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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霸血-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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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父,这张密函是由方、唐、苏三家家主联袂所书,请您过目。”许海风恭恭敬敬的双手捧着,递了上来。

尔栋杰双眉一挑,知道里面写的东西定然非同小可。

他接过密函,小心翼翼的打开一看,一张老脸瞬时变得惨白。

这封密函之内将程家通敌卖国之事详细阐述了一遍,并且指出,天鹰军团的现任大统领张晋中已然是程家安置在军队中的一枚重要棋子。

如果有一日,局势危机,那么看到此信的三大世家子弟,必须同心同德,协助许海风擒拿张晋中。

其下分别是方令天、唐宗翰和苏东舜三人的亲笔签名,与他们的家族徽章。

尔栋杰的双手竟然有了那么一丝的颤抖,可见这封密函给他的冲击之大,让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也难以保持镇静自若了。

他抬头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将密函的内容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他们真的这么做了么?”

尔栋杰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许海风当然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只是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有三大家族之族长的联名密函在手,比什么证据都有效,自然无需他再画蛇添足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敛财

三日之后,尔栋杰告别了方盈英,返回西方大营。

他临走之际,虽然是强做笑颜,但却是掩饰不住心内的忧虑和伤感,区区数日,他的面容更显老态。

在这几日之间,许海风和他麾下的第一谋士同样没有浪费时间。

首先,由哲别和蒋孔明二人共同骑着乌云在这几日间跑遍了卧龙城周遭数十里的地盘,他们配合默契,顺利地完成了附近地形的探查工作。

能够在区区几日工夫内完成这么大区域的扫描,而仅仅动用了二人一马,恐怕天下间也唯有他们能够做到了。

凭借乌云的速度和耐力,他们才能够在三天之内踏遍这块地盘上的大多数土地。

哲别的千里眼能够在一扫之下看清周围的地形,那种恐怖的眼力就算比起望远镜来也毫不逊色,这个特殊的能力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工作量。

同样蒋孔明的读心术不断运用,将哲别看到的一切牢记在心,也唯有他那过目不忘的本领才能将这繁杂无章的画面全部记住,并在脑海中拼成地形图。

哲别卓越的马术,更是保证了此行的安全。

等三天之后,他们回来,蒋孔明立即指挥能工巧匠将脑海中的地形图按照一定比例用泥胚塑造出来。于是,一张完美的沙盘就呈现在许海风的眼前了。

看到工作效率如此之高的双人一马组合,就连许海风也是啧啧称奇。

既然摸清了周遭的具体地形,而尔栋杰也已就此离去,那么蒋孔明筹划多时的各项计划就在这片以卧龙城为中心的土地上轰轰烈烈地展开了。

近的来说,要拒数十万恺撒人大军于国境之外,远的来说,想要成就一代霸业。

想要达到这二个目标,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是不可能做到的。

那么钱是从什么地方而来的呢?

卧龙城虽然巍峨雄伟,家底殷实,但是就凭这一城之力,想要支撑如此庞大的军事开销,亦是决无可能。

卧龙城中储备的银两,只能勉强做为启动资金而已。

在蒋孔明的唆使下,许海风低下身段,向随他而来的三大世家求援。

只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当他只是略提此事,就立刻得到了三位当事人的鼎力相助,在随后的一段日子里,三大世家的各种物资源源不断地开进卧龙城,直到蒋孔明提出异议,才逐渐转运到卧龙城南的太行山脉之中。

只是单单依靠他人的援助,始终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而且不能保证自给自足,将经济命脉交由他人把握,这可不是许海风愿意看到的,同样也不是蒋孔明能够接受的一件事情。

于是,在蒋孔明的指导下,二件超越当代科技水平的技术被开发出来。

第一件就是酒——那种高浓度的白酒,利用蒸馏法所制成的白酒,其度数远超当代美酒,虽然不如醉月酒如此夸张,但其酒性之烈,已是极其罕见了。

几乎就在尔栋杰前脚刚走,蒋孔明就带领了一骠黑旗军士卒,在卧龙城西郊征用了一大块农田和房舍,用来建造酒厂。

当然对于那些被征收了田地的对象,他付给了十倍的赔偿金,如此举动,立即引起全城轰动。

非但没有人再指责他欺压良民,而且在城郊的其他农户都眼巴巴地期望他来征收自家的田地。

圈地之后,蒋孔明就此建造了二座酒厂,凭借他那记忆当中的海量藏书,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制造高度白酒的办法。只是在具体动手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

这项工作毕竟是个崭新的行业,大汉境内无人知晓,要想一切从头培养起来,那是费心费力,事倍功半。

好在,只要有人的地方,都不会缺少酿酒的好手。许海风下了重金,请了不少懂得这门手艺的人,虽然他们的技术低劣,制造出的成品委实上不了台面。但好在毕竟是干这一行的,对于流程有一点熟悉,经过蒋孔明的一番点拨,很快就开窍了。

所谓熟能生巧,一个月之后,他们已经能够很快的掌握了这种新颖的工艺流程。此时,蒋孔明再将流水线的概念引进,所生产出来的酒水便更多了。

按照蒋孔明的要求,他们三座工厂全力开工,所有工人加班加点,当世首先出现的三班倒制度在这里光明正大地上演了。

直到一年之后的那场席卷了整个大陆的战争打响之前。这三座工厂就没有停止过。

至于另一件东西,则是兵刃和铠甲。利用最好的土钢炼制而成的十把兵器和十副铠甲,经过了蒋孔明的指点,引进了现代设计理念,这十套装备显得富丽堂皇,高贵典雅。更难得是,它们的份量并不沉重,实际功用与其外观完全匹配,简直就是专门为那些高门大阀的达官贵人打造的一般。

东西好,但要流通,要运出去才能换来他们所需要的物质和粮食。

如果就凭许海风的人脉,想要建立一个通往全大陆的商业网,只怕那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

所幸,此时三大家族义不容辞地伸出了援助之手。有他们三家的联手相助,就算是许海风的死对头程家在没有撕破脸皮之前,也不好为难。反而是要装模作样地为他提供各类方便。

于是,一小半的白酒通过三大世家的商业网络源源不断地送到全国各地。

当然,蒋孔明制成这些东西,除了想要赚取国内的钱财之外,同时也把目光瞄向了恺撒和匈奴人。

自从匈奴将领买买提押送五千匹战马来到卧龙城之后,蒋孔明就赠送了一批上好白酒,并且寄语给哈密刺,希望能够给予方便之门,至于得手的钱财当送其一成干股。

哈密刺沉思多时,进宫面见冒顿单于。

冒顿大笔一挥,匈奴国境给黑旗军大开方便之门,就连那一成的干股也不要了。

至于恺撒那边,同样在一个月之后,美女凯萨琳送来了赎回她哥哥的那二千匹战马。

蒋孔明与他们兄妹二人密谈良久,出来之后,一条通往恺撒的走私线路就此开通。有这个恺撒第二家族的全力护航,这条线路在战争之前,一直保持着畅通无阻。

无论是西方的恺撒帝国还是北方的草原霸主匈奴人,他们的男人都十分喜爱这些高浓度的白酒,一时之间,订单无数。

在蒋孔明只要数量不要质量的要求下,白酒的产量虽是节节攀升,但亦是供不应求。

如果说酒水给他们带来了庞大的利润,那么,那几套装备所卖出的钱就只能以抢劫来形容了。

自从阿迪斯身着这套铠甲在恺撒的舞会中露过一次面,就立即吸引了无数贵族羡慕的目光。打铁趁热,凯萨琳在蒋孔明的指点之下,宣布,由于制作困难,材料稀缺,所以,莱茵家族每个月仅能制造一套而已。于是在她所举行了一次大型拍卖会上,这套装备所卖出的价格让蒋孔明在睡梦中都会大笑出来。

许海风曾经建议可以放低要求,这样的出产量可以大上数倍。

对此蒋孔明嗤之以鼻,真正的有钱人是不会看货物的价格,而是追求货物的希奇和罕见,如果他知道这东西举世无双,只是那么仅有的一件,所出的价格将是这货物实际价格的数十乃至上百倍。

事实上,无论是大汉朝廷,以程玄风为首的程家,称霸草原的匈奴人,还是阿迪斯兄妹都知道许海风这么做是想多积累一些钱粮,在日后与恺撒人决战之时多准备一些财力粮草。

他们虽然很顾忌黑旗军那种近乎无敌的战斗力,但是所有人都抱有同一种想法,在这场即将到来的战役中,没有一个人看好处于绝对劣势的许海风。

在冷兵器的战争中,绝对的人数所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就算是世界上最乐观的人,在面对数十倍的军力差距之下,都不敢说有必胜之心。

何况,那数十倍的敌人并非是一群乌合之众,而是久经战争的精锐兵团。

他们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支持许海风,就是希望在那场战争中,许海风能够多撑一些时日。

汉贤帝希望许海风能够支持到汉军击败匈奴人。

匈奴人希望许将军能够支持到匈奴铁骑灭刘亡程。

程家则希望许大将军能够支持到刘家灭亡,程家击败匈奴,建立不世功勋之际。

而阿迪斯兄妹则是希望黑旗军能够尽力消灭忠心于恺撒大帝的军队,只有他们的实力越强,所消灭的敌人才会越多。

如果说程家是汉廷刘氏皇朝的一颗定时炸弹,那么阿迪斯就是恺撒大帝身上的一颗毒瘤,是恺撒人最大的不安定因素。

就这样,在各怀鬼胎的情况下,大量的钱财通过各种渠道流入许海风的腰包,为他提供了难以想象的金钱和物质。

第一百五十六章 粮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解决了发展大计的最大困扰之后,蒋孔明又把目光投向了粮草之上。

当年,汉贤帝率领大军围城之时,恺撒人尚且知道搜刮地皮,囤积粮草。那么蒋孔明又岂有不知之理。

只是这粮草不比钱财,没有一定的时间是无法长成的。

那么想要在短期内囤积,按正常手段只有二个办法,一个是加大税收额度,另一个就是高价收购。

第一个方法在蒋孔明提出的同时,就被许海风坚决地否决了。此时此刻,正是收买人心之际,又怎能做这天怒人怨的事情。

第二个办法则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持,开始之时,许海风只是小打小闹,直到卧龙城的走私产品名扬天下之后,许海风才开始放胆购买。

当然,还有一个方法同样在短期内可以囤积大量的粮草,甚至是金钱。那就是做无本买卖——抢劫。

在开始的半年之内,许海风的黑旗军在哲别的带领下,多次穿越国界,昼伏夜出的在恺撒人那边实施掠夺。

在他们这群如狼似虎的士卒打击下,那些没有严加防范的村镇遭受了极大的打击,他们就像那吸血的蝗虫,能够诈干人们的每一滴血液。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就算是无法带走的东西,他们也会将其付之一炬。

当然,他们并不是草芥人命,只要被抢劫的人不加以抵抗,他们就只抢夺财物,而不伤害人命。但是当他们遇到抵抗的时候,哲别就会下令大开杀戒,寸草不留。

因为有了血马的快速和耐力,他们可以孤军作战很长时间,常常是在恺撒人的地盘逗留半个月到一个月才满载而归。

被抢走了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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