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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乱的开端
“你我相遇时,便已知晓,我们永远不可能有相同的信仰,相同的言语,或是相同的未来。我们茫然地寻找着尘世中自以为惊天动地的答案,却浑然不觉地忽略了身边最平凡的彼此。”
“也许分开的时候,你也不会知晓,我本根不属于这里,所以,关于我们的天长地久,只能是一个荒诞的传说。”
我长呼一口气,疲惫地合上了笔记本,“啪”的一声,打破了彻夜未散去的寂静。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视线跃过了不远处的高楼,被清晨的阳光撞上。那光自远处射来,到我身边时已经看不清边界,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惬意,有种洒脱的意味掺杂其中。
电话是这时响起的。
轻快的铃声不痛不痒地敲击着耳膜,我看见玻璃中的自己眉头轻皱,脸上显现出一夜未眠的疲态。
接起电话后,里面传来了我最熟悉不过的声音。
于是,我就这样一边对着手机“嗯”“好”“会的”,一边梳理着自己的头发与衣服,沉默的间隙,看见镜子中投射出自己略显慵懒的身体被宽厚的睡衣包裹着,整个人懒懒散散。
一切准备就绪后,我强打精神,用故作轻松的语气对着话筒说:“程菲,停止你的女高音吧,我们一分钟后见。”话音刚落,我就按下了键盘上那个红色的按钮,将程菲未来得及说出的话阻隔在外。
或许,那句话是——
“好!大作家,快点哦。”
嗯,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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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法用激奋的言语去形容程菲是一个如何出色,如何开朗,如何体贴的一个人。这不是我擅长的——虽然我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这个在大一认识的女孩在三年里给了我许多微妙的感动。比方说,当听到我抱怨某节课无聊时,她会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翘课去校外的小摊吃烧烤,两个人被羊肉串的辣味儿呛得泪眼汪汪依然会笑出很大声音。又比方说,有一次,我患重病,连续三天高烧,最后,连睁眼的力气都消失殆尽,是程菲大汗淋漓地把我送到医院,我能想象出她背着体重130斤的我的时候,一脸痛苦的表情与额头上明晰可辨的汗水。
她总是毫不保留地将满腔的情感倾注于我,但我却从不懂得该如何拿捏,最后只得乱七八糟地反馈给她——她却从不介意。
以至于想将她画下来,精致柔和的五官随性地分部在干净的面部上,衬托出一种自然的清丽,永远都是松散的披肩发,如瀑布一般肆无忌惮地倾泻而下,茂密到遮住彼此的轮廓。
可我不是画家,我说过,我是靠文字吃饭的。上大学后,日以继夜地摆弄着千篇一律却总能被自己雕琢得恰到好处的文字。大二的时候,我将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寄到出版社,之后的一切顺理成章,编辑回信给予肯定,出版,销售,还有最后的稿费。
从那以后的很长时间,我将写作或是出书看成是一种轻松的事情,每当拿起笔时,灵感便源源不断地涌向脑部,书中的情节一幕幕地被自己刻在记忆最深处的地方,因此,自这以后,我把写作当成一种享受。
又写过很多文章,如今翻看,哑然失笑,那密密麻麻的句子中,有自己尚未成熟的气息。
更为有趣的是,我从来没有写过一个关于程菲的字眼,似乎在文字的海洋里,我刻意让彼此迷失在一片苍茫之中,永远也不可能相见——虽然制造这片海洋的人是我,以及在现实中我们其实是如此亲密的两个人。
可谁知道呢?
********
见到萧雨寒是在半个小时后的十字街口。我到无妨,可程菲似乎并不乐意让自己的时间白白浪费在漫长的等待上。
我只能尽量劝她:“你这样怎么能行,我给你说,他这个人我了解,经常迟到,现在就沉不住气了,如果将来你们俩在一起了,你怎么办?”不知为何,看向程菲那一脸无辜的表情时,自己说出的话竟也少了一份底气。
当我将这些看似理直气壮的话软软地说出口时,萧雨寒的车向我们这边缓缓驶来。
似乎是特意的,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将目光移向程菲,此刻她的眼里盛有一种光,虽然被她刻意地隐藏着,却依然阻挡不了这束光挥散出强盛的光芒。
当然,我知道我该做什么。
礼貌地上前,对萧雨寒说:“我姐妹,程菲。”还未等他开口,就赶紧拉开车门,对身后的二人说:“上车吧。”好像这车不是萧雨寒的,而是我的。
之所以从容地做完这一切,是因为我知道当我说出第一句话时,萧雨寒会用他深远的目光注视着我,而我绝不能贸然地去迎接他的眼神——我不能,也不会。因为那里面有太多关于回忆的元素。
我不喜欢回忆。
回忆是个伤人的东西。
我坐在舒适宽敞的汽车里,看着前面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的萧雨寒与程菲二人,心里有了种莫名的感觉。
程菲此刻羞涩端正地坐在那里,低着头,手指不停地摆弄着衣角,可我看不到她的脸,也许那里已经泛起了一层薄薄的嫣红色。看着此时的她,再想想平日里大大咧咧的她,我实在无法将两个不同性格的同一个人归结在一起。
就这样沉默了大约十五分钟,萧雨寒也是一路无话,默默地开着车。
当汽车驶到又一个十字路口时,我终于打破了这种尴尬的气氛,就在车子停下的一瞬间,我的声音伴随着熄火的声响,在两人耳边响起:“喂,都说话啊,今天出来的目的不用我多说了吧?哎呀,程菲你也真是的,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现在怎么成这个样子?还有,萧雨寒,你别给我装深沉,说话!这样很无聊的。”
当我的话音落下时,我就后悔了,因为车内的气氛并没有因为我的几句话而缓和。程菲听出了我的语气里含有的东西,于是更加害羞,两只手在膝盖上不安地扭动着,沉默了半天,也没说出来半句话。
至于萧雨寒,我没有看到他是什么反应。
总之,我们三个人,就这么一路无话地来到了事先订好的酒店。
走进大厅时,我被富丽堂皇的大吊灯和一尘不染的地板彻底地震撼了,看着四周打扮华丽的男男女女,再看看自己的穿着。我恍然觉得自己与这里的风景格格不入。
怀着羞愧不安的表情走进包间后,彻底松了一口气,我对着萧雨寒喊:“你小子,有钱了不起啊?弄得我走路都不会了。”
“哦,对不起。”萧雨寒并没有介意。
而我心里的愤怒却更加浓厚,不知是因为萧雨寒的无谓,还是此刻更加沉闷的气息。
席间的话总算是多了一些,萧雨寒与程菲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而我却成了彻彻底底的哑巴。是的,我不能说话,因为今天的主角,不是我。
过了很长时间,两个人还在说话,这让我有一种想逃离这里的冲动。因为沉默的时候,我感到萧雨寒的目光总是移向我。
尽管我知道其中的原因。
五分钟后,机会来了。
我的手机突兀地响起来,萧雨寒与程菲二人同时向我看来,我怀着带有歉意地笑容,走了出去,还不忘对二人说道:“不好意思,接个电话,你们继续。”
是出版社的编辑打来的。
“喂,陈编辑啊!”我的声音里带有一种强烈的感激。
“叶子啊?你现在很忙吗?”他似乎听出了我身旁略微喧闹的声音。
“嗯,没有啊,有什么事您说?”我急忙答道。
“是这样的,我们出版社为签约的作者们提供了一个去旅游的机会,你等下来一趟,我们把相关的东西交给你,可以带三个朋友哦。你现在年轻,出去玩玩,长长见识,对写作也有好处。”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中大喜,因为这样,我就可以告别二人,从这里脱身了。所以,我又热情地说道:“嗯!太好了,谢谢陈编辑啊,我现在就过去。”
挂了电话后,我轻松地走进房间,对二人说道:“对不起,我有事要先走了,你们玩得开心啊!”
听到这话后,程菲的脸上顿时出现了慌乱的表情,她对我说:“啊?不是吧?”显然是想和我一起离开。可我绝不能答应,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
萧雨寒倒是无所谓:“嗯,拜拜。”
就这样,与二人分开了。
其实我是不愿意去打扰他们的,显然,今天的时光并不属于我。我只是一根线,负责将两人连在一起,而如今,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也实在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走出饭店,我看向外面清爽的阳光,心情大好,刚才的压抑一扫而空。
叫了辆出租车,便朝出版社的方向奔去。
从出版社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了,方才编辑的热情款待现今还历历在目。
我自然不打算去找程菲二人,因为昨晚因为赶稿而彻夜未眠的疲劳感此刻毫无征兆地涌向我,所以,我打算先回家睡觉。
到了小区门口时,碰到保安,他告诉我,有个人刚才来找我。
我猜不到是谁,也无心去猜,此刻我只想躺在床上睡一觉。
昏昏沉沉地走到楼下时,背后突然想起了记忆里存在的声音,但明显的,有些久违的生疏。
我激动地转身,看向那个人,他铜色的皮肤被阳光雕琢出好看的轮廓,干净利落的短发,健壮的身体。甚至嘴边清淡的微笑,都如此迷人。
在这个对于我来说,无比昏暗的午后,却遇见了一个让我如此欣喜的人。
我对他笑了笑,迎着阳光,走了过去。
作者题外话:由于种种原因,现决定将这个故事推翻重写,所以前些日子上传的章节已经删除。
当然,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更加精彩的故事献给大家。
请多多支持哦!嘿。
2。遇故人
和李烨再次相遇时,心里俨然有种看见了同生共死的战友的感觉。
没错,我和他很早就认识了,并且,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如今的人生会是何模样。他总是能毫无差错地处理眼前的每一件事。初中的时候,我们初次相识,他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至如今,我仍然忘记不了那件事。
初二的时候,我被一伙人绑架到另一个城市,险些丧命,然而最后却被李烨莫名其妙地救了回来,当我看到他领着十几个黑衣人出现在我的面前时,心里的恐惧终于在那一时刻爆发出来,化成汹涌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趴在他的肩膀上哭了好久,他也没有介意,不停地安慰着我,那个时候,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我明白,我对他的感情,也仅仅是停留在感激,至于更深一步的发展,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我的心里,一直有一个更重要的人——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
算了,我不想再回忆那些令人伤心的过往,我说过,回忆是个伤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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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离我家不远处的咖啡馆里,午后浓烈的阳光洒在身上,有种舒适的感觉,刚才的疲劳感因为李烨的归来一扫而空。很早就是这样,他总是能让我变得精神抖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