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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漓漓,你知道么,楚公子才情了得,为人温和如谦谦君子,是蝶儿想倾尽一生去拥有的男子。可是,他却告诉我,他已有了妻室,漓漓,我怎生是好。”梦蝶的眼里闪烁着前所未有的光芒,只是我当时并不知道,有些人,是我们不能沾染的,一旦沾染,便如饮鸩止渴,再也停不下来。
“蝶儿,你真的想,和他一辈子在一起么?”我慵懒的取下腰间的酒葫芦,灌了一大口,极品花雕的味道,溢满我的唇齿。我满足的看了看娇羞的梦蝶,旋即望向窗外清辉的月色。楚辰,纵使你心有所属,我也定要你心里只有梦蝶,我要你,此生只能有梦蝶。
“恩,漓漓,你帮我,好么?”虽然梦蝶一向胆大,但言及情事,却依然多了抹女儿的羞涩。她修长的手指紧紧的拽着我的手腕,我微蹙了眉。这傻丫头,不知道会弄疼我么。我虽有武功,可终是凡夫俗子,不是神仙。
“蝶儿,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让你得到,我答应过你的。”梦蝶像是早已猜晓答案一般,精致的容颜爬上一抹满足的笑,她全然忘记了我被她拽得发红的手腕,我无奈的勾起薄唇,梦蝶,她终是个孩子。
梦蝶知道,只要是我允诺她的,便从来不会食言。有时候我想,梦蝶是不是太过于信任我了,只是这信任,我却从未辜负,因为这世间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去违背我的诺言。
我躺下身,双手交叠在脑后,在软榻上睡下。方才还一脸阴霾的梦蝶,此刻却大呼小叫的跑出主殿,全然不顾平日温软的形象,在清心阁里来来回回的疯跑,惹得一众仆从也跟着她一起胡闹,扰得整个王爷府不得安宁,不过这让王爷放了心,因为知道捣乱的梦蝶,才是恢复了正常。
第二章
外面的疯闹声持续了许久才停下来,黑夜又重归于安宁。我缓缓的睁开眼,起身下榻,步出清心阁,穿过回廊,便回到我的墨漓苑。我从不在外留宿,无论多晚,我总会回墨漓苑,因为只有那里,才让我安心。
步履轻盈的走进墨漓苑的入口,推开厚重的大门,一股生人的味道迎面扑来,房间里刚才来过生人,我蹙眉,雍王府上下无人不知,我的墨漓苑从不让人踏足,此刻怎会有生人的味道,环视一周屋子,瞥眼看见紫檀木圆桌上堆放整齐的古玩,心里虽是喜欢,却仍有些不满,雍王怎会现在让人送来这些古玩。我保护梦蝶,却从不接收雍王的任何金钱,可我喜欢古董字画,雍王便以此为酬劳,这笔买卖,两不亏欠。
随手拿起一副字画,王羲之真迹,我不由得有些讶异,这雍王果不是泛泛之辈,这即已绝迹的东西,竟能让他搜罗来,他的能力,真不可小觑了。我放下手里的字画,眸光环视着屋子里的每一处陈设,恍惚间,那个熟悉的影子又站在这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走动,或伏案写着什么,或立在书架旁翻阅什么,或伫立窗户旁边若有所思、、、、、、
心口一阵抽痛,习惯的取下腰间的酒葫芦,猛烈的灌下一大口,随即大步的走出墨漓苑,纵身跃上屋顶,躺下身,左手枕在脑后,目光落在遥远的苍穹,星点依旧停在那里,我扬起右手,灌下一大口酒。这一夜,怕是难熬了。
晨曦划破东方的轻薄云层,一片血色的红斑驳的投射下来,映在我的脸上,又是一夜的宿醉,头有些痛,从怀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瓷瓶,取出一颗红色的药丸,和着烈酒,轻咽下喉。头痛已是顽疾,梦蝶请太医为我调制的这药丸便是专门抑制这头痛的,只是太医嘱咐,若继续嗜酒,只怕三年五载之后,这药丸便再不能发挥任何作用了。梦蝶总是拿太医的话来驳我,可我只是轻笑,因为我知,若没有了酒,这头痛只怕会比现在更甚。酒是个好东西,能让人忘记一切。
此时翠屏衣着一袭黄色的罗裙,站在墨漓苑的入口,对着屋顶轻唤:“墨公子,你在么?郡主在主殿里等你。”
我无奈的叹气,将酒葫芦挂回腰间,飞身而下,顾不得墨漓苑门口的翠屏,在清心阁的入口停了下来。
墨漓苑设在清心阁的旁侧,没有雍王府奢华的装饰,只是淡淡的,毫不经意的立在那里。我不喜生人靠近我的墨漓苑半尺,所以我不在的时候,墨漓苑里只剩下一片空荡荡,和穿堂而过的清风。
刚行至主殿的入口,梦蝶便腾身从主位上站了起来,向着主殿的入口跑了过来。
“漓漓,这是楚公子今日的行程,你、、、、、、去帮我、、、、、、看看,可好?”梦蝶迫不及待的拉着我的手,将一纸写满绢细小字的薛涛笺递与我,眸子里溢满期待。
梦蝶寻我,原来是为这事,她想知道她心仪的楚公子是何样的人,能为她办这件事,又不会欺瞒她的人,这天下,大抵只有我了吧。
“蝶儿,若是你喜欢,他人品怎样又作何?他纵是万般的不是,若你真心喜欢,也是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蝶儿,这世间的情爱,不是因了人品便可更改的。楚公子才情卓绝,定非等闲,我去不去其实毫无差别。”我不惯于说很长的话,所以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微蹙了眉,然后大口大口的换气。
梦蝶眼里迅速的闪过一抹失望,旋即又被希望所填补,她低低的央我:“漓漓,漓漓,可是我想了解清楚了他的一切,就让父王去提亲的,就算、、、、、、就算他不答应,我也不后悔。”
“蝶儿,天下好男儿岂止他楚某人一人,你何苦执着?”我的手指习惯缠绕梦蝶的青丝,我喜欢这样宠溺的亲近她。
“可是,漓漓,我也想有一次自己的爱情,像你和晋哥哥那样的爱情。所以就算以后会痛,会难过,我也甘愿。漓漓,你成全我好么?”梦蝶的眸光触上我的脸,她坚定的小脸,闪烁着光芒,我的手指轻轻的颤抖,旋即从她的青丝滑出,我扳正梦蝶的身子,看着她清澈的眸子,低低的开口:“蝶儿,看着我,若他不是你的良人,你会后悔么?”
“我不会,无论最后我们的结局怎样,我认定他了,绝不后悔!”梦蝶的话掷地有声,她的声音没有一丝的慌乱与犹豫,她坚定的告诉我,她想与那个一面之缘的男子,许诺今生。我在心底长长的叹了口气,梦蝶,你可知,覆水难收,说过的话,便再收不回去了。
“那么,蝶儿,我去,只是若你今后后悔,我仍会助你。”若你今后后悔了,今生我会永远守在你的身边,直到我,离开。
梦蝶的脸上突的绽放出倾城的笑容,她抱着我,脑袋在我的脖颈间来回的噌,她轻轻的说:“漓漓,我就知道你会答应我的。”
我无奈,放开梦蝶,轻说:“好了,我这就去可好?”
梦蝶扬起幸福的小脸,呵呵的朝着我笑,她说:“恩,漓漓,你早些回来,夜晚凉了,你的头痛会经受不住冷风的。”
我抬手轻轻的拍了拍她的头,没有说话,转身出了清心阁,纵身一跃,出了王府。
我看了一眼手里的薛涛笺,无奈的笑了笑。梦蝶是真的喜欢上楚辰了,不然不会花那么多心思,竟然去寻了他的行程。手指习惯的去取下腰间的酒葫芦,轻摇了摇,葫芦里的极品花雕,已然没有了。低低的叹一口气,将酒葫芦挂回腰间,往京师第一楼而去。
京师第一楼,是雍王府的产业。那里的好酒,我随到随取。第一楼的掌柜是一个叫叫雍昌的男子,四十左右,蓄着两撇胡须,瘦削的脸上总是隐藏着一抹浅伤,他永远身着一袭蓝色的长衫,干净沉默,甚至有些不好与人相处的冷漠。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便是去第一楼取酒,他远远的站在柜台里,即使身边是喧嚣的嘈杂,可我能从他的身上寻得隔开喧嚣人世的安宁。他就那么站在那里,我却可以一眼便寻出他,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梦蝶说他是雍王府四客之一,四客里唯一一个不善言辞的商业奇才。
雍王府的四客,各司其职,他们随雍王的封号取姓,四客之首便是雍王府的总管,雍梵,雍梵紧随雍王,府里上下一切皆由他打点,深得雍王赏识,其才情自是不凡,喜好风雅之事。雍戎位居其二,雍王麾下出谋划策的谋士,素有智囊之称,凡征战之事,雍王必先过问与戎,方才进谏皇上,从未有败绩。雍昌位居其三,术数极好,商业奇才,第一楼在他手里日进斗金,成为京师首屈一指的销金窝。雍笙位居其四,笙越宫宫主,笙越宫乃天下第二的情报组织,位居第一的便是以赏金丰厚而著称的“司晋门”,雍笙为雍王收集天下各路信息,为雍王手里如日中天的权力立下不少功劳。
“墨公子,你来了,今儿喝什么酒,小白去给你准备。”小白是店里的老伙计了,他瞥见我步入了酒楼,熟练的上前询问。
自我进雍王府,便一直以男装示人,除去王爷和梦蝶以外,没有人知道那个不善言辞,浪荡不羁的墨公子是一介女儿。我在雍王府里,只听命于王爷与梦蝶,就算是王府里的侧妃、郡王,亦不能命我分毫,府里的仆从见我一律都会问安,我最厌的便是这些规矩,可我却阻止不了,因为这里不是我的紫凉山。
雍昌停下手里的活,他的眸光望向我,轻轻的点头示意,这似乎是我与他之间的默契,点头之交,从不过问要酒的原因,许是彼此明了,有些东西,只能借着这甘洌的酒,方能暂时的忘却一二。
“女儿红。”我将酒葫芦递给小白,小白接过我的酒葫芦便去了酒窖。
约莫半刻钟的样子,小白便交回了酒葫芦于我,还不忘将已经装进我葫芦里的酒夸赞一番。我接过酒葫芦,拉开塞子,一股酒香弥漫开来,我满意的笑了,随即灌了一大口,不由赞了一声果然是好酒。
我扬了扬手里的酒葫芦,与雍昌作别,雍昌微微一笑,轻说了句:“公子好走。”
我迈开步子,正要出门,却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肆虐的吵闹。我从未在意酒楼的任何,我来第一楼的目的,从来都只有一个,那便是酒,其余的我不需要去关注。
雍昌放下手里的账本,微蹙着眉,向吵闹的方向望去,随即吩咐了小二什么,便重新看向手里的账本。我突的为自己停留的步子感到懊恼,旋即扯出一抹嘲讽的笑,雍昌他对这样的事想必早已司空见惯,他恍若无事一般简单吩咐几句,那吵闹的声音随即便淹没于酒楼的喧嚣里,他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相助,酒,果然会让人混了思维。
我重又迈开步子,步出了第一楼,未及抬眼,迎面便撞上了一个白色的物体。我微蹙了眉,何人如此莽撞,竟不知看路的么,撞上人胸膛的鼻子有些痛,我立刻推开来人的身子,有些懊恼的摸了摸鼻子,不想多事,转身便要离去。
第三章
心底突的划过一丝荒凉,这样的傻事,我已经多久没有发生了呢。很久了吧,久到我已经记不清楚时间了。
“喂,你走路没有长眼睛么,撞了人不道歉就想走么?”身后传来一阵颐指气使的指责,我的眉头蹙得更紧了。明明撞人的不是我,怎会责怪于我,受痛的人明明是我,他却如此的理直气壮,不过仗着自己有些铜臭罢了,思及此处,身后这聒噪的声音,竟让我有些莫名的厌烦。只是我从不会为了小事出手,我只是低着头,仍旧往前行。
那人却一副不依不饶的架势,站在第一楼的门口,言语愈发的难以入耳,我霍地停下抽离的步子,回转了身子,大步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