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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唯一的U
我猜Lyle Ultan带我去那个落的餐厅,是为了不让人看到,甚至定位子用的也是假名。但讽刺的是,我们还是让人看到了。那天下午,在办公室休息区冲速溶咖啡的时候,前面提到过的那个鸡婆的男同事凑过来说:“你不像看起来那么乖,对不对?”脸上露出故作神秘的笑容。
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无辜的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作出一副我骗不了他的表情,“我得提醒你,Ultan是事务所的客户,而且,是你老板的老朋友。”然后在我反应过来,向他提问之前转身走了。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我和Lyle Ultan之间的距离。有一种人,尽管不太典型,哪怕你不认识他,你也知道他不太一样,他说话的方式,他的口音比我通常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人都更加干净、清晰,他的动作和态度带着一点超然的味道,是比常见的露骨的优越感更加超然的超然。不仅仅缘自于金钱或是地位,至少不是几年十几年快餐式的金钱地位可以造就的。不过Rona,如果鸡婆男口中的老板指的就是Rona的话,这个我当做career icon来崇拜的女人和Lyle Ultan之间又有什么瓜葛?
Lyle Ultan离开的一个月我们没有通过电话。而与此同时,秋天来了,窗外的树叶逐渐泛出温暖的金黄色,有时候,风变得有些凛冽。他的名片放在我办公桌左手第一个抽屉的名片簿的最后一页。名字按照姓氏的首字排在我手机联系人列表U字头里面,有一段时间他是我唯一的U,直到一个同样U开头的日本名字加进去。
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想到他,早晨或是傍晚,我步行20分钟,坐40分钟的地铁上下班,然后工作8小时,时常加班,打扮得跟马路上或是地铁车厢里的自食其力的年轻女孩子大同小异。但是,有的时候,尽管只是一些瞬间,我在路上走着,而风突然吹起,无数金黄色扇形的枯叶飞舞起来,旋转着落到潮湿的街道上,像电影慢镜头里那样缓慢优美,那样的时刻总是会有一个一个音节在我喉咙里堆砌,直到我不自觉地轻轻的念出来:L…y…l…e。
10) 早午餐
9月最后一个周末的早晨,我收到他发到我公司邮箱里来的一封邮件,只有几个字:I miss you。我实事求是的回答,me too。然后又是没有一点音信的5天时间,直到十月第一周的星期五,我收到一个快件,橙色盒子里一条藏蓝色的大丝巾,上面是颇有浮世绘风格的帆船图案。一封短笺,告诉我,他回来了。
我故作大方的给他打了个电话,纯然问候性质的,同时谢谢他的礼物。一份恰到好处的手信,选的既不轻也不太重。而他说,他想见我。
我回答得很干脆:“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
“为什么?”
“晚餐时间在曼哈顿找一个没人光顾的餐厅肯定更难,而且我还要记住不能在公开场合叫你的姓氏。”
电话里传来轻轻的笑声,“你误会了,从头到尾。La Table de Michel Joel是个好餐馆,定位子用的是我秘书的姓。”
尽管有点开心,我还是说:“Anyway,我不要跟你去吃晚餐。”我没有说下去,后半句话是:因为夜色里我可能会干一些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我星期六早上在公园晨跑,我们可以一起吃brunch。”
“几点?”
“10点或者10点半。”
“10点半见。”他说。
于是,我们订下约会。第二天早晨,我跟一个同事一起去公园跑步。枫树叶逐渐红的层林尽染。那年雨水多,公园里的显得清清。早上天气,我穿了厚运动衣裤,带了手套。10点多的时候,有了些阳光,他坐在公园附近一个餐馆的露天座。看见我,不笑不说话,示意我坐下。
我没有吃早饭,慢跑了将近40分钟,两颊红润,饿死了,而且渴得要命。我拿起他面前放着一杯水,站着一口气喝完,然后气喘吁吁的跟他说,早上好。我一边坐下,一边叫waiter点菜。他看着我,我脱了左手的手套,右手被他拿过去,慢条斯理的摘掉手套,把我的手合在他的手上,他的手很大,手指细长,我的要小得多。
菜上来了,我吃的风卷残云。在那个年纪,我总是胃口很好,肚子饿的时候总是有点贪心不足。相比之下他要的量只能说是象征性的陪我吃一点,又让我私底下惭愧了一小下。我记得,当时的我总是为了类似的事情惭愧,直到后来渐渐发觉这个男人简直要成仙了,他和我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一样,至少,我从没有听到他说饿这个字。
吃完饭,我们在公园牵着手散步,在一条没什么人的林荫道上我们又吻了一次。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去我那里。
11)“Fall” in love
事实证明,阳光下面,我一样会做出第二天一定会后悔的蠢事。
我没有想很久,真正在脑子里盘算的时间大概只有两秒钟。然后点头,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发觉他说的地方,是Greendale花园饭店30楼的一个套间。种种迹象表明,他想要的恐怕只是一段东方风情的Fling,不过,我想要的也不太多。
所幸那个套间属于行政公寓,而非普通客房,我想象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他走过酒店大堂的场面并没有出现。单独的lobby,只有一个英国管家似的老头儿远远的跟我们点头致意,非常有专业精神的没有任何特别的表情,专用电梯直达30楼。房间很大,装修是简朴硬朗但追求质感的都铎风格,四处纤尘不染,没有任何私人物品摆在可以看见的地方,厚窗帘已经拉开,但是阴天午后的光线穿过白色窗纱依旧县得晦暗。
他引我进去,在起居室的落地窗前面,双手捧起我的脸吻得很温柔。而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穿过卧室敞开着的门,落到那张king size的床上。然后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it’s my first time; I think you should know。
这个老江湖明显愣了一下,然后回了一句更有分量的,you know what you are doing; don’t you? Are you sure?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我要说的已经说了。我回答,definitely sure。 然后就动手把他衬衣解开了。
他房间的用的是蛋壳色丝的床单,事后,不出意料,那床单算是毁了,他的衬衣团在床上,也弄到一点血。我淋浴,然后干脆的拒绝了晚餐邀请,穿衣服走人。但是,地铁里车轮和铁轨摩擦发出尖锐的金属声,车厢里人们交谈的声音,脚步声,风的声音,所有东西都随时可能让我想起他的身体和抚触,让我闭上眼睛,一瞬间麻痹。我没有别的经验可以比较,不过我确信这样的感觉是不同一般的,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懂得若即若离的诱惑,自始至终,我的身体似乎悬浮在床单上方5公分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紧贴他的身体,没有缝隙,融化进去。
到家不过5点多。我不愿意再去回想下午的事情,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加夜游。两个是从前法学院的同学,如今也在纽约工作的,另一个就是Nick Tse。在一片叽哩咤啦的聊天声和喧闹的音乐声中过了整个晚上和上半夜。到家已经是凌晨。睡觉前看到手机上两个未接电话,一条消息,之前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一点都没听见: You are gorgeous。 It’s the best I thought I could ever have。 Call me。
我很简单的回了一条:send me the laundry bill and don’t contact me anymore。 心想,都结束了。
12)微笑
我脱掉衣服,穿着胸罩内裤站在盥洗盆前面刷牙,浴室里淡黄色的旧日光灯管发出嗞嗞的声音,好像鬼片里常见的恐怖场面的前奏曲。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个月之前刚刚过掉24岁的生日,五官和身体仿佛还站在一条微妙的分界线上面,成熟了,有的时候甚至显得锋芒毕露。同时又有一点稚嫩的东西挥之不去。我猜这正是吸引Lyle Ultan的地方,因为除此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了。而这一点稚嫩,我不知道可以保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或者下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就会消失殆尽。毕竟生活对于我来说既现实又紧张,我要挣钱糊口,要顶风冒雨,要拿超过5公斤重的文件和电脑,要赶在地铁门关闭的前一秒钟挤上去。
我对着镜子撇撇嘴,反正结束了,多想无益。至少到此时为止,我还算是占了上风的。我像往常一样跳到床上去睡觉,甚至有点得意。结果却根本睡不好,直到天麻麻亮的时候才浅浅的睡着。8点钟随便怎么都睡不着了,穿了衣服下楼。买了早餐和杂志走回来的时候,发现楼下停了一辆黑色Porsche; 我住的那个街区租金便宜,都是比较穷的,这么Fancy的车从来没见过。我走过去的时候,车门开了,Lyle Ultan从车里出来。依旧是不笑不说话,给我一张纸。
酒店洗衣房的账单,居然真的是laundry bill。我也面,低头从零钱包里拿了8刀给他。他接过钱,把我手也握住了,拿到嘴边亲了一下。然后,笑了。我有种印象,他很少笑,在此之前至多是稍微动下嘴角,就算个笑了,一般情况是连这样也没有的。而这次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大大的微笑,不管他实际上是怎么样的人,他笑得温柔而腼腆。
“这是我最后机会对不对?我不会错过的。”他说。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贵所的Business Contingency Plan做得不错。”
TMD我在心里暗骂,不要让Rona知道了,问他:“你想让我丢掉工作是不是?”
他说绝对没那个意思,走近一步,伸手抱住我。有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几乎陌生的人,却是熟悉亲切的身体动作。我抬头看着他,叹息似的问他:“那你想要干嘛?”
“试试看互相了解。”他回答。
“这好像不是One night stand,哦不,one afternoon stand的必要步骤。”我笑着说。
“究竟是什么让你这么想?”他装作烦恼的样子。
“第一次做爱在酒店房间里,我甚至还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就住在那个酒店房间里。我是个真实的Hotel kid。” 他打断我,把一个吻印在我的嘴上。
13) 东汉普敦镇
Hotel Kid,斯蒂芬?刘易斯的童年回忆。我记得曾经在书店草草的看过封底的书评,似乎是个洋洋大观,纸醉金迷的世界,对于一个在里面度过整个童年的孩子,这种生活,是即使在大萧条时期也呼之即来、享用不尽的冰激凌圣代。但对于一个三十几岁,对美食没有多少热情的男人来说,恐怕就远没有这么简单了。
“我是不是应该买斯蒂芬?刘易斯的书来了解你?”我嘲笑他。
“我没有那么老,童年也不在时代广场。”他回答,想了想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说好啊,看着他,带着饶有兴趣的表情。我会跟他去,不管是哪里。我上车,坐到副驾驶为上去,像是自言自语:“反正最坏的也已经发生不是吗?”
“最坏的?我以为是最好的。”他说,坐到我旁边,发动车子。
最好的或是最坏的,对我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尽管留长发穿裙子,生活正派,但有些地方,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女孩子。正因为如此,念中学的时候,我才会对教导处主任关于女孩子要小心谨慎的训诫嗤之以鼻;正因为如此,我面对他作出的一个又一个愿赌服输的决定。我长了一个男孩子的脑子,抢来一份男孩子的工作,在很多方面,我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