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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大夫之后,他很快回到床塌边,舍不得她独处太久。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开心的样子。”罗梦抬起小手,抚摸着他的脸庞,因为害喜而有些虚弱。
他握住她的手,靠在薄唇边吻了吻,再轻轻的俯下身,脸颊贴在她的小腹上。
“听什么呢?”她笑着。
“听你,跟孩子。”他深吸一口气,难以压抑心中狂喜。“我们的孩子。”他静静倾听,却因自己强烈的心跳,什么也听不见。
“我们的孩子姓沈。”她轻轻说着,抚摸他的发,衷心说出藏在心中许久的心愿。“从此之后,你再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贴着她不言不语,听着她软软的声音,告诉他的每一言、每一句。
“虽说,我没有把握,能为你生一百二十八个孩子。但是,孩子们会开枝散叶,总有一天会超过一百二十八个,个个都姓沈,好不好?”
“好。”他哑声回答,濡湿了双眼,千言万语只能再化为一个字。“好。”他重复。
两人的手紧紧交握,言语己是多余。
休养的日子,才过了不久,沈飞鹰注意着她的饮食作息,怕她吃得少了、忧她睡得太多。两人同住一座院落、同睡一张床榻,南宫家倒也无人说话。
某日,却有贵客光临。
这位贵客远从京城而来,竟是以奸商——噢,不,是以机深诡话——不,足以精明狡猞,呃,不对不对,是以赚钱手段高妙闻名的严耀玉。
身材健硕、举止温文儒雅的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仆人,正费力的抬着,一块覆盖着喜庆红绸、又厚又重的东西,一同入了院落,踏入花厅。
先前早有丫鬟通报,沈飞鹰抱着她起身,安放在花厅的椅子上,舍不得她下地走半步的路,还拿来一件薄衫,为她盖在肩上,处处体贴入微。
“罗姑娘、沈总管,许久不见了。”严耀玉说道,略略一挥手,身后的仆人就将东西搁下,无声的退了出去。
她款款起身,不敢失礼,福了一福。“严师傅,让您见笑了。”
“罗姑娘快快请起,这是喜事,何言见笑?”严耀玉笑着,连连摇手。“再说,您这位徒儿,我可收不起啊!”
“我这是跟着无双喊的。”她任由着沈飞鹰,将自个儿扶回座位,仍旧巧笑倩兮。“您就是无双的师傅啊!”
“是啊,别人是名师出高徒,我严某却只能出一个劣徒。”不认也不行,只可叹,还真是个道地的顽“劣”之“徒”。
“请别自谦,无双的一身本事,都是跟您学来的。”龙无双的顽劣行径,她可清楚了,有许多还是跟她合谋的呢!
“但是,罗姑娘的本领,连严某都要佩服。”说好话不费银两,况且说的还是实话。严耀玉大加夸赞。“那日喜宴虽然没办成,但是,如今两位不也即将成为眷属?”
“谢过严兄。”沈飞鹰也不恼,更不避讳,大方的接下赞赏。
“沈总管客气了。”
“敢问严公子,怎么会来到定遥城?”他神色不变,心中却揣想,严耀玉会不会是公孙找来,亲自挟带机密,才会特地来到南宫家。
“喔,没什么,我只是听到消息,知道罗姑娘有了身孕,特地为沈总管带来贺礼。”话中有话,有身孕的是罗梦,贺礼却是送给沈飞鹰的。
“贺礼?”
“是啊,那日我带去罗家,以为送得出去,最后却又带回家的贺礼。”严耀玉满脸是笑,走到墙角后,亲自掀起红绸。
只见由紫檀木所造的区额上,雕刻着八个大字,字字如银钩铁划,笔势苍劲有力一
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沈飞鹰挑眉,记得很清楚,曾经在公孙家见过,严耀玉赠的另一块匾额,跟眼前这块一模一样,只不过眼前这块,比公孙家那块,略略旧了一些。
“这块匾额,我一共刻了两块,一块送给了公孙。”严耀玉伸出手,抹去区额上的灰尘。“不过,这一块啊,我等着送,等啊等的,都怕还没能送出去,匾额就要朽烂了。”
罗梦瞧着匾额,心里清楚得很,严耀玉是在嘲讽,她跟龙无双一样都是国家之患,胆敢娶她的男人,堪称为国捐躯。
“严师傅,您这是对我过誉了。”她弯唇而笑,半点不气恼,心中暗自赞叹,这第一好商,不愧是龙无双的师傅,才能同龙无双一样顽劣,竞大费周章的扛着匾额,从大运河北来到大运河南,就只为了模她跟沈飞鹰。
“不,沈总管能担任这个重责大任,实在令严某佩服。”
她还没开口,沈飞鹰倒是先说话了。
“那么,等到我与梦儿成亲,一定会送上另一块匾额,作为回礼。”他说得平平淡淡、恭恭敬敬,受不得她受到嘲讽,更在言语之中,将她也拉进来,以示两人同心。
“不必不必。”严耀玉嘴上笑着。
吓死人了,谁知道这男人跟罗梦,会在匾额上写什么,到时候惹恼他的爱妻,他又要去睡书房了。
沈飞鹰也露出笑容。
“应该应该。”
“真的不必。”要想减弱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化。“再者,罗姑娘这些年来,一直是我的重要客户。”
“喔?”
“是啊,她买的都是沈总管的消息,让严某获利颇多。”
沈飞鹰目光一偏,瞧见她因为被揭穿,有些尴尬的转开视线,粉脸红润润的,难怪,她会得知,他在戈壁买地置产的消息,连带引起这番风波。
自古以来,商人始终握有最多情报,反应往往比官家更快。她的投资精准,多年以来,都将他的行踪掌握在手中。
罗梦还不敢转过头来,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暖烫的体温隔着衣衫,护着她的身子。她有些讶异,抬起头来,看着身旁的沈飞鹰。
“那么,要跟严兄说声抱歉了。”他将她圈揽在身旁。
“何出此言?”
“因为,梦儿此后,再也不需跟您买我的消息。”他说得很肯定,只要与她相关的,甘心一律包容,何况只是这小小的讽刺。“以后,严兄就赚不到这份银两了。”
听见这回答,严耀玉微微一楞,接着连连拍掌,大笑不己。
“好!罗姑娘的多年投资,总算是没有白费,不枉我严某千里迢迢,从京城送来这份贺礼。”那顿宴席过后,爱妻关切罗梦,频频追问他,他远道而来也是为了让爱妻放心。
“严师傅,那我们就不送了。”她甜笑着,说得不着痕迹。
唉啊,赶人!
严耀玉自然识趣,不再打扰两人,何况贺礼送达,跟南宫家打过招呼后,他也要快快回去,向爱妻报告此情此景,才好乘机讨一次赏,换取半日温存。
“严某告辞。”他一边说着,脚步已往外退,不想浪费时间。
在踏出院落前,严耀玉最后看了一眼,觑见两人恩爱情浓,暗自思量着。
既然公孙说了,事情还不急,可以延宕几日无妨,那么他就搁下消息,暂且不说罢了,真等到事情要紧,再让公孙另外派人,来做棒打鸳鸯的差事。
想着想着,怀念爱妻的心情急切,严耀玉的身影一晃,就消失在院落门外,再也看不见了。
晨光穿林透叶,在林间闪烁。
江南的山水秀丽,雅致的庭园造景,更是胜过京里许多。
清晨时分,沈飞鹰亲自端着一碗冰糖燕窝,穿过长廊小桥、亭台楼阁,来到那座被整池荷花包围,以绿柳作帐的房间。
宽敞的屋子里,罗梦已经起身。
她一早起来,就吐过一回。
他万分不舍,只能扶着她,抚着她的心口与后腰,等到她真有胃口了,才亲自去调来冰糖燕窝。
她本来就嘴刁,吃得清淡且少,虽然南宫家的厨娘手艺极好,他也再三交代过她的口味跟习惯,最终还是不放心,要亲手去弄来。
回到床榻边坐下后,沈飞鹰让罗梦靠坐在怀中,一口一口的喂着。
清风徐来,扬起绿柳轻纱。
“鹰,我吃不下了。”她吃了半碗,就抬起小脸说,眼角还有吐时,因为极不舒服而挤出的泪。
“再一口。”他垂下黑眸,望着她轻声哄着。“一口就好。”
他难得这样哄她呢。
罗梦心头一甜,乖乖张嘴,再吃了一口。
他再舀一调羹来,凑到她唇边,她好气又好笑,不过还是乖乖又吃一口。
看到沈飞鹰还要再舀一调羹,她忍不住开口,娇慎抗议着。“你说再一口就好的,我都吃了两口,真的吃不下了。”
他听见了,也真的不勉强她,不再把调羹往她嘴边送,就自个儿喝掉碗里剩下的冰糖燕窝。
她咬着下唇,因为躲过剩下的燕窝,开心的露出得逞的笑。
哪里料到,下一瞬间,他竟低下头来,吻住她偷笑的小嘴。
被吻个正着的罗梦,羞得脸红心跳,唇舌交缠之间,只觉得那微甜的燕窝,被他喂入了嘴中,全都滑入喉里。
等到他退开之后,她脸儿红润,一手攀在他的颈上,另一手揪着他胸前的衣襟,依恋的没有放开。
“这不就都吃下去了。”他用头额抵着她,黑眸深深,薄唇轻轻扬起。
“你好卑鄙。”她羞窘的说,一张小脸面红耳赤,心里倒也明白,她应该是天底下,最没有资格用“卑鄙”两字,来指控别人的人。
果然,这句话,让沈飞鹰笑意更深。
那一抹心知肚明的笑,让她有些羞恼,不过看在他是自个儿最心爱的男人,又是腹中胎儿的父亲,她大方的原谅他,没有推开他的胸膛,反而依然乖巧的待在他怀里。
瞧怀中罗梦小鸟依人的模样,沈飞鹰的心头一紧,单手搁下了汤碗,用强壮的双臂将她轻拥在怀中。
她轻声叹息,握住圈绕她腰腹的大手,跟他十指交扣。
窗外风轻云淡,荷花仰天,沾着晨露,随风轻轻摇摆,翠绿荷叶上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还滴溜溜的滚来滚去。
这样的日子,多么惬意啊。
她这一生,想的、求的就是这个,可以宁静安详的,跟他一起生活、与他一块儿度过晨昏。
爱怜的亲吻,落在她的发上、落在她的额角。
第14章(2)
听着沈飞鹰的心跳,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她知道他心里有事,身子偎得他更近一些,手也握得更紧,轻声问着:“鹰,你要回去了吗?”
这个小女人向来就聪明,很少有事情能瞒得过她,况且这件事,也不是该隐瞒的。只是,她的问题,仍让他喉间一紧,徐声承认着,他所能承认的事。
“堂里有急事,我必须先回京城。”
果然如此。
罗梦抬起小脸,仰望着那张俊脸,无限渴望的说着。
“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
深深的黑眸里,映着她的脸,他哑声说道:“大夫说了,你身子还虚弱,受不住舟车劳顿,必须留在这里安胎。”
此时此刻,带她回京城,实在太过冒险,不但她的身子受不住,他的心也受不住,只怕还没到京城,他们都会双双倒下。
“从定遥城到京城,虽然有大运河通行,但是还是会累,你现在走不得的。”他指出事实,心头更痛。
“可是,我舍不得你。”她娇声说。
她舍不得,他又何尝舍得?
那双黑眸更暗,他声音也更哑,抬手轻抚着她的脸儿,一次比一次柔、一次比一次怜。“你的平安,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