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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或许就叫做“伴侣”吧……这种感觉真的很特别,一生中第一体会到的特别。孔方不由得心中一动,感性了起来。
“不用了,我还好。就坐在这儿等吧。……嗯,你先坐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过来。”
所谓牵手
孔方没买别的,只是两瓶饮料,一份报纸。
“先喝点,润润喉咙。看看报纸消遣一下。时间会过的很快的。”
“哦……”她接过饮料,放在位置上,抽过了一半报纸,打开来浏览,翻看。
随便翻了两下,上眼皮就开始和下眼皮打架了。
都怪孔方,买的什么破报纸嘛,居然买什么新闻早报!娱乐八卦就这么一点点,剩下的全是些社会财经体育什么的,不是专门为了让她打瞌睡特意准备的么?也不想想看,她昨天晚上码字码到几点!今天一大早又爬起来收拾东西,结果出门晚了,一路又是站又是坐,上上下下,海陆空加地道,所有的交通工具都尝试一遍……啊,不对,“海”还没有,不过人就在码头了,都已经被海水的气味包围了……唔,这悲剧的人生啊!
思维越来越混沌,终于,强大的睡神袭击过来,钱曼妮小姐弱柳扶风的象征性挣扎了两下,便被彻底征服了。
孔方察觉到身边小女人如小鸡啄米般点着头的东倒西歪,不禁笑意涌上,竟痴痴的看了几秒钟。
不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她这么摇摇晃晃的,实在可怜。好吧,别说我占你便宜,我可是帮你哦……
短暂的找借口过程过后,孔方便伸出手,悄悄的把她的头搁在了自己的肩上,调整了姿势,希望她能睡的稍微舒适些。
这样的睡姿自然是人都睡不安稳的,所幸她睡得还算沉,只是不知道手突然在抓什么,好像有点茫然,有点惊慌。
孔方暗叹了一口气,没有多想,便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牵手”吧?
她的手,很小,很瘦,手指也很纤细,白皙。如果说女人的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那么,她的第二张脸,也很好看。细细长长的,皮肤也很细腻。指甲也修剪的很干净,没有时下女孩子喜欢的指甲油和乱七八糟的彩色图案,甚至连多余的长度,都被她一一的剪去,只留下很干净很舒服很健康的十个指头,粉粉嫩嫩。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恋手癖”,却只是本能的觉得,这么干净漂亮的手,一牵上,便不想放。
他想,如果这只手带上来自他的戒指,一定会很迷人。
他突然觉得自己也和全天下的男人一样自私了。……最好,她这遮盖她美丽的大黑框眼镜永远也不要摘掉。最好,她的打扮就永远这么简单朴素,不要变得明艳动人。
这样,应该就不会有另一双眼睛会注意到她了吧?
他就这么静静的轻轻的握着她的手,小心的握着,生怕一个细微的动作会把她弄醒了。
他唯一自由的,只是他自己的目光。任由自由的目光,像一把柔软的刷子,细细的扫过她右手的每个角落。
有点贪婪了。
他看的有点痴了。
游移的目光终于落在了她的手腕处。那里,有着很不和谐的肤色较暗的一小块地方。
孔方知道,那是她用电脑太久了的缘故。她的指甲修剪的如此整齐,当然也是用方便打字的缘故。
她是个勤奋多产的作者。
他自从知道了她的笔名之后,就登录上了她的专栏,阅读过她所有的文字。
他喜欢她的文字,一如他喜欢她的性格,她的人。
如果有一种人歌手是用灵魂在唱歌,有一种演员是在用生命在演戏,那么,他要说,有一种作家是在用“自己”在写作——无尽真实。
那就是钱曼妮。
正如乔雨瞳所说,她的文字很特别,她的作品很感人,很容易让人有共鸣。
他说不出什么高深的文艺理论去评析这个结论,但他却可以用最直白的语言说:那是因为真实。那就是真实的力量。
她主要是写散文和中短篇小说。
一部分,是她观察的身边的人和事,然后敏感的记录了下来。另一部分,就是和她自己的经历有关的一些作品。他可以揣测到一些原型。有写姐妹之间的,有写青涩的高中日子,多彩的大学生活,还有各种身边同事的点滴趣事的,当然,还有,她的爱情。
她在很多作品里,都明确的表达着这样的爱情观。她爱过,然后,痛苦的失去过。然后,她就不会爱了,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了。所以,她认为,她的爱,已经死了。她的心,已经枯萎了。她认为,她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因此,她拒绝结婚。只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世界上最神圣的一件事,那是爱人之间对彼此的承诺,太沉重,必须和爱情相关。她不想亵渎对方的爱情,也不想背叛自己。她只能选择不婚。
他不相信所谓心死之说。只要人活着,心也必定是活的。可能只是休息了,累了,却不是死了。
那么,他呢?他有能力唤醒她沉睡已久的爱情么?
他知道,这不仅需要漫长的过程,更需要运气。
他只能祝愿自己好运。别无他法。
他知道她一定很累。昨晚一定又是加班加点到很晚。如此拼命,真是让他很想把她的电脑没收。
他的手,稍微紧了紧,似乎这样就能离她的心稍微近一点。
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其实很微妙。
一开始对她因为价值观不同,没什么好感。
后来,因为钱凯西的托付,而刻意的去表示关心。
再后来,开始和她生活上有了越来越多的交集,会因为她莫名的开心,也会莫名的烦心。
可笑的是,迟钝的自己,竟然一直毫无自觉。
等到在那个暧昧的晚上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判断后,他才赫然发现,或许,在更早的时候,她已经如春雨般,悄无声息的住进了他的心。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这两天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逐本溯源,好像是从那次她醉酒后强吻他开始的吧?……好像也没有那么早。
那么,是从她那个反常爆发的晚上开始?……好像也不是。那时只是觉得身为她的朋友而感到有义务陪她。
但确实是因为那晚,让他有了想要了解她的强烈念头。
她就像一朵罂粟花,越是了解,越是深陷。
当她在自己面前越来越透明的时候,也是他无法抽身的时候了。
说得难听点,就叫“作茧自缚”吧?
小猫因为好玩去玩线团,又怎知线团最后不会束住小猫无法脱身呢?这本来就是个相应而生的关系。
他不由得笑了笑。
当那晚他们在沙发上,他从最初的戏谑变成了最后的认真,下定了决心,他的感情就好像井喷一样的爆发出来,拦也拦不住了。或许,如果像她所说,受过伤后,爱人的能力就会消失,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期待爱情的人,感情也会积蓄着,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像火山一样等待爆发呢?
爱情,还真是个奇怪的东西。或许真的是荷尔蒙的分泌有关,同样属于生物学的范畴。
当爱情不存在的时候,她是她,他是他,互看生厌,闹心的要命。
当爱情突然跳出来的时候,她还是她,他也还是他,可是感觉一切都变得不同。
整个世界好像被突然施了魔法一样,她当初的那些看似无法容忍的缺点,都会刹那间变成了“可爱”的代名词,
她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都变得那么让人挪不开眼睛。爱情惑人心,此话不假。客观世界从来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人的心而已。
只是短短的几天,他竟然就有种非她不可的感觉。
真疯狂。真可怕。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的这种感觉,却好像等待了许久的那个人终于出现了一样,并不觉得突兀。
然而,如果她对自己一生无感,不作回应,那对他而言,还真是一出惨烈无比的悲剧。
想到这里,他心中一紧。失去她?这个问题他拒绝去想,也不想去想。
其实,严格说来,他连得到都不曾有过,何谈失去?!
可是,睡觉的时候,知道她就在隔壁;吃饭的时候,能一抬头就能看见她;想她的时候,可以直接随便找个理由骚扰她;还有,比如现在,可以牵着她的手,想一些有的没的……这些,都会让他有种拥有她的错觉。
还好,她现在只属于她自己。
所以,他还是有机会的。
他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有人说,情人间最亲密,最惊心动魄的动作,不是亲吻,不是拥抱,而是牵手。两只手牵在了一起,那震撼,不止停留在感官,而是直达心灵深处的。因为,那是一种承诺,一种我和你在一起,然后一起携手面对未来的承诺。
现在,牵着她的手,他突然有些孤单,有些凄凉。嘈杂的人声,本被自己设定成是最安心的背景声音,却没想到此刻好像变成了一声声的讥讽之声。
是啊,是挺傻,一直都是自己在东想西想,严重脱离现实。
但是,无论如何,这偷来的时光还是值得珍惜的。未来可以去创造,眼下的光景也要学会珍惜。虽然,只是一厢情愿,然而,至少,还是牵到了她的手……
都“一厢情愿”了,那“两情相悦”还会远么?他有无限的时间可以去努力,而林汐,再怎么说,也是过去式,对不对?!用无限去对抗有限,那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对,就该这么给自己加油鼓劲!(^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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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很想这个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只可惜,时间对谁都是那么无情。
他看了看时间,便放开了她的手,轻轻的把她靠在椅背上,这才温柔的动手摇醒她,“喂,要开船了,醒醒!”
钱曼妮茫然的睁开眼,怔怔的看了眼前的俊脸老半天,又环视了一下嘈杂的四周,好像终于明白了自己身在何方。
怔忡了一会儿以后,才“哦”了声,站起身,准备登船。
人很多,很挤。海风很大,吹的头发乱作一团,扫到脸上,有点疼。
钱曼妮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刚走到走道上,就被后面冒冒失失抱着大包小包想要抢先上船的一个中年男人给撞了个踉跄,差点跌倒。
孔方蹙眉,叹了口气,把手里的东西都集中到另一只手上,伸出左手,淡淡说,“你也不小心点,当心等下被人撞下甲板到海里游泳!过来,拉着我!”
钱曼妮撇嘴,白了他一眼,“少看不起人。我比你还大呢,别把我当孩子!”
后面又是一帮人扛着编织袋往前冲,一边冲还一边喊,“别挡路别挡路……”
可怜的钱曼妮躲闪不及,硬生生的被挤到了孔方的怀里。
孔方又重重叹了口气,“真是没礼貌……”
钱曼妮红着脸,勉强站稳,强掩羞涩,笑道,“没办法,这儿本来就是三教九流都有的。那些人也都是粗人,不可能要求他们排队讲礼貌的。走吧。”
这次,孔方再也没有给她机会,而是霸道的直接捉起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里。
手心感觉到她柔软的触感,心也像被温暖熨烫过一般,温热的让人心悸,唇角不禁勾起了一丝笑意,竟开始真心的感谢起这拥挤不堪的混乱码头了。
就这样,他紧紧的攥着她的手,检票,上船,找位置,落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