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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管不了那么多,这丫头要怎么样先由着她吧,别又惹了她哪根筋不对,磕起头来如捣蒜,虽然刚才磕了那么多响头,居然只是额头红了一片,看来是练过的,不过让一个小美眉老跪在地下练铁头功可不是个事啊。
吴锋躺在床上,探春又出去打了一盆水来,从铜盆里取出一块面巾,轻轻拧得半干,在他脸上仔细擦拭一遍。
“嗯,素手拂面,温巾醒肤啊,滋味确实不错,尤其是那种满足感,更是令人飘飘欲仙,前任公子真他妈的会享福啊!让个美眉这样伺候着,这是快意之极啊!”燕飞细细品味着这其中感觉,心中不禁赞叹。
探春擦完了脸,顺手把湿巾覆在吴锋的脸上,接着又换一条温热的湿巾,从脖颈往下慢慢拭去,边擦还边在各处肌肉按摩,轻重缓急无不熨贴合意,显然是做惯了的。
吴锋渐渐有些迷糊起来,只觉浑身舒泰之极,软洋洋地像一滩泥,朦胧间只觉那一双软绵绵的小手渐拭渐下,由胸而腹,去势虽然缓慢却并不停留……
“哇塞,不会吧,一个小女孩也干这个?!”他倏地醒觉,虽然自己是十恶不赦的家伙,但是这样子揩一个女孩子的油,终归不是一回事。
“你,你想干什么!”吴锋一把甩开脸上的布巾,直起上身问那丫头。话一出口,探春吓得把湿巾一扔,又跪在地下瑟瑟发抖,这次竟然连磕头都免了,直接把头埋在地下,一个劲地喊:“公子饶命,公子饶命!”
吴锋见形势不妙,便下床搀扶起她,但人一动身上的衣服掉了下来,虽然是个毒枭,但毕竟不是个采花大盗,面对陌生女子,还知道羞耻,忙又回到床上:“快起来,我没怪你,只是还……还没穿衣服,我怕吓着你啊!”
没想到这样一说却把探春给吓哭出来了:“公子一定是嫌奴婢伺候的不好,不要奴婢了,我哥一定会打死我的,哇……”眼泪水象决了堤一样哗哗直流。
看着一个可爱的少女哇哇大哭,估计没几个男人能无动于衷的,即使是像燕飞这号冷酷杀手也会动情,人非草木嘛,“好了算我求你,你别哭啊,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你了,快起来吧。”
探春这才哭声渐止,不过仍然跪着不起来:“那,那公子为何不要奴婢服侍了?往日公子洗脸都是要奴婢伺候的。”
“……”吴锋彻底被打败了,自己一个大男人,还弄得跟个黄花闺女似的,还要人来服侍,起个床的,还有这么套规矩,嘿嘿古代人就是屁规矩多,那还是先由着她吧,反正自己也不是啥纯情小处男了。
得到了肯定的指示,探春喜笑颜开,重新为吴锋擦拭全身。吴锋被这样一个花季少女擦身,这种感觉还是有生以来头一遭,老妈当年给自己擦身的感觉差远啦。
探春好像很熟练似的,看着一个大男人居然面不改色,只用湿巾上下擦拭一番,接着就俯身张口……
“嗯?!……原来这才是惯例啊……”吴锋的脑中一片空白,只余下这样一个念头。 。。
第三章 英雄结义
满山遍野的混战厮杀声。夏大军像蝗虫一样吞噬了楚国。楚军队丢盔弃甲。突然,一个洪亮的声音在空中响起:有亲手活捉吴胜的,赏金万两。顿时,夏军的势头大涨,渐渐把楚军围拢在中央。楚国皇室被困,陷入绝境。
楚国东宫,梦中惊醒的吴剑从黑暗中坐起,喘着粗气,渐渐定下神来。他走出大殿,仰望星空。
楚国是一个讲究等级的地方,国子监下属六学,国子学只招收四品以上官员和皇族子弟,太学和四门学也要五品以上官员子弟才能迈进门槛。
国子学的太学生是楚京一群最为放荡不羁的少年,他们都来自背景显赫的家族,学官在他们面前显得有些自惭形秽,其实是不敢过于管束他们的。陈坚和太子吴剑、五王子吴斌在一个学中,他们整日里泡在一堆。黄平夏他们三人互相取了一个绰号,太子吴剑叫做“雄狮”,这时他的风风火火而且果敢勇猛的缘故;吴斌则被取笑为“婆婆”,性格绵柔之谓也;而陈坚叫做“麋鹿”,因为他身上有一只麋鹿。
这天午后,他们相约与“夏帮”学生打马球,那几个人族群与夏帮背景有关联,陈坚私下称他们为“夏帮”。
他们相约来到了月光谷球场,这是楚京中草皮质量最好的球场了,只是因为地处偏僻,平常少有人来玩球。马球是一种健身极好的运动,与今天的足球、曲棍球相似。两头有木桩加横梁的球门,也挂上丝织的网子。正式比赛有守门员和裁判,在中场开球后策马争夺。球是用轻木镂空漆上花纹,击球用的球仗一端弯曲,上面也绘有彩色纹路。打马球要有娴熟的骑术,良好的身体柔韧性以及比赛技能,被誉为“军中戏”,只有追求旷野生活的人才喜欢这种刺激的运动。比赛每方为六人,再加上一名守门员共七人。打马球是楚国皇室生活的一大项目,男性皇室成员几乎都可上场。吴胜皇帝年轻时,就是一名马球高手,在与北夏使团比赛,依靠他娴熟的技艺还赢得了那场比赛的胜利。
夏帮他们早到了,吴剑认得其中几人,为首的是夏太子,名字叫毓聿。吴剑总觉得自己与这毓聿有几分亲近,但又说不出个究竟。吴剑知道:毓聿这人颇为精明干练,是夏国的年轻这一辈中的厉害角色。毓聿周围,聚着夏国或内附部落的贵族子弟,吴剑认得是辉剑、濮鞥等几个人,他们一方已经喊齐了七人,已经在球场中央练习了起来。
吴剑是这拨人的头,他将外穿的袍服一脱,只剩一身短褂打扮。他就开始吩咐起阵容来,他安排“婆婆”守门,自己居中策应,后防也安排了两个块头足的肥佬招呼着。先锋他安排了黄平夏一个,却差一个人。他这时想起,己方少一个人。
吴剑正在焦急之时,他看见一个人在场外的草坪中练马术,只见他站在马背上,在草地上跑着圈。吴剑对黄平夏说:“‘麋鹿’快看!有一个骑术高超的人。”
“你们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叫他过来,加入我们的一队如何?”
吴剑果然跑过去。那人穿着禁军的衣服,一张清勮的脸。
吴剑跑近前,那人仍在带表演性地玩他的骑术。吴剑毫不客气地说:“喂,侍官生,过来与我们玩马球去。”
那侍官生已经将马停住了,嗫嚅道:“我又不是太学生,再说,我又不会击球。”
“你马术如此高超,击球又有何难?”
那人玩弄马术其实就是想引起他们注意,他在京师是个孤独的游子,渴望皈依于一个群体之中,见吴剑过来相邀,也就不再推辞。
吴剑已经将侍官生带了过来:“麋鹿,我们齐了!”他又回过脸来,对侍官生说:“喔,你叫什么名字?”
“俺姓毛,大伙叫宇杰。”
“啊呀!京师里头,有这种土得掉渣的名号吗?要不,我也给你取个绰号?我想想,就叫“金雕”好了!”金雕既凶狠,又狡猾。
夏帮在鼓噪了,嘲笑他们这一方,磨蹭了许久,竟没有凑完个完整阵容来。
“雄狮”有些急了,就急呼呼地对毛宇杰说:“我封你为先锋之职,可算委你重任,要与‘麋鹿’互相策应,切忌单打独斗。打先锋要往空档处跑,我会传好球给你的。”也算是一番要领交待。双方就上场了,每方七匹矫健的战马,各自骑着一位英姿勃发的骑士,整齐步调朝中场盛装舞步而去。入场本是两队展现军容之机,“金雕”的战马没有击过马球,与其它几匹马步调根本不一致,惹得夏帮一片讪笑声。这个小插曲其实是无伤大雅的,吴剑他们在心里暗憋着一口气,有狠的是将球重重地击中对方门,泛起一片网花,那才是真正的本领。
一上场,开球之后,真正的较量才开始了。夏帮的骑手个人技术好,块头也足,也就比较粗野,根本不惧碰撞。但以个人单打独斗的多,展现的是旷野般的个人技艺。楚帮在吴剑的指挥下,踢得很有章法。在球场上,吴剑是个真正的王者,他永远是在中场的最危险区域活动。他击出的直塞球每一个都颇具威胁,真是招招致命。“金雕”在场上还没有适应过来,吴剑传给他的几个威胁球,他都跑过了。得了球,由于使用球技不熟练,好几次又把球给丢了。
他们一直玩到天色暗了下来。楚帮凭着吴剑和麋鹿的出色发挥,赢了对方两个球。到了后来,金雕已经渐渐适应了比赛气氛,他的骑术高超,真是无人能敌。吴剑传出一个刁钻的球来,“金雕”飞马赶到了空地,只见他脚扣马背带,一手牵住马尾,另一手着了地捡起了球。这可是个马球史上难见的高难动作,可诧异的是那匹叫做‘赤光’的马,为配合主人,将奔逸的身子调整为倾斜,让主人在场上出了彩。双方都为他这个动作喝起彩来,但裁判毫不留情地吹哨,这是个犯规球,因为金雕丢弃球仗而不用。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两队人马才不得不收场。夏帮输了球,这天晚上就得请去喝花酒,这一个个汗涔涔的身子呼朋引类,到丽春坊的青楼中去潇洒了。
第一章 逃难遭劫
那个二王子桑塔自从被摩斯从狒京赶出来后,他想逃到毓荣冀去避难。但是等到他逃到毓荣冀时,此城已经沦陷。而从城中逃出的难民却滚滚而来,后面是扬起的尘土。桑塔知道现在只有混在难民之中方能逃命,于是他除下锦衣玉袍,捡了件农人的衣服穿了,还真没人能认他出来。混在了人群之中,猿军把狒国抓获的年轻百姓都充为奴隶,统统驱赶到猿京西面的石河子去修太宗的陵墓。
在陵墓,桑塔给自己改名字为桑斯。
修挖陵墓,桑斯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他是在吃不消了。
终于有一个晚上,他和几个修陵墓的兄弟逃了出去。
那几个人都被抓住。
只有他逃了出来。
第二日,他进入了猿京。
街面上。夜。
开着一家家店铺的石板小街灯火通明。
披着一脸散发的桑斯紧步而来。
他不时地问行人和店伙哪儿有吃的。
人们都冲着他那一头乱发暗自发笑,有孩子追着喊:“疯子!疯子!”
首饰铺前。
正在瞅着下手机会的小流氓晓辉突然眼睛一亮……
一个蓬头垢面的疯子在向首饰铺走来。
晓辉趋步上前。
他在桑斯跟前两腿一软,与桑斯撞了个满怀。
“啊呀!”晓辉叫起来,“你这位爷,撞人也不看看撞着的是废人还是全人!”
他捂着腰痛得弯下腰身去。
桑斯愣了,嗫嚅道:“撞断你的腰背了?”
晓辉把手中的那张狗皮膏药晃了晃:“我正要找个地方烤软了这张跌打损伤狗皮膏,好往腰上敷,可经你这么一撞,骨头没准是断了!”
桑斯正想开口,晓辉低声狠狠地道:“疯子!走开!别挡了我的好事!”
桑斯被他推得一屁股坐到在地。
坐在柜前打制首饰的匠人见状笑起来。
晓辉的腰弯得像把弓,挤出一脸可怜相,走近柜前,把手里的膏药一示,对一个年轻金匠说:“大哥,您也见了,小弟本就是个废人,被这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