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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恶-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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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间,只听一阵急促地马蹄声奔这里而来。原来晨风、暮鼓唤来门下弟子,布阵将此处牢牢封锁住了。

    参恶心急如焚,心中想道:当日师父将我救出,教我功法,育我成人,真是恩重如山。没有他,我参恶早已变成荒郊野外的一具枯骨,今日就算舍去性命,也定要将师父救出去。

    他从怀中抽出一把黑黝黝地匕首,反持在手中,弓着身体。这是却听到老人暗暗传声过来:“傻徒儿,你且在一旁睁大眼睛好好看着,今日为师再给你上上一课!”

    参恶闻听这话,心中定了定,但依旧是一副随时准备出击的模样。

    暮鼓恶狠狠地看着老者,对场中诸人说:“各位,这恶贼作恶多端,杀人无数,更是诡计多端。今日我等得刀神、法圣二位大人之命,替天行道!动手吧!”

    众人出刀的出刀,施法的施法,却没注意到一阵在老人身上闪了一闪、但随即却湮灭了的幽光。

    一击,只一击。

    但这一击极快,似乎蕴含着极为恐怖的力量。

    参恶只看到一道黑色光芒从师父双手中释放出来,片刻就将此处完全笼罩,又片刻便灰飞烟灭,一丝一毫地痕迹也没有留下。

    一阵寂静之后,场中诸人齐齐倒下,老人、晨风、暮鼓、法圣坐下那两位殿主、晨风暮鼓门下诸门徒。参恶急忙窜了上去,将师父扶起。

    老人软软地靠着参恶,勉强一笑,道:“快,将我扶进这庙宇中去。”

    参恶双手将老人拦起,抱在怀中,又是轻轻以蹿便进了庙中,正见地上放着两面蒲团,他将蒲团紧贴着放在一起,又让老人在蒲团上坐下、在他怀中靠着。

    老人看着参恶如此,心中有些快意,有些欣慰,也有些不舍,但还是笑道:“徒儿,为师这一辈子做了无数错事,更做了无数说不清是对还是错的事,但唯有救下你、收你为徒这一件是老夫平生最最得意之事。”

    参恶噙着泪,默默地听着。抱着老人的手不由得紧了紧。

    老人接着说:“二十年前,那神棍便警告老夫,说我‘于太阴之日又大劫’。老夫心中自然明白这功法的劣处,也知道会有这一日。却想不到老夫这一命会有这么值钱,让两个老鬼要用如此大的代价才换去!”

    老人朗声笑了几声。但却笑得断断续续,中气不足的样子。

    参恶道:“师父的命金贵着呢,那两个老鬼亲自来换也换不走,徒儿今后自会去向他们讨债的!”

    老人却抓住了参恶的手:“仇恨,这个东西你不能有!不要想着报仇!今日之事是老夫自己的选择,他们以为瞅着机会,诱老夫现身,便能将我杀了。却想不到老夫逮着这难得机会,灭了他们传承!哈哈哈,这四人虽说差了点火候,但的确是惊才绝艳,乃是难得的练武奇才。老夫真想看看那两个老鬼听到这消息后会是怎样一个表情!”

    大宗师们往往极重传承,尤其是晚年之时,这种心情尤其迫切。贰恶老人这种层次的尤其如此,随着年岁增长,他们亲自动手的越来越少,再坐在一起时往往将徒儿们放在一起比较。收个好徒儿,不仅面子上有光,心中也会觉得对得起列祖列宗,对得起授予自己功法的诸位前辈高人们了。

    老人接着说道:“为师这一脉,讲究的便是‘以恶除恶’,不沾上脏水,怎能将世间的脏东西一一扫干净?但参儿你万万不可失了良心,误入歧途。你认为对的,便执着去做,虽千万人诽你谤你阻你,你也尽可去做。但那种失了良心的恶事,万万不要去沾!”

    老人接连说了这许多话,身子又虚弱,不免有些气喘吁吁。他停下来,平复平复,又说道:“关于善恶之分,老夫活了一辈子,也没有活个明白。但善如羊,恶如狼,恶人们专靠着吃羊肥了自己的肚皮,这天性便是如此,靠杀又怎能杀得尽?你师祖毕生都想要将这世间的恶人们诛杀干净,但到老才明白,土壤里总会长出些杂草,你除了,它过会自会长出。这是自然之理,社会之数。”

    “参儿,为师心知你天性纯良而嫉恶如仇,你对此并非不好,但万万不可偏执。”

    老人的话语声越来越低。他今日在太阴之时,凝聚全部生机于一击,实是与众人同归于尽。唯留下一口气护住心脉,说到此时,已有些油尽灯枯了。

    沉吟片刻,老人双眼倏地泛起一道精光,精神也好了些,老人心知这是“回光返照”了。

    他继续叮嘱道:“最后一点,便是那孩子!”;

 第八章 坟场弃婴

    【大言情 我的随身书包】

    看到老人伤重将死,参恶悲痛万分,早已将那孩子如何抛到脑后去了。再说看到师父现身,心中也明白这孩子定是在他手中,如今更是放在某个安全地方,既如此,他也没有多想。

    “这寺庙的院墙之外,有口枯井。”

    “老夫将那孩子投入那枯井之中了!”

    参恶瞪大双眼,看着师父,虽然心中明白老人行事必有所依据,但乍听此事,还是觉得万分不解。

    “你不必去寻那孩子,十六年后,你自会看见他,到时候好生照拂!”老人此时面色渐渐变得苍白,话语也越来越无力,老人无奈地挑了挑嘴角,却是加快了语速:“这世界自有更高深的存在,你不必诧异,等你到了一定层次,自然会明白这一点。修为越高深,就越发觉得大道无边,绝越发地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十六年光阴,你要珍视些,不要去狮原,也不要去鹰森,回狼漠去,跟着金老头好生将功夫练好了。十六年后的今天,为师要你回到此地,到那枯井中去祭拜老夫!”

    老人终于闭上了双眼,留下了最后一句话:“老夫死后,将老夫葬在井中,你便回狼漠去吧!”

    参恶抱着老人,嚎啕大哭。

    师恩难报,往事如烟,此刻一幕一幕浮上心头,参恶更觉得心痛难忍。直哭到天黑时分,这才渐渐平息,他心知此地不宜久留,于是报着师父来到循着这庙宇的外墙寻到那处枯井,这枯井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看起来很荒凉,长满了杂草,井边遍布着碎石瓦砾。

    参恶心中不愿将师父葬在此处,但念及那句遗言,还是长长地叹息一声。

    他看井中黑暗不能视物,又折返回庙中,他并非佛教徒,也没有那么多忌讳,径自拆去蒲团,又取了根木棍,如此做成个火把。他知道枯井中多秽物,就先取了些枯枝点燃后扔进井中,过了一会儿,这才拿了火把,单手挽起师父,跳下井去。

    参恶原以为师父让自己到这井中来,是要取回那孩子,然而此时下井,才发现这井里哪有什么孩子,连这孩子存在过的一点儿痕迹也找不到。

    他心中虽然不解,但此时也不愿去多想。

    斜斜地将火把插在井壁上,便动手挖土,他虽然不懂什么风水,但也知道葬在这枯井之中对师父绝无一丝好处。几次想停下,索性违了师命,但犹豫间还是放弃了。他没有什么工具,就用着一把匕首和一双手,身上虽有功夫,但还是花了快一个时辰才将墓穴挖好。

    他含着泪,将师父放于挖好的墓穴之中。又仔细地将老人仪容整了整,到手腕时,却发现自己出师时赠与师父的那副“恶”字手环不见了,这手环不是什么珍稀之物,只是自己用收集到的一小块上等玄铁打造的手环,式样款式虽说并不怎么好,但胜在心意,而且自己又用各式字体在手环上写了一圈“恶”字。当时赠与师父,就是因为彼此都在浪迹江湖,不知何日才能相见,也算留个念想。

    参恶又回头仔细找了找手环,没有(e3)找到。心中微微有些遗憾。

    但还是填了土,又取石立了块碑,上面用匕首刻着“恩师贰恶之墓”几个大字,旁边还用蝇头小楷注着“弟子参恶叩立”。

    他在井中忙碌时,都是跪伏着身子,直到将一切做好时,这才起身。然而看到墓碑时,泪水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又伏下身子,“咚,咚,咚,咚”叩了四个头,直叩得额头出血。心中念着:“师父,徒儿不孝,十六年后再来看您,到时无论如何,要将您葬在这世间最尊容的地方!”

    叩完头,抹干泪水,仰头长啸一声,便飞身出井,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这长啸声传得很远很远,在这无月的夜色中,更显得阴森可怖。

    谁能想到,这短短一日间便发生了这么多事情。由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而起,牵扯到这世间四大最高深的所在,更令得如此多高手埋骨在这小镇之上。

    没过多久,这桩“二十里铺血战”就不知从谁的嘴中传出来了。有人惊恐,有人震怒,有人拍手称快,有人黯然神伤,更有人疑惑道:“那个孩子呢?”

    这个世界上,谁都没有再看到那个孩子,即便刀神、法圣联合狮原、鹰森的各大势力,几乎将世间的婴孩查了个遍,都没有(e3)找到那孩子的下落,最终也只得不了了之。毕竟这世间有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神妙事情。这孩子也慢慢地被人所淡忘,最终埋到记忆的最深层去了,顶多在路过依旧繁华喧闹的二十里铺时提起一下。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这孩子此时却到了另一个世界。

    中国,江苏,连云港。

    这是个沿海小城,经济并不如何发达,也没有什么太过出名的名人胜景。但要说这里最著名的地方,便是那花果山,当地人传说吴承恩曾在此处著了那神魔巨著《西游记》。那吴承恩在书中说道:“这部书单表东胜神州。海外有一国土,名曰傲来国。国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名山,唤为花果山。此山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

    也就是这山,山上有座破败的小亭子,名曰“望猴亭”,在这亭上仰望,可看到一块天然巨石,这天然巨石背部与山体如刀削般的裂开,裂口却并不宽,恰如一猴头。

    这猴头俯瞰之处,名曰“猴嘴镇”。沿着猴嘴镇口的公路往东走百米,便可发现一条上山小道,这小道并不通向什么好风景,却通向一片坟场。

    司国庆这日在屋中就这山上的野菜喝了两杯小酒,他酒量并不如何好,所以酒刚下肚,头就觉得有些昏昏的。但他就是喜欢这种昏昏的“快感”,又慢悠悠地咂了两杯,又夹了两口小菜,哼着小曲,还要出门散步。

    要是普通人,谁敢在这日落之时在这坟场上瞎逛游,但人家司国庆就敢。他从门边随手拿了根拐杖,唤了声“大黄”,带上他那条珍爱的大黄狗出门去了。

    老年人常说黑狗,尤其是黑狗血可以用来辟邪,《聊斋志异》里也常常提到茅山道人常用这黑狗血作为施法的法器。但司国庆却偏要养黄狗,不为什么,就因为给他碰上了,他在这荒郊野外捡到了条奄奄一息的小狗崽子,于是他便养下了,在他嘴里,这便叫做“缘法”。

    大黄之后,他又捡了条小猫,捡了只幼鸟,都是在这附近捡到的。

    司国庆心善,不忍见死不救,捡到了,他就带回家去养,反正一个人在这坟地边上住着,也寂寞。再说,这坟场上的生物,说不得就是被逝者的魂魄附体的,他就更不敢如何如何。

    “唉,举案三尺有神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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