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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能够提前醒来的全都是那只鼠王的后代。
对此感到最高兴的自然是小东西,此刻他正享受着难得的大餐,几天下来,他的皮毛显得比以前更明亮了。
他以前曾经想过,等老鼠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不再捕杀,而是设法将他们养起来,让他们繁衍后代。
普通老鼠并没有饲养的价值,只有这些具有特殊血块的老鼠才有用。
当初他还为此而烦恼,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才能够提高这种老鼠的比例,没想到大自然本身就提供了这么一个选择的机会。
一想到这里,尼斯朝着远处的小东西打了个响指。
小东西正拿着一块血块往嘴里塞,听到主人叫它,心不甘情不愿的跑了过来。
“你已经吃了这么多血块,应该有点‘王’的气势了吧?如果让你收服这些老鼠,你做得到吗?”
尼斯讲小东西一把抓住手里问。
他并不担心小东西会听不懂,小东西的智力相当于五岁的小孩,已经明白很多事了。
果然小东西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过了片刻,点了点小脑袋。
“那么我们不杀了,再聚集起来的老鼠,你想办法将它们收服,让它们听命于你。”
尼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当初他主动要求灭杀老鼠,主要是为了磨炼暗器的技艺,不过现在却没这个必要了,他已经进入瓶颈期,想要突破的话,需要挑战难度更高的目标。
小东西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它“吱吱”叫了起来,并且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像是抱着什么东西在啃。
“你是说,你如果成为它们的‘王’,就不能再吃到那种血块?”
尼斯猜测着小东西的意思。
同类相残并不稀奇,任何族群都存在着争斗,人类自己也经常发动战争。但是把同类当作食物就不行了,哪怕是老鼠,也很少做这种事,只有在食物稀少、难以存活的时候才会这么做。
果然小东西有点了点脑袋,尼斯开始沉思起来。
“如果是因为什么事故导致死亡,你能吃吗?”
尼斯问道。
小东西歪着脑袋开始思考,这一次它想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
尼斯猛地拍了一下手掌,他已经有办法了,而且不但有办法,他还打算借这个机会,让这些老鼠做点贡献。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小东西又摇了摇头,然后再一次做出吃东西的样子,不过这一次它的动作多了一些,身体不停的转来转去。
“你的意思是必须躲起来偷偷的吃?”
尼斯问道。
小东西连连摇头。
“不新鲜的话,你不爱吃?”
尼斯继续猜。
小东西还是摇头。
“你担心同类会偷吃?”
尼斯以为自己这一次猜中了,小东西把身体挪来挪去,显然是表示不止一只老是在吃东西。
可惜,小东西仍旧摇头。
又连续猜了五、六次,尼斯仍旧没有猜对,而且离正确答案愈来愈远,小东西明显有些不耐烦起来。
突然,它从尼斯的手掌心里跳到一株才发芽的青草边,一口把草咬断,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尼斯的脑子里冒出一个问号,这家伙的嘴巴很刁,从来不吃青草,突然,他的脑子里灵光一闪,似乎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王’必须为臣民提供食物?”
小东西飞快的点着头,尼斯却说不出话来。
连这些老鼠都知道权力必须伴随义务,与之相比,那位腓特烈公爵的表现实在让人有些无语,简直比畜生还不如。
本来他打算让那些老鼠自己养活自己,现在让他感到很头痛,老实说,卡奥尼的粮食给人吃都不够,更别说养那么多老鼠了。
小东西看到主人愁眉苦脸的样子,知道一时半刻没有什么事,滋溜一下又窜回老地方,在满地的死老鼠身上挖血块吃。
对于养动物,尼斯倒是有点经验,以前他家里养了好几条狗,还有十几匹马,农庄里还有成群的牛、羊、猪、兔、鹅、鸭、鸡。
和所有贵族家的小孩一样,他虽然不用干活,但是必须知道怎么管理自家的产业,所以他知道怎么养这些牲畜,知道他们都吃些什么。
其中以马最难养,喂的饲料也最贵,经常要喂高级饲料,最容易养的则是羊和猪。羊虽然吃素,但是树根、枯草什么都吃,猪是杂食的牲畜,残羹剩饭或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给他们吃。
老鼠也是杂食动物,而且和羊一样,树根、枯草之类的都吃,说起来比养猪、养羊更加容易,问题是他们的数量太多了。
想要养活那么多老鼠,就只有找生长迅速的东西,比如杂草和蛆虫,最好还能够像韭菜一样,割掉一丛,立刻会再长出一丛来。
一想到这些,尼斯渐渐有了些眉目,他又打了个响指,把小东西叫了过来。
“如果我可以提供食物,但是味道不怎么好吃,那些老鼠会听你的命令不自己觅食吗?”
他会这样问是因为他有过经验,农庄里的那些羊虽然什么都吃,但是把他们放出去的话,他们会祸害农作物和蔬菜,专挑好吃的吃。
小东西摇了摇头,它把一个血块塞进嘴里,然后做了一个鬼脸。尼斯立刻明白了,答案是否定的,老鼠比羊还要聪明,羊都知道挑好东西吃,老鼠不可能不知道。
尼斯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到口渴,从内侧的口袋掏出一只银制的扁壶,这是他仅有的几件父亲的遗物之一。
突然,他想起一段快被遗忘的记忆。
每年秋季,他家都会买进大量的葡萄原浆,原浆不是纯葡萄汁,里面杂有果肉和果皮,葡萄酒颜色如此艳红,就是在发酵时将果皮的颜色溶解进去。
所以每年葡萄酒酿成之后,都会留下许多酒渣,这些东西可以当成饲料,而且是最好的饲料。
葡萄的收获季节通常是九月,酿造葡萄酒需要一个月,所以酒渣的产出总是在十月中旬或月底。
父亲会把这些酒渣和切碎的牧草、水葫芦之类的东西混在一起,装在已经不用的旧木桶里,让他们一起发酵,整个过程差不多要半个月,等到发酵完成,已经是冬天了。
这些发酵的饲料很容易保存,直接放在外面冻着就行,牲口们也喜欢吃,甚至有些牲口还吃上了瘾,因为里面有酒味,和人一样,牲口里也有酒鬼。
从山里出来,太阳还高高挂在头顶上。
尼斯没让人烧掉那些死老鼠,那些老鼠刚刚从冬眠中醒来,不可能带着什么疾病,而且数量少,根本不用担心会引发瘟疫,反倒是腐烂之后能够提供养份给大地,这也算是他们为这片土地所做的一点贡献。
小东西被他留在山里,去聚集那些从冬眠中醒来的老鼠,这件事愈早进行愈好,再过两天天气回暖,会有大批的老鼠渐渐苏醒,普通的老鼠肯定会愈来愈多,那可不是他要的。
一进入农庄,尼斯就看到路克他们全都在院子里,这帮家伙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上。
那些摇椅是为了招待王子殿下,专门让人用柳条编的,设计的人是伊斯特,这个家伙花了许多心思,让这些摇椅显得非常精致和轻盈。它们的形状像是交叠在一起的两片花瓣,有着美妙的曲线,人坐进去之后,会整个陷入里面,确实舒服惬意。
尼斯也挺喜欢这个设计,当初那位殿下在的时候,因为要分出主次,所以他们只能坐在普通的椅子上,王子走了之后,他们总算有机会享受了。
看到尼斯过来,一直在旁边伺候着的仆人们立刻又搬了一张摇椅过来,这东西很轻,连小孩都拿得动。
正中央放着一张扁平的茶几,上面摆着几盘精致的点心,和一只很大的银制水罐。
尼斯在躺椅上坐下来,悠闲地靠在椅背上,学着路克他们四个的样子半坐半躺着,茶几正好侧对着他,手一伸就可以拿到上面的东西。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他动手,旁边还站着一群人伺候着,这副派头原本是为了招待王子殿下,现在轮到他们享受了。
他才刚坐下,莉莉丝就立刻拿了一只干净杯子过来,她取过茶几上的水罐,到了一些乳白色的东西进杯子,然后非常恭敬地递到尼斯手里。
旁边站着的其他仆人全都眼红地看着莉莉丝,可惜他们只有在旁边站着的份,轮不到他们在老爷们跟前伺候。
到了现在,卡奥尼的居民全都知道,老爷们手眼通天,结识的都是大贵人,以前几个混血儿随从说过的那些事,根本一点都不夸张,反而还漏了很多。
接过莉莉丝递来的杯子,尼斯喝了一口。
杯子里的东西像是牛奶,却酸酸甜甜的,还带着一股酒味,这是一种叫塔尼诺的饮料,是用牛奶、奶油和葡萄酒兑来的。
想出这种东西的是路克,他们的见识毕竟浅薄,根本没有配得上招待王子殿下的美酒,所以才想出这个办法弥补,菲利普王子没有喝过这种东西,自然感觉新奇,再加上这玩意还带着浓郁的味道,勉强拿得出手。
梅特洛拍了拍手,他的跟班波尔布立刻跑过来。
“把东西拿来。”
梅特洛吩咐道。波尔布拔腿就跑,这家伙别的不行,不过十分听话,很快,他就抱着一叠纸片回来了。
“你让我弄的东西都已经弄来了,这是样品,你看看怎么样?”
梅特洛让波尔布将那叠纸拿到尼斯面前,现在他和伊斯特一样,对尼斯是彻底佩服。
这不只是因为尼斯能够想出绝妙的注意,也不只是因为尼斯擅长赚钱,真正趟他们折服的是尼斯的实力。
之前那场战争中,他、伊斯特和路克三个人大多数时间都在摸鱼,除了最后一仗他们三个有所斩获,之前那几仗都是帕尔姆和尼斯两个人在表演,那些战功里,尼斯至少可以占四成,帕尔姆只占三成,如果再把伊莲娜这个扈从的战功也算在尼斯头上的话,那就更让他们沮丧了。
只要一想到一年之前尼斯还什么都不会,他们简直没脸见人。
“想到这么多钱要付之一炬,真是让人心痛。”
伊斯特在旁边哀叹,他已经看过这些纸,全都是上好的货色,这些纸张又细又滑,表面像抛光的大理石一样,色泽白如乳霜,还散发着特有的芬芳。
别说这样上等的纸张,就算是普通的纸,价钱也不便宜,这玩意各国都不会制造,只能从萨拉森人手里购买,要不然只有使用羊皮纸,但是那又更贵。
尼斯轻轻抚摸着那一叠纸,说实话他也感觉很可惜,但是为了对付贝尔兰多斯子爵,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你这边怎么样?”
他转头问伊斯特。
伊斯特的工作是在蜡板上雕刻出《圣经》然后用石膏翻模,再用融化的锡浇铸出锡版。
这是比较常用的雕版作法。
在蜡上雕刻比较容易,至少比雕木头方便多了,雕错的话还可以修补,滴几滴蜡油上去就可以。
翻成石膏模也不难,而且石膏这东西相当细腻,可以百分之百地重现蜡质雕版上的细节,再加上质地松软,也可以在上面直接修改。
最后浇铸成锡版,同样也是考虑到方便,锡的熔点低,只要两百多度,石膏模子绝对承受得起,而且这玩意同样有着质地绵软的特点,很容易修整。
“我把两个修道院的人全拉进来了,这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