好要到床上去,等著看你剃掉胡子后的模样。”她笑容满面的说,完全不中计。
“唉,你好小气,干么不稍微合作一下嘛。”奸计没得逞,宣文承失望的抱怨。
方瑾央眼底闪过一抹晶亮色彩。
“等到了床上之后,你要我怎么合作都行。”她媚眼一抛,以微带挑逗的语气轻声对他说。
宣文承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蓦然一呆之后,脸上浮现出一抹红晕,迅速蔓延至他的耳朵和脖子。
“你脸红了!”她倏然指著他,像发现什么新奇事物一样,乐不可支的大叫。
宣文承红著脸瞪她,一时之间不知该拿她如何是好。
方瑾央觉得他的样子可爱透了,忍不住心动的弯腰亲吻了他一下——呃,当然还是很小心的避开他的胡须。
“好了,你专心工作,我真的不打扰你了。”她微笑的说完,转身就走,但却在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转身看他。
“我在床上等你喔,拜拜。”她抛了一记媚眼给他,便迅速离开。
宣文承呆若木鸡,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这女人竟然这样玩他?
他轻笑出声,接著又摇了摇头。
怎么办,他突然有种很强烈的预感,这辈子他注定爱惨了她。
真糟,可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他却只想笑呢?
真是奇怪。
第六章
壁上的小灯突然毫无预警的熄灭,房内顿时陷入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
不过这黑暗只是短暂的,当人的眼睛适应了黑暗,即使只靠窗外街灯斜射进来的一丝光线,也能在黑暗中视物、行走。
宣文承毫无困难的朝被单下隆起的目标前进。
他脚步轻浅的走到床边停下来,微微侧身以免遮住窗外射进来的光线,他静静的看著睡美人安详的睡颜好半晌,这才露出一抹无奈又温柔的微笑。
他真的被她打败了。
今晚是他们一起共度的第一个夜晚,稍微有一点神经的人都应该知道今晚会发生什么事,谁知这女人在这种情况下竟然还睡得著,而且睡得这么安稳舒适,她到底有没有把他当男人看呀?
看著她安详的睡颜,宣文承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
原本他想逗她,才会把房里的灯全部关掉,好让她只能在黑暗中摸他的脸,却看不清他少了胡子后的模样。
他承认自己有那么一点居心不良,但这可是他们的第一次,他想来点特别的,好让两人毕生难忘,应该不为过吧?
还有,他担心一开始会很尴尬,所以才会想办法弄个特别的开场,怎知人算不如天算,她竟然老早就睡著了。
唉,这个女人一定是老天派来折磨他、考验他的,因为自从遇见她之后,他平安舒适的生活便起了波涛。
一下子他化身救命英雄,一下子他帮忙缉捕抢匪。她让他灵感无限,却又让他欲求不满、可悲又可泣。
这个让他不能自己的女人,他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深爱她到这般无可自拔的程度呢?
宜文承躺上床,温柔的将她拉进怀里搂抱著。
虽然他已经放弃与她激情缠绵,但是向她偷一个吻应该不为过吧?
他低头凝望她的睡脸,从她柔软的刘海到细细弯弯的秀眉,从她长而卷翘的睫毛到小挺秀丽的鼻子,最后将视线停留在她性戚温润的唇瓣上。
他靠向她,轻轻的在她唇上印下一吻,然后该死的感觉一点满足戚都没有。
他轻皱了下眉头,犹豫了一秒又再度吻上她的唇。
这回他稍微放纵了点,打开唇瓣轻含著她温润的双唇,品尝她的柔软。
不管是甜美或是幸福,都是会让人上瘾的滋味。
宣文承不自觉的伸舌钻进她双唇之间,品尝著属于她的甜美味道。温柔的亲吻逐渐变得火热、充满情欲,而且难以自制。
睡梦中的方瑾央不由自主的发出呻吟声,逐渐醒来。
她太柔软也太甜美了,让宣文承完全无法克制。他热情的吮吻著她,双手像有自我意识般将她身上衣物一件件剥除,好让自己可以毫无阻碍的抚摸、亲吻她身上的每一寸甜美。
轻喘和呻吟声响起,房里仍然黑暗,只有从窗外照射进来的微光蒙胧的照著激情的身影,为两人的第一次增添浪漫气氛。
从睡梦中转醒,方瑾央感到一阵温暖的气息轻拂在脸上,稳定而有频率。
几乎在同一时间,她发现到自己正被某人抱在怀里,而且那个人还是个男性。
因为毫无心理准备,她的身体瞬间僵硬了起来。
虽然她之后便猛然想起昨晚发生的事,以及抱著她的男人是宣文承,但是她发僵的反应仍将身旁的他惊醒。
方瑾央有些抱歉的抬起头来,却惊愕的发现自己正面对著一个她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啊!”
她惊叫一声,立刻抓紧身上的被单,一跃而起的跳下床铺。
她的动作迅速,转瞬间除了将自己赤裸的身体包得密不通风之外,还眼明手快的抓起床边唯一勉强可以防身的武器——无线电话。她紧握著它,浑身紧绷,一脸戒备的与他对峙著。
“你是谁?”她凶恶的叫道。
宣文承见她一连串出奇快速的反应动作,脸上表情显得很愉快。
他早料到她不可能一眼就认出他来,因为留著胡子和剃掉胡子的他,可以说是判若两人,连家人都认不出来了,她在一大早半梦半醒的情况下,又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