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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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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传统文化的阴暗面在游民身上的反映 
  前面说过,失去了角色位置的游民同时也失去了社会的尊重与监督,这样,他们也就不需要作为“社会人”,自然也就没有了“社会人”必须有的文饰。这种“文饰”不能单纯地理解为“虚伪”,它正像人要穿衣服一样,是一种“文明”的体现,也是社会通过文化系统潜移默化地对人们的生活进行规范。游民抛弃了这种文饰,从而使得传统的野蛮性和黑暗面赤裸裸地表现了出来。生活没有了规范,那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这里我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甲。赤裸裸的残暴与野蛮 
  中国皇权专制文化传统中自有其野蛮残暴的一面。先秦儒家经典《尚书》中记载有“五刑”,包括墨(黥刑)、劓(割鼻)、(非刂)(断足)、宫(破坏生殖能力)、大辟(杀头)等,每项都是极其残酷的肉刑。至于北宋初年发明的“肌肉已死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宋代陆游《渭南文集》卷五《条对状》。的“凌迟”之刑,更是惨不忍睹,耳不忍闻。就这一点来说,皇权专制政治所遵循的是恐怖原则,然而,在具体操作中,它是在“杀人如草不闻声”中进行的,作为皇权专制社会主流思想的儒家还在起劲地提倡“仁爱忠恕”。也许在孔子最初倡导这些时是真诚的,并认为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文明的发展,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得以享受幸福;但是,如果这些不能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并有严格的监督制度,使得有权者不得不遵守,它也只能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皇权专制时代的政治操作是君主一人说了算的,这必然与儒家所倡导的理论形成尖锐的矛盾。对此,正统的士大夫们是心领神会,讳莫如深的。我们读正史(前“四史”除外)看到的多是“光明面”,多是对每个开国皇帝“深恩厚泽”的赞颂。唐代韩愈在《元和圣德诗》中,描写曾经割据一方的刘辟被俘后全家被处死的情景: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0)

  妇女累累,啼哭叩拜。来献阙下,以告庙社。周示城市,咸使观睹。解脱挛索,夹以砧斧。婉婉弱子,赤立伛偻。牵头曳足,先断腰膂。次及其徒,体骸撑拄。 
  这种描写应该说是非常真实的,但是却遭到后世许多文人士大夫的谴责。宋代苏辙就说,这种写法是“李斯颂秦所不忍言,而退之自谓无愧雅颂,何其陋也”。宋代苏辙《栾城集》卷八《诗病五事》。也就是说,这种事情是只能干不能说的,说了就有悖于主流的意识形态。当然,不在舆论和文字中宣扬野蛮与残暴,对于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性格的养成还是有益处的。 
  可是游民们不管这些,《水浒传》、《三国志平话》、《三国志演义》中对这些有大量的描写。《平话》中写到张飞兄弟三人怒打督邮,“一百大棒,身死”。感到还不解气,于是又将他“分尸六段,将头吊在北门,将脚吊在四隅角上”。《水浒传》中这种描写则更为严重,孙述宇在《〈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中说: 
  文学中的侠盗通常并不嗜杀,《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却杀人如麻。惊人的事例很多,诸如那个疯了似的武松在鸳鸯楼一口气杀了良贱十多口;众好汉攻陷大名府时,百姓被杀了五千。扈三娘是日后忠义堂上的英雄,她的家却也胡里胡涂的便给莽汉李逵毁了,尽管她哥哥扈成在事前已经向宋江输诚纳款。无辜受戮的人在小说中太多了,不必尽举。……那种不讳言杀戮的态度是强人心理的特色。 
  这本论著中还引用宋江报仇杀黄文炳的一段: 
  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次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第四十一回 
  另外像李逵等人为了赚朱仝上梁山,便杀了知府“方年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的小衙内,把他的“头劈做两半”。再看杨雄杀潘巧云: 
  杨雄割两条裙带来,亲自用手把妇人绑在树上。……杨雄向前,把刀先挖出舌头,一刀便割了,且教那妇人叫不的。杨雄却指着骂道:“……我想你这婆娘心肝五脏怎地生着,我且看一看!”一刀从心窝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杨雄又将这妇人七事件分开了。 
  第四十六回 
  这简直像杀猪宰羊,令人惨不忍睹,可是作者却认为这是在伸张正义。至于十字坡母夜叉孙二娘开的黑店,剥人皮、剁人肉、包人肉馒头,店里的墙上还挂着一张张人皮,这些不仅令人恐怖,而且也使人恶心。被肢解的不论罪有应得也罢,还是完全无辜也罢,这里我们不是讨论他们该不该杀,而是剖析作者为什么热衷于描写这些血淋淋的场面,并且津津乐道,采取了完全肯定的态度。早在先秦,许多思想家就在为树立“同类意识”而大声疾呼。《诗经?秦风?黄鸟》一诗藉描写为秦穆公殉葬的“三良”在进入墓葬之前的恐怖,控诉了这种反人道的制度。到了孔子,他更进一步反对以“像人”的俑殉葬,表明了他对“人”本身的尊重。以后不管皇权专制统治者多么残暴,至少在口头上还重视人的生死,皇帝即使在勾绝死刑犯的名单之前都要斋戒,对生命表示敬畏。长期流传的“人命关天”一词就是这种意识的体现。而像《水浒传》中这样轻慢生命,这样缺少“同类意识”,在古代其他文献,包括文学作品中也是不多见的。连《三国志演义》第一百八十则写到诸葛亮七擒孟获,火烧藤甲军后,“孔明泣而叹曰:‘吾虽有功,必损寿矣。’这国之人,不曾走了一个。左右将士,无不凄怆”。为什么《水浒传》的作者会这样处理这些故事,为什么如此平淡地看待残暴与野蛮? 
  

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1)
《水浒传》是在江湖艺人说话的基础上形成的。古代游民处于社会最底层,残暴野蛮对他们来说早已是司空见惯,毫不以为非的。他们长期挣扎在死亡线上,生活的苦难早已磨钝了他们的感觉。他们没有社会角色位置的规定约束,也缺少文化教养来提升他们的智能(爱,不单纯是个心理问题,它也是一种能力。对他人的同情也是需要一定的智能为基础的,智能有缺欠者,对他人的痛苦也缺少理解能力)。因此,游民处理人际斗争所采取的残酷和野蛮的手段正是社会造成的,我们不能过多地责备。但是也不能不指出这一点:在人与人的斗争中,采用什么样的手段,这是社会文明程度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目的可以捏造,而手段是实实在在的,甚至可以量化,难以欺世。例如,皇权专制社会衙门所普遍采用的肉刑,老百姓见官要磕头,这些到了近代基本上被禁止了。这就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乙。对待妇女的态度 
  中国古代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妇女处于被压迫的状态。作为主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对妇女也是歧视的,虽然儒家思想也承认作为正妻的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妻者,齐也”。在家庭中,妻子是与丈夫对等的人,男主外,女主内。他们的对等性特别体现在祭祀之中,女人不是无足轻重的,宗子、宗妇共同承担祭祀的责任。而《三国志平话》、《水浒传》、《三国志演义》对于妇女的态度则是漠视甚至敌视的。其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游民没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他们对于构成家庭另一半的态度易于在艳羡(多是“形而下”的遐想)与抵制之间震荡。这一点现代人和外国人很难理解。美国学者浦安迪认为,梁山好汉如李逵等都有夸张的“厌女症”,《明代小说四大奇书》,P267,中国和平出版社。实际上这是需求、恐惧、斥拒等多种心态的反映。这正像阿Q一方面骂寡妇、尼姑,一方面内心对女人极度渴求一样。游民没有家室,在古代他们又没有接触女人的机会,出于人的本性,他们对于女性的极度渴求是毫不奇怪的。无论古代还是当代,那些梦想做皇帝的人们(大多是游民),一旦要把皇帝梦付诸实施时,他们干的第一件事几乎都是设“三宫六院”。然而他们对女性又缺少基本的了解,因此女性在他们心目中既神秘又令他们恐惧。江湖上流行有好汉不应近女色的舆论,他们既要做好汉,就不能不压抑心中的欲火,硬着头皮做好汉。因此才会出现《水浒传》对女性的变态反映。 
  二是习武生活对女色有一种恐惧感,传统养生思想认为过多地接近女性是会损耗身体的。枚乘《七发》就说过“皓齿蛾眉,命曰伐性之斧”,后世这种思想又有所发展。《水浒传》中的好汉都是习武的,他们对女性的恐惧较一般人更严重。宋代武侠多沉沦于社会底层、浪迹江湖,这样,好不好女色逐渐成为江湖评价一个人是否是好汉的标准。好汉英雄都是不好女色的。宋江纳阎婆惜为“外室”,但并“不以这女色为念”;卢俊义有年轻的妻子贾氏,但他“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晁盖更加极端,“最好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这些才是江湖认同的好汉。那些好色之徒,江湖好汉们要耻笑的,称之为“溜骨髓”。这一点在《水浒传》第三十二回中宋江以大哥的身份与矮脚虎王英正式地说过——“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好生惹人耻笑”。可见这在江湖已经形成了舆论,后世江湖生活中有的甚至把女性视为不祥之物,(见[英]贝思飞著《民国时期的土匪》,P182,“土匪、女人和性”一节。)要千方百计地避开。对女性的斥拒再加上恐惧,便会发展到敌视。 
  《水浒传》写了三十几个女性,作者对于那些具有女人特征和女性追求的妇女形象都有本能的敌视,把她们写成水性杨花的淫妇,而且大多数被梁山好汉们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处死。如果说阎婆惜、潘金莲、白秀英、卢俊义的老婆贾氏等人的被杀,还是因为她们自有其取死之道,死得不算太冤枉之外,潘巧云、李巧奴等人也被残酷地杀死,就不免使现代读者为之叫冤。至于第七十三回“黑旋风乔捉鬼”中,李逵把与人私通的狄太公的唯一的女儿“一斧砍下头来”,并把这一对青年男女“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这两个与李逵毫不相干的男女被如此残酷地杀死,使人感到李逵缺少人性,无怪鲁迅对他表示“憎恶”。不仅《水浒传》对女性如此,传世的几出以“水浒”为题材的杂剧中的妇女也多是负面形象。香港学者刘靖之在《元人水浒杂剧研究》中指出,传世的水浒题材的杂剧有十出,而其中就有五种写了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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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民的群体性格与人格追求(12)

  《双献功》、《燕青博鱼》、《还牢末》、《三虎下山》和《闹铜台》等五剧里的“不伶俐勾当”故事十分相似,叙述大夫人或二夫人与“衙内”式的人物或自己的管家私通,两人并商议如何置妇人的丈夫于死地,以便双双逍遥快乐。他们虽然成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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