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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瓷少年-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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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故意说:〃好啊,支持你。〃   

  〃不行不行,他太胖了,我可不想日后被人称呼为胖子他老婆。〃   

  〃就这个原因?〃我又笑。   

  〃就这个原因。〃她认认真真地回答。   

  我想更主要的原因是,她还爱着夏白吧。   

  红果今天请了一天假,我也无事可干,散步到江边吹风,还像上次那样,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日头淡漠,我们看了几个小时的江水,才往回走。   

  她是本城人,沿路指给我看,那间小小的店铺,她曾在里面淘过一个可爱的娃娃,手巴掌大的世界杯吉祥物,这家店,是她第一次吃西餐的地方,她甚至带我去她的旧居看过,那是掩映在葱翠梧桐小路尽头的一幢普通的两层小楼,她站得远远地一指:〃那是我从前的家。〃   

  我看着小楼亮着橘黄色的灯光,问她:〃现在谁住在里面?〃   

  〃我的父母。〃   

  〃要回去看看吗?〃   

  她用脚挑起地上的一只易拉罐,准确无误地踢进垃圾箱:〃不了,我们走吧。〃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过家门而不入,有什么难言之隐?侧过头的时候,她的脸被街灯照出一脸黄,泪光莹然。   

  一路她踢出26个罐子,它们在静夜里划出漂亮的弧线,发出刺耳的声音。   

  〃小时候家里穷,买不起足球,就捡来很多罐子踢着玩。〃她说。   

  回到家,红果跳进拖鞋里,甩给我一双:〃脚都走疼了,换上!〃   

  我去洗手,她做饭,想给她帮忙,她让我先歇会儿,我就去阳台抽支烟,经过客厅时,看到电脑是关着的,键盘上有张手绘的设计图,沙发上堆着几张影碟,我又看了看墙上的油画,确定了画中人是夏白无疑。   

  红果家的阳台是露天的,她用蒜编了一串风铃挂在窗边,檐角则挂了很多老玉米和红辣椒,颜色搭配赏心悦目,很有田园风味,令我想起家乡小镇。红果走过来扯了几个玉米,说隔水蒸一蒸,味道很好。她做了几道家常菜,我不大会做饭,就帮她打打下手,拍拍蒜切切葱什么的,间或开几句玩笑,倒也其乐融融。   

  端上桌的是清炒四季豆、苦瓜肉丁、番茄炒蛋和排骨汤,一共三菜一汤,绿绿白白红红,很是悦目。两个玉米与排骨同烹,入了肉味,更是酥软香浓,还有一个直接放在白米饭上蒸,饭有了玉米的气味,玉米里也搀杂了大米的清香,我和红果一人一半,啃得开心。   

  玉米真好吃,好吃得我可能会记一辈子。   

  〃要喝酒吗?〃   

  〃喝。〃本来戒了两年的,自从上次在她面前破了例,又在彩吧醉过,罢了罢了,喝吧喝吧。   

  红果到客厅的酒柜里拿酒,问我:〃红的,还是白的?〃   

  〃白的!〃   

  〃好极了!〃她拿着两瓶大曲过来,〃大热天的,喝白酒,以毒攻毒,出一身汗,最过瘾。〃   

  〃就是就是,我觉得白酒比啤酒好喝多了。〃   

  〃他也这么说。〃   

  〃夏白?〃   

  〃是啊。〃   

  我又想起那次她和夏白在雨中的对话了,这么登对的两个人,怎么会说出遭雷劈的话呢,难道是罗敷虽无夫,使君已有妇?   

  白酒的度数偏高,52度,浓香型,红果说是二十年陈酿,打开瓶盖,她深深嗅着浓烈的酒香,陶醉地闭上眼睛。我拿起瓶子,和她碰了碰。   

  红果说过,小时候,爸爸喜欢喝酒,可家里穷,只买得起散装的纯谷酒,每次都差她去街口小店打酒,三毛钱半斤酒,盛来大瓷碗里端回来。一来二去,和店主熟了,打的分量十足,满满一碗,要走得很慢很小心,才不会溢出来。十多年前,那段路很难走,坑坑洼洼的,到处都是土疙瘩和石块,碗稍微一倾斜,即有酒泼出,她舍不得浪费,赶紧沿着碗沿哧溜哧溜喝上几口,爸爸从小培养她的酒量,到了现在,完全派上用场。   

  酒很辛辣,含在嘴里感受片刻,才吞下去,喉管烧灼一片,刺激迷人。我们就着菜,闷声不响地喝着酒。   

  我的酒量大大不如红果,不到半瓶,我就有些醉,靠在沙发上,停不下来地说话,说了好多好多,后面的事情,就全不记得了。   

  一夜宿醉让我头脑欲裂,醒时已是凌晨,我和衣躺到在床上,房间里开了一盏小小的壁灯,柠檬黄色的灯光很温馨,红果把手搭在我腿上,趴在我脚边睡着了。我挣扎着想起来,刚一动,她就醒了,连忙探身问:〃小太阳,你醒啦?〃   

  〃嗯。〃我问,〃你一晚上都在?〃   

  〃在的。〃她坐到我身边,将搭在床头的湿毛巾拿过来,帮我擦擦嘴,〃你呀,酒量不好,逞什么能!〃         

◇欢◇迎◇访◇问◇。◇  

第28节:第三章 蝴蝶逃跑了(10)         

  我闻到房间里的馊味,狼狈地问:〃我刚才……是不是丑态百出?〃   

  〃知道就好,吐了一身,打算给你换衣服的,你倒贞烈得很,醉了都把手抱在胸前,死都不松开。〃   

  我一看,呀,床单都被我弄得脏兮兮的,讪讪将它一卷,摇摇晃晃地向外走去:〃我去洗洗。〃   

  〃床单我洗,你去冲凉。〃红果问,〃要不要感受天体浴?〃   

  〃嗯?〃   

  〃你还没有见识过我的阁楼吧?〃她带我登上阁楼。   

  我环顾四周,羡慕得原地转了几个圈:〃谁设计的?真好!〃   

  〃我嘛。我是做设计的,你忘记了?〃   

  十来个平方米的空间里,透明屋顶,宽大的洁白浴缸,连屏风都没有用,旁边还有一张单人床。红果说:〃有时我躺在床上看书,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和月亮。〃   

  〃嘿嘿,淋浴的时候,会被神仙们偷窥的。〃   

  她蔑视我:〃就你那身板,仙女们会瞧得上?〃看我张牙舞爪地向她示威,她作恐惧状,〃好吧好吧,你就在这里洗,我去给你拿毛巾,还用那条毛巾呀,我没收呢。睡衣马上找给你。〃   

  屋顶完全透明,夜色幽蓝,新月如钩,风很清朗,偶尔有几片叶子掉在窗台上,或者花儿正悄悄地开了好几朵。   

  洗完澡,穿上睡衣,它宽宽大大,想来该是夏白穿过的吧。摸到手机看时间,凌晨三点过五分,这是我出生的时辰。此外还有几条短信和两个未接来电,我一一看过,都是女朋友久儿打来的,短信里她说:小阳哥,你在哪儿?我想你。   

  两条短信的内容一模一样。我想她找不到我,着急了。   

  有时我会想,我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她,我照顾她,努力宠她,待她好,可是,没有痛的感觉,我爱上她了吗,我本以为,爱是有患得患失、忐忑不安、若即若离等痛感交替出现的,但对她,从来没有这样。   

  平心而论,我的这个小女朋友久儿是个好女孩,模样好,性情好,心眼也好,是个温柔可人的女孩,一切以我为中心。总而言之,我喜欢什么,她就投其所好地把自己武装成什么样的,还和我去照大头贴,手机链子上、钥匙扣、钱包都统统放上一张。   

  云海棠在课堂上讲到余华,我照本宣科地说给久儿听:余华的《活着》是本伟大的书,它告诉我们,活着的本质就是活着,任何意义都是强加的,这个作家对死亡题材有种病态的迷恋,他从不热爱这世界,只将人性里最偏执的邪恶直白地展现给你看。久儿当天就去借来几本余华的小说读,虽然事后向我诉苦,说看不大懂。   

  她当然看不懂了,才十七岁,又没受过什么苦,想领会这样的小说,会颇费周折。   

  亦舒怎么说来着?美则美矣,没有灵魂。   

  但做人何必苛求?我自己也未必有灵魂。   

  午夜梦回,我想,我是对不住她的,不爱她,却又耗着她,然而每次面对她,我都开不了口说分手,真希望她很泼辣,容忍不了我的花心和浪荡,更容忍不了我对她不够好,能跟我大哭大闹,我可以理所当然地拂袖而去,但她不是,她总是那么恬静冷漠,我不知怎么说才好。   

  是,我后悔了,我想,我更适合独自一人。是谁说过,在情场,最大的智慧不在于你能追求到手,而是你能干净利落不留后患地摆脱。我还未修炼到家。   

  红果百无聊赖地玩手机游戏,床单已换上干净的了,她喷了空气清新剂,室内充满着柔和的薄荷香,CD机里飘着若有若无的轻音乐。   

  〃床单我洗好了,晾在阳台上了。〃   

  〃你一夜没睡,快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她笑笑:〃睡不着。你呢?〃   

  〃我也睡不着。〃   

  两个夜猫子靠在床上,中间隔点距离,聊着天。   

  〃喂,小红果,你不怕我会占你便宜?〃   

  〃我以为我是谁,值得俊秀如你努力色诱?〃   

  〃那就是打算半推半就?〃   

  〃你这个小孩子,嘴巴还真坏。〃   

  ……有些调情的意味了。   

  我正色:〃小红果,我刚才……乱说了什么话?〃   

  〃有啊。〃她笑,哼起了歌,〃拉着我的手胡乱的说话,只顾着自己心中压抑的想法,狂乱地表达。〃   

  我嘻笑:〃我还拉着你的手放在我手心了吧?〃   

  她点点头:〃你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久儿?〃   

  〃对。那是什么人?你的爱人?〃   

  我忽然失控,再也抑制不住,断断续续地将和久儿交往的过程尽数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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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四章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1)         

  第四章 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让我想想,故事该从哪儿说起呢。那是个秋天的下午,我记得很清楚,缘于那惊鸿一瞥,我对比我大五岁的师姐久儿一见钟情。   

  那时,我刚念大一,而她已是研二的学生了。当天下着雨,她抱着书,来听一门本科的课程,只因她在自学和本专业相关的知识点时,尚有几个问题弄不明白,需要讲师疏通。我提前出了教室,对着雨雾发了半个小时的呆,决定追求她。   

  次日上午,我就打听到关于她的基本资料,她22岁,来自某个偏远小镇,植物学硕士。   

  她和乐远,是研究生院里,举案齐眉的名字。据说她和他都天资聪颖,十六岁便双双考入大学,年年拿奖学金,她是导师钟爱的女弟子,他则即将公派到比利时皇家艺术学院深造,闻者无不交口称赞,好一对前程似锦的璧人。   

  他们是作为传奇流传在众人口中的,恩爱鸳鸯,携手江湖。   

  越打听越挖掘到不利于我追她的资料了:他们是同乡,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打小就相识,好了十几年,关系颠扑不破。乐远高大英俊,又有才华,不知多少女子迎难而上,美艳丽人,温良女生,豪门千金,接踵而至,但他从不为所动,和她出现在人前,永远是十指相扣,做足了典范情侣的姿态。   

  她呢,眼中除了学业,便只剩他了,热辣辣的求爱信火一样烫人,在她常坐的课桌上积了一抽屉,她拿只书包来,全部带走,从不回任何一封信,至于不计其数的小礼物,她原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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