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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和潘还是帮着温琅将垃圾打包带走,扔到垃圾站去。
“还是脾气这么好,什么事都替别人着想。”君君太息,一边与温琅一起在厨房里洗碗,一边说。
温琅笑一笑,“有些碗筷由消毒碗筷公司收去清洁,说起来我清洗的,真真只是一小部分。”
一小部分?!君君指一指堆积如山的盘盏,“这些都是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盘子碟子,消毒碗筷公司会替你洗?”
温琅傻笑。
是,她喜欢各色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容器,将做好的菜肴装在里头,连心情也会因而有所不同。
君君却有落泪的冲动,这几年,当她陪着老翟,在荷兰与死神苦苦拉锯的时候,琅琅一个人,在这坐都会里,到底吃了多少苦?
她知道琅琅永远也不会向人说起此中的艰辛,但她可以想象。
漫长而寒冷的冬夜里,琅琅是怎样寂寞度过的?
“像昨天那样的疯狗,你经常碰到?”君君接过温琅递来的干净柳叶盘,拿白色毛巾擦拭干水珠。“你怎么受得了?”
温琅用手肘顶了顶君君的肋骨,“什么疯狗,别瞎说,只是一时气不过的客人罢了。她觉得不好吃,又或者感到受了怠慢,以后自然就不会再上门,我又有什么受得了受不了的。”
君君恨铁不成钢地拿毛巾做抽打状,“教不好了诶!教不好了诶!”
“姑奶奶,当心我的盘子,那可是我跑到景德镇去买回来的!”温琅告饶。
“叫太婆也没有用!”君君放弃,温琅这种无争的性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当初在大学里,同学知道她有个继母,纷纷出主意,比如陷害继母虐待她啦,饿肚子到贫血晕倒,然后很委屈地透露是继母克扣她生活费啦……虽然君君一贯觉得这样的招数小儿科且不切实际,然而温琅从来只是摇摇头,顶多休息天不回家,和她一起混在寝室里而已。对继母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报复行动。
“你这么好欺负,我以后怎么放心你一个人?看样子我得留下来,好好地替你在这边蹲点。”君君甩一甩手里毛巾,学海派清口的样子,直着关节走路。
“谢谢侬哦。”温琅笑起来。
两人说说笑笑,小山一般的盘盏也不知不觉洗光。
从厨房出来,两人站在天井里,抬头一看,月上中天,皎洁圆满。
习习凉风吹过,撩起鬓边发丝,拂得脸颊微痒。
“君君你不打算回家去?”温琅轻声问。
阎君沉默片刻,轻笑,“我和老翟私奔去荷兰的那一天起,就再不是阎家的女儿了……何况,阎家有一个光耀门楣的阎妃,我算什么?有我没我,对他们来说,有什么两样?”
温琅看着君君的侧面,那样柔美,也那样寂寥。
很难释怀罢?一母同胞,可是,一个是父母心头肉掌中宝,而另一个是眼中钉身旁草。
“前几年,你刚和老翟走的时候,你——妹妹,来找过我。”温琅想了一想,最终还是说。
“阎妃?她来找你做什么?”君君挑眉,“傻琅琅,你可千万别被她骗了。”
温琅回想了一下,“她说如果有你的消息,请务必转告她。她还说你爸爸和你妈妈嘴巴上不说,其实心里是想你的。”
君君切了一声,虽然很想凸中指,可是考虑到温琅一定会不赞同,所以还是忍下了,“你信?”
温琅浅笑,“君君,今天是中秋节。”
阎君头大地挥挥手,“琅琅,你这小天真,她们这几年还来找你么?”
“我离婚以后,同所有人断了联系,她们即使找我,我也不知道。”温琅推一推君君,“去,回去看看,父母总是很难拉下脸来的。”
“信你一次。”君君无可奈何,情知温琅总是希望她能化解同父母之间的紧张关系。可惜她不晓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我等你好消息。”
“你别抱太大希望。”君君只好把围裙解下来,往温琅手里一塞,回房间换衣服,回“娘家”去。
送走了君君,温琅一个人,在房间里,倒一杯红酒,切了几小块乳酪,打算喝到微醺,然后洗漱睡觉。
然后就听见小石子打在窗上的响动。
放下才喝了一口的红酒,温琅从窗口探出头去,只看见英生站在弄堂里。
见到温琅探出头来,英生笑嘻嘻,“温琅,下来。”
“很晚了,英生。”温琅趴在窗台上。
“你不下来,我就站在这里不走,然后唱一晚楼台会。”英生笑,声音不轻不重的。
隔壁沈家姆妈的头已经在窗户后头晃动了,温琅思及沈家姆妈的大嗓门及英生在弄堂里唱一晚楼台会的宣传效果,只好说,“你等一歇歇。”
“好。”英生保持笑嘻嘻的表情,缩回头去的温琅,没有听见他的低喃,被风吹散,“等多久,我都愿意。”
温琅只在居家衣服外头,添多一条流苏披肩,手里拎着小小一只不锈钢饭盒,便出了门。
英生看见那条披肩,线条英俊的面容,在皎皎月色下,更柔和了一些。
那是他两年前,去希腊时,买的一条披肩,仿的是古希腊壁画里,美丽丰润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女祭司美丽圆润肩膀上的披肩款式。他初初看见那矗立在博物馆里的壁画上的女子,已经不由自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温琅,同样的圆润丰腴,同样的司掌美食,只是狄俄尼索斯的女祭司毫不吝于展示她的美丽,而温琅,却将她的美丽,深深的藏在了她温润清浅的笑容之下。
“喏。”温琅将手里的小饭盒递给英生。
“什么?”英生将背包甩在肩上,然后接过仍有余温的饭盒,打开一看,竟是两只月饼,“给我的?温蒂你真贴心,知道我还没吃饭。”
温琅笑,“你哪次来是饱着肚子来的?”
英生小心地拈起一块月饼来,咬了一口,顿时一股清香在齿颊之间蔓延开来,清甜却不腻口,细洁又不粘牙。
“……真好吃……”英生觉得再不出更好的言语,表达他对美味的感受。
“这是潘想出来的点子,把豆沙和莲蓉和在一起,又加了些少桂花糖,我不过打打下手,现在又拿来借花献佛。”温琅并不居功。
“温蒂你有心记得我,我已经不知多高兴。”英生朝温琅霎眼睛。
月色里,英生白日看上去逼人的英俊,这时也温和许多,温琅笑笑,捂着胸口做一个被闪电击中状,“英生你这么晚找我出来做什么?”
英生三两下将两个月饼吃光,最后连手指上的碎屑也不放过,一一吮净,最后双手在屁股上拍了两拍。
“英——生!”温琅大惊,这么英俊的英生,不拘小节起来,套用君君和小丁的话说,仍是塞克西得要命。可是,“太不卫生了!”
英生哈哈笑,举起双手,“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不会了。”
温琅叹息,他做野人惯了,她怎么忘记了呢。
“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英生用只在屁股上拍了两拍的油手,拉住了温琅的手。、
可是出奇地,温琅并不反感这只手。
这只手修长,干爽,有力,没有一点点恶意。
英生拉着温琅的手,在洒满清辉的夜色里奔跑起来。
速度带起的风拂过两人脸颊,带起发丝,迷离了温琅的眼。
倘使,就这样一直跑下去,也是好的,在跑进五光十色的夜色里之前,温琅这心里这样淡淡想。
第二十六章
英生带着温琅,一路逆着人潮,向鼎沸散去的地方奔去。
“英生你要带我去哪里?”温琅小小声问。她已过了不问缘由,天涯海角都随他去的年纪。总需权衡,再难冲动。
这一点上,痴长她五岁的英生,却还仿佛是一个心怀赤诚的孩童。
他始终满世界游走,在陌生的地方,结识陌生的人,然后,成为莫逆之交。他仍愿意将一颗心,毫无保留地展示于人。
这样说起来,温琅其实是羡慕英生的。
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天涯羁旅,喜欢的,便不顾一切地喜欢,不喜欢的,亦毫不犹豫地抛弃。
反观她自己,当初不喜欢父亲再娶,不过是尽量少回家去,面对继母;受了委屈,顶多在心里恨恨诅咒,该人出门踩狗屎;前夫一声不吭,着人送上离婚协议书,她也仅仅是不吵不闹,痛快签字下堂……
回想起来,她二十五年快二十六年的人生里,竟然不曾畅快淋漓地放肆过。
真是悲哀。
可是此时此刻,被英俊的男子紧紧拽着手,奔跑在汹涌人潮里,温琅忽然很想放声笑,然而那样想放肆地大笑,也只是在嘴里嘟囔,“英生,你跑慢点……我、我吃不消了……”
“叫我一声‘哥’,我可以背你跑到目的地。”英生边跑,边回过头来,对温琅说。
温琅浑身汗毛管子都竖起来,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脑海里自动浮现乔妹伏在宪哥不算宽厚的后背上,清泪涟涟,鼻尖通红,软软地叫“欧罢……”的场景。
然后摇头,“英生你不晓得我和小丁早已不看韩剧,转投美剧怀抱了么?”
啊——英生另一只手摸了摸鼻尖,好罢,他的消息有些落后了,不过不要紧,“横抱着跑过整条街区?”
温琅终于哈哈大笑起来,太克拉谢客了,不不不,会给本就拥挤的交通造成致命的打击。
英生在温琅看不见的角度,温柔微笑。
温琅,你知道么,这样大笑着的你,是多么美丽。
终于在温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处滨江公园,人潮已经散去七七八八,只留许多工作人员,与一地有待收拾的残骸。
温琅挑眉,她知道公园今晚有焰火表演,可是——时间已过,英生带她来看什么?
英生将温琅拉到一条长凳边上,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下。
“你等我两分钟。”说完,变魔术似地,自背包里取出一支玻璃瓶子来,“喝一口,我去去就来。”
温琅不由自主地接过玻璃瓶子,拧开上头的真空盖,即刻有甜蜜馥郁的味道,窜入鼻腔之中,引人攫取。
温琅轻轻抿了一口,然后眯起了眼睛,全身心都仿佛为之舒张开来。
那是一种陌生的,浓郁的酸甜味道,浓烈得仿佛是盛夏开得最盛的一捧栀子,滑下喉去,却又不教人觉得甜腻,真是奇怪。
温琅籍着公园里的灯光,看了瓶子一眼,然后,心的一角,被那幽蓝色液体,浸润得酸软甜馥,难以形容。
这是她曾经听说过的,阿拉伯游牧民族,用沙漠里,极少有极珍稀的蓝色野浆果,酿制的果子酒。
伊斯兰教义,不得饮酒,所以,这蓝浆果果子酒,介于果汁与酒之间,有着果汁的甘甜,与酒的芳醇,兼之产量少极,所以是十分珍贵的,并不对外销售。
而她,不过是偶尔与英生提起过罢了。
想不到英生就千里迢迢,设法找了来。
英生这时候,踅了回来,坐在温琅身边,指着被灯光渲染成明亮橘色的天空,说,“温蒂,看!”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天空中,蓦然升起一朵烟花。
五彩缤纷,盛放开来,然后化成点点花雨,未及落地,便是“嘭”地一声,又一朵绽放,明灭成漫天金桂……
“英生……”温琅捧着蓝浆果酒,语不成言。
英生摸摸后脑勺,“嘿嘿,我认识那几个意大利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