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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荷记起了这两幅画,两幅画皆与于他有关,《侠客行》正挂在他们的闺房之内,《莲花》则由武媚娘收藏,挂在醉仙舫展示。这两幅画确实超过了长乐应有的水平,绝不逊色大唐第一画师阎立本的佳作。
既然绘画有境界,那书法呢?
绘画与书法兵没有本质的差别,绘画有,书法自然也有。
杜荷眼中一亮,隐隐找到了感觉。
“啪”
杜荷双手一合,哈哈笑道:“长乐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找到感觉了。这武道其实与书法、绘画一样,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关键只在于心。”
第十部 北地风云起 第530章 无我之境
杜荷兴奋极了,他想到了在后世学书法的情形。
杜荷的书法名震整个大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能够取得这个成就,自然不仅只是因为颜真卿所传的颜体字之故。在后世,杜荷的双亲皆是名牌大学出来的大学生,有着极高的文化素养。虽然不属于老古董那一行列,但却喜欢古代艺术,更胜现代艺术:如毛笔书法、洞箫、古琴等等。其中杜荷的母亲,对于书法更是痴迷之至,一日不练几笔都觉得不自在,便是在怀有杜荷的时候,也不忘记练习。
胎教这东西有些虚无缥缈,但在这虚无缥缈之中,却有几分科学道理。杜荷似乎受到了胎教的影响,小的时候在书法上很有天赋,可当得上“天才”二字。
天才发明家爱迪生曾说“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杜荷在书法上,正好有那百分之一的灵感。
察觉到了这一点,杜荷的父母欣喜若狂。作为一对古典文学爱好者,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世界首富,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当多大的官,但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一代书法名家,发扬国粹。为了杜荷的未来,他们不惜花费巨资买来颜真卿与苏轼的真迹帖,让杜荷临摹、练习。
于是,杜荷就有些悲剧了。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思剥夺了他的游玩时间,书法成为了当时他唯一的乐趣。
辛苦的付出终会得到回报。杜荷就如所有的艺术家一样,先模仿,后成形。
杜荷在不断的模仿中渐渐学会了颜体字的精髓,又在不断的模仿中领悟苏体字的精妙,最后在通过二十多年的练习,将颜体字、苏体字融合一处,最后加入自己的写字风格,自成一脉。
故而在杜荷的字迹中,既有颜体字的凝练浑厚、气势充沛,又隐隐含有苏体字的巧妙自然,当然也有一点点属于杜荷自己的风格。
杜荷的字,也是经过苦练才成形的,若非如此,也不能够得到万千人的认可。
兴趣是靠培养的,老实说杜荷小的时候,不理解父母的苦心,很排斥书法的练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产生了兴趣。他依稀记得,自己在练习书法的时候多次进入一种奇妙的境界。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他二十九岁那年。那天清晨,他如往常一般的拿出书本练习书法。在不知不觉中,他进入了一种很奇妙的境界里,在那境界中他似乎忘记了一切,就像中了邪一样,一练就是一整天,将《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这三本书从头到尾反反复复的写了整整五遍。
此事在当时还造成了不小的风波,因为他是历史老师,那一天有他的课。
无故旷课,电话打不进,敲门叫不应,最后还是一个对他有意思的老师,放心不下,找来人破门而入,才将杜荷惊醒过来。
醒来的杜荷全然不知一切,他根本就不知道已经过了一天,也不知道手机都让打爆了。
这种境界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若不是长乐提起,他早已忘记。如今想起来,那种境界与长乐所提的境界,几乎一样。
书法是一种艺术,功夫也是一种艺术。两则之间的境界,应该是殊途同归的。
杜荷心情大好,开开心心的陪着三女吃了这顿晚餐,会书房练字去了。
他再找那种感觉,比起草草练了几年的剑法,苦练二十年的书法更容易进入那种境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他写的是李白的《侠客行》,这首诗最具有那种豪迈大气,舍我其谁的感觉。
他投入其中,一字一字,就如铁画银钩一般。
一日、两日、三日……
转眼二十日即过,杜荷除了处理一些手头上的事情之外,全身心的投入在书法的练习之中。然而无论他怎么用心,都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境界。
时近凌晨,杜荷将手中的毛笔放下,扭动着隐隐有些酸麻的手腕,也不知自己的选择的方式是对是错,一月之约,只剩短短的十日。奇怪的是面对这即来的战斗,杜荷的心中竟然没有任何的急躁,反而一片平静。即便前些时日,得到房遗爱的提醒,说薛仁贵在秦琼的指点下,武艺进步神速,他也没有任何的心慌,仿佛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推开房门,走出夜色笼罩的书房,看着四周,杜荷全身一震,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从所未见的景色:一样的花园,一样的庭院,但在温柔的月光下,突然显得格外的不一样。院落中任何景物的颜色都那么清晰,那么的鲜活,闭上眼睛,耳朵感受着草丛中每一只昆虫的欢唱、风从石缝中与树叶中钻过那微声的差别,每一片树叶随风摆动的样子竟然都在自己的脑海清清楚楚地呈现。
在院落的左上角是一个小型的水池,一只小虫从水面上飞过,池中的鱼儿突然跃起,将小虫吞入腹内,钻入水中,水面上荡起了层层的波纹,这些平素从未发现的细微事物此刻竟然一一有感于心,宛如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其实这二十日杜荷并非毫无所得。
书法是一种陶冶情操、使人灵心焕发的艺术,对于修心养性有着莫大的好处。
二十日的练习,让原本功底扎实的杜荷,进入了一个不喜不躁的境界,故而即便与薛仁贵的比斗,渐渐逼近,他依然没有任何的心急,也在于此。
今夜他推门而出,多日来的成果也体现出来。
这景色美不美,在于各自的心。
假若一人身在天国,但他心乱如麻,也无法感觉到天国的美妙。反之,只要有心欣赏,哪怕是荒漠戈壁也能品出个滋味来,杜荷便是如此。
面对这几乎天天见到的景色,因为心态的不同,竟然有了全新的感受……
杜荷在这一刻忘记了一切……
他忘记了心中的执念,忘记了武道,忘记了万千烦扰,以第三者的心态看着这个世界。
他就如一个初生的婴儿,世界万物,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心神逐渐完全步入这神奇的天地之中。
耳旁传来了鸡鸣声,杜荷的意识渐渐苏醒。睁开眼睛,清晨柔和的朝阳撒在碧绿的草地上,内心宁静而安详。回想昨晚的奇遇,胸中豁然开朗。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考虑的太多,反而会忽视真正的东西。
武艺也不正是如此,总想着胜利,执着胜利,将胜负看的太重,反而会陷入迷障,自寻烦恼。
何不走出心中执念,以第三者的心态使剑?
想通了此节,杜荷大为激动,赶紧拔出了腰间的盘龙剑,以第三者的感觉,综观全局。
杜荷深深呼吸,整个心灵变得空明剔透,再无半点杂念。
“锵”长剑斜斜刺出,转变成一条曼妙的弧线向前刺出三尺后停止,在他的剑尖之上一片落叶停留在剑尖。剑尖所刺之处,正是落叶中间那极细极小的经络,在落叶的另一面却毫无剑尖透过树叶的迹象。
这一剑力量把握的出神入化,换做以前的杜荷,决计是使用不出来的。
花园一时静寂无声。杜荷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奇妙感觉,手中长剑仿佛和自己的生命结为一体,血肉相连。剑就是人,人就是剑,再也不能分割。作为一个剑客,他使用长剑已有多年,但还是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
他长笑一声,长剑在后院广阔的空间内浑然飞舞,精芒闪现,画出一条又一条纵横交错的轨迹,天地间一片肃杀,心中不由涌起了与敌人在千军万马之中对阵沙场的痛快淋漓感觉。
太奇妙了。
这一感受到武道之心,整个人就仿佛脱胎换骨了一般,不论是眼光、大局观、心态还是什么,都有了显著的提高。
在这一刻,杜荷已然发现自己的武艺已经胜过前世了,在前世他根本就没有达到如今这个境界,唯一的差别只在于内力。他完全可以肯定,只要给自己一定的时间,超越前世,并非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杜荷收剑回鞘,矗立暗忖:“周振威说每一个人有着不一样的思想,不一样的感情,踏入武道的方式也不一样。他自己是守心,秦琼是勇猛无惧,那我呢?我先前那个境界叫什么?”
沉思了片刻,他想到了答案。
无我之境。
既然无我,自然是不悲不喜,无惧无忧,将所有的外界事务置身于外,然后全心全意的透入,将自身所有的力量催动发挥。
绘画、书法也是一样。
只有心无杂念,才能体会到最真实的感觉,由心写出、画出最真实的心声。
将最真实的感觉写出来、画出来,让字与画包含写者画者的精神意境,至此字与画的反而不重要了。
薛仁贵,期待与你一战。
第十部 北地风云起 第531章 龙虎争锋(上)
十天转眼即过,杜荷与薛仁贵的这一战应时来到。
此事并未刻意隐瞒,已经闹得满城风雨。
杜荷如今隐隐被誉为年轻一辈的第一高手,而薛仁贵的武艺也是众所周知的。加入左威卫的第一天就打败了小霸王罗通。程家八活宝、李家两兄弟也在其后败于他之手。
两人约定的对决,毫无疑问是龙虎之争,必然是精彩纷呈。
这一天,左威卫校场迎来了大批的观众。
秦琼、罗通、席君买、房遗爱这些左威卫军中的将士自不例外,与秦琼齐名的尉迟敬德,还有程咬金、李敬业、李业嗣、李业诩两兄弟等一干熟悉的基本上都来了。
程咬金眯眼看着校场上的两人,眼中露出了灼灼热芒:“好家伙,看来两人都悟出武道了,境界还不低,只比我老程要逊色一二。”
尉迟敬德不屑的撇了撇嘴道:“还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程胖子……你啥时悟出武道了,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还来献丑?”
程咬金也不气恼,微微笑道:“老程我那两下确实是三脚猫的本事,不过……有的人吗,就算领悟了武道,依然被我老程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打的落花流水,抱头鼠窜的……”
“你……”尉迟敬德躁红了脸,那张媲美张飞的黑脸,成了关公红脸。见程咬金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这吃亏了多次,也学乖了,不再跟他斗嘴,冷哼了一声,心中却是郁闷若死。
程咬金骁勇善战,但凭借的是那股不怕死的蛮劲和天生的福气,真正的武艺在军中算不上很高明,而尉迟敬德与秦琼齐名,武道也早已领悟,只是他性格暴烈,乃是由毁灭入道。一旦施展起来,心中只有毁灭,出手不分轻重。与敌交手,自然毫无顾忌,但与人切磋,却不能不手下留情了。与程咬金那一战,他不得进入毁灭境界,加上吃了兵器的亏,自然输给了程咬金。
程咬金占了口头上的便宜,也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