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开国大土改-第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927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举行了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总结经验,讨论中国革命的发展前途和确定党的近期任务。对于农民问题,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并将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和建立农村的革命*政权确定为当前的主要任务。《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中对于没收地主土地问题,提出了“(甲)无代价的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经过土地委员会,将此等土地交诸耕种的农民。(乙)属于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丙)革命军人现时已有的土地可不没收”等三项原则,同时提出了“没收一切所谓公有的田地以及祠堂、学校、寺庙、外国教堂及农业公司的土地,交诸耕种的农民。此等没收的土地之管理,应付诸土地委员会”的主张。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4)
这个决议案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问题的决议案,尽管是不彻底的,但是如果能够付诸实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激发他们的革命热情。可是,会后将它提交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讨论时,由于受到陈独秀支持的谭平山等人的退让,只是原则上得到通过,被要求暂缓执行,没有对外公布。所以,这个关系最迫切问题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实际上被否决了。党的“五大”对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进行了批评,但会上仍保留了陈独秀的总书记职务,使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对革命带来了更大危害。
  1927年5月,共产国际召开第八次执委会,对中国革命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会后,共产国际即对中国共产党发出了一系列指示,其中最首要的一条就是要求在中国立即开展土地革命。指示到中国后,陈独秀不但不考虑执行,还秘而不宣,不让党内其他同志知道。在武汉政府汪精卫集团的动摇日益明显,中国革命的前途十分艰难的严峻局势面前,陈独秀却命令新闻记者党团在武汉《国民日报》写文章批评农运,要共产党领导的农政部出布告,中央宣传部出宣传大纲,以纠正“自由行动”的没收土地等“过火”行为。5月25日,中央政治局决议《对于湖南工农运动的态度》竟认为“湖南工农运动所引起的纠纷,会形成全部政局上很严重的问题”,要求“乡村中的农运问题,一切非本党政府所规定的幼稚行为,立即依本党的领导力量,切实矫正。”
  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严重束缚了农民群众的手脚,纵容国民党右派、新军阀、封建地主阶级对工农运动进行*,成了导致大革命失败的最根本的原因。毛泽东等一些支持农*动,力主建立革命武装的革命者,虽然同陈独秀的右倾路线作了坚决的斗争,但由于没有党内的领导权,毕竟不能从全局扭转陈独秀所造成的恶劣状况。
  另外,客观地说,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于党尚处在幼年时期,马列主义水平不高,革命的实践经验还不丰富,对中国革命的性质和特点还没有明确的认识,没有树立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首要问题,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的意识,因此不能深刻认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关于土地的政策,有些时候是不坚决的,甚至还有前后矛盾之处。这也是农*动不能取胜的一个重要原因。
  1927年7月15日,汪精卫反动集团公开叛变革命,大肆屠杀共产党员,*工农运动。在各种反动势力的联合夹攻下,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终于失败了,轰轰烈烈的农运陷入了低潮。
  2、武装割据分田地
  对土地问题的不同意见
  大革命失败的教训,不仅使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使党认识到不掌握革命武装和政权,就不能真正进行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革命。因而,1927年7月20日,临时中央常务委员会发布《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指出中国革命已“进到一个新阶段——土地革命的阶段。”其后的“八七”会议决定,在湘、鄂、赣、粤4省举行武装起义。并指出,“土地问题是中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中心问题”,要求没收大地主、中地主的土地分给佃农和无地农民。
  “八七”会议后,湘、鄂、粤、赣四省的秋收起义和全国其他地方几年中相继举行的武装起义大小有200余起。到1930年,武装起义地区包括江西、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广东、广西、河南、安徽、甘肃、陕西以及四川、江苏等省的300余个县,建立起13个军、约10万人的正规红军,创建了大小15个革命根据地。根据地的建立,红色政权的形成,使土地改革成为可能。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5)
“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方针,大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怎么搞法?这还需要全党在实践中去摸索,去创造。各支红军和各个革命根据地各有自己的做法,争论比较多。在1928年党的“六大”以前,从土地斗争来说,主要在四个问题上有不同意见:(一)是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还是没收一切土地?(二)对待富农的策略是不是应当同对待地主有所区别,怎样加以区别?(三)没收土地以后,如何进行分配?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动力分配?或者是按人口和劳动力兼顾的原则去分配?(四)土地归谁所有,是归农民私有,还是归政府公有?
  毛泽东和《井冈山土地法》
  这一时期,各根据地(如井冈山、闽西、赣东北、湘鄂西、湘鄂赣、鄂豫皖等)都有自己的创造,积累了经验。总的来看,毛泽东领导的井冈山根据地的土地革命运动开展得比较好。它是有步骤进行的,不是一下子铺开,而是开展打土豪的游击暴动,恢复和建立地方党的组织,建立工农*政权和农民组织,同时进行社会调查。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毛泽东写了《宁冈调查》和《永新调查》,初步掌握和分析了湘赣边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和农村阶级关系,使土地革命运动的开展和土地政策的制定有了事实的依据。
  随着游击战争的胜利,土地革命运动逐步全面展开,县、区、乡都普遍组织了土地革命委员会,发动农民群众实行分田。当时,边界对于土地是采取全部没收、彻底分配的政策,以乡为单位进行分配土地,所有乡村中男女老幼,一律平分。
  当然,井冈山根据地土地革命,和其他根据地一样,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有曲折,有来自敌人的破坏,也有来自党中央和湖南省委过“左”政策的干扰。
  1928年12月,在井冈山根据地一年来土地革命运动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主持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共9条14款,它对于没收范围、分配土地的数量标准和区域标准、土地所有权、手工业工人及红军官兵、政府工作人员是否分配土地的问题,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个土地法,由于经验不足和受党中央过“左”政策的影响,存在着三条原则错误:(一)主张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二)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是属于农民;(三)禁止土地买卖。这些原则错误,后来逐步改正了。尽管存在这些错误,但它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土地法,在土地革命史上起过重大的积极作用。
  此后的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法,大都是在井冈山土地法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不断完善而成的。
  *六大《土地问题决议案》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这次大会,对于农民土地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讨论,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就有关土地政策和斗争策略等六个问题作了决定:
  第一,明确指出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改正了过去“没收一切土地”的政策,规定为“没收地主阶级的一切土地”。
  第二,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在乡村的基本力量是贫农”,贫农和雇农“是土地革命的主要动力”。
  第三,明确指“中农是巩固的同盟者”,贫农、雇农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与中农联合,是保证土地革命胜利的主要条件”。并且明确规定“在中农和小农私有制占农民人口多数的地方,‘平分土地’必将触犯广大的中农的利益,尤其不能强硬施行”。

第四章  开国前中共的土改历程(6)
第四,对于富农要根据它对革命的态度不同加以区别对待:在富农因军阀官僚的压迫而继续斗争的时候,应争取富农参加一般农民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当富农动摇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时期,在不妨碍贫农雇农斗争范围之内,党不应该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使其更快地转入反革命方面去,而变为革命的积极的仇敌。党在目前阶段中的任务,乃在使这种富农中立,以减少敌人的力量”;在富农已成了反动力量的地方,“那么反富农的斗争,应与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同时进行”。
  第五,在多数农民群众拥护“平分土地”时,“共产党应加以赞助,因为这是彻底肃清一切封建余孽的口号,并且是直接动摇私有制度的”。同时,党对农民要进行教育,使他们了解“平分土地”,“决没有真正平等之可能,只有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才能够走上真正社会主义的建设”。
  第六,保护商业,反对均分小资产阶级财产的倾向(如均分小商业小手工业等等的财产),因为这种办法可以加重经济破坏而动摇苏维埃政权,店东、小资产阶级的怠工是可能的,应当加以预防,应当有正当的经济政策。大会之后,8月1日,*中央又发表了《告小商人学生自由职业者及国民党中的革命分子》一书,提出“保障小商人营业”的口号。
  上述六条是正确的土地政策和理论,对于统一全党的认识起了重大的积极作用。
  当然,“六大”时党仅仅有一年的土地革命运动经验,加上共产国际“左”倾指导的影响及受外国经验的束缚,还存在着不足:
  第一,仍然主张土地公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并且过早地规定:“在重要省份中已经建立了坚固的苏维埃政权之后,中国共产党将进而帮助革命的农民去消灭土地私有权,把一切土地变为社会的公有财产。因为共产党认为土地国有,乃消灭国内最后的封建遗迹的最彻底的方法。”
  第二,在土地革命中,强调单独组织雇农工会(即“农村无产阶级独立的阶级组织”)的重要,以便和富农(“农村资产阶级”)作斗争。还要教育雇农“不受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所蒙蔽,认清商品存在一天,农民群众还是穷苦一天的”。
  第三,由于中国土地大半可以买卖,就说“资产阶级式的土地所有制度日益占有主要地位”,因而得出农民私有土地观念不浓厚的错误结论。
  第四,在政治上,对富农采取区别对待政策,这是对的;但在经济上如何对待富农,没有明确规定。
  第五,认为城市上层小资产阶级,极大部分是和封建的土地关系有密切的联系,已经由动摇而“投降到地主资产阶级底反动营垒里去”了。
  这些不足,对以后土地革命运动的指导上出现“左”的错误是有影响的。
  尽管如此,“六大”关于土地革命的理论和政策,在许多重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