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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和阿峰拼命打工,再加上他积攒的奖学金,我上学的钱终于有了。于是我顺利地上了大学。上了大学后和阿峰的种种矛盾都消失了。第一学期我没有回过家。阿峰告诉我妈和辛阿姨相处得很好,妈的脾气也开始好了起来。
寒假开始后我也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外面打工,过年也没有回去。阿峰后来告诉我妈好像很伤心。开学的前一天,没有凑够学费的我还是回了一趟家。妈还是没变,化很浓的妆,一点衰老的痕迹都没有,只是眼睛里似乎有一点若隐若现的疲惫。看到我回来,她只是平淡地问候了几句。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饭,是妈做的,有小时候的味道。吃过饭我就让妈去睡了,然后我洗碗,打扫家。家里还算整洁,只是角落里有很多药瓶。每个药瓶上写的都是英文,我英文一直都不好,所以我不认得是什么药。但,妈看上去那么健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六
第二天早上,我正在犹豫要不要去学校了,妈敲开了我的房门,交给我一叠钱让我去报名。很奇怪妈怎么还有积蓄,但我还是拿了钱走了。
2月14号的时候,阿峰送我一束玫瑰,我也想代替爸爸送给妈一束。于是晚上我买了一束玫瑰回家。敲了一会门,没有人开,我才想起来自己是有钥匙的。打开门,竟看到妈和一个很老很猥琐的男人正在狼狈地穿着衣服。
心跳和呼吸都还在吗?湿湿的春天,第一次让我觉得恶心。我把玫瑰花狠狠地扔在地上。“爸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叮嘱我不要恨你,其实你连让我恨都不配!”说完后我冲进辛阿姨家,躲在她怀里哭,为什么同样是妈妈,两个人却有这么大的差异呢?辛阿姨摸着我的头发,苦笑着说:“傻孩子,其实你什么都不懂啊!”对,过去我不懂得有许多,可是现在,我都懂了!
我决定,我去学校,就再也不回那个家了。可是学期快结束的时候,阿峰还是催我回家,说我妈病了,病得很重。我冷笑着说:“她那种女人,还能有什么病?”阿峰冷冷地看着我,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用这种眼神看我。“你要真的什么都懂的话,就绝对不会用这么刻薄的语言去玷污这么爱你的人!”
我很惊讶,接着阿峰告诉了我某些事情的真相——一些从我出生起就被隐瞒的真相。
七
妈和爸年轻时家庭条件悬殊很大,富裕的外公死活不同意独生女儿嫁给一贫如洗的爸。于是妈背叛了家庭和爸走了。可是仅仅结婚一年,爸就犯了作风问题,那个女人在给他生了一个孩子后走了。那个孩子就是我。妈原谅了爸,用最宽容的心接纳了我。本来我们可以生活得很幸福,虽然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时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妈,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的确是她啊。但是妈虽然摆脱了家庭,却摆脱不了家族病。我六岁时她的离开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爸一直都不知道,他一直以为是妈无法忍受了。所以他一直在愧疚,而且他应该愧疚。
而我,我终于懂了,妈化很浓的妆是为了遮掩浮肿的眼睛和苍白的嘴唇。其实真正无法忍受的人,应该是妈啊。
我问阿峰:“我这么自私,这么卑鄙,用最刻薄的语言去玷污最爱我的人。这样的我,你还能爱吗?你还能忍受吗?”阿峰说:“傻瓜,谁让我这么爱你呢?”
我跑到医院,看到病房里苍白的妈。
“妈,你会好起来的。”
“孩子,对不起。”
“妈,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我们一起回家。”
“孩子,妈妈真的很爱你。”
“妈,我也好爱你,所以我不会再让你忍受我,所以我不会再是你的无奈。”
“璇……”
“妈,我爱你……”
(文/玫瑰无心)
第四章
有一种花,永开不败(1)
我正彻底洗心革面和林朵朵亲密接触时,她父亲的一席话让我认识到自己终归是配不上她的。离她而去后我却始终思念着她。我决定回学校再看她一眼,可她的身影却再也无处寻觅……
“同学,请问播音室在哪儿?”一个美妙无比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我那时上大二,在学校里可以算是“声名远扬”了。谁不知道我冯天远打起架来是好汉一个,至今我的额头还有那时留下的疤痕。
那一天我照例和几个同学在教室门口海侃神聊,无非又是在夸耀我曾经光荣的恋爱史。忽然,有人在我肩头轻轻一拍,然后我就听到了一个从没听过的动听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同学,请问播音室在哪儿?”
我有些错愕地回过头。一张笑盈盈的脸孔呈现在我面前,就像一朵灿然盛开的花朵。我霎时就呆住了。
身旁的阿呆用胳膊捅捅我,我才回过神来。
“哦,顶楼!”我回答得干脆极了。说来奇怪,若是以前有人这么问我,我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就是捉弄人家一番,把那些女孩气得吹眉瞪眼,我则在一旁和我的弟兄们开怀大笑。
女孩笑着说谢谢,然后“噔噔”地跑上楼去了。我看着她娇俏的背影,马尾在脑后一晃一晃,显得十分可爱。
我纳闷地问身边的同学:“这个女孩,没见过呀?”
那天在新生入学的时候,我们几个守在校门口,漂亮女生可是一个也没漏看!可是怎么没有见过这张笑脸?
说话间,广播声响了起来:“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现在是‘校园歌声’时间……”非常标准的普通话,悦耳极了,就是那个女孩。
上课预备铃响的时候,女孩从楼上跑了下来。她看到我,友好地笑笑,然后一溜烟地跑开了。九月的阳光映照着她,她的笑脸就像花儿一般鲜妍明媚地绽开着。
自打知道了她是播音员之后,每天课间时分我都期待着她从我的教室门前经过。终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每周的一、三是轮到她播音的时间。一到这个时候,我就激动万分。我明白自己对她一见钟情了。
后来阿呆猴精似的把全班同学的生日都收齐了来,一到同学过生日的时间,就把个条子往我手里一塞:“天远,为同学服务去,到播音室给点首歌!”说完邪邪地笑。于是我就多了几次与花朵“亲密接触”的机会。可每次看到她花朵般的笑脸,我却连问她名字的勇气都没有。
阿呆对我这几次的表现很不满意,他说天远,我敢打赌你喜欢那个女孩,那就追呗!可我每次总是摸摸额上的那道疤,笑着说:“这样的一个女孩,我可不想辣手摧花。”心里却有一种自卑的感觉在隐隐作痛。
转眼到了秋天,校园里又开始了一年一度的歌手大赛。这可是我冯天远一展身手的好机会。要不是那样爱惹是生非的话,会有不少女生被我的歌声迷倒。我早早报了名,成天拉着阿呆往歌厅练歌。其实这一切无非是为了能在比赛那天让那个花朵般的女孩注意到我。
歌手大赛如期举行。
我的一曲《流浪歌手的情人》果然博得了满堂喝彩。
可我和我的阿呆竟然忽略了一件事,就是,那个有着花朵般笑脸的女孩有着无比悦耳的嗓音。直到我看到随着主持人报出“下一位参赛选手,中文系林朵朵”时,她袅袅婷婷地走到台上,我才恍然惊觉,她才是我今晚的头号劲敌。
她仪态大方地向观众鞠了一个躬,笑意在她的脸上弥漫开来。台下掌声雷动,她的笑容已经为她“收买”了观众的心。
她唱的是孟庭苇的《不下雨就出太阳吧》,清越婉转,俨然是原音再现!比赛的结果可想而知,她是众望所归,得了第一名。而我以0.3分之差位居第二,不过败在她的手下也算是心服口服。一起在台上领奖的时候,她又回头冲我笑了笑,友善的。
林朵朵一下子红了起来,关于她的消息也一下子流传开来。
“听说了吗?那个林朵朵可是中文系的才女呀!”
“可不是吗?只可惜,人家名花有主啦!”
后来果然看到她常和一个长相斯文的男生在一起。
那天和阿呆在操场上散步。阿呆忿忿不平地说:“凭什么呀?天远你比那小子可强多了!抢,咱们把林朵朵抢过来!”
我狠狠地往阿呆脑门上弹了个响指:“甭添乱,我冯天远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阿呆揉揉脑门,一脸的无辜:“我还不知道你吗?你敢说你不喜欢林朵朵?自从你看到林朵朵以后,整个人都变了!你想想,看到她之后,你还捣乱过吗?没有吧!这不是爱情的力量是什么?”
我一时竟无言以对。
阿呆看我不说话了,便拍拍我的肩,认真地说:“天远,如果缘分来了,你不珍惜,谁也没有办法!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
“好兄弟!”我紧紧搂住了阿呆的肩膀。只是朵朵,这个花朵般美丽纯洁的女孩,或许只能让我远远地把她守望。
又到了朵朵播音的日子,我照例早早等在了教室门口。这几个月来,我早已练就了一双“顺风耳”,这不,我又听见她轻快的脚步声了。我的心不觉也加快了跳动。
果然我所期待的那个美丽的身影出现了。她微笑着走上楼来,只是她不是继续上楼,而是径直朝我走来。
“天远!”清脆的声音响起,她唤我的名字就像是招呼一位熟稔的朋友。
那一瞬间,我的思想几乎是停滞了,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一朵娇艳明媚的花盛开在眼前。我想我当时的神情一定是前所未有的诧异。后来听阿呆说,那是他认识我以来,所见到的我最“糗”的一次。
朵朵全然不理会我的惊愕,她压低了声音,悄悄地在我耳旁说:“今天我生日,晚上请你来参加我的PARTY,7点到我们402宿舍来,不许拒绝哦!”
她距离我那么近,以至于我差点就要窒息,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阵阵清香竟使得我不敢呼吸。
我像个傻子一般点着头,看她说完话,转身上了楼。
我终于大大吸了一口气,心里乐开了花。
傍晚时分,我又一次站到了镜子前,想用头发遮掩住额上的那道疤痕。
阿呆在一旁哈哈大笑:“我说天远,你就不觉得那镜子看你都看讨厌了?”
老五也在一旁加油添醋:“天远,以前是谁说娘娘腔才爱照镜子啊?”
宿舍里一片哄笑声。
“你们这帮家伙也太不够意思了,我冯天远好不容易有佳人相约,你们就眼红成这样了!看我回来收拾你们!”我在他们的哄笑声中″仓皇出逃″。
太不可思议了,林朵朵居然主动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聚会。我捧着一颗就要跳出来的心,不知不觉就到了402宿舍的门口。
第四章
有一种花,永开不败(2)
屋里听来很热闹,不时传出朵朵爽朗的笑声。我不禁犹豫了,该不该进去呢?我在门外徘徊着。
屋子里,朵朵清脆的声音再次响起:“再等等,我还请了一个客人呢!马上就到了!”接着一群女生就叽里呱啦叫开了:“谁啊?什么神秘人物呢?”“朵朵,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